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中的“斷裂”——關於中國文明與早期國家形成過程的思考
在對世界範圍內文明起源問題所進行的比較研究中,張光直先生把文明起源的中國型態概括為“連續性”的型態,指出其很可能是全世界向文明轉進的主要型態(張光直1990)。我們認為,在中國文明和國家起源“連續”演進的過程中,也存在著一定意義上的“斷裂”。指出這一點對準確把握中國文明與早期國家的形成過程至關重要。
研究中國早期國家起源,方法之一是由已知的文明實體往上推,從其成熟的國家社會所表現出的明顯的特征中,探究早期國家的某些本質的萌芽及其發生發展過程。中國學術界上一個世紀的探索,正是走的這樣一條路徑。中國考古學誕生伊始,殷墟的發現和大規模發掘就在考古學上確立了殷商文明。如果說在20世紀的上半葉,學術界對於中國早期國家文明的認識還僅限於屬商代晚期的殷墟遺址的話,那麽50年代早於安陽殷墟的商文化二裏崗期遺存和鄭州商城的發現,則大大深化了人們的認識。隨後,以二裏頭遺址的發現為契機,早於二裏崗期商文化的二裏頭文化得以確認。在二裏頭遺址發現了目前所知我國最早的宮殿建築基址群、最早的青銅禮器群以及大型青銅冶鑄作坊遺址等。依據上述考古發現,學術界大體上取得了這樣的共識,即:二裏頭文化屬青銅時代文化,已進入文明社會,產生了國家;二裏頭遺址則應是一處早期王朝的都城遺址(北京大學曆史係考古教研室商周組1979)。從二裏頭宮殿建築、墓葬製度、青銅禮器鑄造等文化要素及其所顯現出的社會發展上的成熟性,學術界意識到中國文明和國家的形成,在二裏頭文化之前還應有一個起源甚至早期發展的過程。在最近的20餘年裏,隨著仰韶和龍山時代一係列重要遺存的發現,這一時期的諸考古學文化又成為探索中國文明與國家起源的重要對象。
對仰韶與龍山時代這些考古學文化所代表的人們共同體究竟處於何種社會發展階段,學術界還有頗多爭議。如認為屬前國家社會階段、酋邦時代、古國時代、早(初)期國家階段等,莫衷一是。不過這並不妨礙我們對相關問題的探究,我們不一定要給國家的形成劃一絕對的上限,也不必拘泥於具體的概念。正如已有學者指出的那樣,文明與國家的起源是一個過程,上述諸考古學文化所代表的人們共同體應都處於文明化或曰國家化的進程之中(嚴文明1999)。學術界在這一點上已取得了較為廣泛的共識。
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六大區係分布
依據目前的研究成果,我們可以將上述諸考古學文化興盛時期的重要文化現象及其存滅時間作一大體的概括和比較。
內蒙古東部和遼西地區 紅山文化晚期:約距今5800~4900年(楊虎1994)。發現有大型祭祀建築群址、大型積石塚群及隨葬精美玉器的大墓等。
黃河上遊 仰韶文化晚期的大地灣類型:約距今5500~4900年(郎樹德1983)。發現有大型中心聚落、大型殿堂式建築等。
長江下遊 良渚文化:約距今5300~4600年(張忠培1995,欒豐實1992,趙輝1999)。發現有大型禮儀性建築台基址、大型人工“墳山”、祭壇、隨葬精美玉器的大墓及大遺址群等。
長江中遊 屈家嶺文化——石家河文化早期(北京大學考古係等石家河考古隊1993):約距今5000~4500年(嚴文明1993)。發現有規模不等的城址及以大型城址為中心的大遺址群等,城址內存在集中分布的宗教祭祀遺存。
黃河下遊 大汶口文化中晚期——龍山文化:約距今5500~4000年(欒豐實1997)。發現有大型中心聚落、夯土城址、大規模墓地及隨葬大量精美器物的大墓等。
與上述周邊地區諸文化相比,中原地區在仰韶文化晚期和廟底溝二期文化時期卻顯得較為貧弱,不見或少見能同上述文化相媲美的遺存。到了距今約4600~4000年的龍山時代,周邊地區各支異彩紛呈、富有濃厚宗教色彩的文化共同體相繼盛極而衰,而中原龍山文化係統的諸文化則在與山東龍山文化的相互交流和競爭中不斷壯大。晉南地區的陶寺文化早期(約距今4600~4400年)(高煒1996)發現有大型中心聚落,大型墓地及隨葬陶、木、玉、石禮器的大墓等。以河南中西部為中心的王灣三期文化等(約距今4600~4000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1984A),則較為集中地發現有若幹夯土城址。稍後,二裏頭文化所代表的王朝文明在吸收了各地文化豐富的文明因素的基礎上,以中原文化為依托最終得以崛起。
二裏頭遺址鳥瞰
二裏頭文化的絕對年代,一般認為約距今3900~3500年(仇士華等2000),約400年的時間被劃分為連續發展的四期。依據現有的考古材料,二裏頭文化一期遺存的分布還僅限於以嵩山為中心的較狹小的地域,一般見於普通聚落遺址。至第二期開始遺址數量劇增,分布範圍急遽擴大,導致二裏頭文化若幹地方類型的出現(趙芝荃1986A)。與此同時,真正體現其文化與社會發展高度的一係列文化要素也是自該文化第二期起集中出現於二裏頭遺址的,如大型夯土建築基址,包含大中型墓在內的等各有差的墓葬,大型青銅冶鑄作坊,大批銅、玉、漆和陶製禮器等。正是由於這些高層次遺存的出現,學術界普遍認同二裏頭遺址作為都邑是始於二裏頭文化第二期的。
那麽,二裏頭文化崛起前夜的黃河中下遊地區又是怎樣一種狀況呢?相當於距今4000年前後的中原龍山文化和山東龍山文化晚期至尾末階段,在文化和社會發展上居當時領先地位的這兩大考古學文化係統也都相對沉寂。山東龍山文化在過渡到嶽石文化之前已呈現出衰落的跡象(方輝等1997);中原龍山文化末期經“新砦期文化”(趙芝荃1986B)直至二裏頭文化一期階段,均未發現可與二裏頭文化二期以後高度發達的文化內涵相銜接的重要遺存。這一文化發展的低潮時期,是否與洪水侵襲有關(俞偉超1992,袁廣闊2001),尚有待於進一步探究。
與此相關的是二裏頭文化的來源問題。已有學者根據二裏頭文化包含某地的文化因素,而指認二裏頭文化源於中原以外某一地區或某一考古學文化,但都缺乏充分的考古學依據。同時,二裏頭文化也不是屬中原龍山文化係統的王灣三期文化的自然延續和發展,其間同樣存在著一定程度的“斷裂”和“飛躍”。就現有的考古學材料看,二裏頭文化承自王灣三期文化的,主要是層次較低的日用陶器和小型墓的埋葬習俗等方麵的要素;其主體文化因素的許多方麵,尤其是玉、銅、陶質禮器等高層次遺存和埋葬習俗中的不少要素,在當地都沒有明確的源頭。另外,從聚落時空演變的角度看,作為二裏頭文化中心遺址的二裏頭遺址在伊洛平原的出現也具有突發性,而沒有源自當地的聚落發展的基礎(大貫靜夫1997)。因此,關於二裏頭文化淵源的問題尚需進一步探索。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處於國家化進程中的仰韶和龍山時代諸考古學文化,在二裏頭文化崛起之前即相繼由盛轉衰,甚至“夭折”。二裏頭文化的問世距上述諸史前文化或初期文明的衰亡,存在著百年以上甚至上千年的時間間隔,在文化內涵上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這種文化上的中斷或可稱為“文明的斷裂”。由此可知,二裏頭文化及其後初步統一的中原王朝文明,與仰韶和龍山時代的上述諸文化共同體之間,並不存在直線的連續演進關係。不能否認,正是這些文化共同體的相互作用與刺激,導致高度發達的三代文明的崛起(張光直1989,嚴文明1987)。同時,我們又必須看到,這些文化共同體在中國文明和國家形成過程中所起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其若幹文明要素為中原三代文明所吸收,它們的貢獻在於為中原王朝文明的誕生提供了一定的養分。這種貢獻從總體上看是間接的而非直接的。
在中原周邊地區仰韶和龍山時代諸考古學文化中,最先走向衰亡的,先後是紅山文化、良渚文化和屈家嶺——石家河文化。這三支考古學文化所處地理環境不同,賴以生存的農業類型不同,考古學文化的基本內涵也不同,但有一點是基本相同的,即宗教在其社會生活中都占有著極為突出的地位。從紅山文化所謂的“女神廟”、大型祭壇、積石塚群,到良渚文化大型禮儀性台基址、人工“墳山”、葬玉大墓,到石家河遺址數以千計、萬計的陶塑動物、人像和紅陶杯等,大量宗教遺存的存在,構成了這幾支考古學文化最富特色的文化內涵。其宗教信仰似乎帶有濃厚的原始巫術的色彩;而近乎泛濫的、具有較強的視覺衝擊力的宗教遺跡和遺物,並不能代表文明發展的高度。有學者在討論良渚文化的衰落原因時指出,“峰值期的良渚社會是一個宗教色彩極其濃重的社會,整個社會生活的運作被籠罩在厚重而偏激的宗教氣氛裏,為此,社會投入了大量非生產性勞動,而這些付出對社會的長期發展顯然不會有任何正麵效應。”(趙輝1999)其實,這一分析也同樣適用於紅山文化和屈家嶺——石家河文化社會。這樣一種社會結構,決定了這些文化從誕生之初,就具有脆弱性和短命的一麵。正如上引對良渚文化的分析那樣,這些文化的衰亡原因,主要取決於其內部的社會機製,這種機製的存在也決定了它們對來自外部的衝擊難以做出有效的反應。從這個意義上講,這些史前文化或初期文明的衰亡,與其說是因其曆史進程被阻斷而“夭折”,不如說它們是在嚴酷的社會競爭或人與自然的競爭中被淘汰出局,其衰亡在某種意義上是一種必然。
良渚反山玉琮“神徽”(左上)、玉琮(左下)
良渚文化貴族墓的“玉殮葬”(右)
將這類考古學文化與黃河中下遊地區龍山時代的考古學文化,乃至三代文明做一比較,就不難發現這些考古學文化所代表的人們共同體之間在社會政治結構上的重大差異。例如,與良渚文化大墓中宗教遺物數量多、比例大、地位突出的現象不同,中原龍山文化和山東龍山文化的大墓,直至商周時期貴族墓葬的隨葬製度更多地表現的是世俗權力的集中和財富的占有,而較少帶有神權色彩(趙輝1999)。從重世俗功利的祖先崇拜觀念及其所強調的宗法等級秩序出發,中原文明逐漸形成了以宮廟和禮器為物化形式的禮樂製度。祖先崇拜及由其衍生出的禮樂製度,成為中國早期文明的重要特征,並對後世的中國文化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徐良高1999)。這一思想信仰和禮樂製度,真正繼承自良渚文化等宗教發達的考古學文化的,似乎隻限於禮器中的個別器種,而二者根本的宗教思想體係則大相徑庭。總之,這些先行文化的興衰,勢必給三代文明以許多有益的啟示。中原王朝文明從中所汲取到的養分,除了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方麵的諸多要素外,還應當包括關涉一個文化共同體興衰存亡的政治宗教結構上的借鑒。中原王朝文明對它們的文化因素進行揚棄,才使自身的文明得以延續和光大。
如前所述,在中原周邊地區的諸考古學文化中,與紅山文化、良渚文化、屈家嶺——石家河文化不同的是黃河下遊地區的大汶口——山東龍山文化。這一文化係統在文化和社會發展上與中原文化並駕齊驅,某些方麵甚至超過中原同期文化的發展水平。即使在中原地區文化發展進入低穀的若幹階段,它也幾乎一直保持著旺盛的發展勢頭。它與中原係統的文化在地域上相毗鄰,且一直進行著密切的文化交流,因而在考古學文化麵貌及其所反映的人們共同體的社會結構和思想觀念上也與前者近同。自仰韶文化晚期階段以來,大汶口——山東龍山文化的許多文化因素為中原係統的文化所吸收。有學者曾列舉了該區係在物質文化、精神文化方麵可能給予中原夏、商文化以影響的諸多因素(邵望平1987),這是其他中原周邊地區的考古學文化所無法企及的。從這個意義上講,這一係統的文化最終融入了中原王朝文明之中,其自身也成為中原王朝文明的重要締造者之一。問題是,大汶口——山東龍山文化究竟是在什麽樣的曆史背景下,又是以怎樣的方式參與到創建中原王朝文明的過程中來的?至少到今天,我們還無法對此做出圓滿的解答。
關於中國文明和早期國家的形成過程與特點,我們同意中國文明的發生是多元一體的觀點(嚴文明1987),同時,認為應在研究中對文明與國家起源和文明社會形成二者加以區分。依我們的理解,如果說中國文明是多元一體的,那麽應當說中國早期國家和文明要素的起源是多元的,而最早的國家、文明社會的形成則是一體的。具體說來,處於文明化或曰國家化進程中的仰韶與龍山時代,是眾多相對獨立的部族或古國並存且相互作用刺激的時期,或可稱為“多元的古國文明”時期;而中國文明社會的正式形成,就現有材料而言,是始於二裏頭文化所代表的初步統一的中原王朝國家的,這一階段或可稱為“一體的王朝文明”時期。中國早期國家形成過程中這兩個大的階段之間,存在著“文明的斷裂”現象。因此,不能認為中國早期國家的起源與形成是一種直線演進的過程。可以說,中國國家起源過程中眾多的古國文明在持續的競爭與交流中的此興彼衰,最終催生出一個具有強勁實力的王朝文明,這個一體化的廣域王權國家係統,經過三代的陶冶洗禮,才鑄就了秦漢帝國的輝煌。這應是中國國家產生及早期發展的基本脈絡。
這種非直線演進的過程,較為普遍地存在於中原周邊地區,這也是需要我們從理論和曆史實際兩方麵來究明的問題。如上所述,作為王朝文明的二裏頭文化和二裏崗文化興起於中原地區的同時,中原周邊地區還存在夏家店下層文化、嶽石文化、湖熟文化、馬橋文化、石家河文化(晚期)等考古學文化。這些文化所在區域在仰韶和龍山時代都曾孕育過高度發展的考古學文化,如前所述,學術界一般認為屬酋邦甚至已進入早期國家階段。然而這些高度發展的文化或初期文明與其後續文化之間卻缺少密切的承繼關係,後者與前者相比甚至顯現出文化和社會發展上的停滯、低落甚至倒退的跡象。這些後續文化的社會發展水平如何,它們是否已形成國家。如果說它們光燦一時的先行文化已進入國家階段,而它們是否又回到了所謂“複雜酋邦”甚至“簡單酋邦”的階段,抑或屬於一種積貧積弱的國家形態。這些都是有待於進一步解決的問題。
史學界有學者認為,“先秦時期中國國家進程的主要內容就是自夏朝建立以來的中原王朝國家(它在戰國時期有一個分裂時期)的發展。在這一時期中,在中原周邊地區中沒有發生真正獨立的國家進程。”“從嚴格的國家主權的角度看,在春秋末期以前,中國境內始終隻存在一個國家,那就是先後由夏、商、周三朝王室統治的以中原為主體的華夏族國家。”(謝維揚1995)這一見解與考古學界“滿天星鬥”式的國家起源觀顯然是不相一致的,我們不能無視它所提出的問題。在中原地區率先出現了原生的初步統一的早期國家,並憑借其先進的社會組織製度向四方擴張輻射,與其周邊地區發生著密切聯係的同時,周邊地區的各個文化共同體是否仍在產生著原生國家,抑或它們都是在中原原生國家的影響下產生的次生國家;換言之,中原原生國家的出現及與周邊地區發生接觸,是促進了後者各自的國家化進程,還是阻斷了它們邁向國家的步伐。如此種種,都向我們提出了尖銳而不可回避的問題,關涉中國早期國家形態與發展模式,需要我們用更多的田野工作和綜合研究來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