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孔子謂季氏①:“八佾舞於庭②,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③!”

注 釋

①謂:不是告訴之義,而是針對……而說、評論。《廣雅·釋詁》:“謂,說也。言說季氏此事也。”季氏,不確指哪一位。劉寶楠在《論語正義》中認為是季桓子,李零先生認為是講季平子。②八佾:樂舞。佾,列,八人為一佾,八佾就是六十四人。庭:堂下的院子。③孰:誰。

譯 文

孔子談到季氏,說:“他用六十四人在自己的庭院中奏樂舞蹈,這樣不合禮製的事他都忍心去做,還有什麽事情不可狠心做出來呢?”

讀解心得

古代天子用八佾,諸侯用六佾,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不同階層有著嚴格的規定。這一章講季氏在自家庭院中演八佾之樂舞,是極大的僭越之為,與儒家倡導的等級秩序下的禮儀規定相悖,孔子對此非常氣憤,簡直不可忍受。

季氏雖然在當時實力很強大,直壓魯侯,但按照等級來看,季氏是魯國大夫,由此可見季氏簡直膽大包天啊,所以孔子才如此氣憤。在這個時期,已經隨處可見違背禮儀之為,“禮崩樂壞”已經很明顯,禮樂文明的控製力已大大削弱,雖然社會依然奉行禮樂信義等道德標準,但人們對禮樂文明的效力已不再深信不疑,更不會再把禮樂文明作為治國之本了,從戰國的角力爭鬥、淩篡弑殺便可以看出。也隻有孔子及其弟子們還在固守儒家奉行的周禮這一陣地,渴望在恢複周禮中尋得一絲希望。顯然,孔子企圖恢複周禮的想法是不符合時代要求的,至少君主們並不完全接納。這是當時的實際情況。但是孔子的話所暗含的不行僭越之為,倒是我們應該深悟的道理,具有普適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