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來書又雲:“師雲:‘為學終身隻是一事,不論有事無事,隻是這一件。若說寧不了事,不可不加培養,卻是分為兩事也。’竊意覺精力衰弱,不足以終事者,良知也。寧不了事,且加休養,致知也。如何卻為兩事?若事變之來,有事勢不容不了,而精力雖衰,稍鼓舞亦能支持,則持誌以帥氣可矣。然言動終無氣力,畢事則困憊已甚,不幾於暴其氣已乎?此其輕重緩急,良知固未嚐不知,然或迫於事勢,安能顧精力?或困於精力,安能顧事勢?如之何則可?”

“寧不了事,不可不加培養”之意,且與初學如此說,亦不為無益。但作兩事看了,便有病痛。在孟子言“必有事焉”,則君子之學終身隻是“集義”一事。義者,宜也,心得其宜之謂義。能致良知則心得其宜矣,故集義亦隻是致良知。君子之酬酢萬變,當行則行,當止則止,當生則生,當死則死,斟酌調停,無非是致其良知,以求自慊而已。故“君子素其位而行”,“思不出其位”[1]。凡謀其力之所不及,而強其知之所不能者,皆不得為致良知。而凡“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動心忍性以增益其所不能”[2]者,皆所以致其良知也。若雲“寧不了事,不可不加培養”者,亦是先有功利之心,

計較成敗利鈍而愛憎取舍於其間,是以將了事自作一事,而培養又別作一事,此便有是內非外之意,便是自私用智,便是義外,便有“不得於心,勿求於氣”[3]之病,便不是致良知以求自慊之功矣。所雲“鼓舞支持,畢事則困憊已甚”,又雲“迫於事勢,困於精力”,皆是把作兩事做了,所以有此。凡學問之功,一則誠,二則偽。凡此皆是致良知之意欠誠一真切之故。《大學》言“誠其意者,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慊。”曾見有惡惡臭,好好色,而須鼓舞支持者乎?曾見畢事則困憊已甚者乎?曾有迫於事勢,困於精力者乎?此可以知其受病之所從來矣。(《傳習錄(中卷)·答歐陽崇一》)

【譯文】

來信又說:“老師您說‘為學終身隻有一件事,不論有事無事,隻是這一件。若說寧可不去理事,也不可不加以修養,這卻是把理事與修養分為兩件事了。’愚見以為,感到精疲力竭,不能將事情處理完,就是良知(的判斷)。寧可不處理事情,先去休養,這是致知。這怎麽成了兩件事呢?如果事情來了,事態不容不去處理,就算筋疲力盡,但隻要自我激勵,強打精神,也能支撐著處理完事情,由此可知,讓意誌統領著氣力還可行。不過,此時的言行舉止畢竟是有氣無力,待處理完事情就會疲憊不堪,這不和濫用精力差不多嗎?這期間的輕重緩急,良知固然不會不知道。然而,有時被事勢所逼,又怎麽能顧及精力?又有時困於精力,又豈能顧及事勢?該怎麽辦才好?”

寧可不去處理事情,也不可不去加以修養,這句話對初學者來說也不無裨益。但是,把處理事情和修養看作兩件事就有了問題。孟子說:“必有事焉”,那麽,君子終生的學問就隻有“集義”這一件事情了。義,就是宜,心做到它應當做的叫作義。能夠致良知,那麽心就能“得其宜”。所以,集義也就是致良知。君子應酬萬變,應該做的就去做,應該停的就停下,應該生時就生,應該死時就死,斟酌調停,也無非是致良知,以求問心無愧罷了。因此,“君子素其位而行”,“思不出其位”。凡是謀求力所不及的事,勉強做智力不能完成的事,都不能稱為致良知。而凡是“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動心忍性以增益其所不能”的,都可以稱為是致良知的事情。如果說寧可不去處理事情也不可不去加以修養,也是因為先有了功利心,去計較其中的成敗利鈍,爾後再在其中做出私意上的愛憎取舍。這樣是把處理事情當成一件事,把修養當成另一件事,就是有了看重內在而忽視外在的心態,就是師心自用,就是處於義之外了,這便有了“不得於心,勿求於氣”的毛病,就不是致良知以求問心無愧的功夫了。你所說的自我激勵,強打精神堅持下去,處理完事情後就會疲憊不堪,又說被事勢所逼,被精力所限,都是把處理事情和修養當成兩件事看了,所以才有這樣的困惑。凡是做學問的功夫,隻要一心一意就會真誠,心有旁念就會虛偽。以上你所談及的情況,均是由於致良知的心意缺乏誠懇、專一、真切。《大學》中說:“誠其意者,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慊。”你曾經見過厭惡惡臭、喜好美色時,還要自我激勵、強打精神才能堅持下去的人嗎?曾經見過這些事情過後而人感到極度困乏疲憊的情況嗎?曾經有過被事勢所逼,被精力所限的人嗎?從這幾點你就會知道病根到底從何而來了。

【解析】

歐陽崇一的問題十分尖銳,而他所說的情形對世上大多數人而言也都能感同身受。舉例子來說,周末即將到來,勞累了一周的你期待著明天可以好好休息一下。在差五分鍾就要下班的時候,老板突然宣布,明天有緊急的業務,需要幾個員工加班,由於老板對你平時的工作能力十分欣賞,特意點中了包括你在內的幾個同事。相信此時的這個“驚喜”會讓你猶如被當頭澆了一桶涼水,從精力上來說,勞累了一周的身體急需休息,但是從工作上來說,公司的業務需要加班,而且違背老板的決定甚至有丟掉飯碗的可能。此時,良知該何去何從呢?

被形勢所限製,你會十萬個不情願地答應加班,隻能按這裏歐陽崇一所說的那樣,自我激勵,強打精神,硬著頭皮去加班,本來是強弩之末的精力在經過一天的操勞後,更是疲憊至極。歐陽崇一想問的就是,這種情況的實際結果不是和濫用精力差不多嗎?

陽明的回答中,有這樣幾句:“君子之酬酢萬變,當行則行,當止則止,當生則生,當死則死,斟酌調停,無非是致其良知,以求自慊而已。”奪人眼球的是“當生則生,當死則死”這八個字,連生死這樣的大事也僅僅是為致良知而服務的。當然,如果“良知說”在涉及生死的問題時就繞過去,良知說也就辜負了天下千萬信眾對它的篤信,也算不上是“血統純正”的學說了,甚至會被人冠以“偽學”的稱號。生存,還是死亡,這是生命無法逃避的終極問題,也是人類哲學必須麵對的問題。

陽明當然不隻是隨便說說,他用行動詮釋了自己的生死觀,用半生的言行(因為龍場悟道是陽明先生中年時期的經曆,故說“半生”)踐履了自己的良知說。當然,我們知道,陽明先生的歸宿不是馬革裹屍,戰死沙場,而是病逝的。但是,陽明先生去世時的遺言足以光耀千秋——“此心光明,夫複何言?”他是在沒有任何遺憾的情況下駕鶴西去的,對於一個以文臣封侯拜將,半輩子戎馬倥傯,在平叛戰爭中殺人無數的人來說,可以死而無憾,這該是一種何等純粹的學養?何等磊落的氣概?

從對待生死的態度來看,陽明是當之無愧的隨時可以殺身成仁、舍生取義的仁人誌士。但另一個問題來了,朱熹也有“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名言,但是我們知道,就是這句名言幾乎成了朱熹在當時遭遇人人喊打的最著名罪證之一。從形式上來看,朱熹也是主張舍生取“義”,這和陽明相同啊,為何眾人不指責陽明,卻都不放過朱熹?我們下麵接著看。

如果陽明是秉承朱熹那般迂腐的生死觀,那他就不配叫王陽明了。在《王陽明全集》中,我們可以看到大量的王陽明向朝廷請求告病還鄉,省親致仕的奏章。陽明請求歸退的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我們知道,陽明先生身體不好,痰嗽之症一直伴隨著他的後半生,此病用今天的話來說,很可能是肺結核之類,但在當時,這就是不治之症。第二,陽明先生從小受其祖母撫養,與祖母感情很深,他常年在外做官,無法在祖母膝下承歡、盡孝心。但是,在《王陽明全集》當中,類似這樣告退的上奏實在太多,從反麵我們也可以推知,朝廷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沒有允許他的奏請,否則,陽明也就不用一而再,再而三地上這些內容相似的奏折了。

從以上情況我們可以得知,陽明是非常重視健康的,反詰者會帶著雞蛋裏麵挑骨頭的語氣問陽明,你不是說“當生則生,當死則死”嗎?怎麽到了國家需要你效力的時候,你卻要告病而退?回答這些問題,就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陽明上告退奏章的時機,都是在局麵綏靖之下,按照陽明的說法,此時的情形,換作別人來頂替自己的職位也完全可以搞定,而自己病軀殘喘,思親成疾,留之並不能對國家有更多補益,而去之於國事並沒有損失,對自己則誠如旱禾得雨,此時,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利就是該做的“義(宜)”事。

相反,在平定宸濠之亂這件事上,陽明卻忠實地踐履了自己“當行則行”的言論宗旨。當時,他隻是路過叛亂發生之地,當地發生的事情是不屬於他管轄的,且宸濠之亂剛起之時聲勢浩大,陽明手中並沒有正規軍隊。如果隻是從自身的利害關係著想,陽明完全可以不管這件事,反正出了事情朝廷追究責任也追不到自己頭上,而組織平叛對當時兩手空空的陽明而言難度太大,而且失敗後很可能會丟掉性命。但是,陽明認為,這件事從良知上來說,就必須去做,這就是對“當生則生,當死則死”的注解了。理該如此,雖刀山火海,也在所不辭。當然,我們知道,對於“知行合一”的陽明來說,他的勇氣絕對不是來自一種盲目的血氣之勇。良知既然能告訴他該做什麽,同樣也能告訴他該怎麽做。

這樣,就引出了陽明下麵說的話:“凡謀其力之所不及,而強其知之所不能者,皆不得為致良知。”有了這句話做補充,陽明“舍生取義”的內涵就和朱熹“舍生取‘義’”的內涵有了很大不同。並不是他吝惜生命,而是熱愛生命,不到最後的關頭,決不輕言戰鬥,忍無可忍的時候,他會挺身而出,挺身而出的時候,他會依從良知的判斷找到擊敗敵人的最佳途徑。忠義,不僅僅是勇氣與血性,而是勇氣和智慧的雙重化身。這東西,在他這裏,叫良知。

[1]“思不”句:語出《論語·憲問》,原文是“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

[2]“勞其”五句:語出《孟子·告子下》。

[3]“不得”句:語出《孟子·告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