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就像瓦爾特·司各特自己在他的下一本書中所做的那樣,從路 易十一的法國再回到他的蘇格蘭。威廉·萊德洛建議司各特寫一本有關 與他同時代的梅爾羅斯的人和事的書。一貫讚賞珍妮·奧斯丁作品的司 各特經常反複閱讀她的作品,默讀或給家人誦讀,他對她的崇敬在他的 一篇日記中有如下反映,不知為什麽人們非常喜歡引用這篇日記:“據 我看,這位年輕的女士具有舉世無雙的描寫陰謀詭計、內心感情和各種 類型的日常生活的才能。寫些誇大鋪張、崇尚詞藻的作品,這我也會, 現在還健在的文學家中的任何一位也會;可是要我以這樣細致的筆觸把 這些平凡的事情和人物,刻畫得如此惟妙惟肖,我實在辦不到。”在吉 爾斯蘭他結識了典型的療養地的療養者,立刻就在長篇小說《聖羅南之 泉》中努力塑造這些小療養地的社會氣氛,並把情節的發生地點搬到了 特維德河畔。此書於 1823 年 12 月,在《昆廷·達沃德》問世後七個月, 交給讀者評判。司各特隻有在寫使他感興趣的東西時,他才不負其作家 之稱。上流社會的習俗隻有像在奧斯丁的《愛瑪》或《傲慢與偏見》中 出現的那種樣子,才能使司各特感興趣。在他的小說中被出色地刻畫的 人物梅格多茲和塔奇伍德對具有這些習俗的社會是格格不入的,因此他 對療養地的生活方式的描繪是不出色的。而由於他與狄更斯不同,並不 具有可以溶化到情節中去的多情善感的特點,所以小說的戲劇性也就不 足憑信。

這本書使英國讀者很失望,但是卻使作者的同鄉很高興。因納萊頓的居民狂歡起來,他們從小說所描繪的地形中立刻就認出了同自己的故 鄉直接相似之處,並且要求把上帝所遺忘了的他們的泉改名為聖羅南 泉。這個小地方很快就出了名。一群群的礦泉水愛好者紛紛乘坐輕便馬 車、轎式馬車和公共馬車到這裏來。這裏的街道和旅館迅速地改名為“阿 博茨福德”、“威弗利”、“瑪密恩”等。每年舉辦有舉重、擲鏈球和 射箭項目的聖羅南邊區運動會,特維德河畔的因納萊頓重複了埃文河畔 斯特拉特福的命運:文學給它帶來了金錢,但是毀壞了它的美麗的容貌。 幾年以後,這座小城變得富裕、著名、興旺,並在相當程度上令人厭惡。 在愛丁堡根據這本書改編的戲演出得很成功。

作為塞爾寇克郡首席法官,司各特常常不得不與如果不是完全失掉自製力,那也準是“精神有點不正常”的人打交道。他要處理許多造謠 中傷的案子,他花不少時間來規勸那些好打官司的人變聰明些。他曾堅 決勸說一個人不要向法院起訴親兄弟,並用聖經上的有關受了欺侮要寬 容的聖訓來提醒他。原告人說:“我沒有讀過聖經嗎?我已經讀過多少 遍了,我已經七七四十九次寬恕他了,現在讓他寬恕我吧。”司各特言 行一致。當他自己成為竊賊的受害者時,他對他們也是寬容的。有一次 在紐瓦克,在去野餐的路上,有人從他那裏偷走了裝著所有旅伴的早餐 的籃子。兩個星期後小偷把籃子還回來了,叉子、刀子、盤子、螺旋拔 塞器都整整齊齊地包著,並和一張字條放在一起:上麵寫著:“我希望, 瓦爾特爵士會原諒我偷了您的籃子,並請相信,籃子裏的東西使我高興 了整整五天。”司各特說,小偷是個誠實的人,並想同他見麵,不是為 了懲罰,而是為了獎勵他把偷的東西還回來。

在蘇格蘭,郡法庭的作用與英格蘭的郡法庭的作用大體一樣,不過 也有一個重要的差別:除了民事案件外,前者還有權審理刑事案件。司 各特從 1799 年 12 月直到去世始終是塞爾寇克郡的首席法官。由於司各 特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愛丁堡高等法院院秘書的崗位上度過的,因此他 的首席法官職責常由副首席法官、他的朋友查爾斯·厄斯金代理。1825 年厄斯金去世,司各特任命自己的親戚賴伯恩的威廉·司各特擔任此職。 首席法官本人並非一定要住在塞爾寇克,因此法庭事務基本上是由他的 副手處理的;然而司各特有時也出庭,親自聽取重要案件的證詞,並且 幾乎不漏過聽取刑事案件。其他案件的審理記錄則送到他的家裏。他仔 細審閱記錄,做出深思熟慮的結論,再把記錄退還副首席法官。出席有 時在傑德堡開庭的巡回法庭也是他的職責。在出席過這樣的一次巡回法 庭後他寫道:“昨天開庭仔細審理兩個不幸的男孩偷幹酪頭的案件,竟 能拖幾個小時。”司各特的判決書的特點是公正、輕罰,並具有調解精 神。他甚至不判處罰金,如果不這樣做也可行的話。如果他與一方有親 戚關係,他則拒絕審理這場訴訟,並把案子交給自己的副手。無論是友 情(有一次他曾判決過詹姆斯·霍格),還是從上麵來的壓力都不能對 他的判決施加影響:他認為林務區長巴克柳公爵企圖“以審訊來折磨” 被控偷獵的某個牧人是有罪的。司各特總是對工人比對主人表現出更多 的好感。當幾個年輕人毀壞了巴克柳領地上的樹林時,司各特保護了城 裏人的利益。公爵決定對外人關閉他的領地,但是司各特勸止了他,說 服了他不能強迫全城的人為一小撮犯罪分子付出代價。他給巴克柳寫信 說:“我認為,我們的直接職責就是盡量造福??而且要相信上帝(他 能用自己的仁慈使投放到地裏的種子成熟),我們的善行不會徒然無益, 而遲早是會結果的,對此我們也不會感到後悔。”

這就是司各特在履行自己捍衛法律職責時的主導思想。但是,當強烈的政治情緒使一些人產生粗暴的行動或造反的時候,他就無情地執行 紀律。在一次充滿狂暴情緒的選舉之後他寫道:“如果再發生這樣野蠻 的越軌行為,我就嚴厲地懲辦搗亂分子,不管他們屬於什麽黨。”充滿 著微不足道的案件——偷獵、盜竊、誹謗的單調局麵常常被凶殺、血親 相奸、強奸或者其他同樣重大的罪行所打破;但是司各特卻主要致力於 調解由於受到微不足道的委屈而開始爭訟的各方。

下 麵就是他審理的一場典型的荒謬訴訟的例子。

一支有市法官也參加的莊嚴遊行隊伍一年一度地越過市區的邊界。 每年慶祝共同外出的節日都是在和諧一致的氣氛中進行的,但是在 1804 年裁縫社團拒絕參加集體的遊行隊伍,並聲稱第二天自己組織遊行。市 法庭頒布了禁止這次遊行的決定。裁縫們不承認這項決定,並組織了自 己的遊行隊伍,然而在此次遊行過程中某個名叫安德魯·布朗的幫工向 旗手猛撲過去,奪過他手中的旗,“把旗撕得不能再接著打了”。社團 首領向法院控告安德魯,要求他或者購買新旗,或者付給舊旗賠償費 20 英鎊。安德魯為自己申辯說,他是遵照法庭有關禁止遊行的決定行事的, 所以他不能對毀旗負任何責任,何況那麵旗連所要求賠償的錢數的四分 之一也不值,“因為這是一塊破舊不堪,盡是窟窿和補丁的抹布。”裁 縫們提出堅決的抗議,斷言他們的旗幟是塞爾寇克最好的旗幟之一。司 各特做出決定,讓安德魯·布朗補好撕破的地方。然而,這項決定並沒有使裁縫們感到滿意,他們請求首席法官重新審理此案,添枝加葉地詳 盡描述自己旗幟的無比美觀,並且企圖證明,借助針線無論如何也不能 恢複旗幟的原狀,因為旗幟被撕成這種樣子,以至打了補丁會使它極其 難看。司各特“重新審理”了案子,並做出了最終裁決:

“塞爾寇克,1805 年 6 月 23 日。閱過呈文和親自查驗所言之旗,本 首席法官認為上述旗幟可以修補,出於對該社團的深切尊敬之情,特將 該旗轉交本首席法官家人修補。因此,本首席法官駁回呈文,此案就此 了結。雙方免交訴訟費。”

這可能不符合法律條文,然而處理得卻合情合理。 司各特特別注意對少年罪犯的教育問題。更確切地說,大概因為他感到小的時候他自己的學習是無人關心的,所以他鼓勵采取一切形式對 青年進行教育。1824 年 10 月 1 日在愛丁堡寄宿學校的成立典禮上他發表 了有關學校教育的意義的講話,任何學校的教師都會讚同他的講話。而 在司各特講話之後過了幾周發生了一件差點沒使愛丁堡的舊市區的全部 學校毫無例外地都毀掉的事。

11 月中旬的某一天在中心大街上發生了火災,第二天議會廣場上的 房屋也著了火。樓房高,它們之間的小巷和過道窄,結果消防隊勉勉強 強才趕到著火地點。大概是由於風向變了或者別的什麽突然出現的奇 跡,城市才得救了。然而議會廣場上的大部分房屋和中心大街路南的一 半建築物都燒著了。司各特心驚膽戰地看到,高樓轟隆地響著,沉沒到 大火的深淵之中,而從儲藏著葡萄酒和各種酒類的地窖中火焰像噴泉一 樣噴射出來。半年之後,由於另一場大火,上街對麵,即與北橋相鄰的 地區也受了災。地方誌願部隊立刻被派去救火。安娜·司各特說,洛克 哈特整整一晝夜都留在火場:“盡管為了提神他喝了烈酒,但是救完了 火,他還是累倒了。”

司各特眼看著那麽多他從少年時代起就記得的大樓被燒毀。就在前一天,他寫完了一本書,它帶有思鄉風格,再現了他在父親的事務所度 過的那些日子,以及他第一次看見的那位披著綠色鬥篷的姑娘威廉明 娜·倍爾奇的麵容,她是他的第二次,也是無比鍾情的一次戀愛的對象。 她本身並沒有在作品中出現,但是在這本書中一直有著她的影子,就像 當時在作者的頭腦中一直有著她的影子一樣。我們知道這部書的書名是《赫裏斯》。此書於 1824 年 6 月問世,並沒有受到通常那樣的熱烈歡迎,這可能是因為此書的整整一半的篇幅是用書信體寫成的。作者本人認 為,小說對他來說是寫得成功的。

與《古董家》一樣,這本書也是司各特作品中最有代表性的一部。 作者在這兩部小說中比其他所有作品中都傾注了更多的心血,而且兩部 作品都有特別迷人的東西,它能迷住對司各特其他作品不感興趣的許多 讀者。這部作品充滿了司各特的個性特點,它也是司各特的一部內容最 含蓄的創作。書中情節發生的環境是通過暗示提供的,絕不是強加給人 物的,因此它是有機地與題材融合在一起的。所以,書中總的氣氛甚得 好評。

關於司各特的晚期小說我不打算特別多說,所以我們現在做幾點總 結。當我們偉大的小說家塑造在自己生活中所遇到的或者根據所保存的 資料詳細研究過的人物形象時,他並沒有犯虛構的錯誤。狄更斯是從視覺方麵來認識自己的人物,並提供了他們的無可比擬的照片,而司各特 則是用所有的毛孔來吸收自己的人物,並畫出了他們的真實的肖像。狄 更斯是在扮演人物,而司各特則是把自己的全部身心都放在人物身上。 一個是在觀察,而另一個是在感受。司各特是用感情,而不是理智來理 解人。他不是從自己的潛意識中獲得我們很費力地才能發現與自己有點 兒相似的模糊的形象;而是對他人進行透徹的和表現出憐憫的觀察,在 自己的想像中將他們過濾,並塑造人物,我們會在瞬息之間把他所塑造 的人物與周圍世界的不可預知性和幻境看成是一個東西。

司各特在《日記》中寫道:“蠢人們說我和莎士比亞相似,其實我 連給他係鞋帶都不配。”莎士比亞具有無可比擬的運用語言的才能,他 既洞察生活的複雜性,又深知生活中原生的樸素性;在這個意義上是不 能把司各特與莎士比亞相比較的。然而,作為人物的塑造者,司各特卻 與莎士比亞相當,因為如果不算福斯塔夫,我們在莎士比亞的作品中找 不到這樣獨特的喜劇式的,而且栩栩如生的人物,像《古董家》中的伊 迪·奧基爾特裏、《清教徒》中的卡迪和莫斯、《羅伯·羅依》中的尼 科爾·賈維和安德魯·費爾塞維斯、《尼格爾的家產》中的馬勒格羅特 和詹姆士一世以及《昆廷·達沃德》中的路易十一。除了表現出莎士比 亞式的富麗堂皇氣氛外,某些人物還具有塞萬提斯的偉大人物所具有的 世界意義。

謝立丹說:“寫時輕鬆讀時難。”反過來也是對的:讀時輕鬆寫時難。對司各特來說寫東西是過於輕鬆的。稱他為枯燥的小說家,就意味 著承認自己頭腦遲鈍,然而需要公正地指出,他的許多作品對讀者的耐 心是一種考驗。然而作為散文作家,他在人物的刻畫方麵是沒有對手的。 沒有一個浪漫主義作家能寫得出他的優秀作品中的人物和曆史背景。在 浪漫主義的散文藝術中《清教徒》《羅伯·羅依》《修道院長》《尼格 爾的家產》和《昆廷·達沃德》仍然是最高的成就,揭示司各特個性的《古董家》和《赫裏斯》也應當算為這樣的作品。如果再加上兩部異常引人入勝的有陰謀傾軋內容的小說《蓋伊·曼納令》和《肯尼威斯城堡》, 我們對文藝作家還能要求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