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要換很多角度去思考的,這些農民工同樣也為城市的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他們和他們的孩子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待遇。他們的孩子上不起幼兒園,也沒有幾所學校能夠接收他們,雖然中央一再為解決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創造條件,但現實中卻有很多問題需要係統解決,有些孩子不能到學校去受教育,就隻能天天在這條死亡鐵路線上玩耍,要知道現在的火車跟山東棗莊鐵道遊擊隊那會兒可不一樣了,火車的時速很快,當你看到火車到來的時候,大人都很難躲避,更何況是這些孩子呢?”
“難得你能聯想到這麽多!”
大周的情緒還有點兒激動,不過看得出他說出了自己的想法後,情緒比剛才好了很多!有時當人恨自己不能改變這個世界的時候,就必須要發泄。
但當那些肯於思考的人,卻連發泄的機會都沒有的時候呢……
在法醫的世界裏,對錯誤必須是零容忍!因為需要法醫鑒定的刑事案件多是重大的、惡性的案件,法醫的每一個判斷都會在法庭上給法官一個極為敏感的信號,甚至有時可以決定犯罪嫌疑人的生或死!
用大周的話說,法醫如果做出錯誤的判斷,那他就是另一個殺人犯!
可是,近年來司法鑒定卻屢屢出現錯誤,而且都是些比較低級的錯誤。出現錯誤的原因很多,但歸結一下無非是愚蠢、傲慢和貪婪!
“法醫也會犯錯誤嗎?”我和大周閑聊時正好討論到了這個話題!
大周喝著咖啡點了點頭,“如果,法醫在他的職業生涯裏有過一次錯誤,那麽他的聲望便會一落千丈,而無法再得到同行甚至是警方或法官的信任了。人們對於法醫這個職業的要求近乎於對神的要求,因為神才永遠不會出錯。”
“確實是這樣的!但是我們不是神,是人!人犯錯誤是在所難免的啊!”
“不允許!法醫這個職業絕不允許犯錯誤!所以,我一直認為挑選法醫應該跟挑選飛行員一樣嚴格,因為這是一個極少數的人才適合做的行業。”
“法醫也有職業歧視啊?”
“很多人的性格是不太適合幹法醫這個職業的,比如說你,作家!”
“這個嗎,我真的不知道!”聽大周這麽說,實事求是地說我心中有些不快。
“因為你的思維太過於發散且感性!法醫這個職業忌諱太多的感性思維,就連我最近也受到了你太多的感染,我也不知道這樣對我的職業前景有沒有好處。”
“除了我之外,還有什麽性格的人不太適合做法醫?”
“很有熱情,但是卻總是毛手毛腳的家夥們,倒不是他們的專業水準不夠,而是這些人幹事沒有章法和思路,大多會把罪案現場或解剖台上的屍體搞得一團糟。比如,我見過我的一個學弟,竟然在鑒定工作中,將被害人的一根小拇指弄丟了!還有之前跟你說過的那個檢驗死囚的女法醫,她的性格上的膽怯,也不適合做法醫。”
“是嗎!看來法醫裏麵也真的有很多古怪的人啊!”
“我還曾經揭發過一個人,讓他沒有機會再做法醫了!”
“是嗎!你還幹過這樣的事?”
“他犯的錯誤不少,在他以往屍檢報告中,我至少糾正過他十次錯誤!犯這種錯誤是十分危險的,但由於沒有產生嚴重的後果,所以我也並沒有因為他的錯誤而揭發他。”
“那最後是因為?”
“我發現他搞錯這些鑒定結果,竟然不是因為他的粗心大意,也不是他的性格使然,而是他的貪婪。”
“你是說他收受當事人賄賂,故意這麽做的?”
“有一次,我發現他故意搞混了兩個嫌疑人的血液試劑瓶!那是一樁****幼女案!後來我意外地發現他竟然跟其中一個犯罪嫌疑人的家屬私下見麵,並且收受了賄賂。”
“這樣的人絕對不適合幹司法工作,他們就像是足球場上的黑哨。”
大周喝了口咖啡,點了點頭,“像這樣的敗類就不隻是適合不適合做法醫這麽簡單了!”
“那最後怎麽樣了?”
“還好,證據確鑿,再加上他以往的過失,終於被判了刑!”
“謝天謝地!這種人不能再做法醫了!”
“他現在開了一家醫療器械公司,生意做得風生水起,還成為了大富翁。”
“是嗎!這種本就適合當商人或者是政治家的人,但是命運卻讓他們當上了和個人利益相距最遠的職業——法醫!真是諷刺!”我說著笑了笑,但是大周臉上的表情卻依舊冰冷如霜,也許那就是法醫應有的表情。
當你走進大周的研究室的時候,你會發現那裏是個無比複雜的地方,上百種工具都擺放在那裏,有時甚至還有十幾名助手或警方的人員站在那裏,或是提供幫助,或是等待各種鑒定結果的出爐,人擠得滿滿的。
但是,那裏也是一處無比簡單的地方,美國著名學者科林·埃文斯曾經說過:“科學的任務就是將情感從等式中抹去!”這就是科學的原則,這種原則當年哥白尼用生命捍衛過!它是一種偉大的原則,也是法醫應奉行的唯一原則。
柯南說:“THETRUTHISALWAYSONLYONE!(真相永遠隻有一個!)”法醫應該為那唯一的真相而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但是,任何的認知都會有分歧,而悲劇的是根據柯南所說的“定律”,有分歧的法醫認知結果必然會是至少有一方的判斷是錯誤的。但這種錯誤不像是考試時做的選擇題那樣可以得過且過,拿不準可以蒙一個答案,因為法醫的每一項判斷都將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所以這也是在刑法原理中,為什麽要奉行著“疑罪從無”原則的根源所在。
2007年11月10日,在我市周邊的一農戶家裏發生了這樣一起案件,一個三歲多的女孩突然慘叫了一聲,當父母衝進她的房間時,女孩已經消失了,而遠處傳來幾聲令人恐怖的狼嚎。
孩子的父母非常著急,拿起電筒開始挨家挨戶地找人,很多鄰居也幫助他們尋找孩子的蹤跡。村民們幾乎忙乎了一夜,終於在一座山的腳下,發現了孩子的血衣。
而當我和大周到達案發現場的時候,已經是案發第二天的傍晚了,那時候所有人都已經知道,已經不可能再活著找到孩子的屍體了。
“狼!是惡狼幹的!”村民們這樣叫囂著,因為附近已經發生了很多起惡狼闖進羊圈並且吃掉羊羔的事件了,而且在那日夜裏,很多人也確實聽到了狼嚎。
但是,警方卻不允許村民再私自尋找狼群了!一來怕發生危險,二來狼現在是國家級的保護動物,如果被村民發現而獵殺,對於保護野生動物來說也是不利的。
可是血淋淋的事件就擺在了大家麵前,對於狼穴的尋找必須要繼續。
而此時卻有兩位警官對案件提出了新的疑問。
“孩子真的是被狼叼走的嗎?”一個富有多年刑偵經驗的警官率先提出了自己的懷疑。
大周當時並沒有提出任何的意見,而是選擇了沉默,第二天他卻突然問我對於這件事情的判斷。
“我個人覺得警官的懷疑也不是沒有道理。”
“哦?請作家說說你的想法!”
“孩子的屍體為什麽沒有找到?即便是被狼吃了了!也該剩下一些屍骨才是。《水滸傳》裏李逵的老娘被老虎吃了,還留下一堆屍骨呢!”
“你聽過吃人不吐骨頭這句話吧?”
“當然了!”
“那句話就是形容狼的,我們常說狼吞虎咽,其實狼吃東西,常常就是囫圇地吃下,根本不懂得把骨頭拋開,他們的利齒還常常能把動物或人的頭骨一口咬碎,然後再分食下去,所以狼或野狗這些野獸吃剩下的骸骨並不多。”
“難道你覺得這起案件沒有疑點嗎?”
“有!比如在案發現場,也就是那間屋子中,並沒有發現任何動物的毛發或是血跡。還有在孩子的衣服上也沒有發現任何狼牙咬過的齒痕,也沒有任何撕咬過的痕跡。而且雖然孩子並不重,但也足有幾十斤的分量,一隻狼到底有沒有可能叼走一個三歲的孩子呢?即使可以叼走,恐怕也是用拖動的方式,可是在案發的屋子裏卻沒有發現任何屍體被拖動的跡象。”
“所以,你也懷疑這起案件有問題!”
“法醫從不去懷疑,而是以物證做出判斷!還是要找到更多的線索才行。”
在案發後的第八天,警方終於找到了狼穴所在。
我和大周曾親自走進了這座狼窩,那裏麵已經不見了狼的蹤影。山洞中是一股難聞的腥臊味。這股味道我曾經在動物園聞到過。
在狼窩的周圍有很多糞便,大周撥了撥,裏邊並沒有未被消化的骸骨之類的東西。在這座狼窩中也確實發現了各種動物的殘骨,但是在這些殘骨中,卻沒有發現任何人類遺骨的痕跡。
在搜查過狼穴後,警方的意見分為了兩派!一派堅持認為是狼所為,而另一派則認為應該仔細調查那對夫婦,極有可能是他們殺害了自己的女兒後又“嫁禍”給狼。
而當時,兩派人都把目光投向了大周那裏,而大周卻隻對他們說了一句話,“對不起,就現有的證據看,我不能提供任何的判斷。”
當時,所有的警察都對大周十分失望,因為無論大周同意他們哪一方的判斷,這個案件的調查都將向那個方向發展,而結案的可能性也就會變大。而大周卻沒有那樣說,因為他覺得作為一個法醫,除非有十足的把握,否則絕不輕易做出自己的判斷。
警方後來經過了多方的調查,因為也確實沒有查到那對夫婦殺害孩子的動機,也沒有找到孩子的屍體,最後案件以人口失蹤而結案,把這起事件算做了一起意外事件處理。
嫌疑人因為沒有確鑿的證據而擺脫了公訴,卻沒有洗清嫌疑。這起事件,到現在為止,都是大周心中的一個結,他在未來的幾年中,一直在研究各類動物的牙齒,並且盡可能地去接近那些齧齒類的猛獸,還寫了大量的研究論文,作為自己的知識儲備,希望終有一日可以找出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