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三家者以《雍》徹①。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②?”
注 釋
①三家:孟孫氏、叔孫氏、季孫氏。他們都是魯桓公的後代,又稱“三桓”。《雍》:《詩經·周頌·臣工》篇名。《周官·樂師》:“天子祭宗廟歌之以徹祭也。”《毛詩·序》:“邕,禘太祖也。”鄭《注》:“太祖謂文王。此成王祭文王徹饌時所歌詩。”②堂:堂上。《聘禮·疏》:“凡祭在室中,惟樂歌在堂,舞在堂下也。《雍徹》是樂歌,故以堂言之。”
譯 文
孟孫氏、叔孫氏、季孫氏三家在祭祖完畢撤去祭品時,也命樂工唱《雍》樂歌。孔子說:“‘助祭的是諸侯,天子嚴肅靜穆地在那裏主祭’這樣的意思,怎麽能用在你三家的廟堂之上呢?”
讀解心得
這一章繼上一章再次批評三家的違禮之為,僭越之程度與上一章同。“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出自《周頌·雍》。天子祭祀宗廟,隻有被分封的諸侯及王公才可以輔助他。季氏為大人的身份,卻“八佾舞於庭”,私自采用天子的樂舞規模,這是違背周禮的。孔子最不能容忍這種僭越的行為,於是孔子引用所演《雍》中的原話強烈批判了“三家”僭越禮製的失禮行徑,並感慨禮崩樂壞的原因所在,即“人而不仁”。《論語》中多處可見孔子對違禮、僭禮行為的批評和斥責,以此強調禮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