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潮

霍妮試圖在這一章描述未整合的心理衝突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人格貧瘠或者說人格衰竭。她描述了人格貧瘠的多個方麵,不過在行文過程中她又穿越回了之前的話題——分析防禦方式了。[1]

讓我們首先來看看她描述的人格貧瘠或者說人格衰竭的幾種表現:1)虛耗精力;2)一事無成;3)做事一根筋。其後,她再次筆鋒一轉,又回去論述虛耗精力的三種表現:1)猶豫不決;2)效能感差;3)缺乏活力或者說怠惰。此時她又回到了人格貧瘠的第四個重要表現——道德不成熟,它具體表現為道德分裂;自我中心;“假裝”——假裝付出愛,假裝善良、無私,假裝對別人有興趣,假裝生病正在受苦受難;無意識的自負;無法落實自己的道德準則(言而無信,因為言而無信,所以這個人無法真正負責,也就難以實現道德承諾)。

霍妮在本章最後再次提出了對精神分析設置的質疑,弗洛伊德認為精神分析需要懸置道德判斷,這樣個案才能自由地聯想,自由地發言,無意識中潛伏和被壓抑的各種不道德的欲望才能浮現出來。後來很多分析師對個案也都堅持了不進行道德判斷的態度。但霍妮在本書中對這一點多次質疑,認為分析師還是應該對個案的道德進行工作的。而霍妮之前的榮格和榮格學派,對此也有自己的見解。雖然如此,今天的絕大部分心理治療師,仍然不會把自己的道德理想和道德訴求強加給來訪者,連告訴個案自己的私人道德原則是什麽的心理治療師都很少。

不過,心理醫生的確也應該協助個案了解道德,比如心理學家柯爾伯格就提出了道德判斷能力的發展有三種水平、六個階段的理論。三種水平,即前習俗水平、習俗水平、後習俗水平。其中每種水平又有兩個階段,共六個階段:1)懲罰與服從階段;2)手段性相對主義階段;3)人與人之間的階段;4)維護權威或秩序階段;5)社會契約階段;6)普遍的道德原則階段。霍妮好像認為個案們大多處於前四個階段,希望個案們可以發展到後麵兩個階段。

第十章 人格衰竭

考慮未解決的衝突造成的後果,就像走進一個看起來無邊無際、人跡罕至的國度。或許我們可以著手討論某些紊亂症狀,如抑鬱、酗酒、癲癇、精神分裂,以此為切入點,從而更好地理解特定障礙。然而,我更願意從更為廣闊的視角加以審視,並提出這個問題:未解決的衝突會怎樣影響我們的精力、人格的完整、生活的幸福?采用這種方法,是因為我對這一點深信不疑:要想了解任何紊亂症狀的影響,我們必須先理解其根本上的人性基礎。現代精神病學有這樣一種趨勢,即常常急於尋找理論依據治療現有的綜合征,從臨床醫生的角度看,這樣做理所當然,畢竟治病就是他們的工作。但這種方法不甚可行,更不科學,就像建築工程師還沒打地基就先建起房子的頂樓一樣。

我們的問題涉及的部分因素已經在上文提及,這裏隻需要進一步細化。另外一些因素則隱含在字裏行間,還有一些尚未提及。我們的目標不是籠統地告訴讀者“未解決的衝突有害”,而是要十分清晰、全麵地向讀者展示其對人格的摧殘。

帶著未解決的衝突生活,首先會嚴重虛耗精力,而虛耗精力的不隻是衝突本身,也包括為消除矛盾而做的無盡努力。一個人的精神如果從根本上分裂了,他就無法全身心投入任何一件事裏,而總是想追求兩個或更多互不相容的目標。這就意味著,他要麽會分散自己的精力,要麽會不斷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出現前一種情況的人,如培爾·金特那類人,其理想化形象誘使他們自信能夠事事勝人一頭。例如,一位女士想成為理想的母親和完美的家庭主婦,衣著得體,政治、社會地位顯赫,身為妻子盡職盡責,有點婚外的風流韻事,工作也碩果累累。毋庸贅言,這實在不切實際。她必然一無所成,而她的精力——不論她先天有多少潛力——都會被浪費。

互不相容的動機彼此阻礙,導致某種追求無法實現,這種情況總體上更為常見。一位男士可能想做一個好朋友,但卻又頤指氣使、苛求於人,以致他成為別人好友的潛質永遠無法轉化為現實。另一個人希望自己的孩子出人頭地,但他內心戀權的驅動力和頑固的緊張狀態不斷幹擾著他。還有人想寫本書,但每當詞不達意,他就會感覺頭痛欲裂或者精疲力竭。在這種情況下,罪魁禍首還是理想化形象:既然是大思想家,為什麽他不能文思泉湧、妙筆生花?一旦落筆難言,他便被自己激怒了。另一些人或許有貨真價實的主意想在會上介紹,可他不但想令人印象深刻、使別人相形見絀,還想討人喜歡、避免敵意,同時還因為自卑外化而預想被人挖苦。其結果便是,他根本想不下去,他的主意永遠隻是空想。還有一種人,本可成為優秀的組織者,但因其施虐傾向,他仇視身邊每個人。我們如果環顧四周、反躬自省,便會發現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不勝枚舉。

這種了無頭緒的狀態看起來有一種例外。有時,神經症患者會“一根筋”得著實令人奇怪:男人會為了實現抱負而犧牲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的尊嚴;女人會隻要愛情,別無他求;父母會專注於孩子,心無旁騖。這樣的人往往給人留下全神貫注的印象。但如前文所述,他們是在追逐一個看起來能避免內心衝突的幻象。他們表麵上全神貫注,實質上卻並無完整人格,而是陷於絕望。

虛耗精力的還不隻是相互衝突的需求與衝動。保護體係中的其他因素也有類似效果。壓抑部分基本衝突可導致整個人格的衰退。退化的部分仍然活躍,足以幹擾心智,但卻無法起到建設性作用。因此這一過程耗費精力,而這些精力本可用於堅持己見、相互合作或者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這裏還有一個因素:與自我的疏離剝奪了患者內心的動力。他雖然可以是個好員工,甚至能夠在外部壓力下堅持努力,但獨處時卻會崩潰。這不隻意味著閑暇時候他既難有建樹,也無法享受生活,毫不誇張地說,這還意味著他的一切創造力都是枉然。

在大多數情況下,各種因素綜合起來,對人格形成大範圍的普遍壓抑。為了理解某一種壓抑並最終將其消除,我們往往必須一再回顧這一點,從已經討論過的各種角度加以處理。

浪費或誤導精力可能由三種主要的障礙引起,且均是由未解決的衝突引發的症狀。其一是常常猶豫不決。事事皆可猶豫,從零碎瑣事到人生大事都會如此。吃這道菜還是那道菜,買這個旅行箱還是那個旅行箱,去看電影還是聽廣播等,患者都會猶豫不決。患者會對職業,甚至職業生涯的某一步難做決斷,會在兩位女性間難以選擇,會為是否離婚而糾結不已,會為生死抉擇而猶豫彷徨。不得不做且覆水難收的決定著實讓他受罪,還會把他嚇得呆若木雞,讓他筋疲力盡。

雖然猶豫不決的特點十分明顯,患者卻常常對此一無所知,因為他們會在無意識中不擇手段地逃避抉擇。他們會拖延,就不抽出時間著手做事,要麽放任自己被命運擺布,讓別人代為決定;要麽就把事情模糊化,以致無法做出決定。隨後,他們會漫無目的地活著,而自己通常也很難覺察。相對而言,某些紊亂病症很常見,卻很少有人找精神分析醫生治療,這是因為無意識中我們動用了很多機製來掩蓋這種普遍的猶豫狀態。

精力分散的另一個典型表現是一事無成。這裏我指的不是某一特定方麵的無能,這種特定的無能可能是對此缺乏訓練或者缺乏興趣導致的。威廉·詹姆士曾在一篇值得細讀的論文[2]中指出:一個人對最初的疲憊感或者外部壓力不以為意,那他便擁有了巨大的潛力。在這種背景下,無力感是患者內心的逆流使其無法全力以赴造成的。這就像他在踩著刹車開汽車,車速必然減緩。有時情況真是如此。不論是從其個人能力看,還是從任務的固有難度看,他做每件事的速度本來都可以快得多。他不是不夠努力,恰恰相反,他每做一件事都要投入巨大的精力。例如,他要花幾個小時寫完一篇簡單的報告,或學會操作某種簡單的機械。當然,真正的阻礙各有不同。患者會無意識地對帶來壓迫感的事物逆反,會執著於完善每一個細節,還會因第一步走得不夠漂亮而對自己大發雷霆——如之前的例子所述。這種無力感不隻可以表現為行為遲緩,還可表現為舉止拙劣或頭腦健忘。如果一個女傭或者一位家庭主婦內心覺得,以自己的天賦,卻要做這種活兒,這不公平,那她就很難把活做好。她的無力感往往不限於影響某種特定行為,而會阻礙她的一切努力。從主觀角度看,這意味著在緊張狀態下工作,必然使人容易感到疲憊且更加貪睡。在這種情況下,任何工作都必然更為消磨人,就像刹車鎖死後開車,一定會損傷汽車一樣。

患者內心的緊張以及無力感不隻會影響工作,很明顯也會影響其人際交往。如果有個人想與人為善,同時卻又視之為逢迎,故而憎惡,那他的行為就會顯得矯揉造作;如果他想請教別人,又覺得自己應該掌握這些內容,那他的舉止就會粗魯無禮;如果他既想堅持己見又想屈己迎人,那他就會猶豫不決;如果他想與人結交但又擔心被拒絕,那他就會扭捏羞澀;如果他既想與伴侶發生性關係,又想壓製她,那他就會對伴侶冷淡;諸如此類。對流越洶湧,他的神經就繃得越緊。

有些人對內心這種緊張感心知肚明,更多時候,隻有特定情況下更加緊張時,他們才會感覺到。有時,隻有當他們偶爾放鬆自我、舒適自如時,這種對比才能讓他們驚覺自己平時何等緊張。他們常常覺得,這種緊張導致的疲憊,其實是其他因素造成的,比如氣質柔弱、工作過多或睡眠不足等。或許有些確實存在,也確有影響,但影響力卻遠比人們通常以為的要小。

其第三個障礙症狀是整日怠惰。此病的患者有時痛恨自己太懶,但實際上他們根本懶不下來,更享受不了慵懶。他們會意識到自己回避任何付出,並會認為自己明白足矣,至於“落實細節”,也就是具體實施,是別人的事,這樣他們就將這種逃避合理化了。這種逃避努力的現象也會表現為害怕付出努力反而傷害自己。患者深知自己容易疲勞,從這個角度看這種恐懼可以理解。如果醫生膚淺地看待這種疲憊,那麽他的治療建議還會加重這種恐懼。

神經症性怠惰意味著患者在想和做兩方麵全麵癱瘓。一般而言,其原因在於患者與其自我嚴重疏離,且缺乏目標指引。長期努力付出而效果卻不盡人意,這讓神經症患者做什麽事都漫無目的,不過事務繁忙時則是例外。諸多原因中,影響最大的因素是理想化形象與施虐傾向。如若形勢恰需堅持不懈,神經症患者會認為這證明自己並非如理想化形象一樣完美,因而會感到羞恥,而一旦想到所做之事可能不過流於平庸,他便裹足不前,根本不去實踐,而情願幻想自己居功至偉。理想化形象必然導致的自卑折磨著他,摧毀了他自以為無所不能的自信,於是生活中一切激勵、樂趣也都像埋葬在了捉摸不定的流沙中一般。施虐傾向,尤其是當其處於被壓抑的狀態下(施虐倒錯),使得患者遇到任何帶有攻擊性的事物時都畏縮不前,以致隨後或多或少地出現精神徹底癱瘓的症狀。普遍倦怠的影響尤其明顯,因為它的影響範圍不但包括客觀行為,還涉及主觀感受。未解決的神經症衝突會虛耗大量精力。從根本上說,神經症患者是特定文明的產物,這種暴殄人類天賦與品質的病症,是對相應文化的嚴正控訴。

帶著未解決的衝突生活不但虛耗精力,在道德方麵也會造成內心分裂——換言之,即道德原則和一切涉及人際交往、影響自身成長的感受、態度與行為。就像內心分裂浪費精力,在道德問題上,分裂使患者喪失內心道德觀的一致感,或者說有損正義感。造成這種損害的原因是,患者所持立場自相矛盾,且努力掩飾其矛盾的本質。

基本衝突中會出現互不兼容的道德價值觀體係。雖然患者竭盡全力想使之關係和諧,但它們都依舊影響著患者。然而,這就意味著一切都不能當真。理想化形象雖然包含了真正理想的各個方麵,但實際隻是一個假象,對於患者自己和未經訓練的觀察者而言,要想將其與真相區分開來,就像要把真假支票區分開來一樣難。如前所述,神經症患者會很虔誠地相信,自己就和理想化形象一樣完美,會為任何過錯而自責,從而給人留下這樣的印象:他在追求達到自己的標準時過於苛責;或者他會滿心滿嘴都是價值觀和理想,中毒太深害了自己。我可以斷言,其實他不見得真把自己的理想當回事。我的意思是,這樣的人對生活缺乏責任感。若是理想唾手可得,或者用得著談理想,他便是有理想的人;反之,其他時候,他便會輕易把理想拋之腦後。這樣的例子我們已經在討論盲點和分隔法時提到過,如果他們當真心懷理想,很難想象他們會像例子裏那樣做。如果這些理想是真的,也就不會被輕易拋棄。例如有個人,平日自稱虔誠地獻身於某一事業,可一旦遇到**,他便成了叛徒。

總而言之,道德正義感受損的特征在於誠意減損、自我增強。有一點十分有趣,值得注意:在佛教禪宗的文獻中,誠意即全心全意,引出的結論與我們臨床觀察所得的結論不謀而合,那就是,一個內心分裂的人,絕不可能完全真誠。

徒弟:以我的理解,一頭獅子捕捉獵物,不論是一隻野兔還是一頭大象,它都竭盡全力,請問這是一種什麽力量呢?

師父:此即誠意(字麵意思:不欺之力)。

誠意,或曰不欺,意即“全身心投入”,亦可稱為“行動中之整體”……其中無一物有保留,無一物有矯飾,無一物有虛耗。人生如此,則可謂如金毛獅王矣,為獵獵雄風、滿滿誠意、心行合一之象征,即人中之神。[3]

自我中心主義認為他人應當服從自己的需要,從這個角度看,這是一個道德問題。他人不是被當作獨立的人對待,而是淪為達到目的的手段。為了緩解自身的焦慮,他必須討好別人、喜歡別人;為了增強自己的自尊心,他必須給別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為無法主動承擔責任,他必須指責別人;因為自己需要勝利,他必須打敗別人;諸如此類。

這些傷害的特定表現形式因人而異。其中大部分在相關部分已經提及,我不想事無巨細地討論,係統地回顧一下即可。我們尚未談到施虐傾向,但必須把這一話題延後,因為我視之為神經症病情發展的最終階段。不過僅因此也不免使討論變得很難。我們就從最明顯的開始,不論神經症的發展軌跡如何,無意識的偽裝總是一大因素。突出的形式主要如下:

假裝付出愛。很多感受與付出都可以被“愛”這個詞所涵蓋,或能讓人主觀以為是愛,這一點十分驚人。這包括一方寄生的期望,他覺得自己太弱小、太空虛,不足以自力更生。[4]攻擊性更強的形式包括渴望利用夥伴,借助對方讓自己功成名就,掌握大權。這可以表現為需要征服他人、擊敗對方,或需要與夥伴融為一體、借助對方活出自我,且很可能虐待對方。這可能意味著他需要被仰慕,鞏固其對自身理想化形象的認同。正因為在我們的文明中,愛已經成了一種稀缺的真摯情感,虐待和背叛才會如此泛濫。這留給我們的印象是,愛轉而成了鄙夷、仇恨或冷漠。但愛情不會這樣輕易搖擺。事實上,那些喚起虛情假意的感受與付出終不免浮出水麵。無須贅言,這種偽裝不隻見於兩性關係,也見於親子關係和朋友關係。

假裝善良、無私、同情等類似品質,與假裝去愛類似。這是屈從型人格的特征,並可由特定類型的理想化形象或杜絕任何攻擊性衝動的需求加以強化。

假裝有興趣及假裝知情,在疏遠了情緒、相信單憑智力就可以掌控生活的人身上,這種行為最為明顯。他們必須假裝無所不知,對一切都感興趣。此外,有些人看起來積極獻身於某一理想,不知不覺中卻利用這種興趣步步為營,追求成功、權力或者物質利益,在這種人身上,假裝有興趣與知情的症狀也會緩慢惡化。

假裝誠實公平的行為最常見於攻擊型人格者身上,尤其是其中具有明顯施虐傾向的人。他看穿了他人假裝付出愛、假裝善良的伎倆,相信由於自己已經看穿了假裝慷慨、愛國、虔誠等常見的偽善行為,所以他自己是個特別誠實的人。實際上,他自有一副偽君子的嘴臉。他拒絕當下各種偏見,可能是盲目而消極地反對任何傳統價值觀。他說“不”的能力可能並非出於實力,而出於希望讓人失望的心態,而他的坦誠其實可能是想嘲弄、羞辱別人。他承認關注自己的合法利益,但這背後的動機可能是要利用他人。

假裝痛苦的行為會產生諸多令人困惑的觀點,所以我們必須更詳細地探討。精神分析醫生如果嚴守弗洛伊德的理論,那他就和門外漢一樣相信神經症患者想被辱罵、想要擔憂、還有受懲罰的需要。支持“神經症患者想要受苦”這一概念的數據已經眾所周知。但“想要”這個詞實際上涵蓋了各種智力上的問題。提出這一理論的研究者未能理解的是,神經症患者承受的痛苦遠比患者自己知道的多,而且隻有在開始康複時,他才會發覺自己承受了多少痛苦。更關鍵的是,他們看起來並不理解:未解決的衝突必然帶來痛苦,這完全不受個人意誌支配。如果一個神經症患者任由自己人格崩潰破碎,那他這樣傷害自己,自然不是因為想要自傷,而是因為內心需求迫使他這麽做。如果他自我磨滅,被打了左臉還獻上右臉,那麽他會(至少是無意識地)痛恨這麽做並且因此鄙視自己,但自己的攻擊性又讓他非常驚恐,所以他必須走向另一個極端,任由自己遭受他人的各種侮辱。

受苦的癖好,還源於患者另一個特征,即誇大或者戲劇化任何遭遇的傾向。確實,有些人可以別有用心地感知並表現出痛苦,可能是為了乞求關注或原諒;可能是無意識地利用他人;可能是仇恨受到壓抑,從而允許自己複仇。但是從內心世界來看,神經症患者僅有這幾個途徑可以達到特定目標。同樣,患者也確實會將痛苦錯誤歸因,因而給人留下的印象便是無謂地沉浸在痛苦中。因此,他會鬱鬱寡歡,將此歸因於自己“有罪”,而實際上他的痛苦在於自己達不到理想化形象的標準。也許,與愛人分開後,他會感到茫然,雖然他將此歸因於深情摯愛,實際上——他的內心撕裂——他無法忍受獨自生活。最後,他會曲解自己的情感,相信自己在承受痛苦,可事實上,他是怒火中燒。例如,一位女士會因為戀人未按約定時間寫信而感到痛苦,但實際上她是感到憤怒,因為她希望萬事如意、分毫不差,或者因為她稍覺被人忽視便感到受了羞辱。這種情況下,患者會無意識地選擇去受苦,避免認識到憤怒及相關的神經症驅動力。此外,患者還會刻意強調痛苦,以此掩蓋整個關係中的虛偽之處。然而,沒有一個例子能夠說明患者是想要受苦,表現出來的都是無意識中假裝受苦的行為。

無意識自負的發展,則會進一步造成特定的損害。這裏的“自負”還是指這一現象:患者聲稱自己擁有某些他並不具有或並不那麽突出的品質,且患者會據此無意識地聲稱自己有權苛責他人。所有神經症性自負都是無意識的,患者並未意識到他自以為是的情況並不真實。這裏的區別不在於患者的自負是有意識的還是無意識的,而在於這種自負是堂而皇之的還是隱藏在過度謙抑的行為背後。二者的區別在於其攻擊性有多強,而不在於其人有多自負。在某一病例中,患者公然要求享有種種特權;另一個病例裏,如若別人不立即給患者特權,他就會傷心。兩個例子裏,患者真正欠缺的東西,可以被稱為務實的謙卑,或者說,認識到——不隻是口服,而且心服——人類整體上與其個人特定的局限與不足。我見過的每個患者都厭惡想到或聽到任何他可能也具有的局限,尤其是內心隱藏著自負感的患者。他情願無情地自責忽視了什麽,也不願承認“我們隻有零碎的知識”;他情願自責粗心懶惰,也不願承認誰都不可能時刻保持如此高效。隱藏的自負最明顯的表現就是以下二者之間明顯的矛盾:患者謙抑自責的態度,以及內心對外界批評與忽視怒火中燒的反應。這通常需要對患者進行近距離觀察,找到患者感情上所受的傷害,因為過度謙虛型的人習慣於壓抑這種感受。但實際上,他和公然自負的人一樣苛刻。他對他人的批評一樣不留情麵,隻是表麵上顯露出自我磨滅、崇拜他人的樣子,他內心深處對他人和對自己一樣苛求完美,這說明他對他人的具體個性缺乏真正的尊重。

另一個道德問題是,患者無法明確自身立場,所以也就不可依靠。神經症患者極少根據某人、某個想法或者某種事業的客觀特點而決定自身立場,更多是基於自身情緒需求。然而,由於這些需求相互矛盾,所以他可以輕易轉換不同立場。因此,很多神經症患者的立場往往搖擺不定,無意識中便被“買通”了,因為他麵對著諸多**:更深的情感、更大的特權、他人的認可、自己的權力或享有的“自由”。這適用於其一切人際關係,不論他是作為個人還是作為某集體的一員。他們對人的感覺、判斷常常缺乏主見。一些未經證實的傳言便足以令其改變主意;某些沮喪之事或細枝末節,以及讓他感覺沮喪的瑣碎之事,便可能理所當然地讓他與一個“很好的朋友”斷交;遭遇某些困難,他們便會從**萬丈轉而陷入迷茫;他們會因為個人好惡而改變宗教觀念、政治見解或者科學主張;他們在私下交談中持某一立場,但受到某個權威或組織的一絲一毫壓力便會輕易放棄,而且他們往往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變卦了,甚至根本沒發現自己換了立場。

神經症患者會無意識地避免明顯表現出立場搖擺,比如無法下決心、慣於“騎牆”、不排斥任何選項。他會指出局勢的真正微妙之處,以此把自己的心態合理化,或者他會任由強迫性的“公平”態度擺布自己。毫無疑問,真正追求公平是值得珍視的態度。心存良知、追求公平也確實會讓人在很多場合難以確定立場。但公平可能是理想化形象中的強迫性組成部分,因而其功能在於,患者不必站定立場,同時又能覺得自己曠達瀟灑,超脫於充滿偏見的鬥爭之外。這種情況下,患者習慣於不加分別地相信兩種觀點未必如此針鋒相對,或爭執的雙方都有道理。這種偽客觀的態度阻礙了患者發現任何事物的核心。

因此,不同類型神經症之間症狀迥異。人格最完整的是那些真正的孤僻型人格者,他們始終置身於神經症性競爭與神經症性依戀的旋渦之外,不會被“愛情”或者野心輕易引誘。對生活的旁觀態度,也常常讓他們在判斷時充分保持客觀。但並不是每個孤僻型人格者都能有自己的立場。他可能會對爭吵或站隊充滿厭惡,而自己的頭腦裏也沒有清晰的立場。患者腦中或許隻有一團糨糊,或者最多能明確好壞真假,卻不能得出任何自己信服的結論。

另一方麵,我斷言神經症患者無一例外地難以明確自身立場,而攻擊型人格者的表現看起來與這一論斷相悖。尤其是如果他習慣於僵化的緊張狀態,那他看起來就有超常的能力去明確觀點,加以辯護並堅持己見。但這隻是個假象,這類人明確立場往往是因為有些看法已經先入為主、頑固不化,而非因為他真有確信。他的意見是為了扼殺內心一切懷疑,常常具有武斷甚至狂熱的特征。不隻如此,他會被權力或成功**。他的可靠之處隻限於他內心追求支配局勢、獲得認可的驅動力決定的範圍。

神經症患者對責任的態度令人困惑,這一定程度上是因為這個詞語本身就有多重含義。它可以指在履職擔責時的良知。在這個意義上,神經症患者是否有責任感,取決於其特定人格結構——並非所有神經症患者都一模一樣。對他人的責任則可能意味著自己的行為會影響他人,因而覺得有責任,但這話也可能是在粉飾支配他人的行為。當承擔責任意味著承受責備,這也許隻是患者對於自己未能達到理想化形象的標準而表達憤怒,在這個意義上則與責任毫無關係。

如果我們自己清楚地知道對自己負責具體意味著什麽,我們就會理解,神經症患者很難,甚至根本不可能承擔起責任。首先,承擔責任意味著對人對己都以實事求是的態度承認這是他的動機,那是他說過的話、做過的事,並且願意承擔後果。這就與撒謊或者諉過於人截然相反。在這個意義上,神經症患者很難對自己負責,因為他總是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或為什麽這麽做,而這種無知給他帶來了巨大的主觀利益。這就是為什麽他常常為了推卸責任而想去否認、遺忘、輕視、無意中強化其他動機、感覺被誤解或者陷入困惑。因為他習慣於明哲保身或原諒自己,他總是輕易就覺得他的妻子、商業夥伴、精神分析醫生應該對自己遇到的任何困難負責。他常常不能承擔,甚至看不到自己行為後果的另一個原因在於,他內心深處覺得自己無所不能,所以想要為所欲為,來去自如。去認識這種無可避免的後果就會粉碎他的這種感覺。這裏最後一個相關因素,初看起來像是智力缺陷導致患者無法理解和運用因果關係。神經症患者給人的印象,往往是隻能從犯錯受罰的角度去思考。幾乎每個患者都覺得精神分析醫生在責怪他,而實際上精神分析醫生隻是在直陳患者麵對的困難及其結果。在精神分析的場合外,患者會覺得自己像個替罪羊,總是遭人猜忌和攻擊,因而總是在為自己辯護。實際上,這是患者內心活動的外化。如前所述,這些猜忌、攻擊來源於其理想化形象。正是這種吹毛求疵、自我辯護的內心活動經過外化作用後,才導致他麵對牽涉自己的事時,幾乎無法認識到其中的因果關係。但不涉及自己的困難時,他就能和其他任何人一樣客觀。如果天上下雨打濕了街麵,他不會追問這是誰的錯,而會接受這種常見的聯係。

另外,我們所說的對自己負責,指的是這樣一種能力:堅持我們認為正確的觀點,且如果我們的行為或決定最終被證明是錯誤的,我們願意承擔後果。一個內心被衝突撕裂的人很難做到這一點。因為患者內心那些衝突的傾向裏,他應該又能夠代表哪一個呢?沒有一個傾向能代表他真正的需要或信仰。實際上,他隻能為自己的理想化形象代言。然而,這並不允許他犯錯。因此,如果他的決策或行動惹出了麻煩,他必然扭曲事實,將不利後果歸罪於人。

有個相對簡單的例子可以體現這一問題。有位男士,身為某組織的領導,渴望不受限製的權力與特權。他認為沒有他,就不能做出任何決定,完成任何事情。他不允許自己授權給別人,但事實上,這些人受過專門訓練,處理特定事務可能更為得心應手。在他的頭腦裏,什麽事情都是他最懂。此外,他不想讓其他任何人自以為,或者真的占據重要地位。受時間、精力所限,他的自我要求很難實現。但是這個與眾不同的人不隻想支配局勢,還卑微逢迎,想做個大好人。他未解決的衝突帶來的結果便是,他具有我們前麵描述的各種特征:怠惰嗜睡,猶豫拖延,因而無法安排好自己的時間。因為他覺得守約是一種無法忍受的壓迫,所以讓人等待能讓他內心竊喜。此外,他做了很多無足輕重的事,僅僅是因為這些事滿足了他的虛榮心。最後,工作之餘,他急於做個盡心盡力的居家好男人,這消耗了他大量的時間和思考。自然,組織裏的工作不盡如人意,但是他覺得自己完美無瑕,於是他就會歸罪於他人或者逆境。

我們不禁又要問,他能為自己的什麽人格特點負責?是支配他人的傾向,還是屈從、寬慰、討好自己的傾向?首先,他對此都一無所知。但即使已經意識到了,他也無法取舍,因為兩者都具有強迫性。

不隻如此,他的理想化形象隻允許他在自己身上看到理想的美德和無限的力量。因此,對於內心衝突影響下必然產生的結果,他無法承擔責任。要承擔這種責任,那麽他如此焦慮地想對自己掩飾的一切,就必然清晰地呈現在他麵前。

總體而言,在無意識層麵,神經症患者尤其反感為自己行為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即使情況極其明顯,他也視而不見。他無法消除內心的衝突,便同樣無意識地堅信:萬能如他,理應有能力應付得了。他相信,後果這種事,別人才需要考慮,但對他而言根本就不存在。因此他必須不斷避免使自己認識到因果規律。如果放開自我思想管製,正視這些因果關係,他就會受到沉重的打擊。因為這會無一例外地向他證明他的生存係統並沒有效果,他雖然無意識中用盡詭計、圈套,但還是無法改變那些無情地影響著我們的身心規律。[5]

事實上,患者對“責任”這整個話題興趣寥寥。他看到的(或者說隱隱感覺到的)隻是其負麵內容。他看不到且隻能漸漸理解的是,對規律視而不見隻會把他自己爭取獨立的熱血鬥爭引向失敗。他希望通過傲慢拒絕任何付出來獲得獨立,而實際上對自己負責、為自己的行為擔責,恰是真正的內心自由不可或缺的條件。

為了避免意識到自己麵臨的問題、遭受的苦難源自內在的困境,神經症患者會借助於三大機製中任何一個,更常見的是同時向三者求助。外化最適用於這一點,這種情況下,從夥食、氣候、健康到父母、妻子、命運,一切都會成為某個苦難的罪魁禍首。或者他會持這樣的態度:因為什麽都不是他的錯,那麽他遭遇任何不幸都是不公平的。不公平的事太多了,比如他居然病倒了、變老了、要死了,婚姻不如意,孩子有問題,工作不被認可。這種想法可能是有意識的,也可能是無意識的,但總有兩重錯誤,因為這種做法消滅的,不隻是自己對造成困難局麵所負的責任,還有獨立於他卻與他生活相關的一切因素。此外,這種想法有其內在邏輯。一個孤立的生物習慣於聚焦自己、目中無人,他的自我中心做派讓他無法把自己視為一條大鏈上的一個小環,而前述想法也是這類人典型的思維方式。一方麵,他直接盲目地認為,自己應該在特定的時間和特定的社會體係裏,獲得生活中的一切好處;另一方麵,他卻又痛恨與人休戚相關。因此,他想不通自己為什麽會被那些與他個人無關的事牽連受苦。

第三種機製與他拒絕承認因果關係有關。在他看來,後果隻是孤立事件,與他自己、與他自身麵臨的困難無關。例如,抑鬱或者某種恐懼症在他看來會是禍從天降。這當然可能是心理忽視作用或者缺乏觀察導致的。在精神分析中,我們會發現,患者極度頑固地抵觸發現任何隱性聯係的可能。他會懷疑或者遺忘這些聯係,還會覺得精神分析醫生不是為了實現他此行的目的——迅速消除給他惹麻煩的種種障礙——而是要“指責”他,以此精明地保全醫生自己的麵子。因此,患者會熟知與其怠惰狀態相關的因素,但怠惰遲滯了他的分析乃至一切行為,他對這一顯而易見的事實卻視而不見。還有一種人,可能已經意識到自身對他人攻擊——貶低的行為模式,但無法理解他為什麽總和人吵架、不討人喜歡。他內心難以解決的問題是一件事,而他實際的日常問題則是另外一件事。患者割裂內心問題與其在生活中的影響,是其習慣孤立、片麵地看待事物的主要原因之一。

對認識神經症心態與驅動力所致結果的抵觸態度,大多數情況下隱藏得很深,精神分析醫生也容易忽視,因為對他而言,這種關聯再明顯不過了。這一點著實令人遺憾,因為隻有讓患者意識到他自己對這些後果視而不見,並明白他這麽做的原因,他才可能意識到自己把生活搞得有多糟。對相應後果的認識是精神分析中療效最好的藥方,它會讓患者深刻認識到,隻有改變自己內心某些因素,他才能解脫。

那麽,如果神經症患者對自己的偽裝、自負、自我中心、推諉塞責都不負責任,那我們還能從道德的角度談什麽呢?一些人的觀點是,作為醫生,我們隻需要關注患者的病情與治療,道德問題不是我們該管的。有人會指出,弗洛伊德的一大功績便是拋開了“道德”評價,我似乎也是在宣揚這種論調!

這些被視為科學的觀點真的站得住腳嗎?在麵對人類行為的問題時,我們真的可以不用判斷是非嗎?當精神分析醫生確定什麽需要分析檢查、什麽不需要分析檢查時,他們開展工作的基礎,難道不正是他們在意識層麵明確批判的判斷方式嗎?然而,這些含糊其詞的判斷裏暗含著一個危險:其立場可能要麽過於主觀,要麽過於傳統。因此精神分析醫生會覺得一個男人拈花惹草的需求無須分析,而一個女人勾勾搭搭就值得細究了。或者,如果醫生信奉基於性欲驅動的放浪不羈的生活方式,他就會覺得對異性的忠誠,不論男女,都值得分析。事實上,我們應該在特定患者的神經症基礎上進行判斷。需要確定的是,患者所持的態度,是否會對他個人的成長或與他人的關係造成傷害。如有傷害,這就是個問題,因而需要處理。精神分析醫生得出結論的理由應當向患者明確說明,讓患者對相關事宜下定決心。最後,上述觀點不正存在和患者的思維一樣的謬論嗎?具體而言,道德隻是評判問題,並非關乎結果的主要因素之一。不妨以神經症性自負為例。這一現象的存在,不以患者是否對其負責而轉移。精神分析醫生相信,自負是患者必須認識並最終克服的一個問題。他持有這種心態,是因為他在主日學校學到自負有罪、謙卑是德?或者他的判斷是否基於這樣的事實:自負是脫離現實的,會帶來不利後果,必然成為患者的負擔,同樣不管他有何種責任。不過,在自負的例子裏,其後果禁止患者了解自己,也就阻礙了他的成長。此外,自負的患者易待人不公,造成進一步影響,不隻使得他時而與人發生衝突,更讓他與人普遍疏遠。然而,這隻會驅使他在神經症中越陷越深。因為患者的道德觀部分取決於其神經症,反過來又在一定程度上維持了其症狀,精神分析醫生別無選擇,隻能密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