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潮

這一章霍妮試圖研究的對象,被她命名為“施虐傾向”,這種傾向在今天被稱為“控製情結”“權力情結”,有很多現象都是這種情結驅動的——煤氣燈效應、瘋狂“雞娃”等。在人格障礙中,被動攻擊人格障礙、強迫型人格障礙、自戀型人格障礙也可能出現這種傾向。

霍妮提出自己的假設,“絕望的人會轉而具有破壞性,與此同時又試圖借由在生活中轉換角色來求得補償”。這種防禦機製叫作“變被動為主動”。她列舉了這一類尋求主動控製的施虐者的四大表現:1)試圖奴役他人,尤其是奴役夥伴。可以看出,她描述的施虐者奴役他人的手段,就是今天社交媒體中流行的說法“PUA”;2)隨意玩弄他人情感;3)剝削伴侶;4)貶低、羞辱他人。

緊接著,霍妮試圖探索為什麽會有如上這些行為,她列舉了六個精神分析假設。

假設1 這是施虐-受虐的性欲的變形。這是經典的弗洛伊德理論,霍妮基本上不讚同這個假設。

假設2 施虐衝動是嬰兒期施虐性的殘留。她部分讚同這一點,也就是人天生有殘忍的傾向。

假設3 施虐者無法活出自己,他必須把對方作為自己存在的象征,所以他隻是施虐和控製,但並不想讓被自己奴役的人毀滅。霍妮比較讚同這一點,但是她認為仍需要補充和完善這一假設,於是形成了假設4、5、6。

假設4 施虐者深感自己無用,一方麵痛苦地嫉妒別人的快樂和幸福,另一方麵為了緩解嫉妒,使用酸葡萄心理,貶低他人的一切。這兩個機製讓他內心充滿了失落和不滿。

假設5 施虐者心中有理想化形象,道德高尚且僵化。他把自己達不到的理想加在別人身上,達不成對話就暴怒,他內心鄙視、厭棄自己,然後又把鄙視投射向外。

假設6 施虐操縱讓施虐者覺得強大、自豪,鞏固了全能感。

控製情結會造成很多人際關係的問題,在中國文化中,更多的控製是隱形的、以愛為名義的,比如在夫妻之間最常見的控製——煤氣燈效應、被動攻擊。關於這方麵有不少心理自助書籍,輸入“煤氣燈效應”“操縱心理學”“隱形攻擊”等關鍵詞搜索都可以看到不少的書,這裏不再推薦具體的書目,但我需要提醒一下讀者們,心理自助書籍質量參差不齊,需要注意甄別。

那麽,我們如何判斷一本書是否適合自己呢?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這本自助書看完後,會不會讓你大哭一場,然後感到全身放鬆,身體上出現“軟、暖、鬆、輕、空”五種感覺。當然,如果你閱讀一本自助書之後,發現這裏麵講的都是我,但是我就是看不下去,一看就痛苦,那就是創傷被激活了。這種情況下你最好找一個心理谘詢師,在其陪伴下開始閱讀,或者分級閱讀,從不太容易引發創傷的書籍開始。

第十二章 施虐傾向

神經症性絕望籠罩下的患者多少還能勉強“活下去”。如果神經症尚未嚴重損傷其創造力,他們就還能很清醒、有意識地回歸個人生活,專攻能有建樹的領域。他們會投身社會運動、宗教運動或者某個組織的工作中。他們的工作會富有成效,至於缺乏熱情這一點,則會因為他們沒有個人愛好而被掩蓋。

而其他人,在適應各自特定生活結構的過程中,可能就不會再質疑這一點,但也不會太重視,隻是盡力履行其職責。約翰·馬昆德[11]在其作品《時間太短》中描繪了這種生活。我相信,這種狀態正是艾裏希·弗洛姆[12]相對神經症而言所描述的“缺陷”狀態。然而,我將其理解為神經症心理活動的產物。

另一方麵,患者會放棄所有嚴肅的,或者前途遠大的追求,轉向生活膚淺的表麵,想要從中獲取些許樂趣,品味一番,把興趣放在某個愛好,或者某種“小確幸”上,比如美食、暢飲、偷偷摸摸的風流韻事。他們可能還會放任自流、不思進取,任由自己人格破碎。他們無法專注工作,轉而染上酗酒賭博、賣**嫖娼的惡習。查爾斯·傑克遜[13]在其作品《失去的周末》中描述的那種嗜酒如命的狀態,代表著這種狀態的最高階段。從這個角度看,我們可以發現一個有趣的課題:患者無意識中決心任由人格破碎,會不會是肺結核、癌症等慢性疾病的重要心理病因?

最終,絕望的人會轉而具有破壞性,與此同時又試圖借由在生活中轉換角色來求得補償。在我看來,這就是施虐傾向的意義。

因為弗洛伊德將施虐傾向視為人的本性,他所做的精神分析的焦點很大程度上在於所謂的施虐變態。日常關係中的施虐模式,雖然未被忽視,但也並未有嚴格的定義限製。任何武斷或攻擊性的行為,都被視為本能的施虐傾向的變體或升華。例如,弗洛伊德把爭權視為這樣的一種升華。確實,爭權可以是一種施虐,但是,對一個將生活視為與全世界對抗的人而言,這僅僅代表著為生存而鬥爭。實際上,這根本沒有必要惡化為神經症。這種不懂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結果就是,我們既對施虐心態可能的表現形式缺乏綜合印象,又對定義施虐的標準缺乏準確理解。這就給個人留出了很大空間——靠直覺去判斷什麽該被稱為施虐傾向,什麽則不該,這對全麵細致的觀察助益甚少。

傷害他人的行為本身並不意味著存在施虐傾向。一個人可能為個人或者集體而鬥爭,在這過程中他不但會傷及對手,還會不可避免地傷及同人。對他人的敵意可能也隻是一種反應。一個人感覺吃驚、受傷,便想用力回擊,力度雖然與客觀的起因不相稱,但卻與主觀情緒很一致。然而,這方麵人很容易自欺:太多情況下,人們聲稱隻是做出合理的反應,實際上卻是施虐傾向在支配他們。不過,區分二者有難度並不意味著敵對情緒反應並不存在。最後,攻擊型人格者感覺自己在為生存而鬥爭,打擊人時不擇手段。我不願將他們的任何攻擊行為稱為施虐。因為在這個過程中,其他人固然會受傷,但是這種傷害與其說是故意而為,不如說是難以避免的副作用。簡而言之,我們可以認為,雖然上述各種行為具有攻擊性,甚至帶有敵意,但並非卑劣的靈魂所為。傷人之舉並不能在意識層麵或者無意識層麵讓行為人感到滿足。

作為對比,讓我們想一想那些典型的施虐心態。最好的觀察對象,就是相當任性地表達其對他人施虐傾向的人,而不論他們是否意識到這一傾向。下文所稱施虐者,就是指待人心態以施虐為主導的人。

這類人會企圖奴役他人,尤其是奴役其夥伴。“受害者”必然是超人的奴隸,這種生物不但沒有心願、沒有感受、沒有自己的動機,而且對主人一無所求。這一傾向可能的表現形式有:塑造或者教育受害者,就如小說《賣花女》[14]中的希金斯教授**伊莉莎那樣。最好的結果是在一些方麵取得建設性成就,就像父母教育孩子、老師教育小學生那樣。這種影響時而可見於兩性關係中,尤其是施虐者更為成熟的情況下。老少配的男同性戀關係中,這一影響有時很引人注目。即便如此,如果奴隸表現出絲毫的跡象,想要走自己的路、交自己的朋友或有自己的興趣,那麽施虐傾向也會原形畢露。一個雖不必然但很常見的現象是,主人始終被占有欲驅使下的嫉妒心所困,並將其作為一種折磨人的手段。對這種施虐關係而言,如果維持對受害者的掌控比豐富其個人生活更令人神往,那他寧可舍棄自己的前程,放下約見其他人的樂趣與好處,也不願施舍給夥伴一點點獨立的空間。

施虐者奴役別人的方式特點很明顯。這些方式演變的範圍相對有限,並取決於雙方的人格結構。施虐者的付出恰恰足夠讓對方覺得值得維持這種關係。施虐者會滿足對方某些需求,不過,在精神上而言,往往以受害者所需的最低水平為限,他會讓受害者感到自己的付出獨一無二。施虐者會指出,其他任何人都給不了這樣的理解、支持、這麽多性滿足或這麽多利益。除了施虐者,誰都忍受不了他。此外,施虐者會以更美好的時光為誘餌來控製受害者——或是言外之意暗示,或是直言不諱表明,他會承諾付出愛、和對方結婚、改善經濟地位或者更好地對待對方。有時,他會強調自己需要這個夥伴,並從這一立場向受害者提出要求。施虐者這樣居高臨下,占有欲如此之強,將受害者從其他人中孤立出來,使得上述手段更加有效。如果受害者已經嚴重依賴他,他最後還會以拋棄受害者相威脅。當然,他還有更多威脅受害者的手段,但這些手段個性鮮明,所以將在後文分別探討。自然,我們如果不考慮其夥伴的特點,就無法理解這種關係的內容。受害者要麽往往是屈從型人格者,害怕被拋棄;要麽會深深地壓抑自身的施虐驅動力,因而感到無助,後麵我們會談到這一點。

這種局麵中日漸累積的相互依賴關係,會引起奴役者和被奴役者內心的憎惡感。如果奴役者聲明自己需要獨處,他會尤其憎惡被奴役者占用了自己那麽多思緒和精力。他沒有意識到正是他自己建立起這種人際關係的束縛,反而會斥責對方控製欲強、過於黏人。這種情況下他會想突圍而出,這一想法既表現出他內心的恐懼與憎惡,也是一種威脅他人的方式。

並非所有施虐的渴望都表現為奴役他人。另一種人會隨意玩弄他人的情感,從中尋求滿足。索倫·克爾凱郭爾在其小說《誘奸者日記》中表明,一個對自己的人生不抱任何希望的男人是如何沉迷於這種遊戲裏無法自拔的。他知道何時該表示感興趣,何時該漠然置之。在預測和觀察女孩對自己的反應這方麵,他極其敏感。他知道如何喚起或抑製她的肉欲,但他的情感僅限於滿足施虐遊戲所需,至於對女孩的人生會有何影響,他毫不在乎。克爾凱郭爾這部小說中主人公有意識而精明的算計,實際上更多時候是在無意識中進行的。但戲碼是一樣的:吸引與拒絕、魅惑與失望、抬高與貶低,帶給她喜與悲。

第三個特征是剝削伴侶。剝削他人並不必然意味著施虐,動用這一手段可能隻是為了逐利。而施虐性剝削中,謀利也可能是一方麵,但這通常隻是幻象,且與投入其中的情感完全不成比例。對施虐者而言,剝削本身成了一種**,重要的是體驗享受勝利的快感。用於剝削的手段會具體體現出這種施虐色彩。對方直接或間接地被迫臣服,而且施虐者的要求會越來越苛刻,如果達不到這些要求,施虐者就會讓對方感到歉疚或者羞恥。施虐者總是有理由覺得不滿意或受了委屈,並因此得寸進尺。易卜生在《海達·高布樂》中描述過,別人滿足了這些要求後,施虐者對此根本毫無感恩,他的這些要求會水漲船高,以求傷害他人,讓別人體會他的處境。這可能涉及物質生活、性需求或者事業上的幫助。他可能會要求受虐者特別關照自己、專寵一人、無限容忍。這些要求中並沒有具體的施虐行為,指向施虐本質的線索在於,行為人期望對方應該不惜一切地填滿他空****的情感生活。海達·高布樂也很好地展現了這一點,她總是抱怨覺得無聊,因而不斷尋求刺激與興奮。這類人就像吸血鬼,需要另一個人付出情感上的生命力不斷喂養他們,這種需求無一例外都是完全無意識的。但剝削很可能是其最基礎的渴望,也是表麵上那些要求得以滋生的土壤。

當我們認識到施虐者同時具有挫傷他人的傾向時,這種剝削的本質就會更趨清晰。如果說施虐者絕不想有任何付出,那就錯了。在特定情況下,他會很慷慨。施虐狂的典型特征,不是貪戀占有、吝於付出,而是雖然無意識,但卻有更強的衝動去阻撓他人,扼殺他們的樂趣,讓他們希望落空。對方一旦得到滿足或恢複樂觀,施虐者心中幾乎總會無法抗拒地激起想方設法讓對方掃興的念頭。如果對方盼著見他,他就陰沉著臉。如果伴侶想和他共赴巫山,他就故作冷淡,甚至不舉。他甚至不必有何積極舉動,也不必事事挫敗,隻要把陰鬱的氣氛傳染給他人,就足以讓人沮喪。借用阿道司·赫胥黎[15]的話:“他什麽都不必做。他在那兒,這就夠了。就因為受了感染,他們便幹枯發黑了。”之後還有一段:“這種對權力的追求是何等純粹而精妙,這份殘忍又是何等優雅!這又是何等的天賦,能讓自己陰鬱的情緒感染別人,甚至澆涼了最高貴的靈魂,澆滅了一切可能的歡愉。”

同樣重要的還有施虐者貶低、羞辱他人的傾向。他明顯熱衷於挑刺找碴,發現別人的弱點並指出來。他本能地知道別人對什麽敏感,知道如何傷害他們的感情。而且他傾向於利用自己的直覺無情地批判別人。這種行為可以通過合理化包裝成誠懇待人或者樂於助人的態度。他總是信不過別人的能力或人品,他相信自己真心為此而苦惱,但別人質疑他是否真的懷疑別人時,他就會驚慌失措。這也會表現為純粹的疑神疑鬼。患者會說:“我要是能信任他就好了!”但是,患者在夢中已經把對方解讀成各種惡心的東西,從蟑螂到老鼠,那麽他怎麽可能相信對方!換言之,猜疑可以純粹是患者內心藐視他人的結果。如果施虐者沒有意識到其藐視他人的態度,那他就隻能意識到這一態度導致的猜疑。此外,將其稱為對找碴挑刺的執著,比單純稱為一種傾向更為合適。他不但把挑刺的目光投向實際存在的缺陷,還會極其嫻熟地把自身過錯外化,給別人羅織罪名。例如,如果他自己的舉動讓某人煩心,他會立刻表現得關注甚至鄙視對方的情緒波動。如果對方在受到他威脅後還不徹底坦白,他就會斥責對方鬼鬼祟祟、謊話連篇。他一方麵竭盡全力讓對方依賴自己;另一方麵又斥責對方不能自立,全要靠他。這種傷害不隻是嘴上說說,更伴有各種充滿鄙夷的行徑,羞辱、貶低性行為便是一種表現形式。

這些驅動力中任何一者受挫,或者局麵變了天,施虐者覺得自己被人支配、利用或者嘲弄,他就會一時間怒不可遏。於是,在施虐者想象中,什麽折磨都不足以嚴厲地懲罰冒犯自己的人,施虐者會踹他、揍他、把他削成片。但這些施虐性暴怒可以反過來被壓抑住,引起強烈的恐懼或者肉體上某些功能障礙,這是內心緊張加劇的表現。

那麽,這些傾向的意義何在?患者做出如此殘忍的行徑是受何驅使?有人認為施虐傾向是性驅動力變態的表現,實際上這一觀點毫無根據。確實這些傾向可以表現在性行為上。我們人格上的一切態度必然在性領域有所表現,就像在工作、走姿、筆記中一樣。施虐傾向在性領域有所表現也毫不違背這一普遍規律。確實很多施虐行為也帶有某種興奮,或者如我反複所說的,帶有某種醉人心魄的**。然而,如果就此得出結論說這些刺激或興奮的本質即是性快感,而不管真實感受如何,那這一結論的前提就在於任何興奮本身都是性快感這一假設。但是沒有證據支持這一假設。從現象上看,施虐**與性快感在本質上完全不同。

有人斷言施虐衝動是嬰兒期殘留下來的傾向,這一觀點有一定吸引力,因為小孩子常常殘忍地對待動物,甚至是更幼小的孩子,且看起來會從中獲得刺激感。這種表麵上的相似會讓人認為,成長隻會使兒童的殘忍更加純粹了。但實際上,這種殘忍不隻是變得更純粹了:成年施虐者的殘忍是另一種傾向。如我們可見,它具有明顯的特征,而兒童自發的殘忍則並沒有。兒童的殘忍,看起來像是感覺受到壓迫或羞辱後相對簡單的反應。孩子對更弱小者實施報複,以此彰顯自己的權力。具體的施虐傾向則表現得更為複雜,其根源也更為複雜。除此以外,與任何企圖以先前經曆直接解釋後發怪癖的嚐試一樣,這也留下了一個極其重要的根本問題亟待回答:是哪些因素使得這種殘忍得以保留並演進?

上述假設都隻與施虐狂的某一方麵有關,在這個例子裏是性欲,在另一個裏則是殘忍,而且還無法解釋這些特征。艾裏希·弗洛姆[16]的解釋也是如此,雖然這一解釋比其他假設更為接近問題的本質。弗洛姆指出,施虐者不想讓自己奴役的人毀滅,但由於他無法活出自己,所以必須把對方作為自己存在的象征。事實誠然如此,但是這並不能充分解釋為什麽一個人會受強迫性力量驅使去幹預他人的生活,或者為什麽幹預的形式如此怪異。

如果我們把施虐看作一種神經症症狀,首先我們依然不應先嚐試解釋症狀本身,而應先尋求理解導致這一症狀的人格結構。從這個角度觀察這一問題時,我們就會發現,一個人若不是深感自己人生無用,便絕不會產生明顯的施虐傾向。臨床檢查逐步揭示出這一點之前,詩人的直覺便早已感知到了這一前提。在海達·高布樂和誘奸者的例子裏,主人公要想靠自己有所成就或改善生活,都或多或少地希望渺茫。麵對這一處境,他無處可逃,必然滿腔仇恨。他覺得別人永遠排擠他,要踩著他上位。

於是,他開始痛恨生活以及生活中的一切積極因素。他的痛恨中又燃燒著妒火,就像一個人有所渴求而始終不得一般。他感到生命匆匆流過,嫉妒中充滿苦恨。尼采將其稱為“Lebensneid”,意即“生活在嫉恨中”。他也感覺不到別人的悲傷:“他們”坐在桌前,而他饑腸轆轆地奔波;“他們”去愛,去創作,去享受,感覺健康自在,有所歸屬。別人的幸福和對歡愉“幼稚的”期待會將他激怒。如果他不能幸福、自由,那別人憑什麽擁有?按照陀思妥耶夫斯基筆下那個白癡的話來說,他無法原諒別人擁有幸福,必須踐踏他人的快樂。他的這種心態可見於一位罹患肺結核的教師的故事:這位教師會往學生的三明治上吐口水,為自己手握摧垮他人的權力而興高采烈。這便是出於報複性嫉妒的有意識行為。施虐狂挫傷、摧毀他人精神的傾向則無一例外地埋在無意識層麵的深處。但他與那個老師一樣懷有惡意:讓別人分擔他的痛苦,如果別人像他一樣遭遇挫敗、被人貶低,他自己的悲傷便有所緩和,因為他不再覺得自己是唯一的受苦者了。

為了緩解讓他心煩意亂的妒意,他還有一個運用純熟的辦法——“酸葡萄”策略,即使是經過訓練的觀察者也會被其輕易蒙蔽。事實上,他的嫉妒埋藏得極深,若是有人稍微暗示他心存這種妒意,他便會加以嘲弄。所以,他關注生活中痛苦、沉重或醜陋的方麵,這不隻是他內心痛苦的表現,更表明他有意向自己證明:他自己沒有遺漏一絲一毫。他不斷地挑刺、貶損,部分原因也在於此。例如,他會注意到美女身上的不完美處;走進房間,他會關注與環境不匹配的顏色或家具;他會挑出一篇近乎完美的演講裏些許的瑕疵。同樣,其他人生活中、性格上、可能的動機上有任何錯誤,也總會讓他小題大做。如果他老於世故,就會把這種心態歸因於自己對不完美處的敏感。但事實是,他搜索的目光隻關注這些,而對其他方麵全部視而不見。

雖然他成功緩解了自己的妒意,釋放了內心的憎恨,但他貶低一切的心態反過來引起了持續的失落和不滿。例如,如果他有孩子,那他主要考慮的就是隨之而來的負擔與責任;如果他沒有孩子,他就會覺得錯過了人生最重要的經曆;如果他沒有**,他覺得若有所失,擔心禁欲的危害;如果他有**,他就會為此感到羞恥;如果他有機會出去旅行,他會為種種不便而煩惱;如果他沒機會出門,他會覺得宅在家裏很丟臉。因為他看不到這種長期的失意根源在他自己心裏,便覺得有權利讓別人認識到他們多麽讓自己失望,進而提出更高的要求;可就算滿足了新的要求,他也不會心滿意足。

這種痛苦的嫉妒、貶低他人的趨勢以及由此引發的不滿,一定程度上解釋了某些施虐傾向。我們理解了為什麽施虐者會受內心驅使去挫傷他人、製造痛苦、挑刺找碴、得寸進尺。但是我們依然無法評估其破壞性的大小以及自以為是的程度,這就要求我們思考他的絕望對其與自身關係有何影響。

一方麵施虐者違反了人類行為最基本的要求;另一方麵他又心懷一個理想化形象,其道德高尚且標準僵化。(我們之前談到過。)有些人無望達到這些標準,就索性破罐子破摔,有意識或無意識地決心壞到底,施虐者就屬於這一種人。他或許真的成了大“壞”人,並絕望地沉湎其中。但這樣一來理想化形象與真實自我之間的鴻溝便無法逾越了。他感到無可挽回、無法原諒,在絕望中越陷越深,漸漸地像一無所有也就無可失去的人那樣無所顧忌。隻要這種狀態延續下去,他實際上就無法秉持建設性的心態打理自己。任何想直接讓他變得進取的人都必然無功而返,反而顯露出其對施虐者處境的無知。

他厭惡自己,這種情緒嚴重到他甚至都不敢看自己一眼。他必須繼續強化已有的自以為是的正義感,以此自保。對他絲毫的批評、忽視,或者稍欠格外尊敬,都會引發他的自卑,於是,這些行為都必須被視為不公平之舉加以抵製。所以,他被迫外化其自卑,故而責備、痛斥、羞辱他人。可這一步讓他跌入徒勞無功的惡性循環:他越是鄙視他人,便越是不了解自己內心的自鄙,這種自鄙的情緒就會越來越殘暴,他也會越來越絕望。攻擊他人成為關乎自我存亡的大事。這一過程可見於前述一個例子,該病例中患者指責丈夫猶豫不決,當意識到她實際上是為自己性格猶豫而大發雷霆時,她簡直要崩潰得粉身碎骨。

從這個角度開始,我們就逐漸理解了施虐者為何必須貶低他人。他這種強迫性的,甚至時而狂熱的力量,驅使他改造別人,或者至少改造其伴侶。現在我們也可以看到其內在邏輯了。因為他自己無法達到理想化形象的要求,那對方就必須做到。如果對方在這方麵稍有差池,他對自己無情的怒氣便都撒在了對方身上。有時,他會捫心自問:“我何不拋下她不管呢?”但顯然,隻要他內心不斷掙紮,且掙紮都被外化,那這種理性的考慮便百無一用。他常常把施加在對方身上的壓力合理化為“愛”或對對方個人“成長”的關注。毋庸贅言,這根本不是愛,也不是關注對方能否依照自身規律和意願成長。事實上,作為施虐者,他試圖把達到自己的理想化形象要求這個不可完成的任務,強加到對方的身上。他用自以為是的正義感抵禦自卑,這種態度讓他得以光明正大地把這件事強加於人。

理解這一內心掙紮也讓我們能更加看清施虐症狀固有的、更加普遍的另一個因素,那就是常常如毒藥般滲透到施虐者每個細胞裏的複仇心理。他想複仇,也必然如此,因為他把對自己的強烈鄙視轉而對外。他自以為是的態度讓他看不到所有問題中自己的責任,所以他必然覺得自己被虐待、被迫害。他看不到自己一切絕望的根源在於自身,所以必然認為別人應當為此負責。他們毀了自己的生活,必須補償,必須承受將要遭遇的一切。正是這種複仇心理勝過其他任何因素,才扼殺了他內心的一切同情與憐憫。他又何必對那些毀了自己人生的人心懷慈悲——況且他們過得還比自己舒坦?在個別案例中,這種複仇欲可以是有意識的,患者會意識到這一欲望,比如說針對父母。然而,他並未意識到這是一種蔓延開來的人格傾向。

如我們目前可見,施虐者感覺自己被排擠、被詛咒,因而狂性大發,把自己的滿腔怒火盲目地發泄在別人身上,以圖複仇。我們現在可以理解,他陷別人於悲慘境地,是想緩解自己的痛苦。但這種解釋還不夠,破壞性因素本身並不能解釋施虐中瘋狂的**,而這是諸多施虐行為的一大特征。施虐中必然有某些更積極的收獲,且對施虐者意義非凡。這一主張看似與“施虐是絕望的產物”這一假設矛盾。一個絕望的人怎麽會有所期待並執著追求,更何況還如此耗費精力?然而實際上,從主觀的角度看,可能的收獲十分可觀。通過貶低他人,他不但緩解了自身無法忍受的自卑,同時還獲得了優越感。塑造了別人的人生時,他不但感到自己具有影響他人的權力,令他精神一振,同時還為自己的人生找到了另一種意義;利用別人的情感時,他讓自己的情感生活得以“重生”,從而使自己不再覺得那麽虛無;戰勝了別人時,他得意揚揚,模糊了自身失敗引發的絕望。這種對大仇得報的渴望很可能是他內心最強烈的動力。

他的一切追求也滿足了他對刺激與興奮的渴求。一個身心健康、心理平衡的人不需要這些刺激。越是成熟的人越不在意這些。但施虐者的情感生活空無一物,除了憤怒與得意,其他一切感受幾乎都被扼殺了。他整個人如行屍走肉一般,所以需要這些強烈的刺激讓他感到自己還活著。

最後,他的施虐行為讓他覺得自己強大、自豪,這鞏固了他無意識的全能感。在精神分析過程中,患者對自身施虐傾向的態度會發生深刻的變化。剛意識到這一點時,他會對這些傾向持批判態度。他雖然暗示反對這些傾向,卻並非全心全意如此,毋寧說是在迎合主流標準。他時而憎惡自己,可之後當他距離拋棄施虐生活方式隻有一步之遙時,會突然覺得即將失去什麽珍貴的東西。於是,他會第一次有意識地為自己能夠對別人為所欲為而沾沾自喜。他會表示擔心精神分析將他變成一個可鄙的懦夫。然後,就像在精神分析中常見的那樣,患者主觀地認可了這一憂慮:若是無權操控別人滿足自己的情感需求,他就會覺得自己就是個無助的可憐蟲。到時候他便會認識到,之前他從施虐中感覺到的強大、自豪都隻是廉價的代用品。這種感覺對他而言之所以寶貴,全在於他得不到真正的強大與自豪。

如果意識到了這些成就的本質,我們就會發現,絕望的人確實可能瘋狂地追尋某物,這一觀點並不自相矛盾。但他並非追求更大的自由或自我實現:陷他於絕望中的一切均未改變,且他也並不相信這些會改變。他追尋的隻是那些代用品。

這些情感上的成就是通過角色替代來獲取的。施虐狂意味著生活方式具有攻擊性,且大多數情況下具有破壞性,目標就是他人。但這是一個徹底的失敗者活下去的唯一方式——他隻能攫取。在這個意義上,施虐行為的目標是積極的,且必須將其視為尋求治愈的嚐試。患者之所以如此激烈地追求這一目標,原因在於通過戰勝他人,施虐者能夠忘卻自身強烈的挫敗感。

然而,施虐性行為內在的破壞性因素不可能不影響其個人。我們已經指出這會加深自卑。同樣重要的影響還有焦慮的蔓延。這一定程度上說是對報複的恐懼:他害怕別人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或者會這麽想。在意識層麵,相比於恐懼,這更多表現為簡單地盲目認為,如果有機會,或者說,如果他不持續先發製人的話,別人就會“讓他吃苦頭”。他必須高度警覺,預判在前,先發製人,要出於各種實際考慮,確保自己不受侵犯。他無意識中相信自己不可侵犯,這一信念影響可觀。這讓他產生了傲慢的安全感:他絕不會受傷,絕不會暴露,絕不會遭遇意外或者感染疾病,甚至絕不會死去。如果他恰恰為他人或環境所傷,其偽安全感就會隨之土崩瓦解,而他也會為極度的恐懼所控製。

他的焦慮一部分是對自己內心爆炸性、破壞性因素的恐懼。他覺得自己像扛著一個高爆炸彈到處走。他不得不過度自控,保持警惕,確保這些危險的因素在其控製之下。喝酒時,如果他不是被嚇得在酒精的作用下都不敢放鬆,那麽這些因素就會浮出水麵。那時,他便會瘋狂地破壞。在麵對**的特定情形下,這種衝動也會更加接近他的意識層麵。左拉的小說《人獸》中的施虐者被一位女孩吸引後,竟然心生謀殺她的衝動,這讓他惶恐不已。每當目擊一場事故或是任何殘忍的行徑,患者都會身陷恐懼,因為這喚醒了他內心的破壞性衝動。

自卑與焦慮這兩個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壓抑了施虐衝動。壓抑的程度各有不同,破壞性衝動往往處於意識層麵之外。他在自己不知不覺之中便已施虐,這著實令人震驚。他隻是意識到,自己偶爾有虐待弱者的欲望,在讀到描寫施虐行為的文字時會興奮,或者有一些明顯的施虐幻想。但這些零星的現象都仍是碎片化的,互不聯係。其日常待人之所為,大多仍是無意識的。他對自己、對他人的感受麻木不仁,這一因素使得其在施虐方麵的問題含混不清:唯有驅散這層迷霧,他才能在情感上體驗到自己的所作所為。此外,他用來掩蓋施虐傾向的借口,常常精巧得不但足以自欺,甚至足以欺騙受害者。我們不要忘記,施虐狂是嚴重神經症的最高階段。因此這些借口的種類取決於滋生神經症傾向的具體人格結構。例如,屈從型人格者會無意識地在愛的偽裝下奴役夥伴。他的欲望取決於他的需求:因為他自己無助、憂鬱或者病態,對方就得為他服務;因為他無法獨處,對方就得一直陪著他;他會無意識地表明別人讓他何等痛苦,以此委婉地表達責備之意。

攻擊型人格者則相當**裸地表達其施虐傾向,然而,這並不意味著他對這些傾向有所意識。他毫不猶豫地表現出不滿、嘲諷,提出自己的要求,不但理直氣壯,而且覺得自己隻是直言不諱。他還會外化對他人的無視,外化他利用別人這一事實,**裸地指責對方虐待了自己,以此脅迫對方。

唯獨疏遠型人格者不會突兀地表現出施虐傾向。他會不動聲色地給別人使絆子,自己來去自由,把不安留給別人,讓人覺得自己束縛或打擾了他,為別人出洋相而竊喜。

但是施虐衝動則會被壓抑得更深,所引發的症狀或許可以被稱為“施虐倒錯”,即指患者對這些衝動極度恐懼,他收縮防禦,避免這些傾向暴露在別人或自己麵前。他會回避一切顯得武斷、好鬥或敵對的事物,進而在越來越多的方麵深深地克製自己。

簡單梳理一下,我們便能理解這一心理活動的後果。為了防止自己奴役他人,就要讓自己絕不發號施令,盡可能避免承擔責任、擔任領導。這意味著他在提出建議、施加影響時勢必謹小慎微,哪怕是合理的羨慕,也不得不壓抑。事態不盡如人意時,一位優秀的觀察者也隻會注意到他有頭痛、胃病或者其他某種症狀。

為了避免剝削他人,患者產生自我磨滅的傾向。這表現為不敢提出任何願望,甚至不敢心存期待;不敢反抗苛待,甚至不敢覺得被苛待;傾向於認為別人的期望或要求比自己的更合理或更重要;寧願被剝削,也不願主張自己的利益。這樣的處境總讓他進退兩難。他為自己剝削他人的衝動而震驚,但又鄙視自己一味忍讓,將其斥為懦弱。被人剝削時——這種事自然會發生——他就會進退維穀,無法脫身,產生抑鬱或其他功能性症狀。

同樣,患者不敢挫傷他人,為了能考慮周到、態度慷慨、不讓他人失望,他反而過於焦慮。他會不辭勞苦地避免一切可能會傷及他人感受或臉麵的事。他會本能地說一些“體麵”話——例如表示讚許等,以增強他人的自信。他習慣主動自責,一再道歉。如果不得不批評他人,他一定會盡可能選擇最溫和的方式。即使別人對他態度粗暴,他也會表示“理解”,忍而不發。但與此同時,他又對這背後的羞辱與痛苦極度敏感。

施虐傾向如被深深地壓抑著,其對患者感情的影響會讓位於自認為無法吸引任何人的無力感。於是他會真誠地相信自己對異性毫無吸引力,而且他該對此知足,然而他卻常常無視相反的證據。這種情況下,要說他自我感覺低人一等,簡直就是換個說法說他意識到自卑且表現出來了。但有一點,他自我感覺毫無吸引力,可能是他在無意識地逃避征服與抗拒這個**四射、充滿**的遊戲。在精神分析過程中,我們漸漸就會明白患者無意識中扭曲了他對戀愛關係的總體理解。此外,一個有趣的變化也會發生:“醜小鴨”會意識到自身的欲望以及對他人的吸引力,但隻要別人把他的套近乎當真了,他便會滿懷鄙視、義正詞嚴地轉身離開。

這樣塑造出的人格形象具有欺騙性,且難以評估。其與屈從型人格的相似程度驚人。實際上,明目張膽的施虐者常常屬於攻擊型人格者,而施虐倒錯患者起初則常常以屈從性傾向為主導。二者的相似之處在於,這個人童年時曾遭受沉重的打擊,並被迫屈服。他已經扭曲了自己的感受,不去反抗壓迫者,而是愛上了他們。隨著他長大(可能在青春期前後),這些衝突已經讓他難以忍受,他不得不以孤僻來逃避衝突。但遭遇失敗後,他再也承受不起象牙塔裏的清高了。於是,他看起來回到了以前有求於人的狀態,但區別在於:他如此瘋狂地渴求他人的情感,甚至願意不惜代價地避免落單。與此同時,他獲得他人情感的希望則近乎渺茫,因為他需要孤僻,這種需求依然存在,而且不斷幹擾他建立情感聯係的努力。他在這種糾結中精疲力竭,終於絕望,並產生施虐傾向。但是他對他人的需要始終存在,他不但要壓抑自身的施虐傾向,還要收縮防禦,掩蓋這一傾向。

在這種情況下,與他人相處成了一種壓力,雖然他自己並沒有意識到。他傾向於言行誇張且羞澀。他要一直扮演與其施虐衝動相矛盾的角色。很自然地,他自我感覺很喜歡別人,可在精神分析過程中,他覺醒了,意識到自己對他人沒什麽感覺,或者很不清楚這到底是什麽感覺,他就會深感震驚。這時,他會傾向於認為這種表麵上的情感匱乏且不可改變,但實際上他隻是處於拋棄積極情緒的偽裝過程中,無意識中寧願什麽都不去感受也不想直麵施虐傾向。隻有當他認識到這些衝動,並開始克服這些衝動時,患者對他人的積極感受才會隨之產生。

即使如此,在經過訓練的觀察者眼中,全局之中還是有一些因素,可以顯示出患者具有施虐傾向。首先,總有一些方法可以逐漸顯露其威脅、剝削、挫傷他人的行為。我們常常可以看出,患者無意識中鄙視他人,並將此膚淺地歸因於他人道德水準偏低。其次,患者也常有一些不和諧處,表明其具有施虐傾向。例如,患者有時會看起來無限容忍針對自己的施虐行為,有時則對絲毫的支配、剝削或羞辱都極其敏感。最後,他會讓人覺得自己是“受虐狂”,具體來講,就是沉浸在被迫害的感覺中。但是,因為該術語及其概念本身就具有誤導性,所以最好回避這種表述,轉而以涉及的諸多因素來描述它。施虐倒錯患者普遍壓抑維護自身權益的欲望,因此在任何情況下都會被輕易地苛待。但除此以外,因為他為自己的軟弱而煩惱,所以他實際上常常會吸引公開的施虐者,並立刻對這些公開的施虐者愛恨交織,而後者在他們身上也嗅到願意被虐待的氣息,也被施虐倒錯者吸引住了。所以是施虐倒錯者自己選擇了這條受剝削、被挫傷、遭羞辱的道路。然而,他絕非享受這種虐待,相反,他感到痛苦。他從中得到的是通過他人釋放自身施虐衝動,而無須麵對自身施虐傾向的機會。他會感覺清白無辜、義憤填膺,與此同時又希望從施虐者身上獲益並戰勝他。

弗洛伊德觀察到了我描述的情況,但他把基本觀點盲目地擴大了,因此曲解了這些發現。為了把這些發現套進他的整個理論框架,他把這些發現作為證據,證明一個人不論表麵上有多好,其內在本質還是具有破壞性的。而實際上,這隻是特定類型神經症導致的特定結果。

我們不辭勞苦,從把施虐者視為性變態,或用複雜的術語指責其卑鄙惡毒的觀點一路討論至此。性變態的情況相對罕見,即使存在,也隻是待人總體態度的一種表現。破壞性傾向無可否認,但如果理解了這些傾向,我們就會看到這些看似非人性的行徑背後那痛苦的靈魂。我們在這裏打開一個缺口,使得通過治療觸及他們的靈魂成為可能。我們發現,這是一個個絕望的人,在為自己失敗的人生尋求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