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抽象邏輯形式的推理之外,我對根植於其他任何特殊形式的推理之實用性表示懷疑,因而也懷疑它們的價值。我尤其懷疑由數學研究演繹而出的推理。數學是研究空間形式和數量關係的科學,數學推理僅僅是用來觀察形式和數量的邏輯推理。世人之大錯在於竟把那種所謂的純代數之真理視為抽象真理或普遍真理。這種錯誤是如此荒謬絕倫,以致它被接受之普遍性著實令我惶惑。數學公理並非普遍真理之公理。譬如,形式和數量關係中的真理,於倫理學則常常是十足的謬誤。在倫理學中,各部分相加之和等於整體這一公理幾乎不能成立。這公理在化學中也不足為理。在考慮動機時,這公理也不適用;因為兩個各有其既定價值的動機,加在一起的價值未必就等於二者各自價值之和。還有許多其他的數學真理也隻有在研究關係的範疇內才成其為真理。但數學家據自己的有限真理進行爭論之時,都出於習慣地認為它們似乎具有絕對普遍的實用性,正如世人們實際上所想象的那樣。布賴恩特在其博大精深的《神話》[8]中提到了一個類似的謬誤根源,他說:‘盡管異教徒的神話純屬子虛,可我們卻不斷地忘乎所以並把它們當作存在的現實,並從中做出推論。’但對這些本身就是異教徒的代數家們來說,‘異教神話’是可信的,他們從中做出推論與其說是由於記憶差錯,不如說是因為一種莫名其妙的頭腦糊塗。總之,我還沒遇見過一位除了求等根之外能信得過的數學家,也不知道有哪位數學家不暗中堅信x2+px絕對無條件等於q。請你不妨試試,去對那些先生中的某一位說你認為可能會出現x2+px不盡然等於q的情況,而且一旦讓他明白你的意思你就盡快溜走,因為毫無疑問,他會竭力把你駁倒。”

當我隻是對他最後一句話付之一笑之時,迪潘繼續道:“我的意思是說,如果那位大臣僅僅是名數學家,那麽警察局長就沒有必要給我這張支票。但我知道他既是數學家又是詩人,因而我用的辦法很適合他的智力,同時也考慮到了他所處的環境。我還知道他是個猾吏佞臣,是一個無恥的陰謀家。我認為這樣一個人不可能不了解警方行動的常規模式。他不可能不料到,而事實已經證明他的確料到了,他會遭到攔路搶劫。我想,他肯定也預料到了他的住宅會被秘密搜查。他常常不在家過夜被警察局長喜滋滋地認為是助他成功的良機,可我卻隻把它視為詭計,他是故意向警方提供徹底搜查的機會,以便更快地讓他們確信那封信並沒有藏在家裏,事實上G最後果然上當。還有我剛才用心對你講的關於警方搜贓行動之不變原則的那一連串想法,我覺得這些想法也必定會在那位大臣腦子裏一一閃過。這必然會使他看不上通常藏匿物品的那些旮旯角落。我想他不可能這麽愚鈍,竟然看不出在警察局長的探針、木鑽和放大鏡前,他那宅邸裏最偏僻隱秘的角落也會像最普通的櫥櫃一樣暴露無遺。總而言之我看出,即便不是出於深思熟慮的選擇,他也會理所當然地被迫求簡。你大概該記得我們與警察局長第一次會談時他是如何狂笑,就是當我向他暗示這難題令他棘手很可能正是因為其不證自明的那個時候。”

“記得,”我說,“我記得他當時那股樂勁兒。我真以為他會笑得抽筋。”

“物質世界,”迪潘繼續道,“有很多地方與非物質世界極其相似;因此修辭定義便被賦予了某種真實的意味,隱喻或明喻不但可以用來給描述潤色,也可以用來增強論證的效果。譬如,慣性原理在物理學中和在形而上學中似乎是相同的。在物理學中,一個質量大的物體比一個質量較小的物體更難以啟動,而啟動後的動量與啟動的難度相稱;在形而上學中也有同樣的情況,智能較高者在運用其智力時比智能較低者更有力,更持久,而且更富於變化,但在其行進的最初幾步中,他們卻更不容易起步,更顯得窘迫,更多優柔寡斷。還有,你是否注意過街頭商店門上的招牌,哪一種最引人注目?”

“我從來沒注意過這事。”我說。

“有一種在地圖上玩的找字遊戲,”迪潘接著講,“玩的一方要求另一方找出一個指定的字眼,城鎮、河流或國家的名稱,總之就是那花花綠綠、錯綜複雜的地圖表麵上的任何字眼。玩這種遊戲的新手為了難住對方,通常都是指定一些字號最小的名字,但老手卻往往挑那些從地圖的一端伸到另一端的大號字印的地名。這些地名就像街上那些字形太大的招牌和廣告一樣,由於過分明顯反而不被人注意;這種視覺上的疏虞和心智上的失慎完全相同,那些過分彰明較著、不言而喻的考慮往往會被智者所忽略。不過那位警察局長對這一點似乎沒法領會,或是不屑於去領會。他壓根兒就不會想到那位大臣很可能,或者說有可能,把所竊之信就放在眾人的眼皮底下,用這種最好的辦法來防止別人發現。

“可我越是想到D那種銳氣十足且有膽有識的老謀深算,就越是想到他要充分利用那信就必然會始終把它放在身邊這一事實;越是想到警察局長已給出的確證,即信並沒有藏在他的常規搜尋範圍之內,我就越是確信那位大臣會用欲擒故縱的妙計,大模大樣地把信擺在顯眼的地方。

“心中有數之後,我備了一副綠色鏡片的眼鏡,並在一個晴朗的上午非常偶然地去那位大臣的府邸拜訪。我發現D在家,像平時一樣打著哈欠懶洋洋地在屋裏閑**,裝出一副無聊透頂的樣子。其實在活著的人當中,他也許是精力最充沛的一個,不過隻有在沒人看見時他才會那樣。

“為了和他旗鼓相當,我抱怨自己眼睛弱視,並為必須戴眼鏡而悲歎了一番,同時我表麵上隻顧跟主人說話,暗地裏卻在眼鏡的遮掩下留心把房間徹底地掃視了一遍。

“我特別注意他座位旁邊的一張大書桌,桌麵上雜亂無章地放著一些書信和文件,另有一兩件樂器和幾本書。然而,經過長時間周密而仔細的觀察,我並沒有發現任何可疑之處。

“最後,當我再次掃視房間之時,我的目光落在了一個紙板做的華而不實的卡片架上,那個卡片架由一根髒兮兮的藍色緞帶懸掛在壁爐架正中稍低一點的一個小銅球雕飾上。在這個分成三四格的卡片架裏插著五六張名片和一封孤零零的信。此信又髒又皺,幾乎從中間撕成兩半,仿佛信的主人開始覺得它沒用,打算把它撕碎,但轉念一想又改變主意將它留了下來。信上印著一枚大黑圖章,清楚地呈現出D姓名首寫字母的拚合圖案,信上的收信人地址是一位女性娟秀的筆跡,收信者正是D大臣本人。信被漫不經心地,甚至好像是被不屑一顧地插在卡片架的最上一格。

“我一看見此信就立刻斷定它就是我要找的那封。誠然,它看上去與警察局長為我們詳細描述的那封信完全不同。這封信上的印章又大又黑,圖案是D的名字首寫字母的拚合,而那封信上的印章又小又紅,圖案是S家族的公爵紋章。這封信的收信人是大臣本人,寫地址姓名的筆跡纖細娟秀,而那封信的收信人是一名王室成員,寫姓名地址的字跡粗獷剛勁。兩信唯一的相似之處就是大小相同。然而,那些不同之處未免太過分了;那信又髒又皺而且還被撕開一半的樣子與D實際上井井有理的習性極不相符,不由得令人想到這是企圖要蒙騙看到信的人,使其誤認為此信毫無價值。這些情況,連同該信讓來者一眼就能看到的過分突出的位置,加之與我先前的斷定如此一致,所有這些情況,如我剛才所言,在一個心存疑竇的來者眼裏,都足以證實心中的懷疑。我盡可能地拖長做客的時間,一邊就一個我深信大臣不會不感興趣的話題與他高談闊論,一邊卻把注意力真正集中在那封信上。在這次觀察中,我記住了信的外貌和它插入卡片架的樣子,而且最後我還有一個忽然的發現,這發現消除了我心中也許還殘存的任何一絲疑惑。在細看那封信的四邊之時,我注意到它們的磨損似乎超過了應有的程度。它們所呈現的那種磨損就像有人把一張硬紙先疊好再用折疊器壓過,然後又翻過一麵按先前的折痕重新疊過。這個發現足以使我清楚地看出,此信就像一隻手套那樣被人翻過,把裏麵翻到外麵,然後重寫地址姓名,重新加封蓋印。於是我向大臣道過日安,匆匆告辭,把一個金鼻煙盒留在了那張桌上。

“第二天上午我專程去取那個煙盒,兩人又急切地重新談起了前一天的話題。可是當我們正談得起勁,忽聽緊挨著宅邸的窗下傳來一聲巨響,像是一支手槍射擊的聲音,隨之是一陣可怕的尖叫和街上人群的大聲呼喊。D衝向一扇窗戶,將其推開並朝外張望。與此同時我走到卡片架跟前,抽出那封信放進我的口袋,然後把一封一模一樣的信(就其外表而言)插在了原來的位置。假信是我在家裏精心複製好的,我用麵包做假印,很容易就模仿了D的圖章。

“街上那陣騷亂是由一名帶滑膛槍的人胡作非為所引起的。他在婦孺群中開了一槍。可後來證明槍裏沒裝彈丸,那家夥也就被當作瘋子或酒鬼隨他去了。他走之後D才離開窗口,而我剛才一拿到信就跟著他站到了窗邊。此後沒過多久我就向他告辭。那個裝瘋的人是我花錢雇來的。”

“可是,”我問,“你用一封假信去調包有何意義?你第一次拜訪時抓過信就走不是更好嗎?”

“D是一個亡命之徒,”迪潘回答,“而且遇事沉著果敢。再說,他府上也不乏對他忠心耿耿的奴仆。如果我照你說的那樣貿然行事,那我很可能不會活著與那位大臣分手。善良的巴黎人說不定就再也不會聽誰說起我了。不過除了這些考慮我還有一個目的。你知道我的政治傾向。在這件事中,我充當了那位當事的夫人的堅決支持者。這位大臣已經把她擺布了十八個月。現在該由她來擺布他了。因為,由於不知道所竊之信已不在自己手中,他將一如既往地繼續對她進行訛詐。這樣他馬上就會不可避免地導致自己政治上的滅亡。他的垮台將使他感到突然,但更會使他感到難堪。下地獄容易,這話說得真好;不過在各種各樣的攀緣鑽營中,那就正如卡塔拉尼[9]談到唱歌時所說的那樣,升高比降低要容易得多。就眼下之例而言,我對他的垮台毫不同情,至少毫不憐憫。他就是那種monstrum horrendum[10],一個沒有德行的天才。可我得承認,我非常想知道,當他被那位警察局長稱之謂‘某位要人’的她嗤之以鼻時,當他被逼得隻好打開我為他留在卡片架上的那封信時,他心裏會有一番什麽感想。”

“怎麽?難道你在信中寫了什麽不成?”

“當然,讓裏麵一片空白似乎很不恰當,那豈不是顯得無禮。D曾經在維也納做過一件有損於我的事,我當時曾平心靜氣地對他說我不會忘記。所以,既然我知道他會對是誰贏了他而感到好奇,我覺得不給他留一條線索未免遺憾。他非常熟悉我的筆跡,於是我隻在那麵白紙中央抄寫了一句話:

‘如此歹毒之計,若比不過阿特柔斯,也配得上堤厄斯忒斯。’”

這句話可見於克雷比雍的《阿特柔斯》。[11]

[1]阿伯內西(John Abenerthy, 1764–1831),英國著名醫生。——譯者注

[2]普羅克儒斯忒斯(Procrustes),希臘神話中的巨人強盜,他把羈留的旅客縛在**,體長者被截其下肢,體短者則被拉長。“普羅克儒斯忒斯的床”比喻生搬硬套,削足適履。——譯者注

[3]拉羅什富科(La Rochefoucauld, 1613–1680),法國倫理學家,著有《箴言錄》五卷。——譯者注

[4]拉布呂耶爾(La Bruyère, 1645–1696),法國作家,著有《品格論》等。——譯者注

[5]馬基雅弗利(1469–1527),意大利學者,著有《君主論》等。——譯者注

[6]康帕內拉(T.Campanella, 1568–1639),意大利哲學家,著有《太陽城》等。——譯者注

[7]語出法國作家尚福爾(Chamfort, 1741–1794)《箴言與軼事》(Pensées, maximes et anecdotes, 1795)第二卷第42章。——譯者注

[8]即英國學者雅各布·布賴恩特(Jacob Bryant, 1715–1804)所著《一個新體係,或古代神話分析》(A New System; or, an Analysis of Antient Mythology, 1774–1776)。——譯者注

[9]卡塔拉尼(Angelica Catalani, 1780–1849),意大利著名女高音歌唱家,曾在《費加羅的婚禮》中飾蘇珊娜。——譯者注

[10]拉丁語:可怕的怪物。語出維吉爾《伊尼特》第六卷第658行。——編者注

[11]即法國劇作家克雷比雍(1674–1762)根據希臘神話寫成的悲劇《阿特柔斯與堤厄斯忒斯》(1707)。劇中堤厄斯忒斯誘奸了其兄邁錫國王阿特柔斯之妻;作為報複,阿特柔斯殺了堤厄斯忒斯的三個兒子並烹熟讓其食之。——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