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講到崇禎帝借“災後重建”強勢推出“新政”,立刻遭天下“藩王”反對,卻不知另一時空已早有案例。

在另一時空,當朱元璋在江蘇南京站穩腳跟並建立“明朝”政權時,卻給大明王朝的官員們製定了曆史上最低的工資標準,同時反而讓自己的子孫後代享受著超高的福利待遇。這就是明朝與其他朝代的不同。

這些皇子皇孫們不受官府管製,不被律法限製,而且地位高崇,就連普通的王公、大臣們見了他們,也都要“伏而拜謁”。盡管明朝“藩王”們在“靖難之役”後被皇帝禁止互相串門和進京麵聖,但生活不受影響。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為了讓自己的子孫後代們能一直保持生活富裕,不惜恢複了“分封製”,把皇子、皇孫分封到全國各地做“藩王”,希望這些“宗親子弟”將來能通過血緣關係,共同“夾輔皇室,安定天下”。

然而,朱元璋高估了“血緣紐帶”作用,而沒意識到“人際關係”的本質屬性是“社會性”而非“血緣宗親”,故才會出現兒子搶奪孫子的皇位,後世子孫之間因“削藩”和“立儲”而爆發了生死搏鬥,彰顯了政治的本質。

所謂“社會性”就是“階級性”,即“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的關係和“統治階級”內部間的權力爭鬥。所謂“勝者王侯,敗者賊寇”,說明權力爭鬥與是非曲直無關,與道義仇恨無關,隻在心狠手辣和實力對比。

這些“藩王”擁有大量良田、土地,既不用納稅,而且能世代相襲。即便如此,太祖朱元璋還生怕後代們過於勞累,於是專門規定隻要是他朱家的子孫,從此以後就不能出門做事,隻管享受人間清福就好了。

於是,從十歲開始,“藩王”們就由官府發放俸祿。在“藩王”結婚時,朝廷還會發放房屋、冠服、婚禮費用。等到“藩王”死後,朝廷還會報銷喪葬費用,可謂是從生到死,“藩王們”都被“太祖爺”安排得妥妥當當。

由於朱元璋的寵溺,這些“藩王”們有錢有兵且超脫於官府,很快成為了大明王朝最不穩定的因素。於是,在“靖難之役”後,朱棣以自身為鑒,防患於未然,就剝奪了“藩王”的軍權,加強對宗藩的監視和控製。

經過幾代皇帝的完善後,明朝逐漸形成了嚴格的“藩禁”製度。這些製度對“藩王”們進行了嚴格限製,即宗室們不能為官,不能參政,更不能擁兵。畢竟“太宗成祖皇帝”朱棣就是以“藩王”身份憑實力奪權上位的。

到了明朝中後期,連宗室經商也被禁止。“藩王”之間不得見麵,連出城居然都要向皇帝請假。在這樣的“禁藩”製度下,各地“藩王”基本上都成了被軟禁的“囚徒”。當然了,其生活條件還是比絕大多數人好的。

無所事事且飽食終日,在沒有壓力又被絕對禁止工作的情況下,唯一的娛樂方式也就是狂生孩子了。

因“宗室年生十歲,即受封支祿。”很快就有聰明的藩王發現,生孩子居然可以增加家庭收入,比如生一個“郡王”就有祿米貳千石,生個“鎮國將軍”也有米一千石,算起來這“生娃”居然是一樁穩賺不賠的買賣!

“君王”就是“藩國世子”,“鎮國將軍”就是“藩王”們的“庶子”,至於王爺們生的“郡主”,獎勵則相對少些。

於是,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為了增收增產,各地“藩王”們作為明朝的皇族,就鞠躬盡瘁,拚命的招妻納妾,苦苦耕種,更有天賦異稟者,其子女數量竟然多達百餘人!男女反正隻要幹不死,就往死裏幹!

正德年間,山西“慶王”因子孫過多,導致弄不清楚自家的人口數,便隻能向朝廷求助:“本府宗支數多,各‘將軍’所生子女或冒報歲數,無憑查考,乞令各將軍府查報。”此事轟動了朝野,成為“經典案例”!

於是,為了防止宗室人數暴增,朝廷隻能下令限製宗室們的娶妻數量,即“郡王”在正妃之外,妾媵不得超過4人;“將軍”的妾室不超過3人;“中尉”的妾室不得超過兩人。這才稍稍減緩了藩王們的增長數量。

畢竟朝廷每年劃撥給各地“藩王”的給養和經費有著嚴格等級規定,不可能是“按需分配”,但也不能說是“按勞分配”,萬一某些“藩王”們的子孫後代繁殖過快,就會導致他們家人均福利驟減,嚴重影響生活品質!

但即便如此,朱元璋後代們的繁衍速度,也是十分驚人!到明末為止,朱元璋的男性後代已達二十萬眾。若再算上各“藩王”的女兒、外甥女、孫女、外孫女等嫁出去的女性後代生娃,則早已超過百萬之巨!

皇子皇孫們多了,那王府和封地必然也要增多才能養得起這麽多閑人。因為朱元璋祖製的慷慨,到明中後期為止,國家的土地已有相當一部分兼並到這些“藩王”們的手中,造成朝廷稅收、口賦、丁賦大減。

據清史記載,大清入關後,收繳了大量“前朝藩王”的遺留田產,僅湖南、湖北、山西、陝西以及河南五省,就有2300萬畝之多!這些王府占據良田,不需要交稅,還要從地方財政中領取俸祿,乃貪得無厭!

這讓地方的財政不堪重負。比如山西的那位生育冠軍“慶王”,因生的“郡王”和“將軍”過多,出現了傾山西全年稅糧也不夠發放“藩王”俸祿的奇觀。歸根結底,就是“朱八八”當年當過窮和尚和叫花子,被餓怕了!

這讓大臣呼籲,再過數十年,很可能出現舉全國之力,也無法養活這一家一姓的情況。於是,頭大如鬥的皇帝隻能再次改革。到了“萬曆年間”,朝廷實行“宗藩祿銀定額化”,給俸祿定一個固定的額度。在此之後,不論該省宗室怎樣繁衍增長,俸祿總數不變,這才稍稍緩解了“藩王俸祿”對大明財政造成巨額消耗。

僅僅是財政供養,也不至於被百姓怨恨。其實,由於“藩王”們身份特殊,不受官府管製,不被律法限製。因此,許多地方的“藩王”就利用自己特權,在地方橫行不法,對當地百姓甚至對地方官員橫加欺淩。

有明一代,朝廷對“藩王”造反噬嚴防死守,但對“藩王”們恣行威福,奪占民田,欺辱官吏,強搶民女之事卻特別寬容,覺得讓“藩王”們引起民憤,才反而能讓朝廷感到安心,畢竟能趁機削藩回血,轉移矛盾。

但報應總會來到。西元1627年,陝西、山西、河南諸地發生災荒,低溫、大旱、蝗災接踵而來。農民顆粒無收,連草根都吃光。澄城的農民王二聚攏了上百饑民,殺官造反,揭開了明末農民大起義的序幕。

而另一方麵,通過各種政策優惠和巧取豪奪,“藩王”們卻積累了如山的財富。比如山西大同的“代王”,居然擁有房屋一千零六十座;河南“福王”,擁有半個河南省耕地和礦產,金錢百萬,家中珠玉貨賂山積.....

由於家底殷實又民憤難平,按照祖製,“藩王”們還不能擁有軍隊。於是,這些人簡直就是為農民起義軍們量身定做的“補給包”,一旦失去了官府的護佑,基本上就隻能坐以待斃,統統成為待宰殺的“大肥豬”。

以“福王”朱常洵為例,此人擁有河南半省之地,富甲天下,麵對饑荒卻不肯賑濟粒米顆糧分與百姓。

崇禎十四年,賊首李自成攜饑民蟻附攻陷洛陽,而“福王”朱常洵倉皇逃至“破廟”,卻因身體肥胖異於常人,故很快就被抓住。“福王”朱常洵跪地乞命,但李自成不為所動,訓斥道:“汝為親王,富甲天下。當如此饑荒,不肯發分毫帑藏賑濟百姓?汝奴才也!”命左右將朱常洵拖下去重責四十大板,然後再當眾處死。

據統計,從崇禎十四年到崇禎十七年間,僅被農民軍殺掉的“親王”級別的宗室就有“福王”、“唐王”、“徽王”、“韓王”、“代王”、“晉王”等一十四位之多,占了當時明朝的“親王”數量的一半以上!

至於“郡王”、“將軍”、“中尉”這些雜魚,更是多不勝數。僅山西一地,李自成所殺掉的朱姓子孫就有萬人之多!明末義軍如過江之卿,但不管大小,對這些朱氏子孫都有一個共同的態度,那就是要斬盡殺絕!

這間接說明,各地“藩王”們的所作所為,已經完全站到了天下百姓的對立麵去了,本質是貧富差距太大!百姓對這些人恨之入骨。史家總結道:“凡王府宗支,不分順逆,不分軍民,凡朱姓者,盡皆誅殺。”

義軍們對“藩王”們毫不手軟的清算,嚇壞了這些養尊處優的皇族們。於是,學乖了的“藩王”們學會了聞義軍之風則倉皇逃竄。以楚地為例,長沙“吉王”、常德“榮王”、寶慶“岷王”等,“皆一聞賊至,望風而潰”。

地方官府在抵抗,而“藩王”卻帶頭逃竄,對士氣的影響極壞,讓朝中大臣憂心忡忡。“禮科都給事中”沈胤培力陳地方藩王“聞警輒逃”是違背祖製,按明朝規矩,“藩王”不能離開自己封地,求朝廷嚴懲逃跑藩王。

由此,崇禎帝隨即對外逃“宗藩”切旨嚴責,哪怕“賊兵”(農民起義軍)殺上門來,也不準“藩王”們外逃避賊,並要求這些“宗族”們“固守城池,則眾誌成城,即以奠金湯矣!”這確實是朱元璋當初“分封”的目的。

可憐的這些“藩王”,既受製於祖製,不能招兵勤王,而且還受限於朝廷禁旨,不能私自外逃,待各地明軍一觸即潰後,隻得固守於空城之中,坐等“賊兵”(農民起義軍)的來臨,真是無處喊冤,擺爛等死。

而明朝“藩王”因上進之路被堵死,所以大多不學無術、目光短淺,即使坐於城中,也基本上以幫倒忙為主。比如郟縣一戰,明軍精銳盡失。但為了防守西安,朝廷緊急征調五千川軍協防,結果卻差強人意。

西北天寒地凍,南軍未曾配發禦寒的衣物,而“秦王”朱存樞又富甲天下。於是,西安守將們勸“秦王”朱存樞捐點銀兩給奉命來援的川軍們添點禦寒衣物,卻被“秦王”朱存樞一頓臭罵,把對方罵得一文不值。

川軍義憤至極,索性開門投降了李自成,導致“秦王”朱存樞被活捉,並且全部家財都被充當了軍資。

而且,這並不是孤例,以“善黃白冶化”而著稱“蜀王”被要求捐錢助餉,卻自稱“家無積蓄,隻有王府一座,懇請賣掉助餉。”待“殺人魔王”張獻忠兵臨城下,才拿出大把金錢,可惜再無一人響應,遂成階下囚。

“楚王”朱華奎,被湖北地方官跪求助餉,卻以朱元璋所賜“禦椅”拒絕,並揚言讓地方官“賣椅賞三軍”。結果讓士兵失望而回,而賊兵(農民起義軍)於是攻入武昌,得金、銀各百萬兩,輦載數百車不盡矣!

這些“藩王”府庫的金錢財物堆積如山,卻叫士兵們迎著寒風且餓著肚子守城,還大多不肯捐資助餉,於是經常激起軍隊嘩變。賊兵(農民軍)對這些被俘虜的朱氏子孫,自然無好印象,基本上屠殺殆盡了。

直到西元1644年,滿清入關後,為了收買人心,表麵上對“前明宗室”以招徠恩養為主,實際上包藏禍心。因此,到五月為止,京師以及周邊地區各漏網宗室,聽聞“新朝”發錢米發官職,皆露頭向清朝靠攏。

但隨著滿清在接下來的軍事鬥爭中節節勝利,於是從順治二年起,清朝對“前明宗室”的態度也開始轉向,不僅對明朝宗室進行政治上的打壓以及經濟上的剝奪,而且不許前明宗室科考為官,並沒收其田地。

到了八月,清朝變本加厲,開始對這些“前明宗室”們進行人身自由上的限製,於是發布文告:“故明諸王無論大小,皆赴京朝見。”到了順治三年又下令:“前明宗室獻地投誠者免死,否則無論少長盡皆誅之!”

於是,從順治三年到順治八年的五年間,因不配合或反抗滿清統治的“前明宗室”們就有數萬人被殺,“郡王”以上名號者五十餘人!與此同時,滿清對主動投誠的“前明宗室”也羅織罪名,予以大規模集體殺戮。

順治三年五月,清廷以在北京的“前明宗室”們“私造印綬,圖謀不軌”為由,開啟了對“前明投誠宗室”大屠殺的序幕,有“魯王”、“荊王”、“衡王”世子等十一人被殺;順治五年,“福王”,“晉王”、“璐王”等又被殺。

與此同時,各地方民間組織也掀起了屠殺“前明宗室”並“抄滅家產”的運動,將“貧富差距”的階級矛盾進一步擴大化。至此,“明朝宗室”數量銳減,總數由最初的百餘萬人被殺到不足萬人!這就是因果輪回了。

從此以後,“前明宗室”的社會地位更是淪落到連普通人也不如的地步,如“過年殺豬”。除少數“前明宗室”隱身江湖後以“俠客身份”組建“天地會來“反清複明”外,大部分朱氏子孫都隱名改姓,成為了普通百姓。

就如同後世民間習俗的“八月十五殺鴨子”和“臘月廿四殺年豬”。前者“殺鴨子”其實是“殺韃子”,乃元朝末年民間組織“賒刀人”暗語“八月十五殺韃子”;後者乃明朝末年“宗室藩王”們被農民起義軍抄家滅族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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