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個夢。

她說——我就在這裏。

後不後悔又怎樣?

從來,我都在這裏。

等你好久,盼你回來,望你回心轉意。

黎此醒了。

不知昨晚是到了什麽時候,反正她累極,閉上眼睛迷迷糊糊就開始做夢。

她撐著自己半坐起來,沒什麽力氣,感覺周身所有地方都軟得像塊棉花。

長發傾瀉而下,順她光裸的肌膚流淌,上麵一點一片斑駁的痕跡。

市中心的落地窗,外麵高樓林立,殘陽掛天邊,看成色,約莫是下午。

她在莫驚年的房間,在莫驚年的**,環境很陌生,手機不在身邊。

那個人也不在。

思緒很亂,她不知道莫驚年是怎麽想的,不知道這一覺醒來什麽會變,什麽又不變。

衝動的時候不計後果,此刻置身“後果”中時又首鼠兩端。

黎此猜短時間內她和莫驚年不會再有一場如此這般歇斯底裏的對峙。

但到底,她們是沒有在一起,更確切來說,在這之前,她們還在吵架。

很怪,這算什麽?這覺睡完是要接著吵還是冰釋前嫌和好如初?

該說什麽,該做什麽不知道。

要緩一緩。

而這間屋子很安靜,靜得像這個空間裏不再有第二個人。

莫驚年走了。

唐玦舉著手機:“催催催,活不過下星期啊?”

電話裏莫驚年間一聲:“你罵誰?”

“都罵,你們倆都有病,我很忙的啊。”一天到晚閑得無事來跑腿。

工作室去年做過一個西餐廳的情人節項目,最近又到了宣傳期,餐廳那邊再懶得投錢,準備要回那時的素材做個回鍋亂燉。

素材如果有留下,按情理也應該給,偏偏莫驚年真的有備份,所以她應了下來,在電腦上打包好準備發過去。

“我本來昨晚要給他發的。”莫驚年爭辯了下。

“那你昨晚幹嗎去啦?”

“……”

“Hello?”

“哇,我剛才看了下消息,他們又給我發了八百條催素材的,看起來真的活不過這個情人節。”

“你讓他們努力活一活,準備上電梯了。”

“行,文件在我電腦桌麵上,你發他們郵箱。”

“密碼。”

“我電腦沒密碼。”

“房門密碼啊。”

莫驚年報了串數字,她一直以為這個鍾點黎此應該回自己家了,可她聽見門開的聲音時,還是不由自主緊張了下。

她想了想要不還是說一聲以防萬一讓她們都好有個心理準備,可惜,已經晚了。

手機的另一端,唐玦的嘴僵硬地張成“o”型,門開的瞬間,她差點沒把手機摔了。

從房間裏走出來的是黎此。

鬆鬆垮垮的白襯衫,灰色長睡褲,長發披散紅痕藏不住的黎此。

這個畫麵衝擊力過大。

這裏三個人,兩人對視,兩人通話,全愣住了。

很久,十幾秒過去。

“好,我知道你看到什麽了。”手裏的莫驚年在耳邊:“但是你千萬不要開口說話。”

然後唐玦條件反射抿緊了唇。

“去我書房。”

唐玦幾乎要順拐。

“關門。”

唐玦關門。

“開電腦。”

開電腦。

“發郵件。”

發郵件。

做完這些,唐玦做賊一般鬼鬼祟祟,她壓著聲音問:“我現在可以說話了嗎?”

“你不是已經說了嗎?”

唐玦笑了笑,再低語:“我一直覺得你這名字起得挺牛的。”

“哪個?”

“K.L,KOL沒有0。”

“從我家裏滾出去吧。”

莫驚年間:“她回去了嗎?”

唐玦出到客廳,和沙發上的黎此眼神溝通了半秒鍾。

然後她老實答道:“沒有。”

“我要出差幾天。”

“我知道啊。”

“……”

莫驚年隔空翻了個白眼。

反應過來的時候唐玦忍不住笑,但到底還是揚著聲音裝腔作勢:“哦!你要出差幾天呢——”

說完這句,她很麻利地把手機從耳邊放下,“你還有什麽要說的?我開免提了。”

然後便是沉默。

隻剩電流聲。

黎此看一眼亮著的手機屏幕,沒說話。

對麵也沒出聲。

倒是唐玦等得手酸。

算是看明白了,人類的祖宗是猿猴,這倆的祖宗是烏龜。

她準備好了一句沒話說我要掛了。

那邊還是傳來聲響。

莫驚年柔聲說:“我該登機了。”

黎此輕聲回:“好。”

幾天是多少天,沒有說,

莫驚年連消息都沒有,時間便一點一點地過。

黎此向來是最能忍的。

忍一天兩天三天。

情人節當晚,酒吧人很多,黎此挺忙的,麵前有一對一對又一對的人。

這個世界上太多情侶——其實也不一定。

牽著手,擁抱著,親在一起的,也不一定是情侶。

她在酒吧新學了一個詞,叫“嘴友”。

現在人的腳步太快,不上床,忽而情動時親個嘴都無所謂。

酒吧裏盛產日拋情感。從前黎此站在上帝視角很鄙夷這樣的人。

一來,她堅信保質期短的愛情總是很廉價,二來,她會覺得髒。

鍾應顏曾經閑聊時說過,欲望就是用來放縱的。上帝在造這一樣東西的時候其實沒怎麽想過要拿這跟愛情掛鉤。人在上床的時候該想的是,大不大好不好快不快,而不是哎呀他到底愛不愛我呀。

然後老賈說一般到這種問題的時候人會馬上萎掉。

鍾應顏說對啊,那又何必呢,因為要有多愛才可以坦誠相見這本來就是一個沒有答案的問題。人小時候總在想這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要把它留給最重要的人,可是你長大了就會發現,這個世界上重要的人可太他媽多了,就一顆心怎麽能放得下?然後你回頭看,當初覺得重要的人,又不那麽重要了。

這是酒吧不是尼姑庵。

情愛和煙酒一樣,都隻是一種讓人快樂的工具罷了。

然而黎此自始至終都不敢苟同。

因為她一直在這裏,見過所有的故事,開端到結局——每一段沒談清楚愛就開始談性的感情,都不得善終。

當初如何如何快樂過的人到最後還不是要在這裏喝成一攤爛泥?

她愛莫驚年,不隻想愛那一瞬間。

黎此不想有一天她們也要醉在那裏痛哭流涕,怨懟惋惜。

奈何事與願違,無論她當初如何小心翼翼去走和莫驚年的每一步,到最後還是逃不開爭吵分手和離開。

她所執著的那些是對是錯都不再重要了。

黎此用了五年時間想明白無論要怎麽走,終點是莫驚年就夠了。

如果那個瞬間要先於永遠,那就先於好了,反正她始終要和她到永遠,無所謂先後了。

十二點的時候,這裏的“嘴友”們玩得最盡興。

黎此在一片笑鬧聲中低頭看手機。

情人節過了一分鍾,莫驚年已經走了四天,消息停留在一周之前。

這是一個很俗的日子,可就是這麽一天,莫驚年沒有想起過黎此。

那就,不是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