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代政治中的權力與暴力
在當今政治理論中,起主導作用的是馬克斯·韋伯的權力政治思想。韋伯一方麵繼承了馬基雅維利的現實主義政治思想;另一方麵也繼承了黑格爾國家法哲學的思想。韋伯運用社會學的方法深刻剖析了現代政治的本質。他對權力著名的定義是:“權力是在社會關係中,貫徹自身的意誌,以防止他人反抗的機會。”[58]韋伯認為現代政治就是權力統治,就是命令與服從的關係。所謂統治,指統治者通過宣告意誌以此影響被統治者的行為,從而使被統治者把統治者的意誌作為行為的準則來服從。韋伯對現代政治的看法深受馬基雅維利的影響,在《以政治為業》的演講中,韋伯說政治是爭取分享權力或影響權力分配的努力。國家是建立在暴力——亦即宣稱是合法的——暴力手段上的人對人的統治。[59]韋伯對現代政治的描述被當作客觀中立的事實判斷,尤其是帕森斯闡釋的韋伯影響了20世紀的政治和社會科學。米爾斯認為,政治都是權力鬥爭,權力的極端類型是暴力,拉斯韋爾則把政治的問題概括為“誰,得到什麽,什麽時候,怎樣得到”,都是受此影響。另外,20世紀的國家法哲學則進一步捍衛權力政治的傳統,赫勒(Herman Heller)認為,政治就是將社會趨勢在法律中體現的技術,權力就是為了實現個人或群體的利益目標的社會行動。這種法哲學將韋伯所說的權力思想用法的規範形式確定下來,從而賦予國家以法律的權威。[60]20世紀的美國政治科學和德國國家法哲學都以不同的形式肯定“政治就是權力鬥爭”的看法,甚至都肯定了暴力是獲取權力的必不可少的手段。
韋伯的思想在現代社會被視為自由主義為資本主義合理性尋求依據,但實際上,韋伯和馬克思對現代政治、現代國家的判斷是一樣的。在合理性統治下的現代國家是暴力統治的機器。因此,阿倫特在《論暴力》中正確地指出,不僅自由主義左派,而且自由主義右派,都會不約而同地達成現代國家政治是暴力政治的共識。[61]這不是說,韋伯和馬克思是暴力政治的讚美者,而是他們說出了現代國家的實質。韋伯試圖在文化和政治上塑造民族國家的神,提升人的素質,以抵製現代社會的經濟統治。馬克思試圖在經濟生產中找到統治的合法性,並通過經濟自身克服國家的暴力。20世紀各種思潮和政治運動對暴力的讚美,是現代政治中手段-目的思維的畸變。暴力是執行的工具,是奪取權力的手段,這種工具隨著現代社會對技術的崇拜幾乎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20世紀的職業革命者幾乎不再考慮暴力的可能性,而是將暴力看作奪取權力的必要條件。左派和右派的理論家用理論的形式論證了暴力革命的合理性。索列爾的《論暴力》將馬克思主義與柏格森的生命哲學結合起來,薩特將馬克思的思想與存在主義哲學結合,構成左派暴力革命的理論。施密特則通過主權是緊急狀態表明權威不通過暴力就無法建立。
在1968年學生運動時,阿倫特發表的《論暴力》反複強調了權力與暴力的區別:“權力與暴力是相對立的,一者絕對掌控時,另一者便消失。權力垂危時,暴力出現,但讓它自行其是,結果將造成權力的消失。”[62]強調權力與暴力的絕對對立,這在現代政治中非常理想主義,但阿倫特並非從人道主義的角度指出暴力的殘酷,而是指向現代權力政治的傳統會導致暴力成為合理的政治工具。阿倫特拒絕權力與暴力之間的“辯證否定”,也並非站在理想的和平主義立場上,而是尖銳地指出,如果停留在現代政治的傳統中對權力進行工具性理解,將權力等同於暴力,那麽隨著工具理性的擴張,現代人對無限進步的崇拜必將愈演愈烈。
在前現代政治中,暴力存在於主人對奴隸的強製中,但在現代政治中,沒有奴隸製,暴力卻體現在現代國家和社會的統治中。在現代國家中的對外征戰中,暴力並非是手段,而是對外擴張必不可少的內容。主權理論的發展也正是逐步確立了民族國家的絕對至上的地位。現代國家的本質在對外關係中體現得淋漓盡致,暴力和擴張是現代國家的原動力。現代國家從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過渡到壟斷的資本主義階段,其中海外殖民地擴張和商品的輸出無不伴隨暴力進行。因此,阿倫特反對暴力,從而反對民族國家的絕對統治是必然的。
二、阿倫特的權力概念
與現代政治傳統中的支配與統治的權力概念不同,阿倫特提出的權力概念先於公共空間的製度建構和政府形式的組織。它是一種潛在的權力,在人們的言說與行動中一直存在。但是,當言說與行動變質,權力也就無法維持公共空間的存在。“權力隻有當言說和行動沒有分開時才會實現,這時言說並不空洞,行動並不殘酷,言說並不是用來掩飾意圖,而是展現現實,行動並不是用來侵犯和毀滅,而是建立關係,創造新的現實。”[63]權力的潛在和實現不能在手段-目的的意義上理解,而必須在亞裏士多德的“實現”(energeia)意義上理解。人的一生都是德性的實現,實現沒有終點,實現活動本身就構成行動。權力的潛在性使它不同於力量和暴力,後者是在孤立狀態中,但權力產生於行動著的人中,當行動者散開,權力就消失了。因此,權力的實現不同於物質力量的實現,權力體現人行動的能力。
阿倫特的權力概念維護公共空間的空間性。這種空間性本身不是恒定的,也不是線性的時間存在。空間固守的是人之為人的理想政治存在,從而反對暴力的侵襲。這種理想在中西古典政治中都可以看到。孟子所說的“王道”政治體現的正是政治的空間性。阿倫特提出權力與暴力的區分,也是堅守理想的政治。暴力會毀滅人的複數性存在,僭主雖然運用暴力獲得統治,但他仍然是孤立的,他隻能靠恐怖維持統治,在他身後無法留下紀念的曆史與講述的故事,無法進入公共空間。權力與暴力相比,或許是脆弱的、不穩定的,但權力維護的是共同體政治的公共空間,是照亮公共空間的火光。在人類文明史上,能夠在公共空間中存在從而被後人不斷回憶的政治,並不是依靠物質力量的強大和暴力的征服而取勝的政治,而是體現人們之間的友愛與信任、創造輝煌的文化的政治。這種政治在曆史上並不常見,但它的存在與後人對其的回憶卻維護著有火光照亮的公共空間。
在受基督教影響的現代政治傳統中,人性的惡設定了權力的惡,所以權力要被製約和控製,權力和人的理性對立起來。正因為如此,權力往往和權謀、暴力聯係在一起,沒有這些就無法使權力得到穩固。但阿倫特卻並不接受這種現代政治傳統的權力觀,而是將權力追溯到基督教之前的古典政治。伯利克裏稱雅典運用權力是為了展現文化的偉大,修昔底德筆下的權力觀體現人性的駁雜多變,卻並沒有將權力看作邪惡。因此,阿倫特受古典政治觀的影響,將權力看作維係公共空間正當性存在的精神。如果公共空間是人的言說和行動在其中呈現的關係網,權力就是將行動者聯係起來的關係,即孟德斯鳩所說的法的精神。權力從不同的生長點中生長出來,在維護共同的空間中共生。因此,阿倫特讚同古希臘將法看作城邦的城牆,古羅馬將權力看作聯合與共生。權力分立根本上不是要限製和約束權力,因為羅馬人並不把權力看作惡,而是使不同的權力處在動態的平衡中。[64]
許多人對阿倫特權力的指責都集中在這個問題上:如果權力和行動一樣是高度動態性的、審美性的,那麽公共空間如何得到穩固呢?公共空間缺乏本體性的規範作為穩定的基礎。[65]實則不然。由於行動本身是脆弱的、不斷變化的,希臘城邦在前哲學時期對此的彌補方式不是通過哲學確定本體性的規範,而是通過對言說和行動的回憶,無形的權力正是在此當中形成。作為回憶的曆史和詩歌的教化不同於哲學的回憶,哲學用技藝代替行動,用技藝的教育代替詩歌的教化,試圖扼殺行動的不確定性。例如柏拉圖將詩人驅逐出城邦,用哲學代替荷馬在城邦的位置。我們在前麵已經講到,希臘的曆史和詩歌記下並不斷吟唱偉大的行動,從而使它們獲得“不朽”。[66]在城邦所講述的故事中,公民獲得共通感,行動者、講故事者、聽故事者在共同的空間中被“淨化”。因此,盡管行動是短暫而不確定的,有可能非常危險,卻在城邦的空間中保存下來,公民對好壞與善惡的判斷都是在“講故事”中獲得,諸如觀看戲劇、祭祀與儀禮、廣場上的辯論、曆史學家與詩人的寫作。由此可見,行動和回憶構成希臘政治開端和凝聚的兩種力量,回憶賦予行動以意義,判斷好壞善惡,從而激發行動者的勇氣,維係公共空間的存在。
問題在於,我們現代人很難理解穩固在古典政治中的含義。伯利克裏說希臘城邦政治在動態的展現性行動中存在,而不是在工匠式的技藝政治中存在,因為言說和行動構成人與動物的本質區別。城邦的空間不僅僅是靠技藝性的力量,也不僅僅是靠強製性的法律和約束性的道德獲得穩固,而是使火光和神性的力量駐守在空間中。在古典政治中,製度和秩序意味著一種生活方式,而不是物質性的穩固力量。否則我們很難理解希臘城邦在當時的戰爭中不斷變動,新的城邦和原來的母幫幾乎沒有政治的聯係,但每個城邦中保存下來的是城邦的祭火,是公共空間的精神。而技藝性的統治,諸如家政式的管家政治、蠻族的征服政治,或僭主的暴力政治,或許是非常穩固的,但它們並不是人能夠幸福生活的空間,這種穩固是毫無意義的。
近代政治思想家孟德斯鳩看到,在動態的政治中起穩固作用的是原則(principle)。每種政體背後都有其不同的原則,這種原則就是政體的德性與自然,諸如貴族製追求榮耀,民主製追求美德。[67]羅馬的衰亡可以追溯到蠻族的入侵、地域的擴張,但根本上是因為它喪失了自己的德性。權力是德性,這就是法的精神。但我們當今卻把權力和法理解為行政性的規範和製度,這實際上是將政治中的德性問題擱置了起來。和本真性的行動一樣,阿倫特的權力概念是本體論意義上的權力,而不是規範和製度中的權力,後者正是從前者中派生出來。阿倫特的權力思想的核心觸及的是政治的正當性問題,這種正當性指人應該在什麽樣的政治中生活,而我們所理解的合法性與合規範性都是在此之後的問題。
在阿倫特看來,政治的正當性在於公共性,政治意味著在公共空間中生活。公共性不是說在群體的活動中就能產生,而是在倫理性的空間中產生。公共空間交往的基礎在於信任、友愛與承諾。在傳統社會的共同體中,人們依靠習俗和禮法結合在一起,人與人之間處在相互信任的熟人社會中,公共空間會在禮法性的活動中敞開。亞裏士多德把友愛看作很高的政治品質,同一條船上的水手、同一個班的戰士,使他們結合在一起的是友愛。在政治共同體中,友愛構成共同體成員凝聚的基礎。隻有在友愛的共同體中,做出承諾和信守承諾才表明公民的勇敢和對政治責任的承擔。而這些倫理品質卻是現代社會的權力政治所缺失的,由此現代政治的正當性受到了質疑。
因此,阿倫特的權力思想直接針對政治的正當性問題。政治的正當性在於政治本身,在於公民的交往性行動。政治是一種生活方式,人追求有德性的高尚的生活。放棄德性問題,所有權力和權威、規範與製度都成為外在於人的力量,成為支配與統治的“框架”。現代社會的合法性就是這種“框架”的合法性,它卻將人的個性、魅力和命運置之度外。人應該怎樣去追求有德性的生活,而不是僅僅去建立穩固的製度,這是現代政治必須麵對的問題。
三、交往性權力與策略性權力
哈貝馬斯在《漢娜·阿倫特的權力概念》一文中比較韋伯、阿倫特和帕森斯的權力概念時指出,阿倫特的權力概念克服了韋伯的權力理論中的統治性和目的論,但這種高度動態性的權力無法在現代政治中實現。阿倫特的問題是嚴守古典政治理論中公共空間與私人空間、權力和暴力的界限,這在任何現代社會都無法接受。哈貝馬斯在韋伯和阿倫特之間尋找到一條“中間道路”,即規範社會可以接受的是帕森斯的權力概念——權力是在社會體係中通過行動尋求共同的利益目標。哈貝馬斯將交往性的權力放在政治體係中,通過規範性的結構和製度使其穩定。在規範的政治中,不僅需要交往性的權力,而且需要策略性的權力,諸如結構性的暴力可能在合法性的過程中不斷進展,從而有利於交往性權力的實現。[68]哈貝馬斯的觀點影響了許多學者對阿倫特的看法,這種觀點是否正確地理解了阿倫特的思想呢?
哈貝馬斯所說的權力實現是指在合法性的現代國家和社會中實現。但正如我們上述的分析,阿倫特的權力概念正是批判現代國家和社會的合法性和工具理性,它本身超越現代政治理論的限製,不是在合法性的框架內部看問題,而是審視框架本身的問題所在。因此,阿倫特的交往性權力本身不可能在合法性框架內部實現。哈貝馬斯看到這一點,但他以帕森斯社會學理論的角度解釋阿倫特,顯然是不確切的。帕森斯的權力概念是對韋伯思想客觀中立化的理解,問題就在於中立化的社會體係本身。阿倫特的權力概念表明,現代政治體係本身並不是中立的,而是支配和統治的民族國家和社會。帕森斯所說的社會體係中的權力的增減、共同的利益,不過是維係既有統治的合法性,不可能與阿倫特相同。阿倫特所說的權力維護共同利益,是在公共空間的共同體中,而不是在中立化的社會中。
然而,哈貝馬斯確實看到了阿倫特的權力概念的極大缺陷。這種極為理想的權力顯然無法解釋政治體的開創。任何政治共同體的建立都多少與暴力相關,隻是在古希臘政治中,立法者的暴力被看作一種技藝活動,不屬於城邦政治的行動。阿倫特堅守古希臘權力與暴力的劃分,這種理想主義的權力觀比較模糊和抽象,對於人類政治中複雜的權力現象的解釋力非常有限。由於要特別強調政治體的正當性,阿倫特忽略了很多與權力相關的因素,諸如製度與法律,也缺乏對如何實現權力的具體構想。
哈貝馬斯一方麵希望援引阿倫特的理論,用交往性的行動彌補現代政治中的實踐危機;另一方麵,由於要通過製度性的途徑來鞏固交往行動,從而將其留在現代性的框架之內,哈貝馬斯又論證了策略性行動的合理性。所謂策略性行動,指以某種手段來實現特定目的的活動,例如商人用廣告來推銷商品。這種活動雖然是工具理性,卻是人類政治不可缺少的。在哈貝馬斯看來,政治沒有阿倫特所認為的那樣理想,戰爭與暴力同為政治所有。因此,政治要維護理想的正當性,必須要通過策略性行動形成一係列製度,諸如現代政治中的政黨競爭、勞工運動的合法化、選舉投票等。
哈貝馬斯所說的策略性權力是對阿倫特權力理論的重要補充,但二者的政治觀念有重大的差異。對二者的詳細比較,我們將在後麵專門討論。在此,我們從阿倫特的交往行動本身來看,為什麽這種策略性的行動不能被看作真正的行動。交往行動是展現性行動,但在現代社會中到處充滿了勞動、技藝這些生產性行為,以及以工具理性為特征的策略性的行動,而恰恰缺乏交往性行動。策略性的行動使人的存在自然化,而不是政治化,人成為勞動和製造的動物,而不是政治的動物。交往性行動,如言說,正是在策略性的意識形態中衰敗。正是策略性行動掩蓋了交往性行動的展現性,從而替代了交往性行動。現代社會中勞動、技藝、暴力已經不再僅僅是策略,而成為人的本質和政治的本質。
現代政治理論中不乏策略性行動的思想,如博弈理論、理性選擇理論,這些理論都是為實現某個目標而進行策略性的商談,它所體現的是霍布斯所說的算計理性。羅爾斯的著作《正義論》也是將正義的問題放在博弈理論和契約理論的預設前提下,但問題在於,為什麽一種自利的價值中立的個體理性做出的選擇能夠作為正義的基礎呢?羅爾斯設定“無知之幕”作為道德的原初狀態,每個人在其中都要考慮自己的風險,因此要選擇一種社會秩序彌補孤立的個人的損失。Karl Apel正確地指出,羅爾斯將霍布斯的契約論的基礎與康德的道德理性結合了起來。[69]
因此,策略性行動與權力是現代政治理論對現代性的妥協。阿倫特的展現性的權力指出,權力實現公共空間,不是說在權力的展現背後還有什麽,而是展現本身構成現象。現代政治理論的問題在於,總是設定一個功能性的“社會”、“合理性”或“原初協定”,它們外在於人並決定人的生活,它們總是要計劃、指導、組織和發展,人的行動總是被這樣的外在目標所支配。現代政治體係本身並不中立,所謂的規範和製度背後隱含深重的人的危機。透過阿倫特的權力思想,我們應該對現代政治理論的手段-目的的功利化傾向深入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