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4]: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以數守之[5]。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6]。

凡是進行火攻,必須根據以下五種因火攻而引起的敵情變化,靈活機動地加以處置:若是在敵營內部放火,就要派兵從外部策應。火已經燒起來而敵人營壘中仍然保持鎮靜,就應持重等待,而不要立即發動進攻;待火勢燒得猛烈時,再根據情況采取行動,可以進攻就進攻,不可以進攻就不要進攻。如果從外麵放火,就不必等待內應,隻要適時放火就行。從上風口放火時,不要從下風處進攻。白天刮風的時間長了,夜裏風就容易停止。作戰時,必須懂得這五種火攻方式的變化,並能靈活地加以運用。用火輔助軍隊進攻效果明顯,以水輔助軍隊進攻威力強大。但水可以把敵軍分隔開來,卻不能像火那樣使敵人失去軍需物資。

[4]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指根據下文所說的“火發於內”等五種不同的情況而靈活處置。

[5]以數守之:等待火攻的條件齊備。數,指月亮運行到箕、壁等星宿位置的時間。

[6]不可以奪:指不能焚毀敵人的物資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