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星期一。於天青剛一上班,就接到了一個特別的電話。

省司法廳的副廳長老趙在電話裏說:“我的一個表弟媳的侄兒叫陳強,在厚潭開出租車的,上次你們省紀委去找他,他已經退出七百塊錢了。但事實上是不止的,他說應該是六千八,我在電話裏也批評他了,要他實事求是講清問題。所以,他今天想主動來退錢。”

放下電話,於天青對王之問道:“陳強來退錢,這裏麵有名堂。”

王之問道:“他既然要退,我們還是先讓他來退吧。”

於天青說:“他以前隻承認七百塊,今天卻說拿到六千八。顯然,這是我們去取證後形勢所迫。而且,他今天來肯定會說這六千八元都是他一個人拿去的,肯定會說與木檢站無關。”

王之問道:“那肯定不行。”

程經說:“陳強絕不可能一個人獨吞六千八。這個數字太大了,木檢站這幫人一向是雁過拔毛,他們不可能讓他獨吞。”

王之問道:“是的,如果他一個人認去,那就說明是事先串供過了。”

於天青說:“很可能已經串供,而且隻有在串供的基礎上,他才敢來退鈔票,這叫做丟卒保車。我們要加大談話力度,否則他不會說實話的。”

程經道:“等他來了再說,我們先禮後兵。”

九點鍾不到,陳強規規矩矩地來了。於天青把他請到了接待室裏,他說他總共拿到六千八,上次退的七百塊也包括在裏麵,也就是說,今天帶來的是六千一百塊錢。

王之問讓他填了張單子,然後將追繳的六千一百塊錢上交了財務。至於這六千八百塊錢的責任問題,等下步慢慢下功夫。

於天青向陳強談了當前反腐敗鬥爭的重要性,講了番大道理後,陳強仍舊說是他一個人拿的。於天青故意試探道:“你們來之前串通過了是不是?他們叫你一個人承認去,保住他們的飯碗是不是?”

陳強笑了笑,麵色羞赧地道:“不會的,是我一個人的事情就是我一個人的,總不能把我的事情說到人家的頭上去吧?這錢確實是我一個人拿的。”

事後,王之問對程經道:“這個家夥坐在這裏是不可能說真話的,我們得采取措施才行。否則,一兩天還弄不下來。”

程要道:“我已經與林業廳商量過了,地方就放在森林招待所,轉移的時間界線是下午四點二十分。”

接下去,王之問就到接待室裏向陳強交待了政策,要求他在四點二十分之前講清楚。否則,還要轉移地點,繼續審查。

陳強裝作無可奈何的樣子,道:“這個還是要實事求是,你不要說讓我在這裏呆兩天,就是把我關一年,是我一個人拿的還是我一個人拿的,我絕不冤枉人。”

四點半了,於天青讓人將陳強帶進了森林招待所106房間。在這個房間裏,許多領導幹部都曾留下過他們痛苦的足跡和深深的歎息。現在,陳強進了這個房間,開始坐在桌子旁邊思考。

吃過晚飯,陳強在說話的聲音輕了些,似乎感到壓力有所增加。但他仍舊沒有改口,還是不願把其他人拉扯進來。

必須對他采取措施。如果不給他一定的壓力,恐怕他永遠都不會交代。很可能,他被關在這裏的有關損失費,到時候都會有人承擔。而且是早就商量好的。因此,陳強不怕關,但從他的表情來看,他是個怕吃苦的人,必須首先在精神上摧垮他才行。

現在紀委辦案也著實不容易。檢察院隻有24小時詢問的權力,超過時間就要放人,因此,現在檢察院憑這點權力根本就沒法辦案,有的地方已經基本陷入癱瘓。而紀檢監察機關呢,因為麵對的都是黨員幹部,中紀委、監察部給了辦案人員“兩規”的權力,即:讓違紀者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講清問題。

有了這“兩規”的權力,辦案就要比檢察院容易些。因為“兩規”沒有明確的時間限製。當然,中紀委、監察部對辦案人員在使用“兩規”時也是有許多具體規定的,比如:使用“兩規”的對象必須是違紀黨員或國家工作人員,非黨員或非行政監察對像是不能使用的。另外,即便是違紀黨員、幹部,在使用“兩規”時也嚴禁體罰,即隻能是談話,不能讓查處對象在身體上有任何痛苦。

如果嚴格按照中紀委、監察部的規定去做,恐怕我們全國紀檢監察係統的辦案成功率要減少90%。你想,不能罰辱罵,更不要說有其他過火行為,就憑咱們麵對麵坐著和氣地談話,又會有哪個違法違紀分子願意老實交代問題的呢?

我們在香港警匪片裏看到的辦案方式的確是這樣的,但是天哪,真不知道香港警方和廉政公署是怎麽破案的。你的辦案方式越文明,違法違紀者就越是囂張,越是張狂。如果真的也學著這麽做,不如幹脆把紀檢監察機關撤銷掉算了。

也就是說,為了破案,在使用“兩規”的過程中,不得不適當地有所越軌,特別是在實施“兩規”的最初那幾年,有關規定不太細,辦案的同誌也常常打此“擦邊球”。比如,陳強是個農民個體出租車司機,不是黨員,也不是行政監察對像,但在紀委早期辦案中同樣對這種人使用“兩規”,而且態度還比較嚴厲。

陳強呆了一個晚上,老實是老實多了,但還不肯交底。王之問和程經兩人輪番轟炸,過一會兒就去訓他一頓。

這陳強倒不是什麽特別難啃的骨頭,到了第二天下午,他就吃不消了,也經不住辦案人員的軟磨硬泡了。他說:“我想清楚了,現在想說了。”

陳強說:“這六千八不是一個人拿去的,而是四個人分掉的。”

他說:“那天在車上江蘇人給我的確實是2.2萬元,一萬一刀共兩刀,因為沒有拆封,兩刀我沒有點,另外兩千塊散錢我點了,也是一百塊頭的。”

看來,還是何小華說了真話。

於天青問:“你們是怎麽分鈔票的?”

陳強道:“我分到一千塊,他們每個人分到多少我不清楚。當時我把鈔票給周曉林的。開始開了1.5萬塊錢的發票,後來魏通說還要開200塊錢的保管費,於是又從另外7千塊裏麵抽出兩張來開了張發票。剩下6800元都在周曉林手上。”

於天青問:“周曉林是什麽時候分給你一千塊的?”

陳強道:“事情辦完後,我準備回家了。周曉林和魏通坐在我的出租車上,周曉林坐在後麵對我說,‘陳強,給你多少,一千塊不會嫌少吧?’我說不嫌少的,就收下了他給的一千塊錢。然後,他們下車,我就回家睡覺了。”

陳強說的具體細節不知是真是假,但他分到一千塊錢估計是不會錯的。

“那麽他們是什麽時候把鈔票退給你的呢?你不知道他們分了多少,退錢時總知道了吧?”於天青問。

陳強道:“退錢是這樣的。周曉林退給我兩千,魏通和洪黃蘭兩個人總共退給我三千八,因為是魏通交給我的,所以魏通和洪黃蘭究竟每個人給我多少,我不清楚。江蘇人來告狀後,他們就把錢退給我了,當時因為我小孩讀書和車子辦證時把錢用掉了,所以你們上次來時我隻承認拿了七百塊。後來江蘇人繼續告,而且聽說你們到省城去取證取來了,他們三個人就逼牢我要盡快把錢退掉去。我就通過市司法廳的親戚,主動來退錢了。”

於天青接著問:“他們叫你來退錢時,有沒有說過什麽話?比如說叫你一個人把這件事情承擔下來?”

陳強道:“說過的,他們說我反正沒有工作的,是個體戶,他們是有工作的,要我一個人承擔下來,如果用掉什麽錢,他們三個人會分攤的。”

於天青問:“用掉什麽錢?退鈔票還要用什麽錢麽?”

陳強結巴道:“就是路上有什麽開支,在這裏有什麽經濟損失的意思。”

有了陳強的口供,專案組馬上向領導作了匯報,要求將魏通等三人迅速帶來。由於將人帶來後,涉及到看守人員問題。每個被審查對像需要兩個人看守,四個人進來就需要林業局派八個人來看守。這在力量上是不夠的。於是,於天青建議先把班長魏通和洪黃蘭帶來。據說,周曉林這人比較固執,不太好對付,專案組決定把他放到最後來審問。隻要其他人都說了,就不愁周曉林不開口。

魏、洪兩人進來了。魏通被請進樓上的205房間,洪黃蘭則在對麵的117房間。這三個人互相隔開,不能讓他們聽到什麽,更不能讓他們互相見麵。

魏、洪是星期三上午來的,都是一副頑固不化的樣子。王之問知道這些都是不見棺材不掉淚的貨色,再和他們磨下去隻能是浪費時間而已。於是,等他們堅強地說了聲“沒拿到”之後,王之問就對他們進行嚴厲訓斥。

由於一時攻不下來,於天青又提出了一個“狗咬狗”的離間計劃,深得程經的讚同。於是,王之問跑進洪黃蘭的房間,對他開導道:“你們的問題是非常嚴重的,中央和省市一級級督下來,我們也是沒有辦法。這次,你們勾結社會人員敲詐勒索,合夥私分,不僅要受到行政上的處分,還要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現在就看你的態度了。剛才魏通已經開始講了,但他說這件事都是你搞的鬼,是你說要從江蘇佬頭上敲點鈔票用用的,你在這個案子裏問題最嚴重。請你一定要想清楚,實事求是地講清問題,否則,你自己是要後悔的。”

洪黃蘭在牆角那邊直點頭。於是,他又上樓到了魏通的房間裏。

魏通背靠著牆壁麵坐。王之問進去時,發現他兩肩高聳,身子已有些顫抖。王之問又繼續挑撥道:“魏通,你是班長,在這件事情上責任最大。但是,隻要你態度好,如實講清問題,我們會建議林業局從輕處理的。現在,洪黃蘭他們已經開始交代了,他說這件事都是你挑起的,要不是你那天說要搞點鈔票用用,他也不會這麽做的。你看是不是這麽回事,請你自己仔細考慮一下。”

由於陳強隻拿到一千塊,也就是說另外三人共分得五千八,按說,洪黃蘭因為是在值班室值班的,應該分得少一些。也就是說,魏通和周曉林各兩千,王紅華一千八。於是,王之問恐嚇道:“洪黃蘭說了,他在這件事上是你們害的,而且他拿到的鈔票也最少。他說這事都是你搞的鬼,要怪就全怪你。”

魏通一邊聽他說,一邊抖得更厲害了。忽然,他紅了紅眼睛,用手大把大把地抹起眼淚。王之問說:“你也不要太傷心,仔細想清楚,隻要主動交代問題,我們會從輕處理的。你年紀還輕,我們會替你的前途著想的。”

站在旁邊學習審案的程經,到了門外便對王之問道:“快了快了,他已經渾身發抖,看來很快就要說了。”

於天青過來說:估計今天晚上他們要開口了。

不料,事情又出現了變化。辦案人員站在院子裏商量時,在117房間看守洪黃蘭的小沙匆匆忙忙地走了出來,用手指了指什麽,就快速地跑上了樓。王之問看他要進205房間,急忙想叫他,可他根本不聽,就進去了。

等他出來,於天青問他幹什麽,小沙道:“剛才洪黃蘭說想說了,叫我到樓上去跟魏通說一句,大家一起說說掉算了。”

於天青一聽就知道事情不妙。不是小沙中計,就是小沙自己在思想素質方麵出了問題。於天青向程經和王之問談了自己的看法,兩人也對小沙都很不滿意。

果然,魏、洪二人到了第二天,還是沒有開口。顯然,小沙不論在主觀上還是客觀上都幫了洪黃蘭的忙,讓洪黃蘭知道了魏通其實並沒有交代問題,而是辦案人員在騙他們。

於天青的策略突然無效了,大家都很傷心。程經向林業局的同誌要求,馬上把這個小沙換掉,另外叫個人來看守。

眼看著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魏、洪二人還是沒有鬆口。他們年紀輕,熬個兩三天是不會太難受的。真不知道他們要等到什麽時候再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