MAY在等我吃飯。
她拿外套的時候,不經意地說:“我看你與一個男人聊得正歡,便沒有等你。”
她果然知道我在她背後,我忍不住笑了笑:“MAY,你是個老神仙。”
她不太高興地看向我:“請不要用老字。我對它過敏。”
“還有什麽會使你過敏?”
“很多。比如失戀的女人;比如買醉;比如唉聲歎氣處處示弱事事求人……”
我差點又想將她說的這些話向我身上來套,發現自己有這個衝動時,忙以說話轉移注意力:“那你一定沒有這些毛病。”
她重又盯著我,更不高興的樣子:“誰說我沒有?難道我臉上的皺紋是假的嗎?我隻是討厭別人在我麵前強調我老了,也討厭在別人身上看到自己曾經有過的相似缺點。”
我發現她的行李箱從櫃子裏拖了出來,衣櫃裏的衣物也少了她的那部分。
“我們要走了嗎?”
她點點頭,似笑非笑地問我:“你還會陪我去找老北嗎?”
“為什麽不會!”我的驕傲仿佛又回到了身上,方重山雖然取消了這個節目,但是在我們出發的那一刻,我與MAY的尋找便是我們自己的事情,他參與或不參與,又有什麽所謂?
總算在她臉上得到讚許的表情,她可能隻是將我看成一個極力維持尊嚴,但實在是傷心的要哭的大孩子,但我卻像被老師褒獎的孩子一樣興奮著。
她看著電視等我,讓我從容洗臉梳頭拿外套。
開門時,我們嚇了一跳——地上,一束大大的玫瑰花靠在牆角。看著花的顏色,我會心地笑,它們是安哥送的,那些粉與白色,是他癡迷的女人喜歡的顏色。MAY衝著玫瑰花皺起了鼻子,當我將它拿著準備遞給她時,她縮手不接:“一定不是送我的。我有很久沒有收過花了。”
“你是喜歡玫瑰的啊。”我想起她看玫瑰園時迷離欣喜的表情。
她說:“誰說不是呢。隻是玫瑰越來越普通,我喜歡珍稀的花,而且喜歡用自己的錢買!”
她昂首挺胸地走在我前麵,好像要故意拉開距離。我快步追上她,將花又一次遞到她麵前:“如果是我送的呢?”
她笑了起來,又縮回手去:“你送的我就收,但是別借花獻佛。”
這個老太太倒與我相似。小的時候,與我在一起玩耍的有一個漂亮女生,男生經常給她買禮物,順帶討好做為她朋友的我,也會送些零碎的小東西給我。每次我也是不要的,昂著頭走得特別快,像是要將他們遠遠甩在腦後才開心。我以為隻有年輕女人會有這樣的驕傲,不稀罕像商場賣一送一似的贈予,從MAY才知道,有些心氣兒,不在年齡,而是天性。
我將花送回房間,在電梯間追上MAY。她正對著鏡子端詳自己的臉。
我說:“你年輕的時候一定很好看。”
這次她沒有再說“比你好看”之類讓我下不了台的話,卻是略帶傷感地撫摸自己滿是皺紋的臉。
吃飯時,我不停地說話,給她講安哥的故事。她隻打斷我兩次,一次是讓我重複一下書名,一次是聽不出感情地“哈”了一聲然後狡黠地笑:“偷本書還不如偷條**。”我被她逗笑,再講下去時便不能重溫我從安哥那裏初聽時的感動。
“《赫索格》是本什麽樣的書?”我問她。
她笑了起來:“等回家後我找給你看。”說完,她挑剔地看我:“你們這些年輕女孩總是不曉得拿時間來看書。”
我申辯:“我不是。我看過很多書。”
“那又怎麽樣?”她停下筷子:“書有多少?一生的時間都放在讀書上,也看不完書山的一角吧。不過,你已比普通女孩強許多,至少,有些做人的道理你還是懂的。”
“真是這樣,我做人處世的道理都是從書裏學來的,我媽來不及教我,父親更是扯淡。”我這樣放肆地說父親還是第一次。
MAY隻是笑笑,繼續吃飯。
她很會點菜,至少我感覺這頓飯是我出遊以來吃得最舒服的一次。她說是因為我第一次將心思放在吃上,而不是在想其它。她的話讓我怔了一下。
“MAY,你寫過很多文章嗎?”我問她,那些寫給S的信,不是隨便哪個女人便能寫出的。
她笑,用筷子指指身後:“像是上輩子的事情了。”
“你是作家嗎?”
“那是我用來修飾身份的一種。”她今天也特別有交流欲似的,不拒絕排斥我的提問。
“你真名是什麽?”我再問。
她卻說:“你知道為什麽我的英文名叫‘MAY’嗎?”看我搖頭,她再問:“初學英文的時候,以MAY開頭的句式你應該記得吧?常說的是什麽?”
我笑:“May I come in ? May I help you ?”
她得意地笑:“看到沒有?MAY總在I前頭。”
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邊念叨著“MAY在我前頭”邊思考。
“就像我,記得很多人或事,或者忘記很多人或事……”
我打斷她,驚喜地說出答案:“因為MAY在我前頭,所以MAY比我更重要。你希望每一個叫你名字的人,都在乎你,認為你是重要的。”
她嘲諷地看著我:“年青的女孩才會這樣想。”
在她這裏,年輕絕不是什麽褒意詞,她的語氣總會將“不經事”“年少無知”“少年輕狂”等意向疊加在“年輕”身上,像大人嗔怪地看著賣弄的孩子說“這小孩兒”時是一般的感覺。我不無委屈地問:“你不也是從年輕時代經過來的嘛。”
“這才是我可以嘲笑年輕人的原因!”她固執的樣子真不招人喜歡。
我歎氣,害怕又遭她唇槍舌劍的奚落,便不再做聲,等她的答案。
她靜脈曲張的手背疊在我手背上,又飛快地拿走,像是在提醒我這樣推心置腹聊天的機會並不多:“等你到我這個年齡,你就會知道,虛榮心不會再給你多大好處了,甚至那顆創傷斑斑的心,也不能使你產生太多感觸。你會明白,其實你誰也不是,你也可以(may)是任何人。叫什麽已經不重要了,什麽職業,多少金錢,何等地位,這些都不重要了。誰想記得我,都可以,誰忘記了我,也都可以。”
餐廳裏響起一首音樂,英文歌,旋律舒緩,卻感覺憂傷。MAY凝神去聽,那一刻,各種表情在她臉上淌過。她說:“你聽聽這首歌裏玫瑰的故事。”
我抱歉地對她承認我的英文沒有好到能聽清這種含混的吟唱。她招手叫來侍應,給他小費,讓他將這首歌連放三遍。
她說:“算我送你的禮物吧。這是我最喜歡的歌。”
音樂重新響起,她一句句翻譯給我聽——
“(男)第一天見到她時,她看著我的眼睛衝我微笑,在那一刻,我知道她就是我所期待的那個人。她的嘴唇是玫瑰的顏色,是那些長在河邊的玫瑰,血紅的、野性的。
(女)當他敲響我的門走進房間,在他堅定的擁抱中我的戰栗平息了,他將是我第一個男人。他用手輕輕擦去我臉上的淚水。
(男)第二天我帶給她一朵花。她比所有我曾見過的女人都美麗。我問她:你知道不知道哪裏的野玫瑰長得會如此甜美、紅豔,而且自由?
(女)第二天他帶來一朵孤獨的紅玫瑰,說:你是否願意把你的失落與悲傷交給我?我點點頭,在**躺下。他說:如果我指給你看那些玫瑰你是否願意跟我來?
(女)第三天他帶我去了那條河邊。讓我看那些玫瑰,然後我們接吻。我最後聽到的是一句呢喃。當時,他手裏拿著一塊石頭笑著站在我上空。
(男)最後一天我帶她到野玫瑰生長的地方,她躺在河堤上,連輕飄的風都不敢驚動她。當我向她吻別,我說:美的歸宿是死亡。我種了一朵玫瑰花在她的唇間。”
MAY的解說讓我聽明白了這歌詞,她不再說話,音樂還在從容地反複,我隻聽清那一句:All beauty must die。
MAY遞給我一張紙巾,我才發現,桌上滴滿了淚水,而我的臉龐已經在音樂中濕透了。發現自己在哭時,我便失去了所有的念頭,隻是哭,默默的,壓抑的抽泣著,像是要將所有的愛與恨感動與麻木都盡興地哭出來。
MAY終於能確定我的眼淚流得差不多時,她捋起我的頭。像是欣賞藝術品般賞析地看著我哭腫的眼。她甚至還用手指蘸起滴落在桌上的眼淚,舉到眼睛附近仔細去看。她邊用濕巾擦手,邊鐵石心肝地問:“還哭嗎?”
我搖頭。
“在想什麽?”
“我要享受生活。愛情,男人,花朵,音樂。這些我全要!”我的語氣聽起來很怪,像是饑渴許久的土地汲取到水份時那種貪婪的茲茲聲。
“那你不就成了安朵了?”她補充:“你故事裏的那個安朵。”
“我故事裏的安朵?”我狐疑地看向她。
她不打算向我道歉,隻是輕描淡寫地說:“剛剛在賓館等你時很無聊,就看了你便攜電腦裏的小說。”
她看了我的小說?!我有些被侵犯的感覺,但沒有真正與她計較,對自己這種自製能力,我既滿意又難受,心中有些說不出的味道。
故事裏的安朵,寫到哪裏我都忘記了,她是一個什麽樣的女人,其實我心裏一點數也沒有。我問MAY:“她是個什麽樣的女人?”
MAY說:“略有媚態,性感,機警、**又攻於心計的女人。”
我否定:“不可能。你說的那種女人是不會結婚,不負責任的。而安朵不是。”
“你是沒有寫她的風流勾當。但是,我能看出來。不要害怕我給她的那些評價。要知道,一個再精明世故的人,總還有其純樸人性的一麵。而我,隻不過是看到了月亮的背麵。你的閱曆不足以給她的行為一個合理的解釋,你甚至操縱不了你的主人公。於是,你假借許多人的眼光來評估安朵,你試著從很多方麵來講她,你在講述中期待出現與自己想法靠攏的評價,但是你很難自圓其說。你在故事裏,寫到了安朵與方重山有一場婚姻。但是你沒有去交待這場婚姻的來由。至少你不敢從安朵的角度來交待。因為你自己都還弄不太明白什麽是愛,什麽是人性。”
她給杯裏的奶茶加了塊糖,興致勃勃地繼續講:“我這樣解釋她的行為,你看對不對。安朵的攻於心計機警**……這些你不喜歡的詞,不是她從什麽書中學來。而是在一次次冒險般的情愛中,從慌慌張張的失敗裏慢慢領悟出的成功經驗。那些短暫卻不安的歡愉裏,有時可能會產生一些淪落飄零的情緒。所以,她勢必會渴求安定的生活。她選擇結婚,並不是負氣或是輕率,而是打算孤注一擲傾情相守和一個好男人結合在一起。方重山是她看到的好男人。她從他的求婚裏看到自己的未來——不用再做一個**的女人,哪怕她天性就是**,她也嚐夠了苦頭,想過正常人的日子了。”
我讚許地點頭,再問她我小說中的方重山又是如何的人。
她的臉上呈現疲憊:“男人的事情我哪兒知道?我隻了解女人。”
不知道她是累了,還是不願意再多講,但是不管怎麽樣,她與我這樣聊天,總是讓我感激的。感激歸感激,得不到她的回答,我還是有些不死心,換個問題再問:“那方而安又是什麽樣的人?”
MAY是真的不耐煩了,收起和藹長者的風範,尖酸地反問我:“這是你的故事還是我的故事?”
我壯起膽子回話:“本來是我的故事,但是你參入了,就成了我們的故事。”
她似乎沒有被冒犯,反而高興地仰起臉來哈哈大笑:“身上的刺抖出來了。你開始像方而安了。”
我們的交談到此為止。MAY很懂得給人留懸念,那句話,讓我在回房間的路上,甚至在洗澡時,都不停地在想。
夜真安靜。咻咻的鼻息是惟一可以聽到的聲音。
我怎麽也睡不著,幾次按捺住自己起床做些什麽的念頭。
“睡吧,明天還要早起。”她的聲音聽起很清醒,恐怕她也一直睜著眼睛盯著黑暗。
“MAY,我的心裏感覺空落落的,以前我習慣在入睡前想念某個人,編織著我與他的故事,然後就慢慢睡了過去。可是今天,我不知道可以抓誰來編了。心裏真空啊。”我俯起身子與她搭話,並不指望她會給我回應。
“想不了人,就想想生存。”她說。
“我還有些錢,至少夠我在找到工作之間的花銷。生存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嗎?可以教人彈琴,或到茶餐廳去彈琴,不管怎麽樣,我是不會餓死掉吧。”
“你對生活的要求僅此而已嗎?”
“哈,我的要求多了,我希望能有一個聲名顯赫富有的爸爸來認親,能有自由富裕的生活,可以四處旅行,可以坐頭等艙,世界各地地轉,去聽音樂會,穿最美麗的衣服,用最奢侈的餐具……還可以整容,變成絕世美女,讓所有男人為我癡迷——可是,這是不切合實際的啊。”我又感懷生世起來:“可能我爸早就死了,或者他壓根兒就是一個流浪漢,像安哥這種。我的姿容平平,更嫁不了富豪、貴公、王子,讓我從此麻雀變鳳凰。要說事業嘛,我隻是會彈鋼琴,我媽還希望我能成為鋼琴家來著呢。可惜那次車禍,現在我練琴超過兩個小時,左臂就會僵硬。”
MAY翻了個身,將臉對向我,她的眼睛在黑暗中幽幽的閃,像少女般的活力。
她說:“你還這樣年輕!”
“年輕?MAY,你隻是因為不再擁有它,所以以為它有多寶貴罷了。”我支起腦袋看她:“MAY,我們不說這個了。我想問你個事兒。”
“怎麽?”
“你知道我最感興趣你的哪樁故事嗎?”
“S。”她平靜地說。
“對啦。”我在邊兒自顧自地高興:“告訴我你們的故事吧。那些信看得我都要入了迷。你知道不,在我生病的時候,我都夢到了你和S了,像真的一樣,你與他聊玫瑰花,粉色白色還有一枝絹紗仿真的玫瑰。今天聽安哥講故事時,我在猜,那個女人是我媽呢,或是就是你?她也是喜歡粉色與白色的玫瑰花啊。這種感覺奇特極了。”
她在黑暗中仿佛笑了一下:“我什麽時候告訴你,我喜歡粉色與白色的玫瑰了?都是你一廂情願地在猜罷了。”
“MAY,你以前寫過書,那你有沒有想過要將自己的人生寫下來?特別是那些愛情。老北啊,S啊,還有你那個性伴侶。”
“我曾經是這個樣子的。”
我曾經是這個樣子的。山田詠美在她的小說裏說過,愛一個男人就為他寫三十頁短篇小說。記得和我同時期寫字的女人也有這種習慣——我有一個女朋友,她談了一場糟糕的愛情,我問她會不會寫成故事,她很驕傲地對我說:“他不配走進我的小說裏,他得不到這種榮譽。”寫字的女人恐怕都有這樣的毛病吧,喜歡用故事盛載自己的生命,感謝昨天的傷心成就了今天的小說。我也不例外。我也寫。但是我沒有我那個朋友驕傲,我不認為將他們拉進我的小說便是一種榮譽——他們或許還不樂意呢!我隻是想將那時候的心情留住,它們對我多珍貴啊,生怕會忘記。
人啊,有時候像動物一樣,會有想將自己躡手躡腳藏匿起來的想法。我特別是。我將那些我希望記住的,用別人的故事穿起來。這樣,外人就不會看穿,隻有做為當事人的我與他,可能會為此唏噓。
我曾經給你講過老北的故事。那個,與我當年寫的,差不了多少,我隻是在背誦自己的東西。我也給你講過,性伴侶給我講的故事,那個,其實也是我當年寫過的東西。
這樣的夜很適合說心裏話。我有很久沒有與人這樣說話了。倒不是我沒有話說,也不是我害怕,而是感覺自己是不重要的,我的故事,我的人,不過是滄海一粟,說自己不如看別人。
你最好奇S吧。
其實,S是惟一沒有被我寫進故事裏的人。
關於他的文字,就是你看到的那疊信。不管別人怎麽說,我卻認為它們是我寫的最好的東西。所以這樣多年了,舍不得丟,也不敢去寫,我和他的故事,用任何一種方示來寫,都不會及我當年寫信時情緒的萬分之一。
但是,有意思的是,我曾經與他聊過,如果我要來寫這個故事,會有多少種可能性。
當時,我們坐在一個城市的咖啡館裏。我們在一起已經很多天了,我跟著他去了三個城市,他是因為工作需要,而我純粹是因為愛情。
我說:“要怎麽寫它呢?它不過是一場俗氣的**。”哦,那時,我們都有自己的戀人,都厭倦一成不變的日子,因為喜歡冒險獵奇,兩人才會走到一起去。我們起初不過是精神的出規,接下來就是肉體。你看我的信,就可以想到,我有多麽渴望見到他,又有多麽害怕見到。我知道,一旦我們見了,便是在倒計時我們的關係。那些信,是在我與他最好的時候寫的。他將我們的關係比做喝一杯咖啡。喝一杯咖啡能有多長的時間呢?就算可以續杯,也有因打烊而結束的時候。我不舍得那樣快結束,就跟著他,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他工作時,我去逛書店,看書,寧靜得像個小婦人,自得其樂地等待工作一天的丈夫回家——嗬,現在回憶起來,我還能看到當時的自己。
他也說:“能怎麽寫呢?要麽是結束,要麽是在一起,總也跳不出俗氣的結局。”
我說:“那就起名叫《低俗小說》。”
他取笑我薄知,早就有電影叫做此名,很容易讓人聯想到那本成功的影片上去。
那天深夜,比這個時候更晚一些。我起床收拾東西。輕手輕腳地不想驚動他。我是被“俗氣”兩個字給嚇壞了。年青女孩子,總也不希望落進俗氣裏。我以為,我偷偷走掉,從此不再與他聯係,這樣我們的故事就會別致一些——你看,那時候,我將生活當成了小說,滿頭滿腦的傻氣。他那樣睡著,房間裏安靜得讓我都想哭出聲來了。我走到床邊去吻他臉,以為這會是最後一個親吻。誰知道他的手忽然抓住了我,說:“你不要走。”
我嚇了一跳,半天說不得話。
他睜開眼睛,看我果然穿好衣服齊整整地站在床邊時,他歎氣:“不要走。要走也到明天。”
你知道的,女人在愛情麵前是多麽軟弱,愛人的一個眼神就可以讓她的人生觀顛覆,更何況一個根本搖擺不定的去意?
我又睡回他身邊,他一直握著我手,半醒半睡地說:“剛剛,我做了一個夢,夢到你走了。”
我眼睛濕了,反握緊他手,邊說給他聽,也在說給自己聽:“我不走。”
——我這是說到哪兒了?我們開始在說著什麽?
“在說你是不是會將一樁樁愛情寫進小說裏。”我正聽得入神,“接著呢?”
MAY長長地歎了一口氣:“接著沒什麽好說的了。反正我是沒有寫。我連讓我們關係的結束理想一些都做不到,又怎麽能將一場**的故事寫新鮮?”
“你們為什麽會分手了?”
“本來就是注定要分手的啊?喝完咖啡,各自回家,過自己的日子。你見過誰將咖啡廳當成家,將咖啡當成一日三餐了?”MAY說:“我不愛講了,而且,我有些困了。”
我在**輾轉反側難以入睡,她的鼻息卻漸漸平靜均勻。
我想,我該如何寫我與方重山的故事呢?我們之間甚至連封情書都沒有。
想到情書,我忍不住摸黑起來,到行李箱裏摸出“給S的信”,點上一枝煙,躲進洗手間去讀信。
有了MAY剛剛的說話,我再看那信時,心裏更有數許多,像是在閱讀知曉了過程結局的小說,此時,隻用去感觸書寫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