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紀的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的競爭。所謂“為官擇人者治”,在現代的管理概念上,也重視以成熟完備的製度進行管理而非人治,也就是說,懂得知人善任,把人才安排到合理的位置上去是一方麵,但更重要的還是要建立一個完備的文官製度,根據管理目標設立不同的職位,而後根據職位的需求選擇合適的人來擔任。應該是先有職位,再選擇適合該職位的人,而不是先任命人,再根據他來設置職位,否則豈不是要亂成一團。

據《貞觀政要》記載,唐太宗李世民就是一個懂得如何選人任官的皇帝,他是一個意識到“為官擇人”重要性的管理者,僅僅從他就選拔人才一事與下屬的談話就可見一斑。

唐太宗一直把選拔人才當做首要問題來抓,在他繼位之初,他就曾經與手下重要的謀士房玄齡等人談到選拔人才的問題。他說:“任命官員要根據個人才能的大小,委任其以相應的職位。古人說,選拔官員唯一的根據就是看他是否是賢良的人。古人也說,官職設定不必麵麵俱到,隻要所選取的人能夠勝任這個職位,就已經能達到很好的效果了。也就是說,如果能得到人才,即使人數不多也足夠協助我處理政務了,如果政府的各個部門都有很多人充斥其中,但是他們並不勝任職位,即使我的下屬人數眾多又能怎麽樣呢?如果使得各部門的官員都能各司其職,做好本職工作,那就能達到老子所說的‘無為而治’的境界了!你們應該仔細考慮我說的話,好好地設定官員的職位,根據職位的工作範疇選擇人才。”

唐太宗求賢若渴,曾先後五次頒布求賢詔令,還增加考試的範圍和選取的人數,以便更多的人才能夠入他彀中。正因為他如此重視人才的選拔問題,貞觀年間才出現了眾多的傑出人物,也正是因為這些優秀人才的湧現,才出現了百姓富足、國家興盛的良好局麵。

對管理者來說,他所率領的團隊,就相當於一個小型的國家,雖然沒有三省六部、三公九卿,但是也要有完備的職位設置,下屬各司其職,既不能讓機構內部人員冗餘、人浮於事,又不能一味精簡人員,使職位空缺。讓下屬身兼數職的結果就是哪個職位的工作都不會做到令人滿意。

晉武帝死後,他的白癡兒子晉惠帝司馬衷繼位,皇後賈南風專權。賈皇後生性凶狠,而且獨斷專橫,她為了讓自己的家族掌握更大的權力,與楚王司馬瑋聯合發動政變,而晉朝的皇室成員紛紛趁亂為自己爭取更大的利益,開始了一場混亂的權力之爭,史稱“八王之亂”。從此,晉朝的社會陷入動**之中。趙王司馬倫最先取得了統治權,他在廢惠帝自立為帝的同時,為了爭取群臣的支持,大肆封官賞爵。晉朝時規定王公大臣都要戴用貂的尾巴裝飾的帽子,但是由於司馬倫濫封的官員實在太多了,庫房裏麵的貂尾根本不夠用。為了滿足禮法的需要,隻好用狗的尾巴濫竽充數,留下了“貂不足,狗尾續”這麽一個貽笑後世的故事。趙王倫為了收買人心而搞出這樣的鬧劇,但是我們隻要認真思考一下,就會想到,這種做法破壞了朝廷的用人製度,根本不會有什麽實際作用。果然,他在自立為皇帝的當年,就被自己的兄弟殺死了。

說到這裏讀者肯定已經明白了完備用人機製、“為官擇人”的重要性,但是有人要問了,對於曾經有功於自己為自己效力過的人,到底該如何安置呢?有功勞的人要給予相應的回報,這樣才有人為管理者盡心盡力,但是如果沒有適合他的職位怎麽辦?能者居其位是常識,但是有功必賞也沒錯,這又該怎麽辦呢?其實,關於這個問題,古人已經在實際管理中給了我們很好的答案。在戰國時期,就有人很好地處理了“為官擇人”和“為人擇官”的關係。他對現有政治製度進行變革,以律法的形式保證了“為人擇官”不會發生,他就是使得大秦帝國走上強盛之路的商鞅。

商鞅原名公孫鞅,是衛國國君的後裔,故也稱衛鞅,因為變法使得秦國強大,被封於商,因此也被稱為商鞅。商鞅變法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廢除以前的貴族、官員級別,重新製定二十級爵位。以戰功為授予爵位的唯一標準,廢除沒有立過軍功的貴族的名位,不允許他們做官。按照戰功重新確定級別,然後按照級別重新規定貴族享有的土地、住宅和奴婢的數量。

商鞅變法的條款一出,很多依靠世襲、資曆以及行賄等途徑成為貴族的人就失掉了特權,成為了普通的富貴人家,這無疑打破了原有的貴族的封閉體製,使得普通農戶依靠戰功躋身貴族階級成為可能,極大地鼓舞了農民到戰場去立軍功的熱情。秦國也在短短幾年內,一躍而成為軍事強國。而且,商鞅在變法的同時,也將賦稅權與行政權分離開來。他規定,有軍功的貴族宗室,功勞大的,最高可以封侯,但是與周天子分封的諸侯不同,這一類的侯爵隻能收取食邑內的租稅,不再享有地方政府的行政權力,也就是說無權過問地方政事,這一舉措,有效地將地方行政權收回中央政府,領主製度的秦國從此變成地主製度的秦國。

如此一來,君主以金錢和爵位的方式對有功之人給予了獎賞。因為有功必賞,所以下屬人人奮勇爭先;又因為獎賞的方式並沒有影響到正常的行政體係,所以整個政治體係仍然能夠維持正常運轉,達到了雙贏的理想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