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 你在試圖迎合誰

由於受到別人對自己及行為的看法的製約,很多人覺得難以改變現狀。前來向我谘詢的人常說:“我承受著犯罪般的痛苦,我討厭我的生活,卻無能為力。”

我問他們:“你這是為了取悅誰?為什麽不試著改變現狀呢?”回答各式各樣,有的說為了不給父母、孩子、對方或朋友造成傷害,也有的說為了社會的和諧。他們卻從來沒有為自己考慮過,對於自己來說,到底什麽才是最重要的。看不清現實,人生便失去了意義,他們也就變得意誌消沉,生活也隨之黯然失色了。

我們為什麽隻為別人而活,而不為自己而活呢?小時候,無論在學校還是在家,我們常被教育要為他人著想,不該以自我為中心。凡事都有對錯,要懂得分辨是非黑白。漸漸地,我們長大了,開始變得叛逆,敢於反抗父母、老師、老板等權威,這在他們看來是那麽幼稚可笑。可我們堅信,麵對權威,應該敢於挑戰,而不該盲目服從。

我們堅信,萬物皆有對錯,對於何為對錯,每個人都有自己判斷的權利與標準,不應該強加於人。可我們凡事都力求做到盡善盡美,犯錯在我們看來是那麽不可接受,因為它讓我們看起來有瑕疵,在世人麵前不再光彩照人。當我們自己的想法、信仰和追求有悖於我們關愛的人時,害怕因此招致他們的不理解。

如果你為了取悅他人或獲得他人的認可而一味地以他人的價值觀和看法自居,為了滿足他人卻摒棄自我,這隻是在自作自受,你不該怨天尤人。正如《禪宗佛教手冊》中所說的那樣:

問:“我怎樣才能獲得解放?”

禪宗回答:“誰給你束縛了嗎?”

我不是提倡你變得冷酷或輕率待人,也不是讓你一味地去取悅他人或以他人為先。我隻是想說,沒人給你束縛,不管何時,你都是自由身,都有追求快樂的權利。可前提是,你必須要為自己而活,為自己的心而活。

問題二 你是自己人生的主宰者嗎

前來求助者向我反映,他們身上背負著巨大的經濟負擔並感覺自己愧對身邊關心自己的朋友們。麵對突如其來的改變,人們往往無所適從。他們要麵對諸如解決房產分割糾紛、應對家庭的大筆日常開銷、孩子的教育費用和在不傷害孩子與其小夥伴之間的友情的前提下為其轉校的費用等責任問題。

他們說:“每次我都想幹脆地做個決定,分手,再重新開始,可每當想到這些問題時,我就裹足不前了。我擔心家中年事已高的父母能否接受這個決定。我的孩子可能因此而遭受巨大傷害,這也讓我很崩潰。朋友們都很看好我們,一直很支持我們。要是他們知道我們分手,恐怕會與我斷絕來往。”

每當裹足不前時,你是否會被身上背負的責任所動搖?你害怕搬出去會是噩夢的開始,這意味著更多的時間會浪費在往返於上下班的途中,以至於減少了陪伴孩子的時間。你擔心離婚是否會讓父母覺得很尷尬?你擔心自己能否完全經濟獨立?離開行動不便、需要你料理生活的伴侶,你會覺得愧疚嗎?你不能想象離婚後更加爭吵不斷的令人崩潰的生活。

或許,你有責任和義務作為你今天不行動的借口:女兒來過周末;伴侶這周努力改變了許多,不久後就是他(她)的生日,不想給他(她)留下不愉快的記憶。也許你已經預定好了要和他(她)一起過生日,你不能推掉。又或許你們都應邀參加婚禮,不去很尷尬。還可能一方不幸感冒了,需要另一方照顧。

每當求助者感覺被責任所禁錮時,我都用政治家休伯特·伯努瓦(Hubert Benoit)對一個男人的描述來教導他們。像前來求助的人們一樣,這個男人也覺得自己似乎走進了牢房。這間牢房狹小而陰暗,隻有一扇透光的小窗戶。男人踮起腳尖,抓住一根小窗戶前的欄杆,看著那透射進來的一縷陽光。如果他緊握欄杆,使勁往上推,就能看見欄杆頂部明亮的陽光。他絲毫不放棄獲得陽光的一絲希望,而忽略了牢房的其他地方。結果,他從未想過,牢房末端的門可以打開,他其實是自由的。他一直能自由地享受牢房外的陽光,隻是他自己未曾嚐試。正如心理治療專家謝爾登(Sheldon Kopp)說的那樣:

生活中我們不隻是被自己狹隘的視野所打敗,還有對未知將來的恐懼和自我搪塞的借口。我們把現實看作囚牢,而別人就是獄卒。

比爾曾一直想過辭職當劇作家——哪怕隻有一絲的希望,他也想爭取。可一想到身上肩負著對妻子琳達和兒子薩姆的責任,他最終還是說服了自己放棄夢想。他從此感覺自己被關進了一個陰暗的囚牢,無半點逃生的希望。

一段時日後,比爾看清了現實,他隻有兩個選擇,要麽繼續怨天尤人停滯不前,要麽發揮自我潛能。他靈機一動,選擇了後者,並花費大量時間嚐試說服妻子支持他實現夢想,終於他做到了,成功地將自己從那個困惑的十字路口解救出來。

你還在怨天尤人,為自己找借口嗎?在現實中有很多像比爾和伯努瓦這樣的人,其實他們隻是作繭自縛。你也許會像我的病人一樣問這樣的問題:“我要怎樣才能負責任地邁出這一步,不愧對朋友和自己?”

那關乎你怎麽定義責任。

問題三 誰在支配你

剛才我所指的責任是指一個人做他自己的責任。每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都有自主選擇人生的權利,這是與生俱來的,無人可剝奪,專屬於他自己。

因此,你可以選擇隻是為了活著,也可以選擇不斷突破自我,但你若隻會怨天尤人,那你兩者都不是,也許這隻是為了負起你自己所謂的諸多責任:

選擇被動地生活。

選擇盡責任和義務。

選擇不現實的生活。

選擇自歎不如。

選擇承受無動於衷的結果。

從這一角度看來,責任義務與權利自由密不可分——選擇的權利與自由。你可以自由地選擇人生,甚至也有不選擇的自由。心理治療師Irving Yalom曾說過:

每個人都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不隻是作為,還有不作為。

每天你似乎都要做很多取舍,該做不該做,該說不該說,該堅持還是放棄,該重視還是舍棄,該繼續還是改變。其實這恐怕隻是你作繭自縛,自作自受。造成自己痛苦不堪的罪魁禍首其實是你自己。

你理所當然地認為,理智的選擇必定意味著放棄。但事實是,沒有人在支配你。你不是任人擺布的木偶。若想結束痛苦,重新開始充實的生活,你就必須承認自己才是生活的主宰者和支配者。你能自主選擇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繼續留下並做出改變、追求其他美的事物、暫時分開一段時間、離婚、嚐試分居,等等。

自我反思

請試著反問自己:

1.我是否為了迎合別人而讓自己身陷其中痛苦不已?(例如:我為了迎合父母而按他們的意願做選擇,結果讓自己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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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該對自己的以下選擇負責任。(例如:我該對自己選擇不現實的生活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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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該對自己的選擇負責,承擔其後果,而不是……(例如:我該對自己的選擇負責,承擔其後果,而不是選擇逃避,依賴父母來做選擇和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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