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開過了掉頭的地方,直接壓過草地中間到了另一頭,重新爬回到州際公路上,朝著相反的方向駛去。然後我們出了出口,來到另一條安靜的鄉間小路上。
我們就這樣開了差不多一英裏,芬奇打開音樂,跟著唱起歌來。他敲著方向盤打著鼓點,我們駛進一個大概總共隻有幾條街的小鎮。芬奇放慢車速,慢慢地往前爬:“你有沒有看見路標?”
“那上麵寫著‘教堂’。”
“很好,非常好。”他掉頭,又過了一條街,在路邊停好車,“我們到了。”他下了車,繞到我這邊,替我打開車門,伸出手。我們朝著這座很大的舊工廠走去,看起來好像已經荒廢很久。我看見牆上好像寫了什麽東西,隨著整麵牆往前延伸。芬奇一直往前走,走到盡頭的時候突然停下來。
在我死之前……一個好像是巨型黑板的東西上麵寫著。然後下麵是巨大的白色粉筆字,一個字母接著一個字母,一排接一排,上麵寫道:在我死之前,我想要 。空格的地方被不同顏色的粉筆填了不同的字,這些字被雨水和雪水衝刷得模糊不清,字體各式各樣。
我們一邊走一邊看。在我死之前,我想生幾個孩子。搬去倫敦。養隻長頸鹿當寵物。跳傘。被零除盡。彈鋼琴。學法語。寫本書。飛去另一顆星球。當一個比爸爸好的父親。對自己好一點。搬去紐約城。學會平等。活著。
芬奇撞了撞我的胳膊,遞給我一支藍色粉筆。
我說:“沒空格了。”
“我們自己畫一個。”
他寫“在我死之前,我想要”,然後畫了一條橫線。他又寫了一遍。然後一直寫了十幾遍。“我們把這些都填完以後,就可以一直繞到這棟樓的正前門,然後再繞到另一麵。這可以很好地弄清楚我們為什麽在這兒。”我知道他說的“這兒”指的並不是這條人行道。
他開始寫:吉他彈得像吉米·佩奇那麽好。寫一首能夠改變世界的歌。找到偉大的宣言。有點意義。成為那個我注定要成為的人,然後活出價值。知道有一個最好的朋友是什麽感覺。變得重要。
很久很久,我就站在原地看著,然後我也寫道:不再害怕。不再想太多。填補上留下來的那些空洞。重新開車。寫作。呼吸。
芬奇和我肩並肩站著。他離我那麽近,我甚至能夠感覺到他的呼吸。他湊上去補充道:在我死之前,我想要體驗完美的一天。他往後退,從頭到尾看了一遍,又走上去。還有見見男孩旅行團。在我說出些什麽之前,他哈哈大笑,把這句擦了,重新寫道:還有親吻薇歐拉·馬基。
我等著他把這句也擦掉,但是他扔掉粉筆,撣了撣雙手的灰,在牛仔褲上抹了抹。他朝我邪邪地一笑,然後盯著我的嘴巴。我等著他做出進一步動作。我告訴自己,隻讓他試一下。然後又想,我希望他這麽做,然後這個想法又激起了那些電流,讓它們湧遍我全身。我想著不知道和芬奇接吻與我和瑞安接吻會不會有什麽不同。我這輩子吻過的男孩一隻手就數得過來,感覺全都差不多。
他搖了搖頭:“這裏不行,現在不行。”然後他一路朝車子跑去。我也追著他跑過去,我們上了車,引擎發動,音樂重新響起,他說:“怕你誤會,我這麽寫不代表我喜歡你。”
“為什麽這麽說?”
“因為我從你看我的樣子看出來了。”
“我的天哪。你真是讓人難以置信。”
他哈哈大笑。
在回去的路上,我的意識不停奔跑。隻因為我希望他吻我,嗯,大概一秒鍾,並不代表我喜歡西奧多·芬奇。那隻是因為我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吻過除了瑞安之外的男孩。
我在我們兩人的筆記本上,寫下:在我死之前,我想要……但是我隻能寫到這兒,因為我眼前的本子上出現的全都是芬奇在後麵的橫線上填著的那句:還有親吻薇歐拉·馬基。
芬奇送我回家之前,直接開到了巴特萊特城中心的獵物酒吧,這個酒吧不用查看身份證就能進。我們走進去,人擠人,煙霧繚繞,樂隊很吵。所有人似乎都認識他,但是他沒有上台和樂隊一起,而是拉起我的手帶著我跳舞。前一分鍾他還在隨著音樂瘋狂擺動,下一分鍾我們就跳起了探戈。
我用蓋過這些雜音的聲音喊道:“我也不喜歡你。”但是他又哈哈大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