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有時就在一刹那

認識燕妮是一年前的一天中午。那正是櫻花開放的季節。我們都在武漢大學讀大三。那天,學校的午間廣播剛剛停息,寢室裏一片寧靜。弟兄們紛紛拱進被窩,準備午睡了。

突然傳來一串輕輕的叩門聲,不知誰在被窩裏粗魯地吼道:“找誰?”叩門的手指猶疑著,又輕輕敲起來,一個纖細的聲音問道:“黃彬在嗎?”啊?是個女孩子。

寢室裏的空氣霎時興奮起來。我們笑嘻嘻地將頭探出蚊帳,連聲催促黃彬:“快,快,阿黃,找你的!”阿黃忙不迭地套上他的臭鞋子,箭步趨前,可恨他將門隻打開一道縫,把身體斜勾在門內,隻伸出頭和那外麵的女孩說話。我們隻能聽到他們用鳥兒一樣婉轉的家鄉話嘰哩咕嚕地說些什麽,卻看不到女孩的麵容。 屋裏的幾個急了,一個朝阿黃嚷嚷著:“快讓客人進來坐呀!”傻阿黃似乎才反應過來,連忙發出邀請。幾番推辭之後,女孩終於進了屋。我們的眼睛好像在渾濁的暗夜突然打開了一扇明亮的窗戶:這是一個美麗的天使!隻見她秀麗的臉蛋上架著一副黑框眼鏡,胸前垂著兩條可愛的小辮子,她的皮膚粉白粉白,好似室外盛開的櫻花,無意中將花粉全撒到了她的臉上。那笑盈盈、羞怯怯的樣子愈發襯出她的清純動人。糟糕,瞧我們這間淩亂的寢室:桌上是亂七八糟的書本碗勺,地上是橫七豎八的雜物鞋子,空中的繩子上隨意搭著毛巾、三角褲,再加上人仰凳翻,姑娘居然連個坐的地方都沒有。

正在大家後悔不迭之時,女孩已經先行道歉了:“對不起,打擾你們了,下回我挑個好時間來。”說著,她的身影已輕盈地飄出了屋,還輕輕為我們帶好了門。

據阿黃交待,女孩子叫燕妮,正讀法律係三年級。不知為何,雖然隻有那麽短短的一瞬間,燕妮的影子在我心中卻怎麽揮也揮不走了。那天燕妮進屋時,我聞到了一般幽幽的香味兒。她走了,那香味兒還在,讓人憐愛地彌漫在空氣裏,盤旋在我的枕畔。我開始焦灼地盼望著燕妮的再次出現,盼望再次看到她燦爛的笑容。

我還以為這種期盼和思念隻不過是一個尚未成熟的男孩子尋求的一份新鮮和刺激,後來我才明白,這種焦灼隻屬於戀愛中的傻瓜!我已經不可救藥地喜歡上了燕妮。

然而,轉眼一月過去了,燕妮卻再未光顧我們的寢室。

我猜想,燕妮定是被我們宿舍的“悲慘”狀況嚇得不敢再來了。於是,我悄悄地當上了寢室的管家。我敦促這個勤洗襪子,提醒那個多整理桌子,還喝斥那個不要把剛換下的秋衣秋褲隨隨便便地就搭在繩子上。弟兄們常常狐疑地看著我:“天舒,你哪根神經搭錯啦!”誰料細心的阿黃卻一下子點破了我心中的小秘密:“你是盼著哪天燕妮再來吧?”弟兄們一聽,恍然大悟,圍著我大聲起哄。我很男子氣地說:“是又怎麽樣?”阿黃頓時“悲壯”地說:“可惜呀,燕妮已經有主了!”

我不由大驚失色:“什麽?是誰?”

“是他們法律係的一個研究生,聽說帥得很,又有才。這才是兩個月前的事兒。”

什麽?兩個月前?那時候,我早已見過了燕妮!我恨不得捶胸頓足,我為什麽沒有捷足先登呢?我感到仿佛有一隻美麗的花瓶摔到了瓷磚地上,花瓶的碎片正割裂著我的心房。弟兄們還在一旁為我出謀劃策,要將燕妮奪回來。可在我心中,愛一個人,就應當祝願她幸福。既然燕妮有了男友,或許,我該將自己的愛意偷偷收藏……那一夜,我輾轉反側,難以人眠。

不久,我果然在校園裏看到了燕妮和她高大帥氣的男朋友,他倆挨得很近,親親熱熱,有說有笑,格外引人注目。燕妮仰臉望著那男孩時,我看見她眼睛裏閃著亮光,臉上綻開著幸福的笑容。而他呢,則是那種讓他的同類看一眼便頓遭挫折感的男子漢,高大英俊,滿臉自得。

燕妮真的不再來了。阿黃倒是常常有老鄉聚會,聽說常有燕妮,每每看到阿黃欣欣然換裝準備出發的樣子,我便又一次悵然若失:阿黃也不風流倜儻,也不英雄才俊,緣何有個燕妮那樣玲瓏剔透的老鄉?

好心的阿黃為了逗我開心,經常找借口帶我到燕妮寢室去玩。我們並沒有什麽要緊事,隻是坐著喝茶,聊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接近燕妮,更知道她是一個心無城府、活潑開朗的好姑娘。和她在一起的日子,總是那麽開心,可離開她的日子,卻變得更加難熬。

燕妮終於記住了我的名字。她常拿我開玩笑:“天舒,你長著一張娃娃臉,永遠都像小孩子。”

唉,的確,我的外表並不顯得成熟,而且,那天我悄悄與燕妮比身高,我隻比她高一點點,這愈發使我沒了勇氣。恐怕,我是永遠也不敢向燕妮表白心跡了。

偶爾,燕妮也來我們寢室坐坐。每次她來,我總要給她泡上一杯她愛喝的果汁。幾個弟兄總陰陽怪氣地說:“啊,我們也想喝果汁!”我瞪著他們得意地說:“休想!”燕妮隻顧羞澀地笑。

燕妮每次走,弟兄們總慫恿著讓我送,於是。我就將她從櫻園一直送回桂園她的宿舍門口。

一天,在回去的路上,我們正穿過櫻花大道邊走邊說笑,突然,我看見燕妮的眼中閃過了一絲憂鬱。

燕妮低聲說:“天舒,我現在越來越想不明白了,我跟你們在一起的時候感到好開心,可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時卻常常不快樂,我覺得他好像一點也不在乎我……”

我忙男子氣地勸慰她:“優秀的男孩子都是這樣的,當他擁有時,他會裝得滿不在乎,實際上,他心裏肯定是愛你的。” 燕妮高興地看著我:“真的嗎?真的嗎?”我肯定地笑著,心中卻針紮般疼痛。

回去後。我一言不發,生了自己一下午的悶氣。多好的機會啊,當時,我真想對她說:“對待那種自以為是、得意忘形的家夥,你應該以牙還牙,早早遠離他!”

可我不能。男子漢大丈夫,怎麽能趁人之危?

轉眼情人節到了。

我想,燕妮的男友一定會為她買許多玫瑰花。而我,也情不自禁地為她買了一枝,我並不想得到什麽,隻想俏俏告訴燕妮,我很喜歡她。

中午飯後,我用一張大報紙將玫瑰花裹了一層又一層,生伯會在路上遇著熟人。我在心裏一遍遍念叨著:“玫瑰花,送給你!玫瑰花,送給你!”

來到燕妮的寢室。燕妮正忙著,她是班上的生活委員,要把剛發下來的飯菜票一份一份送到每個人手裏。她用白皙而纖巧的手指將它們一一分好,又靈活地列成一堆一堆,再分給一個個同學。

我悄然坐在她的旁邊,看著她幹活,玫瑰花還握在我手裏。

終於,她的手空了。她舒一口氣,一回頭,看見了我:“你什麽時候來的?對不起,冷落你了,你不要生氣哦。”“哪裏哪裏,是我來得不是時候。”我慌忙站起身,掏出那枝被報紙裹得嚴嚴實實的玫瑰花,正欲遞上去,忽然有人叫她。她忙說:“就來就來。”又對我說,“真對不起,和同學約好了,去看籃球賽,不能陪你了。”我強顏歡笑:“你去吧,我也沒什麽事。”我悄悄留下玫瑰花,先走了。剛出門,燕妮就追上來,喊:“天舒,你的東西忘拿了。”我一看,天哪,燕妮正舉著裝著玫瑰花的報紙遞上來。我接過它,囁嚅地說:“是……是報紙……” 我夾著玫瑰花,沮喪地回到宿舍。

打開報紙,將那枝沒送出去的玫瑰花插在一隻玻璃杯裏,看著那些花瓣一片片落下,我的眼睛竟濕潤了。

弟兄們一個個不知從哪冒了出來,大家見我悲壯地坐在那兒,一時都不知說什麽好。阿黃先開了口:“天舒,有時緣分就是一刹那的事,為什麽不鼓足勇氣試試呢?”弟兄們一聽,也都拚命為我打氣,我一咬牙,拿起那技玫瑰花徑直跑到了籃球場。我知道有許多人在看著我,但我還是走到燕妮麵前了,鄭重地將玫瑰花遞給她。

燕妮驚奇地看著我,瞪大了眼睛,羞紅了臉。

“什麽都不是,什麽也不為。我隻想告訴你,我喜歡你!”在燕妮還沒明白過來的那一刻,我已經說完轉身走了。

真沒想到,緣分就是那麽一刹那。在我轉身走時,燕妮已經愛上了我。她被我的真誠和勇氣打動了。兩年後,燕妮成了我的妻子。

後來我才知道,那個情人節,燕妮的那位男友竟將燕妮最渴盼的那束玫瑰花送給了別人!而就在那個傷痛的夜裏,燕妮忽然明白了很多,包括自己的選擇!

灰色的玫瑰花

男孩失戀了,女孩選擇了別人。他好不甘心,每一天都沉迷在煙酒之中,荒度著生命,對他來說,這個世界已沒有意義,生命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理由,除了痛苦,再也找不到別的什麽了。

就在這個時候,上帝出現了,不知是因為同情,或者是憐憫。“你有什麽願望嗎?”上帝問。

“帶我到一個沒有情的地方吧,我願用自己的一生來換取一個月的時間。這個世界,已再也沒有我存在的理由。”男孩沮喪地說。

“好吧。”上帝考慮了一下:“確實有這樣一個世界,不過我也可以給你一個機會。”

“什麽機會?”

“當你想要回來的時候,隻要在這一個月內,讓一個女子對你說‘我愛你',那麽你就可以返回這裏。”

“我不會想要回來的。”男孩說。他笑著閉上了眼睛,迎接著那個新的世界,那個他自認不會再痛苦的世界,也不會再有愛的世界。

這個世界是灰色的。這是男孩的第一個反應,眼前的一切都沒有色彩,但這或許正是男孩想要的世界吧。不會再痛苦了。於是,男孩就這樣住了下來,平靜的接受,平靜地等待著死亡。

直到那一天,平靜卻被打破了,他看到了那個女孩,那個與他深愛著的女孩有著極其相似的相貌,甚至連聲音,連習慣,連性格都如此相似的人,他愣住了,知道自己逃不開了,不管自己呆在任何的地方,無論是曾經的世界,或者是這個灰色世界,自己永遠都深愛著這個女孩,永遠都忘不了。他想起了上帝給他的機會,於是告訴自己:“反正是無法忘記對她的感情了,那不要再放棄了,她在那個世界甩了我一次,那我就在這個世界將她追回吧,然後將她帶回去。我們一起回去。”

從此以後,男孩每天都會去找女孩,白天去她的花店買一束灰色的玫瑰送她,晚上就站在她的窗台下告訴她自己是多麽的喜歡她,每一天都沒有變過。可是女孩卻從來沒有答應過,除了一口拒絕,連猶豫都沒有過。男孩不明白,自己絕對不算差,女孩又沒有男朋友,為什麽不肯答應他?甚至連考慮一下都不曾?莫非她有什麽難言之隱嗎?

於是,男孩終於忍不住問女孩:“你為什麽不肯給我一次機會呢?”

“因為,這裏的玫瑰是沒有紅色的呀。”女孩的回答中並不帶任何的感情,卻也不像在開玩笑。

男孩卻更不明白了,灰色世界之中,永遠隻有灰色,又何來紅色呢?可是,愛一個人,又與玫瑰的顏色有什麽關係?如果愛情的價值隻是用玫瑰的顏色就可以衡量,那麽,他又何必獨自痛苦,又何必用一生來換取一月?他隻知道,從認識以來,女孩從沒對他笑過,總是冷言冷語,更別說對自己說“我愛你”了,反而自己卻在這個本應沒有感情的世界之中,越陷越深,不可自拔,為什麽?這裏不是應該沒有痛苦嗎?為什麽會覺得如此的心痛?莫非,自己被上帝耍了麽?用一生的生命,卻換來一個月的痛苦,為什麽?

男孩狂笑著跑出了花店,獨留下女孩一人,沒有再回頭看,卻也因此,錯過了女孩臉上的那一份無奈,一份痛苦,一份想要抓住他的衝動,女孩知道,這是不被允許的。

那一天,是一個月的最後一天,男孩躺在**,等待著自己的死亡。這些日子,他再也沒有去找過女孩,想要忘記,卻忘不掉。心中不停的浮現出女孩的身影,是無奈,是痛苦,或者,隻是對那個女孩的愛呢?不過這些已經不重要了,對一個快要死的人來說,一切都不會顯得重要。

房間的門卻在這時被推開了,而走進來的人,居然是那個他深愛著的女子,而她的手上,提著一籃已經謝去的灰色玫瑰。他知道,那是他每天送給她的。男孩驚訝得說不出話,“為什麽?你為什麽會來?”明知女孩並不愛自己,可是心中仍然不免一陣感動。

“傻瓜!”第一次,女孩不再用那冰冷的聲音對他說話:“你的期限隻有一個月,如果我今天不來,不就是再也見不到了嗎?”

“你走吧,我不需要任何人可憐,”男孩的眼中流露出一絲痛苦,居然一直到最後,他還是無法抓住自己心愛的東西:“我的路是由我自己選擇的。”

“那麽,你後悔過嗎?後悔來到這裏?”女孩問他。

“後悔。選擇來到這裏,一開始就是個錯誤,我仍然無法不去愛上你,無法忘記你,無法不痛苦,也無法讓你愛上我!”男孩的聲音中隱藏著一份哭泣,可是卻沒人聽得出,除了女孩。

“還不明白嗎?再很早以前,我就已經愛上你了呀!”女孩笑了,笑中隱含著一份苦澀,卻也帶有一份輕鬆。

男孩不可置信地望著她,好一會兒,突然怒吼:“我說過我是不需要同情的!你根本不需要拿這種謊話來騙我!”

“我並沒有騙你呀。”女孩站在那裏,望著男孩:“自從一開始,我已經愛上你了,從你買走第一朵灰色的玫瑰開始。”

“不可能的。”男孩搖搖頭:“否則,你為什麽不早說,而一定要等到今天呢?”

“因為……”女孩淒然一笑:“我想要多和你在一起呀,想要和自己喜歡的人多在一起,在你們的世界,應該沒有錯吧?”

男孩搖搖頭,他不明白,說與不說同在一起有什麽關係呢?

“你忘記了你曾經的願望嗎?你要的是一個無情的世界。”女孩停住了,然後露出了她那最美的笑容,她知道,這是男孩一直想要看到的笑容,那是她送給男孩的最後一份禮物:“而在這個灰色世界裏,除非是與上帝有過契約之人,像我這樣的人,愛上一個人,並對他說那三個字的意義,就代表著生命的終結。”

男孩愣住了,在還沒有來得及思考之時,女孩輕輕地對他說:“我不要你死去,所以,我愛你,隻有今生,隻在這裏。”男孩猛地伸出手,想要抓住女孩,但卻在風吹起的一瞬間,抓住了一把灰色的沙。灰色的玫瑰花瓣輕輕地飄落,落在他的手上,落在那灰色的沙上。

靜靜地捏著,緊緊地捏著,男孩終於知道自己犯了多麽大的一個錯誤。他輕輕的用刀劃開自己的手臂,隻想用血染紅那灰色的玫瑰,但是卻看到,即使是自己的血,也已經變成了灰色的了,隻是緩緩地滲入那細細的灰沙之中。

“你後悔當初的決定了嗎?”上帝總是來得最遲的一人。

男孩默然的抬起頭,望著他,點點頭,又搖搖頭:“原來,最棒的世界還是原來的那一個呢!隻因為,不管有多麽的痛苦,那裏,至少還擁有希望呀!”他說,望著那灰色的花瓣,卻笑了,這是他自從失戀以來的第一個笑容。

“是嗎?現在她已經對你說過我愛你,你可以回去了。”上帝笑著準備送他回去。

“已經不用了。因為,我並不後悔來到這裏,不後悔當初的選擇,如果要我再選一次,我還是會來。”望著手中的細紗與花瓣,“我的心,已經遺落了,回不去了。”

男孩站起來,問上帝:“可以給我一朵紅色的玫瑰嗎?”

“你忘了嗎?灰色世界是不能有紅色的。”

“是嗎?看來我真的要求得太多了。”望著牆上的時鍾,男孩將手中的細沙捏得更緊了,還有那灰色的玫瑰花瓣。

時鍾敲了12下,一切都不再存在了,隻剩下隨風飄動的細沙。遠處飛來一張破紙,隱約地現出了當天的新聞。沒有人知道,那裏曾發生過什麽。隻是不知在什麽時候,在牆角的沙堆之中,竟生出了一支紅色的玫瑰,那樣的鮮紅,就像血一樣……

永失我愛

四季可以安排得極為黯淡 如果太陽願意

人生可以安排得極為寂寞 如果愛情願意

有人說大學生不在寂寞中戀愛,就在寂寞中變態。我不是神,無法超然世外;身為男兒,也不想成為變態,所以我選擇戀愛。

愛情和友情,在同性之間是兩個絕對無法等同的詞匯;而在異性之間卻是難以割舍的感動感激和感情。人,作為靈長類動物的代表,說起來也並不是那麽高深莫測。通俗地說,有的時候簡直就是弱智到了不可思議地地步。人,常常會因為感動而產生依戀,常常會因為感激而對某一異性產生好感,常常會因為這種好感有了一種想愛地衝動。男人一旦動起情來,就會成為一頭蠢驢。而我,就曾經心甘情願的作了一頭蠢驢。

有人說,人的一生中要找到四個人。首先是自己,然後是自己愛的人和愛自己的人,最後一個是與自己共度一生的人。尋找自我或許需要用一生的時間;找共度一生的人還沒到那個時候。有人說,男人一旦踏入社會需要的不再是愛情,而是女人。我雖然對這句話保持懷疑,但卻害怕這種情況的出現。我要尋找自己愛的人和愛自己的人。人心都是肉長的。在人的一生中,總會有一些感動,會有一些讓人無法割舍難以忘懷的情感。而這些情感在一生中並不是常常能遇到的。如果你浪費了,那麽就一定會得到報應,而這種報應隻有你自己心裏明白。我尋找愛情,卻無意中錯過一些愛我的人或者說曾經愛我的人,而我最痛苦的則是錯過一個我愛的人。上天給我的報應就是一生的煎熬。

錯過金是我大學四年最大的遺憾,當然除去混過四年青春年華的寶貴光陰。

金在我眼中是完美的。雖然我知道這世上沒有完美的人。但沒辦法,情人眼中出西施嘛。她年輕漂亮,活潑開朗;最讓我欣慰地是來自上海地她從不對來自外省山區的我說讓我費解的滬語,也從不笑話我聽不懂上海話,讓我感到一種由衷的親切。她那麽優秀,優秀得讓我有些自慚形穢的‘仰視'她。但她給我的感動已在我心中撥下了愛的種子,隻是沒有遇到合適的‘土壤和氣候',而被我苦苦壓抑著。

我沒有抓住這份感情是我最大的錯誤。我們慢慢交往,誰也沒有捅破那層窗戶紙。跟她最快樂的是一起在街邊吃烤紅薯(善良的她總說她最喜歡吃烤紅薯,而不是巧克力什麽的);最浪漫的事情是千禧年元旦一起熬通宵在海邊等待日出。她跑800米,我陪她跑完全程;我跑1000米,她在場邊為我加油;她參加朗誦比賽,我為她指導;我參加籃球比賽,她在場下為我鼓勁。最懷念的是在毛毛細雨中,不撐傘一起漫步。這些一起度過的點點滴滴,這些打上了她烙印的同甘共苦,在我記憶的最深處無法忘記。

快樂總是短暫,留下的是無盡的悲傷。你不能指望一個女孩子會為你一生守候,更何況她對我沒有任何承諾。那三個字對於一個女孩子的意義,可能比我想象的還要大得多。就在我仍然在遲疑是否對她訴說的時候,這份感情漸漸離我遠去了。畢業臨近,各有各的事情要忙。她不再住在學校,我慢慢失去了她的消息。在大學的最後一個寒假,在離開上海的前一個夜裏,我決定對她說那三個字,可是我用盡所有的辦法都無法找到的她。給她發了封mail,把我想說的話都說了。發完已經是淩晨三點,我毫無睡意。來到她們宿舍樓下,望著黑洞洞的窗戶,我心裏默默的說:金,我愛你。

過完年回到上海,我收到了她的回複。她說:“人生在不同的階段會遇到不同的人,發生不同的故事;至於你我,還是朋友,但對我來說,最知心的人是我的BF。希望你能明白。”

我怎麽會不明白你的心意。除了對你的愛,我一無長物。然而,我可以將每粒種子都掘起,將每條河流都切斷,讓心裏的荒蕪延伸到無限遠。金,是的,我愛你。正因為我愛你,所以當你選擇離去時,我不會要你留下。你時幸福的,我是快樂的。

可能有一天,我能將你忘記。然而,這不是隨便傳說的故事,也不是明天才要上演的戲劇,我無法找出原稿然後將你一筆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