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自李濟先生1926年發掘山西夏縣西陰村,兩年後中央研究院曆史語言研究所發掘河南安陽殷墟,中國考古學參與古史建構的曆史已近百年。通觀20世紀學術界對中國早期文明史的探索曆程,由於豐富的文獻材料及由此產生的史學傳統,這一探索理所當然地以對具體國族、王朝的確認為中心。“證經補史”情結與研究取向,基本上貫穿學術史的始終(見本書《方法論視角下的夏商分界研究》)。

在超脫了“證經補史”的理念和話語係統之後,古史建構仍被考古學者引為己任,這裏的“史”開始被看作囊括整個社會文化發展進程的大曆史。作為兄弟學科的文獻史學和考古學,則更多地可以看作建構這一大的曆史框架的途徑和手段。解讀文字誕生前後“文獻不足徵”時代的無字地書,進而構建出東亞大陸早期文明史的框架,考古學的作用無可替代,已是不爭的事實。考古人參與寫史勢所必然,但話語係統的轉換卻並非易事。本文就是這一路向上的一個嚐試,試圖夾敘夾議地勾畫出那個時代的輪廓。

隻能勾畫一個輪廓,這主要是由考古學的學科特點決定的。那就是,考古學的學科特點,決定了其以長時段的、曆史與文化發展進程的宏觀考察見長,而拙於對精確年代和具體曆史事件的把握。受這些特性的影響,考古學角度的敘述與曆史時期相比肯定還是粗線條的。由是,可以理解的是,公元前2000年這一時間點,上下浮動數十乃至上百年都是可能的。這個絕對年代隻是一個約數,考古學觀察到的與這個年代相關的現象隻是考古學和年代學目前的認識。以耶穌誕辰為計數起點的這個時間整數,本不具備太多的曆史意義。在本文中,它隻是我們探究中國早期文明進程的一個切入點而已。

話雖如此,它又是一個頗具興味的切入點。

按古典文獻的說法,夏王朝是中國最早的王朝,是破壞了原始民主製的世襲“家天下”的開端。一般認為,夏王朝始建於公元前21世紀,“夏商周斷代工程”把夏王朝建立的年代估定為公元前2070年左右(夏商周斷代工程專家組2000),也有學者推算夏王朝始年不早於公元前2000年。總之,在以傳世文獻為本位的夏王朝始年的推定上,公元前2000年是一個便於記憶的年數。

但文獻中的這些記述,卻不易與具體的考古學現象相對應。到目前為止,學術界還無法在缺乏當時文字材料的情況下,確證堯舜禹乃至夏王朝的真實存在,確認哪類考古學遺存屬於這些國族或王朝。狹義的王統的話語係統和視角,也不足以勾勒涵蓋這段曆史的波瀾壯闊。在考古學上,那時仍處於“龍山時代”(根據最新的考古學和年代學研究成果,這一時代的下限或可下延至公元前1800年左右,與二裏頭文化相銜接)(嚴文明1981、1993),在公元前2000年前後一二百年的時間裏,也即在所謂的夏王朝前期,考古學上看不到與傳世文獻相對應的“王朝氣象”。依考古學的觀察,這段曆史還有重新敘述的必要。

但紛亂中又孕育著新的動向。大體在公元前2000年前後,大河以東晉南地區輝煌一時的陶寺文化由盛轉衰;幾乎與此同時,大河之南的嵩山一帶,在“逐鹿中原”的躁動中逐漸顯現出區域整合的跡象,新砦集團開始嶄露頭角。顯然,它的崛起,為隨後以二裏頭為先導的中原廣域王權國家的飛躍發展奠定了基礎。在地緣政治上,地處中原腹地的鄭州——洛陽地區成為中原王朝文明的發祥地。

鑒於此,公元前2000年,是中原文明史上的一個重要的轉捩點。

二、陶寺的興衰

地處晉南的陶寺聚落群幾乎是其中最小的一群,但其聚落和墓葬形態及所顯現的社會結構又是最令人矚目的。

存在了大約400年的陶寺文化,被分為早期(公元前2300——前2100年)、中期(公元前2100——前2000年)、晚期(公元前2000——前1900年)三個階段(何駑2004)。公元前2000年,正值這個社會的中、晚期之交。

考古學資料表明,恰恰在此期,作為該集團權力中心的陶寺聚落充斥著暴力的跡象:

原來的宮殿區被從事石器和骨器加工的普通手工業者所占據。一條傾倒石器、骨器廢料的大溝裏,30多個人頭骨雜亂重疊,頭骨多被砍切;數十個個體的散亂人骨與獸骨混雜在一起;大溝的底部一具30多歲的女性頸部扭折,嘴大張呈驚恐狀,**竟被插入一根牛角。聯係到曾高聳於地麵的夯土城牆到這時已經廢棄,多處被陶寺晚期的遺存所疊壓或打破,發掘者推測這裏曾發生過大規模人為毀壞建築的群體報複行為。

陶寺遺址鳥瞰

包括“王墓”在內的貴族大中型墓,往往都有這個時期的“擾坑”直搗墓坑中央的棺室,擾坑內還有隨意拋棄的人頭骨、碎骨和玉器等隨葬品。這些墓同時被掘又一並回填,掘墓者似乎隻為出氣而毀墓虐屍,並不全力搜求寶物。

發掘者從日用品的風格分析,延綿數百年的陶寺文化大體是連續發展的。也即,報複者與生前顯赫的被報複者,應當屬於同一群團,這場破壞活動應是陶寺社會底層對上層的暴力行動,而非外來族群的攻掠。無論如何,它摧毀了陶寺社會的貴族秩序和精英文化,陶寺大邑自此由盛轉衰。

在此之前,以陶寺大型城址為中心聚落的陶寺文化聚落群已經曆了二三百年的輝煌。其所在的公元前3千紀後半葉,即考古學上的龍山時代晚期,在素有“東亞大兩河流域”之稱的黃河和長江流域,一座座拔地而起的城圈形成那個時代最顯著的人文景觀。矗立在黃河兩岸的一座座夯土城址,是這一地區邁向文明時代處理人地關係和人際關係的傑作。陶寺文化中期陶寺城址圈圍起的麵積達280萬平方米,是黃河流域最大的城址。城牆建築的用工量所顯示的社會動員力,龐大的城區中生活的人口數,都是後續研究的重要課題。

如果我們把視野再放寬些,可知與陶寺所在的晉南隔黃河相望,此後要在中國文明史上大放異彩的中原腹地河南,這時也是城址林立,但與陶寺的氣派相比則不可同日而語。最大的城址也僅30多萬平方米,其他城址的麵積則大多僅有10餘萬甚至數萬平方米(詳後)。與中原相映生輝的海岱(山東)地區,此時最大的城址麵積也隻有30多萬平方米(欒豐實2006)。

城址內已有初步的功能分區。其中陶寺墓地已發掘的上千座墓葬所顯現的金字塔式的社會等級結構,已為學界所熟知。占墓葬總數不足1%的大墓的隨葬品一般都有一二百件,包括由彩繪(漆)木器、彩繪陶器及玉石器組成的各類禮器、生活用具以及以豬為主的牲體,等等。隨葬的禮樂器中又以蟠龍紋陶盤、鼉鼓和特磬最引人注目。可知後來商周貴族使用的禮、樂器,有不少在陶寺大邑已經現身。有學者推斷陶寺墓地已存在某種約定俗成的、嚴格按照等級次序使用禮器的規製(高煒1989)。

陶寺彩繪蟠龍紋盤、陶寺陶鼓(從左至右)

但與二裏頭至殷墟王朝相比,陶寺禮器群又有較顯著的特點。首先,這些禮器都不是用青銅來製作的,因此有學者稱其為“前銅禮器”(高煒1989)。其次,禮器組合種類齊全,存在著以量取勝的傾向,這也迥異於與二裏頭至殷墟王朝以酒器為主的“酒文化”禮器組合。此外,獨木船棺、有棺無槨的特殊而簡單的葬具,到了早期王朝時期也被複雜的成套棺槨所取代。由於陶寺晚期社會“金字塔”塔尖的折斷和貴族傳統的中斷,中原王朝誕生前後向其汲取養分的程度或許也受到了影響。

陶寺遺址目前已發現了4件小銅器。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件紅銅鈴和一件含砷的銅容器(盆?)殘片。陶寺文化所處的龍山時代,一般認為屬“銅石並用時代”(嚴文明1984),在時間上正處於以禮容器為特征的中國青銅時代的前夜;空間上,黃河與太行山之間的山西,曆來是中原與歐亞大陸內陸交流的重要孔道,而陶寺所處的晉西南,本身就是大中原的組成部分。因此,有理由相信,陶寺應該在中原青銅文明的崛起中扮演過重要的角色。

眾所周知,在陶寺文化消亡一二百年後,坐落於中原腹地洛陽盆地的二裏頭都邑,出現了迄今所知東亞地區最早的青銅禮樂器群。以複合陶範鑄造青銅禮樂器,成為中國青銅文明的標誌性工藝。而陶寺銅鈴則是迄今所知年代最早的完整的複合範銅器和第一件金屬樂器。紅銅鈴和銅容器殘片的出現,應該為其後青銅禮器群的問世準備了技術條件。

但這些銅器是否就是陶寺人的本土產品,學界對此還不能做出明確的回答。從幾件銅器的出土環境看,它們都不是貴族墓的隨葬品,這似乎表明複合範鑄銅技術在出現之初並未被用來製作表現身份地位的禮器,並未在該集團的政治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如是,這就與以二裏頭為先導的早期青銅文明的禮器傳統形成鮮明的對比。此外,陶寺也還沒有發現相應的鑄銅作坊。從簡單的比照中,可以看出陶寺銅器的出現,似乎較為突兀,並不是當地社會政治經濟發展需求的產物,換言之,這一集團似乎缺乏製造和使用銅器的原動力。鑒於此,陶寺遺址出土的銅器,不排除外地輸入或外來工匠在當地生產的可能,它們是否催生出了當地的銅器生產是需進一步探究的問題。

陶寺遺址另一項令人矚目的發現是朱書陶文,已為學界所熟知,但對這些刻符的釋義則異見紛呈。數年前在陶寺遺址建築區又出土了一件朱書陶扁壺殘片,證明陶寺文化晚期扁壺的朱書“文字”並非孤例。

陶寺朱書陶文

從陶寺遺址的聚落形態上看,盡管社會階層分化嚴重,但各等級的墓又都同處於一處墓地,並不見殷墟那樣獨立的王陵區,甚至幾乎所有居民都被囊括進一個大的城圈。這種“全民性”,使我們對陶寺社會的進化程度無法作過高的估計。與早期王朝相比,這些現象或者是原始性的顯現,或者是區域和不同族群間文化特征的差異。

與陶寺城址顯現出的龐大氣勢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以其為中心的陶寺聚落群的分布範圍卻並不大。

考古調查表明,陶寺文化聚落的分布,基本上限於陶寺遺址所在的臨汾盆地。盆地位於汾河下遊,迄今已發現上百處同時期的遺址。從麵積和內涵上看,遺址可以分成不同的等級,形成以陶寺遺址為中心的多層次的聚落群。“從考古發現看,在同時期各區係中,陶寺文化的發展水平最高,但它的覆蓋麵大致未超出臨汾盆地的範圍;它同周鄰文化的關係,則表現為重吸納而少放射。若同二裏頭文化比較,可明顯看到陶寺文化的局限性,說明陶寺尚未形成像二裏頭那樣的具全國意義的文化中心。”(高煒1996)

陶寺遺址平麵圖

回顧陶寺遺址的探索曆程,我們知道這處大邑的發現本身就是有目的地尋找夏文化的結果。

循著文獻提供的線索尋找夏王朝的遺跡,是被譽為“中國考古學之父”的李濟博士在晉南考察與發掘的動機之一。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隊於1950——1960年代在晉南開展的大規模考古調查,是“圍繞著探索夏文化的學術任務”(高煒2007)。前述陶寺遺址的重大發現,令學界興奮不已。當時占主流的假說是二裏頭和東下馮類型屬於商文化,而按當時的碳素測年認識,陶寺文化的年代概算為公元前2500——前1900年。發掘者在前後可搖擺數百年的夏代紀年中,選取了最早的極端值:公元前24世紀——前18世紀。據此認為陶寺中晚期已進入夏紀年,陶寺遺址和墓地很可能就是夏人的遺存(高煒等1983)。

在陶寺遺址的材料公布不久,即有學者提出了與發掘者不同的認識,認為“陶寺的許多發掘資料與文獻中所說的堯舜時期的情況,實在可以相互對照”(李民1985)。後來,發掘者也接受了“二裏頭夏文化說”,認為將陶寺集團的族屬推斷為陶唐氏更為合理(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2003)。

我們注意到,上述假說的提出以及放棄,都是建立在另外的假說及其變化的基礎上的。而包括“二裏頭夏文化說”在內,諸假說都沒有當時的“內證性”文字材料的支持,論辯各方也都沒有充分的理由徹底否定他方提出的可能性。顯然,在當時有足夠曆史信息的文書類資料出土之前,這一思路的探究注定不可能有實質性的進展。

無論如何,隨著陶寺這個高度發達卻“不稱霸”因而並不“廣域”的早期文明退出曆史舞台,其所在的大中原區域內的晉南地區數千年來自主發展的曆程也宣告終結。從隨後的二裏頭時代起,這一地區開始接受來自大河之南中原腹地的一輪輪文明輸出的衝擊波,最終被納入王朝體係。這樣的命運,也是東亞大陸眾多區域文明化或“被文明化”的一個縮影(見本書《“連續”中的“斷裂”————關於中國文明與早期國家形成過程的思考》)。陶寺的文明成就,使其當之無愧地成為那個時代的頂峰和絕響,同時,它的衰落與退出曆史舞台也昭示了一個新紀元的到來。

三、嵩山周圍的動向

從海拔500~400米的陶寺大邑,向東南過黃河,山地丘陵連綿起伏,其間的河穀盆地降至海拔300~100米。這就是以中嶽嵩山為中心的中原腹地。地處東亞大陸山地高原和平原丘陵區交界處的嵩山一帶,屬於生態環境邊緣地帶,這樣的區位一般也是文化板塊的碰撞交會處。有學者將其稱為“嵩山文化圈”(周昆叔等2005)。高度發達的文明,往往就是這種碰撞交會的結晶。

到了約公元前2400年以後的龍山時代晚期,中原腹地的考古學文化一般被稱為“王灣三期文化”(嚴文明1981)。其下又多以嵩山為界,將嵩山以北以東的鄭洛地區及山南的潁河、汝河流域有地域差別的文化分為兩大類型,稱為“王灣類型”和“煤山類型”(或“王城崗類型”和“郝家台類型”)(韓建業等1997,董琦2000,河南省文物研究所1994)。有的學者甚至認為嵩山南北兩大文化板塊的差異,已到了可以劃分為兩大考古學文化的程度(冰白1999,王立新2006)。饒有興味的是,這種考古學本位的、基於文化麵貌的劃分方案,恰好與中原腹地黃河水係和淮河水係的劃分是一致的。

一般認為,嵩山南北這兩個區域集團文化麵貌上的最大不同在於炊器,即山北山東的王灣類型以深腹罐為主同時有鬲,而山南的煤山類型則以鼎為主。從接受周邊地區不同文化影響的程度上,也能看出嵩山南北兩大文化類型的地域差別。

總體上看,龍山時代中原腹地接受的周邊地區文化因素可以分為三大類,即泛東方文化係統(含主要分布於豫北、豫東及更東的後崗二期文化、造律台文化或稱王油坊類型,以及海岱龍山文化)、南方文化係統(主要是長江中遊的石家河文化)和泛西北文化係統(含晉陝高原的各支龍山文化和甘青地區的齊家文化)(張海2007)。從考古學現象上,可以窺見周邊地區的人群通過不同的途徑施加各自的影響,從而參與到“逐鹿中原”的過程中來。

考古學文化和類型的劃分當然是一種極粗線條的歸納和概括。從聚落形態的角度,還可以觀察到分布於眾多小流域和盆地中一簇簇的聚落群,顯然是眾多既相對獨立又相互聯係的小集團的遺存。它們大致以各自所在的地理單元為區隔。各聚落群都由一處較大的聚落和若幹中型、大量小型聚落組成。

在嵩山東南的豫中地區,以嵩山、伏牛山和黃河故道相隔,是淮河水係的潁河、雙洎河和沙河、汝河流域,這一帶共發現300餘處龍山文化遺址。其中錯落分布著20餘處大中型聚落,應是各小區域的中心聚落。這些中心聚落中又有6處圍以夯土牆或壕溝。每個聚落群都由一、二級中心聚落(麵積在10萬~20萬平方米以上)和若幹小型聚落(麵積在數千至數萬平方米)組成。所有中心聚落都位於河流附近,它們之間的距離在25~63公裏,平均距離40公裏,平均控製區域麵積1200多平方公裏。聚落群之間往往有遺址分布稀疏的地帶,表明這些共存的政治實體似乎有一定的疆域限製。大致等距分布的中心聚落和防禦性設施的存在,顯示這些政治實體具有分散性和競爭性(劉莉2007)。

新石器時代洛陽盆地中東部的聚落態勢

嵩山西北的洛陽盆地及周邊區域的聚落狀況,也由於21世紀以來開展的區域係統調查而不斷明晰起來。研究者將盆地中東部區域係統調查發現的95處龍山文化遺址分為三群,即邙山聚落群、嵩山聚落群以及夾河平原聚落群。各群分別包括19處、61處和15處龍山文化時期的聚落,最大的遺址麵積達60餘萬平方米,而1萬~20萬平方米的中小型遺址占半數以上。各聚落群之間在大中小型聚落比例、聚落結構和分化態勢等方麵都有較明顯的差別(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二裏頭工作隊2005,張海2007)。位於嵩山北麓、伊洛河下遊支流的塢羅河和幹溝河流域,也顯現出與洛陽盆地中“嵩山聚落群”相近的聚落結構。塢羅河流域龍山文化時期出現的20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聚落引人注目(陳星燦等2003)。

總體上看,龍山時代晚期階段以各小流域為單元的聚落群廣泛分布於中原各地,它們多為一個中心聚落所控製,內部等級分化明顯,從而形成了一種“邦國林立”的局麵。考古學文化譜係的研究表明,這些聚落群分別擁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傳統,而大量的殺殉現象、武器的增多和一係列城址的發現(詳後)又表明它們之間存在著緊張的關係,衝突頻繁地發生。正是在這一過程中,區域間的交流和融合也不斷得以加強,並最終促成了二裏頭廣域王權國家的形成。

在林林總總的中原大小聚落群中,最令人矚目的要算是迄今已發現的十幾座城址了。這類圍以夯土城牆的聚落,其軍事防禦色彩無可置疑,即它的主要功能是防人,充分顯現了地區局勢的緊張。功能問題較為複雜,“如果遺址麵積也是衡量居住其中的集體實力的一個指標的話,各城址的情況也不一致”,因此“將這些城址一概而論是危險的”(趙輝等2002)。

這些城址究竟是群團內部“階級鬥爭”,還是大敵當前一致對外的產物?如係後者,所謂外敵,究竟是中原集團內部鄰人聚落、聚落群或更大的集團,還是中原文化區以外的另一係統的大集團?圍繞這類問題,有多種假說。

其中之一可以概括為大集團間或文化間衝突說。該說針對龍山時代晚期中原城址大體由北向南蜿蜒分布於中原地區東緣,主要存在時間集中在公元前2100——前2000年前後,城址的出土遺物中較集中地出現了海岱龍山文化和江漢地區石家河文化因素的現象,認為出於抵禦來自其他集團尤其是東夷集團侵襲的考慮,正在崛起的華夏集團的東部一帶一定區域內的中心聚落或重要聚落築城自衛,或許就是上述城址大體同時出現的具體背景,應與夏代早期的夷夏交爭相關聯(魏興濤2010)。

但問題仍較複雜。首先,“共時性”的確認就很困難。由於考古學上的一期可逾百年甚至更長時間,所以同屬一期的遺存並不一定具有“共時性”。這些使用期短暫的城址,究竟是否同時存在過,頗難敲定。隨著年代學的長足進展,仰韶——龍山時代遺存的碳素測定年代有趨晚趨短的傾向,既往的推定與最新的數據可以相差200年左右。種種因素的限製,使得各城址的標本采取和測定難以統一實施,從而無法放到同一平台上來比較。

登封王城崗遺址發掘主持人方燕明研究員,就排定其中4座城址使用時期的相對順序(方燕明2009)如下:

王城崗小城(2165BC——2077.5BC,兩個數據取中間值,下同)

→王城崗大城(2102.5BC——1860BC)

→瓦店(2105BC——1755BC)

→古城寨(2017.5BC——1997BC)

→新砦(1870BC——1720BC)

至於郾城郝家台城址,則較王城崗還要早些,殆無異議。

另外,盡管遍布中原各地的聚落群在日用陶器等方麵有若幹共性,但同時又表現出很強的地域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時期在整個中原地區並沒有發現超大規模的、具有跨區域影響力的中心聚落,沒有顯著的區域整合的跡象。由是,也就難以想象整個中原集團在其東部“邊境”一帶會組織起統一有效的防禦係統。

已有學者指出沒有發現城邑的洛陽盆地,其社會分化程度也不似嵩山東南的潁河中上遊高。後者的聚落群在龍山文化晚期時規模急劇擴大,而其他地區則基本保持穩定。從仰韶時代到二裏頭時代,“中原腹地區域聚落群的發展重心逐步由洛河中遊地區、潁河中上遊地區等中原的‘邊緣’區域轉移到作為中原腹地中心的洛陽盆地”(張海2007)。的確,二裏頭都邑在洛陽盆地的出現具有突發性,缺乏源自當地的聚落發展的基礎,應當不是洛陽盆地龍山文化社會自然發展的結果(見本書《“連續”中的“斷裂”——關於中國文明與早期國家形成過程的思考》)。

也就是說,如果把城址集中出現的中原東部地區看作一個大集團的“前線”,那麽其後方的中原腹地的中心區域迄今並沒有發現一個足以統禦全境並必須拚死保衛的中心。

上述城址的忽興忽廢,一般被解讀為當時各聚落群背後的集團之間軍事衝突的存在。城址的存在時間都很短,與山東、長江中下遊史前城址多長期沿用的狀況有很大的不同。不少學者認為,這種現象的存在反映了各集團之間矛盾的激化和戰爭的頻繁,表明這一時期社會處於急劇的動**狀態。

趙輝教授的解讀是,“危險首先出現在規模和城址相當乃至更大,且內部結構大致相同、卻無城垣建築的附近村落之間的可能性甚大,而未必從一開始就來自距離更遠的集團。隻是隨著在一係列衝突中某個聚落,譬如平糧台或古城寨最終取得了在整個聚落群中的支配地位後,越來越多的緊張關係才逐漸轉移到更大的群體之間來了。這似乎是目前資料所見有關中原早期國家形成的方式。”(趙輝等2002)

四、王城崗·瓦店·古城寨

嵩山東、南麓集中出現的城邑,以潁河中上遊的王城崗、瓦店和雙洎河流域的古城寨最具代表性。一葉知秋,我們不妨來剖析一下這三座城邑。

位於潁河上遊的登封王城崗遺址,最先發現的城垣建築是遺址東北邊緣的兩座小型城堡。兩座小城東西並列,西城保存較好,麵積不足1萬平方米,東城大部分被河流衝毀。進入21世紀以來,又發現了麵積超過30萬平方米的大型城址,確認大城是在小城廢毀後建成的。大城城牆外有壕溝,城圈基本上圈圍起了龍山時代的整個遺址。據分析,小城之西城先是被作為倉窖區使用,後又改建為大型夯土建築區並修築了城牆。但不久,隨著大城的興建,大型建築區可能移到大城以內,小城西城又重新作為倉窖區使用,直到龍山文化最末期(張海2007)。

除了大型夯土建築的線索,王城崗的小城和大城內都發現了若幹“奠基坑”。這些“奠基坑”係將廢棄的灰坑用夯土填實,西城不足1萬平方米的小城內,曾發現埋有人骨的奠基坑13座,坑內人數不一。一個奠基坑的夯土層內有7具完整的人骨架,顯然係非正常死亡。有的坑中則埋有被肢解下來的人頭骨、肢骨或盆骨。這些死者中既有成年男女,又有兒童,很可能是在集團衝突中擄掠來的戰俘。

在王城崗遺址小城之西城內的灰坑中發現了一片青銅器殘片。該灰坑的時代屬王城崗龍山文化晚期(第四期),絕對年代為公元前2050——前1994年(夏商周斷代工程專家組2000)。銅片隻有五六厘米見方,發掘者比照王城崗出土龍山文化陶鬶的形製,推測應為銅鬶的腹與袋狀足的殘片。經冶金史專家分析檢測,可知該銅片係由錫鉛青銅鑄造而成。

夏鼐(左一)在標本室觀看標本

1977年,考古學家夏鼐(左五)在王城崗遺址考察

此外,王城崗遺址還出土有玉器(琮等)、綠鬆石器和白陶器等特殊的手工業製品。這些僅見於大中型聚落的高等級器物,由於原料不易獲得或製作技術複雜,其生產、流通和使用應為社會上層所壟斷。

王城崗遺址所處的潁河上遊的登封盆地,迄今已發現了12處與其同時期的遺址,構成一個小聚落群,大中小型聚落呈金字塔式分布,其中1萬平方米以下的聚落占絕大多數。因此,規模較大、規格較高的王城崗遺址屬於一定區域內的中心聚落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在於它究竟是多大地域內的中心。

這一帶曆來是盛產傳說的地方。由於附近發現了戰國時代的陽城遺址,學界從王城崗小城堡一發現,就開始把它和“禹都陽城”或大禹之父“鯀作城”掛上了鉤。發掘者最新的解讀是,王城崗小城有可能為“鯀作城”,而大城才是“禹都陽城”。考古與上古史探索就是這樣經曆著發現——推想、再發現——再推想的過程。

據發掘者模擬實驗和估算的結果,如調動1000人以當時的生產工具完成王城崗城牆的修建,需要1年零2個月的時間。如果根據當地現代農村的經驗,按照一個村落能夠常年提供50~100個青壯年勞力計算,要1年完成這個工程,需要征集10~20個聚落的勞力。這與前述田野調查發現的登封地區龍山文化晚期聚落的數量基本符合。很可能王城崗城址的建設工程,是動員了以王城崗為中心的整個聚落群的力量來共同完成的。

王城崗與戰國陽城(西南→東北)

這說明,即便像王城崗這樣麵積達30餘萬平方米的大邑,其築城工程也隻需十幾個聚落組成的小聚落集團即可完成。因此,認為這類城邑如不具有廣大地域的社會動員能力則無以為之的推論,以及由此斷定它們應屬夏王朝都城的思路,都有重新審視的必要。

如果我們把視野放寬到整個潁河中上遊,就會對王城崗這類中心聚落的定位有更清晰的認識。

潁河中上遊穀地以海拔200米等高線為界,可以分為登封和禹州兩個自然區域,河流落差在禹州地段急劇變緩。由上遊的王城崗順河而下,就是地處中遊的另一處大邑——禹州瓦店遺址,二者的直線距離約37.6公裏。

從兩個聚落群所處的自然環境看,登封盆地地勢局促,水流落差大,可耕地範圍相對狹小,但豐富的動植物和石料資源都處於聚落群的可控範圍內。而禹州境內河道寬闊,地形呈半開放狀態,可耕地相對較多。但與登封聚落群相比,某些資源尤其是日用石器的石料資源獲取需花費更多的時間和勞力,因此聚落群內外的交流都較密切,整個聚落群的發展趨於開放。

以瓦店遺址為中心的禹州聚落群,目前共發現同時期的遺址14處,基本上沿河分布。中型聚落的規模較大,比例也高於以王城崗遺址為中心的登封聚落群。研究表明,這一時期的登封聚落群與禹州聚落群的文化麵貌存在差異。總體上看,登封聚落群基本不見外來文化因素,而禹州聚落群,除了本地的王灣三期文化因素之外,還摻雜了大量來自東方海岱龍山文化和南方石家河文化的因素。

最新的考古收獲表明,瓦店遺址所在的兩個台地都有環壕連接潁河形成封閉的空間,麵積分別在40萬、50萬平方米(前者年代已確認,後者不晚於漢代),整個遺址的總麵積超過100萬平方米。

瓦店遺址的文化內涵也頗令人矚目。遺址西北台地有由數條圍溝組成的“回”字形大型夯土建築,每邊約30米,建築基址或溝內發現了數具用於奠基或祭祀的身首分離的人牲遺骸和動物骨骼。另有長方形和圓形夯土建築,建築基址的鋪墊層中也發現了人頭骨。發掘者推測應是與祭祀活動有關的遺跡。東南台地灰坑和一般房基較多,出土了大量器物,兩個台地可能存在著功能上的差別。

聚落中已用牛和羊的肩胛骨作為占卜用器,出土的玉器則有鏟、璧和鳥形器等。玉鳥形器與長江中遊石家河文化流行的“鷹首玉笄”相類,二者間應有交流關係。已發現的玉料中也有非本地出產者,或係由外地輸入。遺址中出土的以觚、壺、杯、盉、鬶為代表的精製磨光黑陶、蛋殼陶和白陶酒器,一般認為應屬貴族用禮器。形製相近、大小不同的一組磨光黑灰陶觚形器,被稱為“列觚”,學者們認為可能是測定容積的量器(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等2007)。

從年代學研究成果看,王城崗和瓦店兩個聚落的興盛期大體一致,已如前述。總體上看,瓦店遺址的“級別”似乎不在王城崗之下,至少二者在社會集團中是同一個等次的。王城崗從屬於瓦店,以及二者相互對峙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禹州瓦店王灣三期文化列觚

禹州也是一處盛產關於夏傳說的地方。盡管把“禹都陽翟”、禹之子“夏啟有鈞台之享”落實到禹州一帶的說法,最早見於2000多年之後的東漢至西晉時期(《漢書·地理誌》班固自注,杜預《春秋左氏經傳集解》等),仍不妨礙人們把瓦店遺址與“禹都陽翟”等聯係起來的曆史複原熱情。但從考古學上看,“各聚落群之間的相對獨立性和相互抗衡性,以及各種跡象所體現出的暴力衝突現象的存在,似乎表明當時的嵩山南北尚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政治秩序,以規範和協調各部族之間的行為”(王立新2006)。這也正是我們認為王朝誕生傳說地並無王朝氣象的緣由之所在。

王城崗和瓦店兩座城邑,一般被歸為王灣三期文化的“煤山類型”,新密古城寨則屬於考古學上的“王灣類型”。

古城寨城址平麵呈長方形,除了西城牆被河流衝毀外,其餘三麵城牆保存完好,城牆最高處距現地表尚存16米餘。城牆用小版築法錯縫壘砌,故牆基寬達40多米甚至更寬。其城址麵積有17萬多平方米,而城內可使用的麵積僅11萬多平方米。

新密古城寨夯土城牆斷麵

城址南北兩牆的中部偏西有相對的兩個缺口,可能是龍山時代當時的城門,東牆則一線貫通,不設城門。城外有護城河,引城西河水流入。城北和城東還有人居住活動,城內外是否有功能分區上的意義,居民是否有身份差別,都有待探究。整個遺址的麵積近30萬平方米。

城中部略偏東北,已發掘出一處大型夯土建築基址。基址坐西朝東,南、北、東三麵都有回廊,總麵積應在2000平方米以上。其主殿的規模與二裏頭遺址1、2號基址的主殿相仿,達300餘平方米。這是目前發現的最明確的二裏頭大型宮殿基址的“前身”。城內出土的陶器大多形製規範,做工精細,還出現了施釉陶器,另外還發現有卜骨、玉環和刻符陶器等。

新密古城寨龍山時代城址

這一帶有關於黃帝的傳說,所以古城寨一經發現即分別被指認為黃帝軒轅丘或“祝融之墟”,或黃帝集團中大隗氏的居所等,不一而足。因其僅早於新砦和二裏頭,考古學者推定其與王城崗、瓦店、新砦一道,屬於“進入夏紀年的夏代早期重要城址之一”(方燕明2009)。

從聚落形態上看,與王城崗相距約40公裏的古城寨城址,周圍也分布著10餘處同時期的聚落。王城崗、瓦店和古城寨三座設防聚落均居於其所屬聚落集團的中心位置,以它們為中心形成的三個聚落集團之間,都有較為明顯的空白區域作為隔離地帶。據分析,至少王城崗和古城寨兩個聚落集團是東西對峙的(李宏飛2011)。

五、新砦的發軔

在王城崗、瓦店、古城寨三座大型聚落相繼衰落甚至廢毀的同時,距離古城寨僅7.5公裏之遙的新砦大邑興盛起來,成為涵蓋三個聚落集團在內的更大範圍的中心聚落。

新砦之所以重要,首先是它的時空位置。從時代上看,它初興於龍山時代末期,興盛於向二裏頭時代過渡的所謂“新砦期”,這兩個階段供參考的絕對年代分別是公元前2050——前1900年、公元前1850——前1750年。

在群雄競起的龍山時代末期,曾經光燦一時的各區域文化先後走向衰敗或停滯,與其後高度繁榮的二裏頭文化形成了較為強烈的反差。我們稱其為中國早期文明“連續”發展過程中的“斷裂”現象(見本書《“連續”中的“斷裂”——關於中國文明與早期國家形成過程的思考》)。我們注意到,這一“斷裂”現象在嵩山周圍雖也存在但不甚明顯,二裏頭文化恰恰是在這一地區孕育發展,最後以全新的麵貌橫空出世,成為中國曆史上最早出現的核心文化。身處這一演進過程中的新砦大邑及以其為代表的“新砦類遺存”,以及它們背後的新砦集團(不少學者認為應是早期夏文化),無疑是解開二裏頭文化崛起之謎的一把鑰匙。一個送走了風雲激**的龍山時代並孕育著此後輝煌的二裏頭時代的存在,其意義當然非同小可。

其次,其地位之重要還在於這一大邑的規格和內涵。70萬平方米的設防聚落規模,在龍山時代末期的中原腹地獨一無二。大概到了“新砦期”,三麵臨河的、半島狀的聚落北緣又有人工開挖的壕溝連通河流和自然衝溝,形成麵積達100萬平方米的封閉空間。外壕內有中壕,中壕內地勢較高的西南部又有內壕,圈圍起約6萬平方米的封閉空間,應是聚落的中心區。這一區域分布有大型建築,發現了銅容器殘片、刻紋酷似二裏頭綠鬆石龍首圖案的陶器蓋等重要遺物,令人矚目。

我們把與新砦遺址“新砦期”遺存相類的一群遺存稱為“新砦類遺存”。這類遺存空間分布範圍並不大,一般認為主要分布於嵩山周圍尤其是嵩山地區的東半部(趙春青2006)。這樣一個龍山文化汪洋大海中的“異質斑塊”,卻是處於整個東亞大陸文化發展低潮期的中原文明,是接續既有文化傳統和生發新的文明因素的重要紐帶。

它的文化特征雖有一定的個性,但更讓人感覺是龍山文化因素、二裏頭文化因素以及形形色色或多或少的外來因素的匯聚。有的學者強調這類遺存在中原地域社會巨變中的整合作用:“所謂的新砦期遺存,正是煤山文化與王灣三期文化二者大規模整合階段的遺存”(王立新2006);有的學者注重這類遺存的外來色彩,認為其“主要是在繼承本地王灣三期文化(即龍山文化晚期遺存)的基礎上,大量吸收了泛東方文化係統的因素和部分泛西北文化係統和南方文化係統的因素而發展起來的”(張海2007);有的則指出“正是來自(東方文化係統的)造律台和後崗二期的傳統文化因素,才引起了新砦期在王灣三期文化基礎上的興起”(趙春青2006)。

比較一下新砦與既往龍山城邑的聚落形態,差異立現。首先,在大河以南的中原腹地,100萬平方米的大型聚落還是首次登場。其次,它拋卻了像淮陽平糧台、新密古城寨那樣方正的城垣規製,而以並不規則的壕溝連通自然河道、衝溝形成防禦體係。其中中壕內緣的若幹處地點還發現了寬10米左右的帶狀夯土遺存,發掘者推定為城牆。但從夯土全部位於溝內,遠遠低於當時的地麵,夯層多向外傾斜的情況看,這應是為防止壕溝壁坍塌所實施的加固處理措施(許宏2005,張海2007)。迄今為止,還沒有證據表明新砦遺址有高出地麵的城牆存在。就現有的材料看,當時的新砦遺址應是一處大型環壕聚落。

無獨有偶,“新砦類遺存”的另一處重要聚落鞏義花地嘴,也有內外兩重(四條)環壕,與伊洛河及其支流共同構成防禦體係。這類多重防禦設施劃分出的多重空間,一般被解讀為“同一聚落內不同安全等級的空間區域”,居住在不同區域的“社會成員很可能分別具有不同的社會等級地位,聚落內部的分化較為明顯”,當然也有可能“不同壕溝之間為聚落不同性質的功能區劃”(張海2007)。

已有學者指出二裏頭廣域王權國家流行以環壕作為聚落的主要防禦設施,與龍山時代城址林立的局麵形成了極大的反差。這一傳統最早見於新砦遺址,而追根溯源的話,瓦店遺址應是該傳統的最初來源(李宏飛2011)。

新砦聚落內壕以內發現的所謂“大型建築”,實際上是一處長條形的淺穴式露天活動場所,現存長度近百米,寬10餘米。類似的淺穴式遺跡在二裏頭遺址宮殿區以北的祭祀遺存區也曾有發現,隻是規模較小。兩處遺址的發掘者都推測這類建築很可能就是《禮記》《尚書》等書中所載“”或“坎”之類的祭祀活動場所(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2003)。

新砦聚落的發掘與研究還剛剛起步,像古城寨和二裏頭那樣高出地麵、顯現政治威勢的大型宮室類夯土建築尚未發現,已揭露的新砦淺穴式建築並不是這一係統中的鏈條之一。因此,認為其“麵積比二裏頭遺址1號宮殿的殿堂還要大,很可能是一座宗廟建築”,並據此推測“新砦城址很可能就是夏啟之居所在地”的觀點(趙春青2004),還缺乏考古學材料的支持。

新砦大型淺穴式建築遺址鳥瞰

無論如何,關於“新砦類遺存”學界還是取得了不少共識。它們包括:嵩山南北兩大集團開始整合,外來因素進一步滲透,文化進一步雜交,新砦開始獨大。如果說二裏頭是“最早的中國”——東亞大陸最早出現的核心文化和廣域王權國家(許宏2009),那麽新砦顯然已是曙光初現。可以說,新砦大型設防聚落的出現,破壞了龍山晚期地域集團共存的舊秩序,給數百年來中原地區城邑林立的爭鬥史畫上了一個句號。

前已述及1980年代在王城崗遺址發現了一片可能為青銅容器的殘片。龍山時代能夠鑄造出銅容器,還是超出了當時學界的認知範圍。在此後很長一段時間裏再沒有龍山時代的銅容器哪怕是殘片出土。但多數學者認為,王城崗出土的銅器殘片是中原地區迄今發現最早的用複合範法鑄造的容器之一,“它不可能是青銅鑄造業剛剛產生時期的製品,而是青銅鑄造業經過了一段長時間的發展後,趨於成熟的標誌”(朱鳳瀚2009)。

直到20年後的2000年,新砦遺址又有了新的發現。在內壕以內的“新砦期”地層中,發現了一件殘長8厘米多的銅片,應是鬶或盉類酒器的流部殘片。經分析測試,這件銅器係紅銅鑄造而成。

這樣,依據當前的年代學認識,試排列東亞地區最早的幾件複合範銅鑄件的年代如下:

陶寺遺址陶寺中期砷銅容器(盆?)殘片:公元前2100——前2000年;

陶寺遺址陶寺晚期紅銅鈴:公元前2000——前1900年;

王城崗遺址龍山後期錫鉛青銅容器(鬶?):公元前2050——前1994年;

新砦遺址“新砦期”紅銅容器(鬶、盉?):公元前1850——前1750年。

後二者都可判定為酒器,是當時陶質酒禮器的仿製品,同時與其後二裏頭文化以酒器為中心的青銅禮器群一脈相承。

與全球其他青銅文明大多首先把青銅鑄造這一全新的技術應用於生產或日常生活不同,以嵩山為中心的黃河中遊地區貴族階層優先用這種貴金屬製造出了用於祭祀的禮器和近戰的兵器。也就是說,他們是把青銅這種新技術新產品首先用來處理人與人的關係,而不是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或提高日常生活品質的。意識形態上提高凝聚力和掌握絕對的打擊能力,被放到了至關重要的位置。所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左傳·成公十三年》),確切地道出了中原早期國家之命脈所在。青銅器在當時國家權力運作中的重要地位,由此也可見一斑。

六、餘論

由公元前2000年向後望,約200年後的公元前1800年或稍晚,二裏頭都邑及二裏頭文化崛起於中原腹地。它的出現最終結束了前述數百年“滿天星鬥”小國林立的政治圖景。作為“國上之國”的廣域王權國家,東亞大陸首次出現了以高度發達和強力輻射為特征的核心文化。至此,中國曆史進入了一個新的時代。

李峰教授在《西周的政體:中國早期的官僚製度和國家》中文版序中指出:“更為重要的是,我們對西周國家的認識基本上可以在西周當代的史料(Contemporaneous Historical Sources)也就是青銅器銘文上建立起來,可以相對較少的受到後代文獻史料價值觀的困擾。”“如果我們從後世文獻譬如說《周禮》這本書出發,我們將搞不清這些文獻中記載的哪些是西周真正的製度,哪些是後世的創造。我想對於重視史料價值的史學研究者來講,這一點是很好理解的。因此,在西周政府的研究中我是不主張用,至少是不首先用《周禮》的。這不是‘二重證據法’所能解決的問題,而是我們有關西周曆史的研究真正的立足點究竟在哪裏的問題。”(李峰2010)

與李峰教授出於同樣的考慮,我們“描述”這段曆史的出發點也沒有放在後世的文獻上。雖然沒有甲骨文、金文那樣直接的文字材料,但相比之下,不會說話的考古材料本身還是具有很強的質樸性的。我們隻要充分地意識到考古學材料和學科手段的局限性,注意過度解釋的危險,避開它回答不了的具體族屬國別等問題,考古學還是可以提供豐富的曆史線索的。

對中原腹地文化態勢和集團動向哪怕是粗線條的勾勒,正是中國考古學在曆史建構上的重大貢獻。公元前2000年左右中原腹地的考古景觀,導致源自後世文獻的統一強勢的早期“夏王朝”可能被解構,已如上述。要強調的是,整個學科意欲逐漸擺脫“證經補史”的取向,意識到必須用自己特有的“語言”才能做出曆史性的貢獻,也隻有十幾年的時間,這使我們有理由對考古學參與古史建構的能力和前景感到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