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製,是一種國家征募軍人的製度,亦稱為義務役、服兵役等,意指全體國民,如符合一定條件(通常是年滿法定年齡,且身體健康、無殘疾的男性),均須強製性加入軍隊服役一段時期(通常由半年至三年不等,視乎國家及軍種而定)。與募兵製(亦稱為誌願役)為相對用詞。由於義務役成員是強製性、非自願及非終生性,因此實施征兵製的國家通常會同時實施募兵製,容許自願選擇以軍人為長期職業的人士,在義服役期完畢後,繼續在軍隊服役。一般士兵由征兵而來,幹部士官、軍官則主要采誌願方式招募,除非誌願方式招募不足者,如中華民國每年都會舉辦預官預士考試,招考大學、專科以上學曆的義務役青年,使之在服役期間晉升為下士士官或者少尉軍官。

台灣及韓國的義務役製度,近年來常發生男性棒球球員、藝人的兵役問題,雖然兩國法律明文規定男性有服兵役的義務,但仍有一定的轉圜空間;有部分的棒球球員與藝人在國際上有知名度,但因為兵役問題可能導致事業中斷,兵役機關會采取彈性的方式使被征召入伍的藝人與棒球球員擔任為期十幾天的“補充兵”;然而有部分的藝人是從事兼職工作,除了在螢光幕前亮相外,同時也是大專、技職院校的學生,甚至部分的藝人會企圖“延畢”或者辦理多次轉學手續以逃避兵役。此外中華民國和大韓民國的資訊產業發達,為求有效利用資訊產業人才,兵役機關會彈性實施“研發替代役”的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