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子語魯大師樂①,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②;從之③,純如也,皦如也④,繹如也⑤,以成。”

注 釋

①語:告訴。大師:又作太師,樂官名。②翕:聲音繁盛。③從:放縱、展開,這裏是接下來的演奏。④皦:音節分明。⑤繹:形容聲音清澈,餘音嫋嫋。

譯 文

孔子告訴魯國樂官演奏音樂的道理,說:“音樂的道理是可以知曉的。開始演奏,各種樂器合奏,聲音繁美;繼續展開下去,悠揚悅耳,音節分明,連續不斷,餘音嫋嫋,最後完成。”

讀解心得

這一章孔子講聽音樂後的感受,把一段音樂分段分析,開始、發展、結尾之狀分別用“翕如”“純如”“皦如”“繹如”來形容,也體現出孔子很高的音樂欣賞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