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帶著一份針對這起墜樓事件的後續報道來醫院找林嘉毅,沒想到他也正在讀這份報紙,隻不過他的眉頭擰成了一團,似乎在思考著什麽。
“居然有這麽無聊的報社,警方已經結案了還依然對小區住戶不依不饒。”
他無可奈何地笑了笑。
“哈哈,沒想到林大作家消息如此靈通,身在醫院卻連小報社的消息都能捕捉到。”
“是我拜托護士把有關墜樓事件的消息都幫我整理好。”
“好吧,大哥你果然魅力非凡。”
昨晚的報道裏詳細介紹了這起白龍公寓墜樓事件的各種疑點,還采訪了小區住戶,得到了不少新信息。首先,報社用了很大的篇幅介紹李健生前與女友洛潔的關係,還強調案發那天正是女友洛潔的生日,提出“李健早已選擇當日用自己的生命向洛潔複仇”的觀點,甚至還聘請專家針對當今年輕人的戀愛觀進行一番不著邊際的探討;另外,報紙還提到了5年前小學生在白龍公寓的墜樓意外,當時傳媒還沒這麽發達,知道這起事件的人不多,那位老太太自從孫子墜樓意外發生後就被女兒趕了出來,一個人住在7樓,當然,她的內心少不了自責,正是這種自責使得她神經衰弱,幾乎無法和他人正常溝通,還時常歇斯底裏地大吼大叫,小區裏沒人敢和她交談;報道的最後,還附上了警方人士透露的一個疑點,公寓的天台上有一根5米長的繩索,據公寓住戶透露,五月十二日天台還沒出現這條繩索,不過上麵沒有任何人的指紋,警方人士卻不以為然,依舊主張被害者自殺的結論。
“一條繩索?”我為了勾起林嘉毅的興趣,大聲說道,“這繩索難道是用來捆綁被害人的道具?凶手將李健叫到家中,下藥後捆綁了被害人,然後在三更半夜把他從樓上推了下去?”
“有這個可能性,不過凶手應該會把繩索帶回家裏藏好,隔天處理掉才妥當,不應該就這麽直接放在天台上。”
“這麽說應該是凶手忘了處理掉這根繩索……這樣一來,犯人就有可能是單獨作案?”
“難道你又想懷疑洛潔嗎?”林嘉毅無奈地撓撓頭,“如果一人作案的話,凶手也有可能是那個老太太,她在孫子意外過世後精神衰弱,行為經常瘋瘋癲癲的。有一次,住在3樓那戶人家的兩個男孩在公寓對麵的山路上打鬧,正巧經過的老太太見狀立刻衝過去拿起拐杖追著他們一頓打,在這之後,他們怕極了這位老太太。還有一次,隔壁公寓的孩子騎自行車載著他的兩個妹妹去超市買東西,沒想到那老太太從後麵拿著拐杖追趕他們,嚇壞了的孩子們棄車而逃,氣喘籲籲的老太太竟抄起拐杖把車子輪胎打到變形,最後的賠償費用也有她的女兒出。類似的情況數不勝數,最後小區裏沒人敢和她說話,即使見了麵也要躲得遠遠的。”
“那麽照理說李健更不可能跟老太太見麵吧?”我反問。
“不一定要兩人特意約好見麵,也有可能是她在公寓裏偶遇李健,從身後襲擊,擊打他的頭部,然後把他從樓上推下去。墜落造成的撞擊傷成功掩蓋了擊打造成的傷口。”
“可當時是淩晨三點,李健那麽晚來公寓做什麽呢?”
“我隻是提出一種可能性罷了。人一旦患了神經衰弱症,什麽出乎意料的事都能做得出來,而我們的推論隻是基於常理,這起案件的凶手也有可能不存在任何動機。盡管我們已經提出六七種猜想,但畢竟也局限在猜想而已,對警方來說,最好的解釋就是李健選擇在洛潔生日的當天墜樓自殺,因為如果是他殺,凶手又何必大費周章在淩晨叫被害者來到公寓呢?”
“說的也是。”
推理遇到瓶頸的我茫然地任視線在報紙上彷徨遊弋,無意間瞟到了報紙上的社會新聞板塊,標題是《別讓衝動占據你的大腦》,講述的是一個失意男子酒後虐待了酒吧的服務員。這不禁讓我想到了那條繩索,它純粹是一種擺設,和案件無關?或者像我們之前推理的那樣,是凶手用來捆綁被害者的。但我們忽略了一種可能性,就是那條繩索會不會是李健自己帶進公寓的呢?如果一個剛剛失去工作的失意男人被深愛多年的女友強硬拒絕,應該是怒不可遏的吧,也許那天淩晨,邪惡的念頭占據了他的大腦,他打算對洛潔圖謀不軌。
“可繩索為什麽會出現在天台呢?”林嘉毅聽了我的推論後反問道,“那根繩索想必警方也調查過了,如果上麵有李健或者洛潔的指紋,或者有皮膚接觸的痕跡,那麽警方一定會轉而懷疑李健並非自殺的。照這種情況推斷,繩子上應該沒有任何痕跡,所以即使你的推論正中李健當時的心理,那麽至少表明李健還未開始行動便已經墜樓身亡。而且,他還把繩子放在天台,正常人應該會偷偷潛入洛潔房間下手吧?”
“說的也是……”
“其實我剛才翻閱那則報道的時候注意到了記者用來描述4樓老蔡在案發後的反應,記者用到了‘神情恍惚’這個詞,雖然這隻是出於記者的主觀看法,但我的直覺是會不會身為第一發現者的老蔡隱瞞了什麽?”
“莫非凶手真的是他?”我好奇地問道。林嘉毅總能從一些微小的地方覓得突破口。
“如果是我們一開始推斷的‘夫婦合謀作案’這一論點,那麽老蔡的妻子心態應該會和老蔡一樣,為何記者采訪老蔡夫婦時,隻對老蔡的情緒做出‘神情恍惚’的描述呢?就這一點看來,他的妻子似乎對此案並不知情,所以‘夫婦合謀’的觀點可以被排除。”
“不愧是林大作家,根據一個形容詞就能做出這樣的推理。”
“還有,即使老蔡‘神情恍惚’,也並非一定隱瞞了什麽重要線索,說不定身為第一發現者的他還沒走出發現屍體的陰影之中。”
如此一來,案件的推理又陷入了僵局。趁此機會,我把搜集到的線索再理一遍。
根據新聞報道上的內容,若將本案斷定為自殺,則存在以下疑點:
1.第一發現者老蔡:從聽到聲音到發現屍體的過程與他平時的生活習慣不符;
2.天台上的繩索:沒有任何指紋,如果與本案有關,其作用是什麽?
若本案為他殺,需要解決的問題有:
1.李健淩晨三點出現在白龍公寓1號樓的原因、目的;
2.李健到達白龍公寓的時間,即墜樓之前是否在某住戶家;
3.若待在某住戶家中,目的為何?反之,若直接進入公寓,目的為何?
4.凶手為何選擇從樓上推下李健?
“歸根結底,如果要證明李健是他殺的,就先得搞清他出現在白龍公寓的理由。”我總結道。
“我們之前的推論一直停留在‘凶手把李健叫來並殺了他’這個定勢,我們不妨換個角度想,叫李健來的人和推落李健的人說不定不是同一個人?”
“這個觀點倒很新奇,你的意思是完成致命一擊的人在行凶前並不想殺害李健,更傾向於臨時起意?”
“正是如此。比如,前一天晚上李健到白龍公寓某人家中,淩晨才離開,當他離開時被另一個人,也就是殺害他的凶手發現,那個人臨時起意把他推下樓。”
“不過,新聞報道裏說了,案發當天淩晨0點,巡邏的保安可以證明1號樓的每家每戶的電燈都已經關了。如果李健在某人家做客,主人至少不會關燈吧?”
“如果非得關燈呢?”
“啊……你是說?”
“或許洛潔對李健舊情難斷,李健對他瘋狂求愛,洛潔沒有拒絕,兩人再度墜入愛河,李健一直到淩晨才從洛潔家中離開,途中正巧遇到凶手……”
“死灰複燃嗎?”我搖搖頭,說道,“這種可能性幾乎為零,如果李健要離開,當時已經是三更半夜,又沒開車前來,如果我是洛潔,根本不會讓他走,反正家中沒有其他人,為何不勸他明早再走呢?”
“這麽說也有道理,看來往這個方向思考是行不通了。因為除了洛潔,恐怕沒人會留他到三更半夜。”
“——貌似所有可能性都被排除了,難道真的隻剩下自殺這一個可能了嗎?”我望著灰蒙蒙的天歎了口氣,“這樣太讓人難以釋懷了。天台上的那條繩索、第一發現者不正常的反應……這些真的隻是單純地給我們想象空間而已嗎?”
“搞不好真是這樣,照目前的情況看來,自殺的論斷占了絕對優勢。好了,我們的推理遊戲也宣告結束咯。”林嘉毅朝我做了個鬼臉,“明天就來我家玩吧,明天一早我就可以出院了,到時我們一邊配上小酒一邊推理案情,說不定會冒出更多的想法!”
“非常樂意!”
我爽快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