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人會被不同的標準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把人劃分為不同種類的標準是多種多樣的,有些是人為的,有些則是隨機的。它們可能是職業、財富水平、知識水平、技能種類或者興趣愛好等有可能主動選擇的因素,也可能是身高、體重、性別、人種、出生地等難以主動選擇的因素。
因此,除少數特殊的領域或者環境之外,大多數的生存環境之中都難免會有各種不同的人。有的人擅長做某一件事,有的人則完全不會做這件事;有的人喜歡某種事物,有的人則完全不喜歡、甚至厭惡這種事物;有的人擁有某一種思維模式,有的人則擁有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思維模式。
與此同時,幾乎所有的人也都難免會遇到與自己不同、甚至和自己有難以調和的矛盾的人。文學作者遇到完全不願意閱讀文學作品、也沒有能力閱讀文學作品,甚至公開聲稱文學作品“無用”的人,是很難完全避免的事。
一般情況下,隻要大多數正常人能夠順利地在自己所生存的環境裏找到與自己誌同道合的人,並能夠盡可能地避開與自己完全無關、甚至隻能對自己造成惡意妨礙的人,“他們與其他人之間有不同”這一點就不會成為問題。因為,在很多情況下,不同的人之間的不同之處未必一定是對錯之分,可能隻是角度或者方法上的不同。
如果除少部分特殊環境之外的環境之內同樣隻有某一種人,甚至隻允許有某一種人、不允許存在其他不同的人,才是真正的問題。
包括文學領域在內的諸多藝術類領域,甚至幾乎所有擁有相對較強的主觀因素的領域,在除某些大是大非的問題之外都不應當僅僅擁有唯一的標準,更不應當把某一種標準視為唯一正確。
因為,不同的藝術作品擁有不同的功能。有些藝術作品的功效是振奮人心、把不同的人團結在一起,有些藝術作品的功效是給不同的人提供相互了解的渠道,有些藝術作品的功效是揭露和批判現實世界中的黑暗和醜惡,有些藝術作品的功效是表達對未來的展望或者對有可能發生的災難的擔憂,還有些藝術作品的功效僅僅是抒發作者的某些觀點或者情感。
除此之外,不同的藝術創作者也擁有不同的視角和不同的創作方法。有些生活在相對美好的環境中的作者可能會擁有相對樂觀的態度並看到更多積極、正麵的事物,有些生活在相對悲慘的環境中的作者則可能會擁有相對悲觀的態度並看到更多消極、負麵的事物;有些擁有相對較多的知識儲備或者相對較多的專業技能的作者所創作的作品可能會擁有較強的專業性、較高的閱讀門檻,有些相對擅長編故事或者吸引他人的興趣的作者則可能有較強的通俗性、較低的閱讀門檻。
在多數尚未淪落到隻準擁有唯一的正確標準的正常環境之中,這些全都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強行在正常環境中施行唯一的標準,隻允許某一種類型的創作者、某一種類型的藝術種類、某一種類型的觀點或者思想存在,不僅僅是對多樣性的破壞,更是對“美”本身的破壞。當藝術作品變得單調而乏味,它就和按照固定工序生產出來的產品沒有任何區別,從而失去它本身應有的價值。
而且,隻允許一種所謂的“正確觀點”存在、也隻允許信奉這一種“正確觀點”的人存在的環境還很可能會失去分辨真正的正確的能力,更會失去對那唯一的“正確觀點”的範疇之外的人或事物的理解、辨別及分析能力。無論是個人,還是團體,或者是整個環境,保守、僵化和自我設限多半隻能走向沉淪。
然而,總會有一些人意識不到或者拒絕承認這一點。在某些相對壞的環境裏,這種人更是總是能占多數。他們當中的一部分人甚至總是認為,與他們不同的人都不應該存在。
某些理解能力低下的人隨心所欲地對任何需要相對較高的理解能力的藝術作品指手畫腳,肆意宣稱“我看不懂,就是差”,甚至聲稱“沒有人願意看這種東西”;某些隻愛看按照某些固定套路生產出來的東西的人拒不接受任何不符合他們的喜好的文學作品,聲稱“怎麽會有人寫這種東西”“寫這種東西幹什麽”,甚至公開指責那些不肯無條件地迎合他們的作者或者與他們的喜好不同的人。
如果這樣的人隻是無足輕重的一部分,而且是能夠被無視、能夠被避開的,那就還好;可如果這樣的人在某一種環境中占大多數,甚至是絕大多數,那麽,對於任何不可能無條件、無底線地去迎合他們的作者而言,都是災難。因為,即使他們不會直接用實際行動去驅趕與他們不同或者不順從他們的人,他們也必然會無時無刻地對與他們不同或者不順從他們的人施加無形的壓力,並逼迫那些人主動逃離。沒有能力逃離的人會被他們同化,或者隻能在整個環境的邊緣地帶中存在。
如果這樣的人開始增多,甚至開始擴散,不想被這樣的人同化或者擠占生存空間的人都不得不對此提高警惕,並盡可能地早做準備。
很多時候,作為個體的作者或者相對較小且力量較弱的團體都很難有其他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