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者所恨莫過於機靈過頭。
——塞內加
18××年秋,一個涼風陣陣的傍晚天剛黑之際,在巴黎聖熱爾曼區迪諾街33號四樓我朋友那間小小的後書房,或者說藏書室裏,我和朋友C.奧古斯特·迪潘一道,正在享受著雙重的愉悅,一邊沉思冥想,一邊吸著海泡石煙鬥。至少有一個小時,我們保持著一種完全的沉默。當時在任何偶然矚目者的眼中,我倆說不定都顯得是全神貫注地沉浸在汙染了一屋空氣的繚繞煙圈之中。可就我自己而論,我當時是正在琢磨黃昏初臨之時我倆所談論的某些話題;我指的是莫格街事件,以及瑪麗·羅熱謀殺案之不可思議。所以,當我們的房門被推開並走進我們的老熟人、巴黎警察局長G先生之時,我認為那真是一種巧合。
我們對他表示了由衷的歡迎,因為此君雖說討厭,但也頗有風趣,而且我們有好幾年沒看見過他了。我倆一直是坐在黑暗之中,此時迪潘起身想去點燈,可一聽G的來意便又重新坐下,G說他登門拜訪是要就某件已引起大量麻煩的公事向我們請教,更確切地說是想征求我朋友的意見。
“如果是件需要動腦筋的事,”迪潘忍住沒點燃燈芯,並說,“那我們最好還是在暗中來琢磨。”
“這又是你的一個怪念頭。”那位警察局長說,他習慣把凡是他理解不了的事情都稱之為“怪”,而且就那樣生活在一大堆“怪事”當中。
“非常正確。”迪潘一邊說一邊遞給客人一隻煙鬥,並推給他一把舒適的椅子。
“這次是什麽難題?”我問,“我希望別又是什麽謀殺案?”
“哦,不,不是那種事。其實這件事非常簡單,我相信我們自己也能處理得夠好,不過我認為迪潘會喜歡聽聽這事的詳情,因為這事是那麽古怪。”
“既簡單又古怪。”迪潘說。
“嘿,是的,可又不盡然。實際上我們都感到非常棘手,因為事情是那麽簡單,而我們卻束手無策。”
“也許正是這事情的非常簡單使你們不知所措。”我的朋友說。
“你胡說八道些什麽!”警察局長一邊應答一邊開懷大笑。
“也許這個秘密有點兒太公開。”迪潘說。
“哦,天哪!誰聽說過這種高見?”
“有點兒太不證自明。”
“嘿嘿嘿!嗬嗬嗬!哈哈哈!”我們的客人樂不可支,縱聲大笑,“哎喲,迪潘,你早晚得把我笑死!”
“你要說的到底是什麽事?”我問。
“嘿,我就告訴你們,”局長答道,隨之沉思著慢慢吐出長長的一口煙,並在他那把椅子上坐了下來,“我三言兩語就可以告訴你們,但在我開始之前,請允許我提醒你們,這是一件需要絕對保密的事,要是讓人知道我向誰透露了此事,我眼下這個位置很可能就保不住了。”
“講吧。”我說。
“要麽別講。”迪潘道。
“這個,好吧,這消息是一名地位很高的要人親口告訴我的,王宮裏一份絕頂重要的文件被人竊走。竊件人是誰已經知道,這一點確鑿無疑;他是在有人目睹的情況下竊走文件的。另外還知道,那份文件還在他手裏。”
“這何以得知?”迪潘問。
“這顯然是根據文件的性質推斷而得知,”警察局長回答,“根據文件一旦被竊賊轉手便會立即引起的某些後果尚未出現這一事實,也就是說,根據他正按照其最終必然會利用那份文件的計劃在對其加以利用這一事實。”
“請稍稍講明白一點。”我說。
“好吧,我可以鬥膽說到這個程度,那份文件會使竊件人在某一方麵獲得某種權力,而這種權力之大不可估量。”那位警察局長愛用外交辭令。
“我還是不大明白。”迪潘說。
“不大明白?好吧,倘若把那份文件泄露給一位我們不便稱名道姓的第三者,那有位顯要人物的名譽就將受到懷疑,而這一事實使文件之持有者現在能擺布那位名譽和安寧都如此岌岌可危的顯要人物。”
“但這種擺布,”我插話道,“大概得依賴於竊件人確知失竊者知道他就是竊賊。可誰敢……”
“這個竊賊,”G說,“就是D大臣,他什麽事都敢做,不管那是不是一個男子漢該做的事。他這次偷竊手段之巧妙不亞於其大膽。我們所說的那份文件,坦率地說,是一封信,一封那位失去它的要人獨自在王宮時收到的信。她正在讀信,突然被另一位要人的出現所打斷,而這個高貴的人物正是她最不想令其見到那封信的人。慌亂中她未能將信塞進抽屜,隻好把已拆開的信放在了桌麵上。不過朝上的一麵是姓名地址,因此信的內容並沒有暴露,從而沒引起那位高貴人物的注意。在這個節骨眼上,D大臣走了進來。他目光銳利的眼睛一下子就看到了桌上的信件,認出了寫地址姓名的筆跡,覺察到了收信人的惶遽,並揣摩出了她的秘密。在按他通常的方式匆匆辦完幾件公事之後,他取出一封與桌上信件有幾分相似的信,並將其拆開假裝讀了一陣,然後把它放在桌上那封信旁邊。接著他又就公務談了大約有十五分鍾。最後告辭之時,他從桌上取走了那封不屬於他的信。那信的合法所有人眼睜睜看他把信拿走,可當著那位就站在她身邊的第三者,她當然沒敢聲張此事。那位大臣溜了,把他自己的那封信(一封無關緊要的信)留在了桌上。”
“那麽,”迪潘對我說,“這下正好有了你剛才所要求的那種實現擺布的先決條件,即竊信人確知失信人知道他就是竊賊。”
“是的,”警察局長答道,“而憑這種擺布所獲取的權力,幾個月來一直被用於政治上的意圖,已經到了一種非常危險的地步。失信的那位要人一天比一天更清楚地認識到收回那封信的必要性。但是這事當然不能公開進行,最後被逼得走投無路,她就把這事托付給我來處理。”
“除了你,”迪潘在一大團繚繞翻卷的煙霧中說,“我看再也找不到,甚至再也想不到更精明能幹的辦事人了。”
“你是在奉承我,”警察局長答道,“但說不定有人一直持有這種看法。”
“顯而易見,”我說,“正如你所言,那封信依然在那位大臣手裏,因為正是這種占有,而不是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用,使他獲得那份權力。信一旦另作他用,那份權力也就失去。”
“的確如此,”G說道,“我著手此事也正是基於這種確信。我首先考慮的就是要徹底搜查那位大臣的宅邸;而在這點上,我主要的為難之處就在於搜查必須在不為主人所知的情況下進行。我事先就已經警覺到,要是落下把柄,讓他懷疑到我們的意圖,那將會招來危險的後果。”
“可是,”我說,“你在這方麵是真正的專家。巴黎警方以前也經常進行這類調查。”
“那倒也是,因此我沒有喪失信心。那位大臣的習慣也給了我可乘之機。他常常整夜不在家。他的仆人並不太多。他們睡覺的地方離主人的房間有一段距離,而且他們大多是那不勒斯人,很容易被灌醉。正如你們所知,我有能打開巴黎任何房間或任何櫥櫃的鑰匙。三個月來,沒有一天晚上我不是大部分時間都在親自參加對D家宅邸的搜查。這件事關係到我的名譽,而且,實不相瞞,那筆酬金數目很大。因此我一直沒放棄搜尋,直到最後我終於相信這個竊賊的確比我機靈。我認為我已經搜遍了那座宅邸裏能藏匿那封信件的每個角落。”
“但是,有沒有這可能,”我委婉地啟發道,“盡管那封信也許在那位大臣手裏,正如毫無疑問的那樣,可他說不定會把信藏在別處,而沒有藏在他自己家裏?”
“這幾乎不可能,”迪潘說,“照眼下宮中的特殊情況來看,尤其是從已知有D卷入的那些陰謀來看,那封信應該藏在他身邊,以便他伸手可及、隨時可取,因為這點與占有那封信幾乎同樣重要。”
“它的隨時可取?”我問。
“也就是說,隨時可銷毀。”迪潘說。
“完全正確,”我說,“由此可見那封信顯然是在他家裏。至於那位大臣隨身帶信,我們可以認為這毫無可能。”
“完全不可能,”警察局長說。“他已經連遭兩次搶劫,仿佛是遇上了攔路強盜,他在我親自監視下被嚴格地搜過身。”
“你本該省掉這份麻煩,”迪潘說。“我相信D不完全是個白癡,既然如此,他一定會理所當然地料到這些攔路搶劫。”
“不完全是個白癡,”G說,“可他是個詩人,而我認為詩人和白癡也就隻差那麽一步。”
“言之有理,”迪潘若有所思地從他的海泡石煙鬥深深吸了口煙,然後說,“盡管我自己也愚不可及地寫了些打油詩。”
“你詳細談談搜查的經過吧。”我說。
“當然,事實上我們搜得很慢,而且我們搜遍了每一個地方。對這種事我有長期的經驗。我對那幢房子是一個房間一個房間地搜,每個房間都花了七個晚上。我們首先是檢查房間裏的家具。我們打開了每一個可能存在的抽屜,我相信你們也知道,對一名訓練有素的警探,像秘密抽屜之類的把戲不可能有秘密可言。誰若是在這種搜查中竟允許一個‘秘密’抽屜從他眼皮下滑過,那他準是個笨蛋,這種事非常簡單。每一個櫥櫃都有一定的體積,都占一定的空間。再說我們有高精度的量尺。一根線的五十分之一的差異都逃不過我們的眼睛。搜完櫥櫃我們又檢查椅子。椅墊都被探針一一戳過,就是你們看見我用過的那種精巧的長針。我們還卸下桌麵。”
“幹嗎要卸下桌麵?”
“有時候,桌麵或是其他家具類似的板麵會被想藏東西的人卸開;然後把柱腳鑿空,把東西放進空洞,再把板麵重新裝上。床柱的柱腳和柱頂也可按此同樣的方式加以利用。”
“可難道不能憑聲音查出空洞?”我問。
“要是放入東西後,周圍再填足夠的棉花,那就聽不出來了。再說,我們這次搜查絕不能弄出任何聲響。”
“但你們總不能卸下——總不能把所有可能按你所說的方式藏匿東西的家具都統統拆開。一封信可以被縮卷成一個細細的紙卷,形狀大小和一根粗一點的編織針差不多,這樣它便可以,譬如說可以被嵌進椅子的橫檔。你們沒把所有的椅子都拆散吧?”
“當然沒有,可我們幹得更好。借助於一個高倍放大鏡,我們檢查了那幢房子裏每一把椅子的橫檔,實際上是檢查了各種家具的全部接榫。若是有任何新近動過的痕跡,我們都會馬上檢查出來。譬如說,一粒鑽孔留下的塵末,看起來會像一個蘋果那樣明顯。粘合處的任何細微差異,接榫處的任何異常縫隙,都保證會被我們查出。”
“我相信你們注意到了鏡子的鏡麵和底板之間,刺過了臥床和**的被褥,也沒有放過窗簾和地毯。”
“那是當然。我們用這種方式徹底檢查完所有的家具之後,我們又檢查了那幢房子本身。我們把房子的整個表麵劃成區片,編上號碼,從而不漏查任何一個部分,然後我們細查了整個宅邸的每一平方英寸,包括毗連的兩幢附屬房屋,我們和先前一樣借助了放大鏡。”
“毗連的兩幢房屋!”我失聲道,“你們準費了不少力。”
“是費力不少,可那筆酬金也高得驚人。”
“你們查過了房屋周圍的地麵嗎?”
“所有的地麵都鋪了磚。這沒給我們造成什麽麻煩。我們檢查了磚縫間的青苔,發現全都沒被動過。”
“你們當然查過D的文件,而且查過他書房裏那些書?”
“的確如此,我們打開了每一個文件包和文件夾。我們不僅打開了每一本書,而且每一本都逐頁翻過,而不是像我們有些警官那樣,隻把書抖抖就算了事。我們還非常準確地測量了每本書封麵的厚度,並用放大鏡進行過最挑剔的查看。要是有哪本書的裝幀新近動過,那它絕對不可能逃過我們的眼睛。有五六本剛被重新裝訂過的書,我們都用探針小心翼翼地縱向刺過。”
“你們查過地毯下麵的地板嗎?”
“那還用說。我們掀開了每一塊地毯,所有地板都用放大鏡看過。”
“那麽牆紙呢?”
“查過。”
“你們查過地窖嗎?”
“也查過。”
“那麽,”我說,“你肯定是失算了,那封信並不像你所認為的那樣藏在那座住宅裏。”
“恐怕這點上你是對的,”警察局長說,“而現在,迪潘,你說我該怎麽辦?”
“再把那幢住宅徹底搜一遍。”
“這絕無必要,”G回答,“我確信那封信不在那座宅邸,就像我確信自己還在呼吸一樣。”
“那我就沒有更好的主意了。”迪潘說,“當然,你一定知道那封信準確的特征?”
“哦,是的!”警察局長說著掏出一本備忘錄,開始大聲念出那封失竊信件的內麵,尤其表麵的詳細特征。他念完那番描述不久就神情沮喪地告辭了,我以前從未見過這位快活的紳士如此垂頭喪氣。
大約一個月之後他再次來訪,發現我倆幾乎和上次一樣待在屋裏。他拿了一隻煙鬥,在一把椅子上坐下,開始和我們閑聊了起來。最後我說:
“對啦,G,那封被竊之信怎麽樣了?我想你最終已經承認,同那位大臣勾心鬥角你絕不是對手?”
“見他的鬼!我得說,是的,可我仍然按迪潘的建議重新搜查了那幢宅邸,但不出我所料,全是白費力氣。”
“提供的那筆酬金是多少,你說過嗎?”迪潘問。
“唔,一筆大數,一筆非常慷慨的酬金,我不想說出具體數目,但有一點我可以說,無論是誰能給我弄到那封信,我不惜開給他一張5萬法郎的私人支票。實際上,這事正變得一天比一天要緊;最近那筆酬金已翻成了兩倍。可即使是翻成三倍,我能做的都已經做了。”
“噢,是嗎?”迪潘一邊吸他的海泡石煙鬥,一邊拖長聲音說道,“其實……其實我真認為,G,就此事而論,你還沒竭盡全力。你可以……我認為,再稍稍努把力,嗯?”
“怎麽努力?朝哪個方麵?”
“噢……噗……你可以……噗……就此事向人討教嘛,嗯?……噗,噗,噗。你記得人們講的阿伯內西[1]那個故事嗎?”
“不。該死的阿伯內西!”
“當然!你盡可以說他該死。可從前有個闊綽的守財奴竟想揩他的油,挖空心思想騙這位阿伯內西白白為他開一張處方。為此在一次私人交往中,他趁聊家常之機巧妙地向這位醫生述說了自己的病情,裝作是在講一名假設患者的症狀。”
“‘我們可以假定,’那個守財奴說,‘他的症狀就是這樣;那麽,大夫,你說他該討什麽藥?’”
“討什麽藥!”阿伯內西回道,“那當然應該向醫生討教。”
“可是,”警察局長略為不安地說,“我是非常樂意向人討教,而且真心願意為此付錢。任何人能夠幫我辦這事,我會實實在在地給他5萬法郎。”
“要是那樣的話,”迪潘說著拉開一個抽屜,取出一本支票簿,“你最好照你剛才說的那個數填張支票給我。等你在支票上簽好名,我就把那封信給你。”
我大吃一驚,而那位警察局長則完全像是遭了雷擊。他好幾分鍾沒吭一聲,而且一動不動,隻是大張著嘴不敢相信地盯著我的朋友,那對眼珠仿佛都快從眼窩裏迸出來了。過了一會兒他似乎多少恢複了神誌,抓起一支筆,接著又躊躇了片刻,狐疑地看了我朋友幾眼,最後終於填了一張5萬法郎的支票,簽上名後隔著桌子把它遞給了迪潘。迪潘仔細地看過支票並將其夾入了自己的錢包,然後他用鑰匙打開書桌的分格抽屜,從裏麵取出一封信交給警察局長。這位官員大喜過望地一把抓過信,用顫抖的手把它展開。匆匆地看了一眼信的內容,然後急急忙忙、跌跌撞撞奔向門邊,終於不顧禮節地衝出了我們的房間和那幢房子,自從迪潘要他填支票時起,他就沒說過一個字。
他走之後,我的朋友開始解釋此事。
“巴黎的警察自有他們的能幹之處。”他說,“他們堅忍不拔,足智多謀,聰明老練,而且完全精通他們那行似乎應該具備的知識。所以當G向我們講述他搜查D那些房屋所用的方法時,我完全確信他已經進行了一次符合要求的調查,就他所做的努力而論。”
“就他的所做的努力而論?”我問。
“對,”迪潘道,“他們不僅采用了他們最好的方法,而且其實施過程也無可挑剔。要是那封信藏在他們的搜尋範圍之內,這些家夥毫無疑問會把它找出。”
對他所言我隻是付之一笑,可他卻顯得相當認真。
“所以,”他繼續道,“那些方法本身是好的,實施過程也無可指責,其不足之處就在於那些方法不適用於此案此人。一套良策妙法在這位局長手中就像一張普羅克儒斯忒斯[2]的床,他總是把他的計劃斬頭削足地硬塞進去。可對手中正在處理的事情,他總是不斷重複著要麽操之過急要麽淺嚐輒止的錯誤;連許多小學生都比他會推理。我曾認識一個8歲左右的孩子,他玩‘猜單猜雙’的遊戲幾乎是百猜百中,贏得人人歎服。這種遊戲很簡單,是用彈子來玩。遊戲的一方手中捏彈子若幹,要求另一方猜出彈子是單數還是雙數。猜的人若是猜對便贏得一顆彈子,若是猜錯便輸掉一顆。我說的那個孩子把全校所有的彈子都贏了過去。當然他有他猜測的原理,而這個原理僅在於觀察和估量對手的機靈程度。比方說他的對手是個十足的傻瓜,這傻瓜伸出握緊的手掌問:‘是單是雙?’我們這位小學生猜‘單’並且輸了;可他第二次就贏了,因為他當時尋思,‘這傻瓜第一次已出了雙數,而他那點機靈隻夠他在第二次出單數,所以我要猜單’,結果他猜單而且贏了。但若是遇上個比前一位傻瓜稍聰明一點的笨蛋,他就會這樣來推究:‘這家夥看到我第一次猜的是單,他這第二次的第一衝動也會像剛才那個傻瓜一樣,打算來一個由雙到單的簡單變化,但他的第二念頭會告訴他這變化太簡單,因而他最後會決定照舊出雙。所以我要猜雙’,於是他猜雙而且贏了。那麽,這名被他的夥伴們稱為‘幸運兒’的小學生的這種推理模式,歸根到底是怎麽一回事呢?”
“這隻是推理者將其智力等同於他對手的智力所產生的一種自居心理。”我說。
“正是,”迪潘道,“當我問那孩子他憑什麽方法產生出保證他成功的那種精確的自居心理之時,我得到了如下回答:‘我要想知道任何一個人有多聰明,有多傻,有多好,有多壞,或是他當時腦子裏在想些什麽,我就讓我的臉上盡可能惟妙惟肖地露出與他臉上相同的表情,然後我就等著,看腦子裏出現什麽念頭似乎與那種表情相配,或是心裏產生出什麽感情好像與那種表情相稱。’這位小學生的回答便是拉羅什富科[3]、拉布呂耶爾[4]、馬基雅弗利[5]和康帕內拉[6]所具有的全部假深奧之基礎。”
“如果我對你所言理解正確的話,”我說,“這種推理者將自身智力等同於對手智力的自居心理,依賴於對對手智力估量的準確性。”
“就其實用性而言,這種準確性是關鍵,”迪潘回答,“而警察局長和他手下那幫人如此屢屢失誤,首先是因為缺乏這種自居心理,其次是因為對對手的智力估計不當,更正確地說是由於壓根兒沒去估計。他們隻考慮自己的神機妙算,在搜尋任何藏匿之物的時候,他們想到的隻是他們自己會采用的藏匿模式。他們在這一點上是對的,那就是他們的神機妙算忠實地體現了大多數人的錦囊妙計,可要是遇上罪犯的計謀與他們的心路相異,那罪犯當然會挫敗他們。若那計謀高他們一著,這種挫敗更不可避免。即便那計謀遜他們一籌,這種挫敗也屢見不鮮。他們進行調查的原則始終一成不變,即使被某種緊急情況催迫(被某筆高額賞金驅使),他們充其量也隻會把他們習慣的那套老辦法鋪得更開,拉得更長,而不會去觸及他們的原則。比如在這次D案中,他們的所作所為有哪一點改變了其行動原則呢?鑽孔、刺眼、測量、用放大鏡觀察、把房屋表麵劃分成編上號的一個個平方英寸,這一切,除了說是那個或那套搜尋原則在運用時的變本加厲之外,還能說是什麽呢?而這種原則難道不是建立在那位局長在其長期的公務中所習慣的對人類心智的一整套看法?你難道沒有看出,他理所當然地認為,任何人要藏一封信,即便不是不折不扣地藏在椅腳上鑽出的空洞裏,至少也是藏在那個念頭所啟示的另外某一個洞穴或角落?你難道沒有看出,這種秘密的藏物之處隻適合一般情況,而且隻被智力平平的人采用,因為在所有的藏匿物品案中,物品的這種藏法(以這種秘密的藏法)總是最先被假定並被推測出的;因而所藏物品之發現並不依賴搜尋者的敏銳,僅僅依賴他們的細心、耐心和決定;而每逢案情重大,或者說因為巨額賞金使案情在警方眼中顯得重大,還從不知道有過失去這種細心、耐心和決心的時候。你現在肯定已明白了我要說的意思,假若那被竊之信藏匿在那位局長搜尋範圍之內的任何地方,換言之,假若其藏匿原則包括在警察局長那套原則之中,那它的被發現就會是一件毫無疑問的事。可這位局長大人已完全被弄得莫名其妙,而他受挫的間接原因就在於他推測那位大臣是個白癡,因為該大臣素有詩人的名望。白癡皆詩人,警察局長這麽認為,並因此而得出詩人皆白癡的結論,從而徹底地犯了一個全稱肯定判斷之謂項周延的邏輯錯誤。”
“可此人真是詩人嗎?”我問,“據我所知他們是兩兄弟,兩人都以博學多才而聞名。我想這位大臣曾頗有見地寫過微分學方麵的專論。他是個數學家,而不是詩人。”
“你弄錯了。我對他非常了解,他兩者都是。作為詩人兼數學家他曆來善於推理,若僅僅是個數學家,那他壓根兒就不會推理,而這樣他也許早就由那位長官擺布了。”
“你真令我吃驚,”我說,“這種見解一直被世人群起而攻之。你總不至於要蔑視千百年來舉世公認的看法。數學推理早已被視為最完善的推理方法。”
“‘可以斷定,’迪潘引用尚福爾的一句原話作為回答,‘所有流行的見解和公認的慣例都是蠢話,因為它們適合大多數人。’[7]不錯,數學家們一直不遺餘力地散播你所提到的這個流行的謬誤,這個謬誤雖被當作真理傳播,但歸根結底還是謬誤。譬如,他們以一種本值得用於更好目的的心計,巧妙地把‘解析’這個術語悄悄挪用於‘代數’。法國人是偷換這個術語的創始人;但是,如果說一個術語還有其重要性,如果說字眼從其應用性中衍生出什麽含義,那麽,‘解析’本身就包含‘代數’之意,這差不多就像拉丁文‘ambitus’含有‘野心’之意,‘religio’含有‘宗教’之意,或像‘homines honesti’含有‘體麵人’的意思一樣。”
“我明白了,”我說,“你是在同巴黎的一些代數學家進行一場爭論,但請說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