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正常人必然都會嫌惡好為人師之人。
在好為人師的人之中,還有一種人更容易讓正常人嫌惡,那就是喜歡教訓別人的人。
這樣的人不接受任何不順從自己的價值觀的人、觀點或事物,也從不會接納任何位於自己的認知範圍之外的觀點或事物。隻要遇到任何不願順從他們的人或者任何不符合他們的價值觀的觀點、事物,他們便開始居高臨下地訓斥他人,或者隻憑借自己的情感好惡肆意批判某些觀點、事物。
在諸如文學領域之類的主觀因素相對較多的領域裏,這種人尤其多。不僅是文學作者,任何一個想要認真地去做一些事的人都有可能遇到這樣的人,更有可能遭受這些人的無理攻擊。
多數無理地攻擊他人的人要麽根本沒有邏輯可言,要麽隻擁有蠻橫、霸道的流氓邏輯。任何一個擁有基本的思考能力的人都能夠通過正常的思考來分辨出他們的流氓邏輯當中的不合理之處。
其中最大的不合理之處就是:在他們看來,他們的流氓邏輯隻適用於他人,或者隻適用於他們不認可的人、觀點或者事物;絕不適用於他們自己或者他們認可的人、觀點或者事物。
正常人隻要“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用他們自己的邏輯來反駁他們,他們便立刻無法再與正常人進行貌似正常的溝通,要麽瞬間啞口無言,要麽開始陰陽怪氣,要麽直接惱羞成怒、暴跳如雷。
多數喜歡教訓別人的人最常用的一種借口是“你怎麽一句反對的話也聽不得”。
每當任何一個被他們指責的人拒絕接受他們的指責,他們都會搬出這樣的話,無論被他們指責的人有什麽樣的想法、麵臨什麽樣的客觀條件,甚至無論他們自己指責他人的理由到底合理還是不合理。他們拒絕考慮被指責的人的具體情況,也拒絕思考不同的人提出的反對意見之間的不同,更拒絕了解被指責的人對不同的反對意見所做出的不同回應。
根據他們自己的邏輯,正常的文學作者完全可以回答他們“你怎麽連一篇不迎合你的作品都容不得”。其他領域的人也完全可以對他們說“你怎麽連一件你不喜歡的事都容不得”,甚至可以直接原封不動地把他們自己的這句話還給他們。按照他們自己的思維方式,他們自己同樣是“聽不得一句反對自己的話”的,更是“容不得一件不迎合自己的事或物”的。隻不過,當這種如果能夠被稱為“邏輯”的思維方式的受益者是他們自己,他們就不會認為它有什麽不合理。
當喜歡教訓別人的人被他人反駁、甚至僅僅是被他人拒絕之後,如果他們沒有立刻惱羞成怒,便多半會拋出另外一句貌似無比正確的話,那就是“你不想被別人說,你出來說話幹什麽”。具體到文學創作領域,這樣的話又會變成“你不想被別人說,你把作品發出來幹什麽”。
這些人不懂也不想弄懂他們自己和所謂的“別人”之間的區別,甚至自認為有權不準他人說話或者剝奪他人說話的資格。
隻要這些人手中沒有掌握真的能夠禁止他人說話的力量,應對他們的這一類言論的最好方式同樣是用他們的方式來回答,也就是對他們說“你不想被別人拒絕,你把你的看法說出來幹什麽”,或者是“你不想被我反駁,你對我說話幹什麽”。
如果他們自以為是“不能被拒絕”的,其他人同樣也可以自認為是“不能被拒絕的”。誰都不能被拒絕,這可能嗎?
但是,這一類人從不會思考這個道理。
對於某些根本講不出任何貌似道理的東西、隻會憑自己的情感好惡來要求一切的人而言,他們衡量一切的標準隻是“我看起來不順眼”。很多文學作者也總是會遇到某些動不動就宣稱“我就是看你的作品不順眼,我就是不願意看”的人。這樣的人還往往總能釋放出一種莫名其妙的優越感,大有“我有偏見我驕傲”的架勢。
事實上,除某些特殊情況之下,這種人根本就不值得去反駁。隻要條件允許,多數正常人完全可以根本不理他們,甚至必須不理會他們。因為,和他們糾纏不休,多半根本得不到任何有益的結果,還會浪費時間和精力。
如果某些人在某些情況下不得不回應他們,也隻需要用他們的話來反駁他們,即告訴他們“我也聽你的話不順耳,我為什麽不能不願意聽”。如果能夠讓這樣的人無能狂怒,反而更有利於有基本判斷能力的旁觀者認清他們的真麵目。
清醒的人都應該能夠意識到,他們自己也有可能變成好訓人者的目標、也有可能遭受無理指責。
當然,即便在大多數正常情況下,此方法也僅適用於還擁有與他人進行平等交流的能力或意願的人。
碰上胡攪蠻纏、見到反駁就開罵、甚至企圖直接將他人封口的人,隻能盡可能地遠離;不幸身處於沒有多少能夠進行平等地正常交流的人的環境之中,自然也要盡早地脫離環境。
能進行正當的反擊,就應當反擊;實在不能反擊,也要盡可能地保全自己。
好訓人者的本質,是認為人與人之間不平等的人。
他們自以為高於他人,自以為不能被拒絕,甚至自以為能代表一切、裁決一切。
盡早戳破他們的本質,才能讓更多的人認清他們,才能讓他們無法傷害無辜的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