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要是不至少花上一章的篇幅介紹馬奇家最寶貝、最重要的兩名成員,我這個卑微的家史記錄員就算不上盡職盡責。如今,戴西和戴米都到了懂事的年紀。在這個日新月異的年代,三四歲的小孩就懂得維護自己的權利了,比他們的許多長輩都強得多。如果說有一對雙胞胎麵臨被寵壞的危險,那就是布魯克家這兩個咿咿呀呀的小家夥。當然啦,他們是世界上最棒的孩子,以下事實就能說明這一點。兩個小家夥八個月就會走路,一歲話就說得賊溜。兩歲就能上桌吃飯,一舉一動合乎禮儀,簡直是人見人愛。三歲的時候,戴西提出要“做針線”,還真縫了四條邊,做了個小包。她還在一隻餐具櫃裏玩起了“扮家家”,像模像樣地做起家務,動作嫻熟地擺弄爐灶,把漢娜驕傲得眼淚噗噗往下掉。戴米則跟著外公認字。他外公發明了一套教字母的新方法,讓戴米用小胳膊小腿擺出一個個字母,既鍛煉頭腦又鍛煉身體。小家夥早早就顯露出機械製造方麵的天分,這讓爸爸開心不已,卻惹得媽媽心煩意亂。因為他看見什麽機械裝置就會照著做出來,搞得育兒室裏亂糟糟的。他造的“紡車”是個古怪的大家夥,由毛線、椅子、曬衣夾和線軸組成,讓輪子能“轉啊轉”。還在一張椅子背上掛了個小筐子,輕信盲從的戴西坐在裏麵,戴米費盡心機想把她吊上來。妹妹倒是頗具女性的奉獻精神,耐著性子坐在裏麵,任憑小腦瓜磕來碰去也不動彈,直到媽媽趕來搭救。我們的小發明家卻不幹了,氣鼓鼓地嚷嚷:“幹嗎呀,麻麻,那是我的升降梯,我要把她吊上來。”

雖然雙胞胎性格截然相反,相處起來卻很融洽,一天吵架絕不超過三次。當然,戴米是騎在戴西頭上的暴君,但也是妹妹英勇的護衛,決不允許外人欺負她。戴西則心甘情願做哥哥的小奴隸,對哥哥無比崇拜,覺得他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人。戴西是個小臉紅撲撲、身子胖乎乎、像陽光一樣燦爛的小家夥,也是所有人的心頭好。這個迷人的小家夥似乎生來就是給人親吻、擁抱的,要不就是像女神一樣,打扮得漂漂亮亮,讓別人崇拜的。每逢節慶場合,她都備受稱讚。小小年紀就有那麽多美德,要不是稍微有點調皮,讓她多了幾分孩童的天真,她就是個完美的小天使了。她的世界永遠陽光普照。每天早上,她都會穿著小睡袍,趴在窗口朝外看,不管是天晴還是下雨,都開開心心地嚷嚷:“噢,好天!噢,好天!”每個人都是她的朋友。就算是陌生人,她也會滿懷信任地獻上一吻。就連最頑固的單身漢,也會後悔自己沒有娶妻生子。那些原本就喜歡孩子的人,更是變成了她忠實的崇拜者。

“西西愛每個人。”有一次,她一手拿著勺子,一手端著杯子,邊說邊張開雙臂,像是要擁抱全世界,滋養全世界。

隨著她一天天長大,她媽媽漸漸覺得,“鴿巢”裏這個可愛的小家夥,像老屋裏那個安靜的身影一樣,是上帝的恩賜。她向上天祈禱,不要讓同樣的事再發生。遭遇不幸之後,他們才意識到,自己擁有過一位天使。外公經常喊她“貝絲”,外婆則久久凝視著她,仿佛想要彌補過去犯下的、隻有自己知曉的錯誤。

戴米就像個真正的美國佬,對什麽都好奇,什麽都想知道。要是他無窮無盡的“為什麽”沒得到滿意的答案,小家夥就會大發脾氣。

他對哲學興趣盎然,這讓他外公欣喜不已。爺孫倆經常進行蘇格拉底式的對話,早熟的學生有時向老師提出的問題,會讓女士們不禁嘖嘖稱讚。

“外公,是什麽讓腿能走路?”有一天晚上,好不容易才被哄上床後,小哲學家若有所思地打量著自己亂蹬的小腿,提出了這個問題。

“是你的頭腦呀,戴米。”老哲人撫摸著外孫滿頭金發的小腦袋,認認真真地回答道。

“頭鬧(腦)是啥?”

“就是讓你身子動起來的東西,就像我表裏的發條,上了發條齒輪就會轉。我不是打開給你看過的嘛。”

“把米米也打開吧,米米想看是怎麽轉的。”

“我可打不開你,就像你打不開表一樣。上帝給你上了發條,你就會一直走呀走,走到他讓你停下來。”

“真的?”戴米半信半疑地接受了這個新知識,棕色的大眼睛瞪得圓溜溜的,閃閃發亮,“米米就像上了發條的表?”

“對,但我沒法告訴你是怎麽上的,因為等我們看見的時候,發條已經上好了。”

戴米伸手摸了摸後背,想知道跟懷表背麵是不是一樣。緊接著,他嚴肅地宣布:“米米想,他是等米米睡著了再上的。”

接下來是一番詳細的解釋,小家夥聽得入了迷,惹得他外婆發話了:“親愛的,跟寶寶說這些合適嗎?你沒看見他腦門都鼓起來了,淨問些說也說不清的問題。”

“要是他已經長大了,能問這些問題了,就能接受真正的答案。我不是給他灌輸什麽,隻是幫他揭開腦子裏早就有的想法。現在的孩子比我們聰明多了。我一點也不懷疑,剛才我說的每個字,這小子都聽進去了。好了,戴米,告訴外公,你的頭腦在哪裏呀?”

就算小家夥像亞西比德[1]那樣回答“老天在上,蘇格拉底,我答不上來”,他外公也不會太過驚訝。不過,戴米像隻陷入深思的小鸛鳥,金雞獨立了一會兒,然後無比淡定地一口咬定:“米米的小肚皮裏。”老先生忍不住跟他外婆一起哈哈大笑,這堂形而上學課就此告一段落。

要不是戴米用實際行動證明,他雖然是位初出茅廬的哲學家,但也是個普普通通的小男孩,他媽媽肯定要擔心死了。因為,每次他跟外公大聊哲學,漢娜都會頻頻點頭,做出不詳的預言:“這小子在世上待不長。”不過一轉眼,他就會搞出些惡作劇,讓媽媽頓時放下心來。世上那些淘氣又可愛、渾身髒兮兮的小無賴,就是這樣讓爸爸媽媽們既煩心又開心的。

梅格訂了好多清規戒律,試圖嚴格執行,但麵對孩子可愛的伎倆、巧妙的借口和大膽的舉動,哪個媽媽能不乖乖繳械投降?那些小夥子和小丫頭,早早就顯露出了“神偷道奇”[2]坑蒙拐騙的手段。

“不許再吃葡萄幹了,戴米,吃多了會肚子疼的。”媽媽在廚房裏做葡萄幹布丁,小家夥自告奮勇來幫忙,其實是為了偷吃葡萄幹。

“米米喜歡肚子疼。”

“這邊不用你幫忙了,去幫戴西做小餡餅吧。”

他不情不願地走開了,覺得受了老大的委屈。但沒過多久機會就來了,他靠著精明的討價還價手段,狠狠報複了老媽一把。

“好了,你們都是乖寶寶。你們想要啥,我就做啥。”等布丁順利擱進鍋裏,梅格就領著兩個小幫廚上樓去了。

“麻麻,真的嗎?”戴米問,他粘滿麵粉的小腦瓜裏冒出了一個鬼點子。

“對呀,真的,什麽都行。”欠考慮的媽媽順口回答,覺得最多唱上五六遍《三隻小貓》,或者風雨無阻地帶孩子們去“買一便士的小麵包”,但戴米冷靜的回答打了她個措手不及:“那我們就把葡萄幹吃光光吧。”

喬喬姨是兩個小家夥的主要玩伴和知心好友,三個人把小屋搞得天翻地覆。對雙胞胎來說,艾米姨還隻是個名字,貝絲姨已經化成了一段快樂而模糊的回憶,喬喬姨則是活生生的現實,所以兩個人總是纏著她。對孩子們的恭維,喬也深表感激。但每當巴爾先生出現,喬就顧不上她的小玩伴了,這讓兩個小家夥既鬱悶又委屈。喜歡跑來跑去兜售香吻的戴西丟了最好的主顧,徹底破了產。戴米則憑著孩子特有的觀察力看出,比起跟他玩,喬喬姨更愛跟那個“大熊”[3]玩。不過,他雖然傷心,卻沒有表現出來。他可不想得罪自己的競爭對手,因為“大熊”的馬甲口袋裏總是塞滿巧克力,還有塊懷表,可以任由他搖來**去地擺弄。

有些人也許會把這些討人歡心的做法視為賄賂,但戴米可不這麽看,繼續跟“大熊”打成一片。戴西在教授第三次登門拜訪時就喜歡上了他,把他的肩膀當成寶座,把他的臂彎當作避風港,把他的禮物視為無價之寶。

男士們有時會一時興起,信口誇獎女士的小親戚,目的不外乎是討好女士。不過,這種裝出來的好感一看就是假的,根本蒙不了人。但巴爾先生愛孩子是出於真心,所以很能打動人——無論是在法律領域,還是在感情領域,真誠待人都是上策。他是那種跟孩子在一起輕鬆自在的男人。當孩子們的小臉貼在他充滿男子氣概的臉龐上,兩者形成鮮明對比,他看起來尤其開心。不管他是來辦什麽事的,反正總也辦不完,他就這麽一天天待了下去。每天晚上,他都免不了登門拜訪——照他的說法,是來拜訪馬奇先生的。難道馬奇先生真有這麽大魅力?單純的老爸果然上當了,真以為自己魅力十足,陶醉在徹夜長談之中,直到他那眼尖的小外孫一語驚醒夢中人。

這天晚上,巴爾先生照常登門拜訪。他剛走到書房門口,就被眼前的場景驚呆了。隻見馬奇先生躺在地板上,德高望重的雙腿蹺在半空中。小戴米躺在旁邊,兩條穿紅襪的小短腿努力模仿外公的姿勢。兩個人都聚精會神,完全沒察覺有客人來了。最後,巴爾先生忍不住哈哈大笑,喬更是慌裏慌張地大喊:“爸爸,爸爸,教授來了!”

黑色的雙腿放了下去,斑白的腦袋抬了起來。老教師神態自若,莊重嚴肅地說:“晚上好,巴爾先生,請稍等,我們馬上就下課。好了,戴米,擺出這個字母,然後念出來。”

“米米認識!”經過一番掙紮,穿紅襪的小短腿終於擺出了圓規的姿勢,聰明的學生得意地嚷嚷起來:“這是‘韋’,阿公,這是‘韋’[4]!”

“真是個天生的韋勒。”喬笑著說。馬奇先生站起身,小戴米則試著倒立,慶祝下課。

“你今天都做什麽了呀,Bübchen(德語:小家夥)?”巴爾先生一把拉起小體操運動員。

“米米去看小瑪麗了。”

“你去幹嗎了?”

“米米親了她。”戴米倒是直白。

“哈!這也太早了點吧。小瑪麗怎麽說?”巴爾先生問道,饒有興致地聽小罪人懺悔。小罪人正站在他的膝蓋上,在他馬甲口袋裏掏來掏去。

“噢,她喜歡。她親了米米,米米也喜歡。小男孩不該喜歡小女孩嗎?”戴米嘴裏塞得滿滿的,顯得無比滿足。

“人小鬼大!這都是誰塞進你腦瓜裏的呀?”喬忍不住插嘴,她跟教授一樣欣賞這番天真的表白。

“不是腦瓜,是嘴瓜(巴)。”戴米還挺咬文嚼字,邊說邊出伸舌頭,舌頭上有塊巧克力。他還以為喬說的是糖果呢。

“你該留點給小朋友。甜品送甜心,對吧,小大人。”說著,巴爾先生也給了喬幾塊糖。他的笑得如此甜蜜,讓喬不禁納悶,巧克力莫非是諸神飲用的美酒?戴米也看見了教授的笑容,天真無邪地發問:“授授,大男孩也喜歡大女孩嗎?”

巴爾先生像小華盛頓一樣“不會撒謊”[5],隻好含含糊糊地表示,他覺得有時候是這樣的。他的語氣讓馬奇先生放下衣刷,瞄了一眼喬羞紅的小臉,然後深深陷進扶手椅裏,像是那“人小鬼大”的孩子把一個甜中帶酸的念頭塞進了他的腦袋。

半個小時後,喬喬姨在瓷器櫃裏逮到了戴米。奇怪的是,她非但沒有對小家夥嚴加懲罰,反倒親熱地摟住了他,害得他差點喘不過氣來。不僅如此,她還送給他一份意外的大禮,一大片塗了果醬的麵包。喬喬姨幹嗎這麽怪?戴米的小腦瓜犯了迷糊,想來想去想不通,最後索性拋開不管了。

[1]亞西比德,雅典政治家,哲學家蘇格拉底的弟子。

[2]神偷道奇,狄更斯小說《霧都孤兒》裏小扒手們的頭目。

[3]巴爾先生的姓氏與英文中的“熊”讀音相近。

[4]兩人擺出的字母是V,孩子誤念成We(我們),此處音譯為“韋”,和下文喬提到的“韋勒”對應。

[5]指美國第一任總統喬治·華盛頓,他幼年砍倒櫻桃樹的故事家喻戶曉,這個故事教育孩子從小要誠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