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沒有能力去接觸對自己有一定難度的東西,也沒有這樣做的意願。
某些人甚至不願接觸任何不符合自己的喜好的事物或者觀點,也不願意聽任何不完全順從自己的話。他們隻想看到自己願意看到的東西,也隻能看到自己願意看到的東西。
這些人當中的一部分人還總是能夠找出冠冕堂皇的理由:我們每天都這麽累,誰還有精力再去聽別人給自己上課?誰還願意去聽別人“說教”?
一般情況下,當一個人或者一群人的惰性發作且沒有任何主動地去克服它、改變它的意願的時候,這個人或者這群人能夠找到無數種拒絕改變的借口。某些借口甚至可能是和他們不同的人全都難以理解的。
對“說教”這個詞語的濫用,就是一種借口。
“說教”這個詞,可以是褒義詞,也可以是貶義詞,還可以是中性詞。當一個學識和閱曆都明顯更加豐富或者信奉的觀念更加正確的人把更加正確的觀念、更加明確的事實講述給另一個人時,“說教”就是褒義詞;當一個沒有比他人更強的能力、甚至根本沒有任何能力的人僅僅憑借年齡等不能代表能力的因素來對他人指手畫腳時,“說教”就是貶義詞;當一個人不帶有任何主觀感情、僅僅是客觀地把某些觀念陳述給他人時,“說教”就是中性詞。這個詞到底是好還是壞、到底代表什麽,取決於具體語境的不同。
對於無關的人、尤其是無能或者滿腦子偏見的人的指手畫腳,正常人的本能反應都是厭惡,至少也會對此感到反感。這是很正常的。
但是,不同的人會麵臨不同的具體情況。被其他人認定正在“說教”的人,未必一定是好為人師或者滿腦子偏見的人,也未必一定是愚蠢的人。脫離“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這一點,把各種情況全部一概而論,同樣是一種偏見。
而且,拒絕接受任何不符合自己的喜好的事物的人更可能是隻會憑借偏見來判斷任何人或者事物的人。他們對“說教”這個詞的定義十分簡單:說他們不愛聽的話,就是“說教”。這種定義方式和任何具體情況都無關,也和說話的人是誰無關,甚至和很多事實也無關,隻和他們的主觀喜好有關。
他們當中的一部分人甚至認為,其他任何人都應該順從他們、都應該為他們服務。
一般來說,會有這種想法的人,很可能恰恰是遇到的真正的“說教”不夠多,或者沒遇到過什麽真正意義上的挫折。
在多數正常情況下,隻要是在人格地位上平等的人之間,就沒有“誰必須討好誰”“誰必須忍讓誰”“誰必須順從誰”之類的說法。即便是在擁有相對親密的關係的人之間,互相忍讓或者是互相討好的程度也是有限的。沒有人能夠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條件地、無休止地順從他人,尤其是對陌生人而言。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喜好,也有不同的理解能力。一群人喜歡的東西,很可能是另一群人厭惡的東西;一群人支持的觀點,很可能是另一群人反對的觀點。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人要討好或者順從支持某種觀點的人,就必然不可能討好或者順從反對那種觀點的人,甚至很可能因此而得罪反對那種觀點的人。反過來,也是一樣。如果信奉兩種截然相反的觀念的人都認為同一個人或者同一群人必須完全順從自己,怎麽辦?被這兩種人同時指定的人應該怎麽做?應該選擇哪一方?
某些善於表演或者善於偽裝的人可能會為實現某些目的而長期地、刻意地討好某一些人,並隻說那些人喜歡聽的話。但是,這多半隻意味著他們想要實現某些目的,而不意味著他們就一定有義務去討好、順從其他的人。而且,那些人不能代表與他們不同的人,更不能代表其他所有人。
明白“與自己無關的人不欠自己什麽”和“在多數情況下,與自己無關的他人有權利和自己不同”,是任何一個有理智的成年人都應該擁有的基本能力。然而,某些腦子裏隻有偏見的人或者心智不成熟的巨嬰沒有理解這一點的能力,甚至拒不承認這一點。他們不僅認為別人沒有權利不順從他們,還自以為有權對任何不願完全順從自己的人隨心所欲地提出任何要求,甚至會隨時隨地破口大罵、撒潑胡鬧。在他們的觀念之中,把不順從他們的人及其觀點稱為“說教”並拒絕理會,竟然已經能夠算是一種克製。最重要的是,他們還從來不認為他們自己用自己的喜好來要求別人是“說教”的一種。這是典型的雙重標準,也是這種人之所以可惡的原因。
在多數情況下,不喜歡某些人、事物或者觀點,本身是沒有什麽錯的,也是人的一項基本權利。但是,這多半不是什麽值得驕傲的事,也不是什麽足以讓自己顯得高人一等的事,更不是可以用來要求與自己不同的他人的標準。
用偏見來要求他人,才是最可惡、最應該被反感的“說教”。它不僅害人,更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