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那些自以為可以隨心所欲地要求作者必須按照他們的想法來寫作、來修改作品的讀者而言,有一個十分關鍵的問題是他們無論如何都避不開的。不僅僅是他們,每一個真正的作者、每一個真心希望能夠創作出在自己心目中足夠優秀的作品的作者也同樣避不開這個問題。同時,這個問題不會因為任何人忌諱它、想不到它或者不在意它而消失。

這個問題就是:如果不同的讀者對同一個作者及其作品提出互相矛盾,甚至完全相反、絕不可能同時滿足的要求,怎麽辦?

比如,一部分讀者要求一部作品中的某個人物獲得一個好的結局,另一部分讀者卻要求這個人物獲得一個壞的結局,甚至還有一部分讀者要求這個人物直接毫無征兆地從作品中消失,怎麽辦?

或者,一部分讀者要求整部作品的故事情節按照他們喜歡的方式發展,另一部分讀者卻要求同一部作品的情節按照另外一種方式發展,怎麽辦?

在不同的讀者群體因為自己的喜好而對作者提出不同的要求,且都認為自己的要求是唯一正當的要求的時候,作者應該以哪一部分讀者的標準為準?要不要先讓不同的讀者群體自己先爭執一番,甚至直接打一架?

而且,以這種方式要求作者做出選擇,作者怎樣才能做出真正合適、真正公平的選擇?以人數多少為標準,就是對數量相對較少的讀者群體的不公平;以消費能力為標準,就是對消費能力相對較低的讀者群體的不公平;以年齡、性別等十分籠統的因素為標準,就很難篩選出真正有價值的讀者,甚至還有可能造成無差別的群體攻擊。

最重要的是,作者如果不得不在提出要求的不同讀者群體當中做出選擇,沒被選擇的讀者群體以此為理由對作者發起各種不同意義上的人身攻擊,從而對作者造成妨礙,甚至是實質上的傷害,又該怎麽辦?所造成的後果由誰來負責?作者是否必須自己承擔做出選擇的一切後果?

對於真正的作者而言,這些問題是十分重要的。它們足以決定一個作者能否有信心在寫作的這條道路上麵堅持走下去,更能夠決定作者前方的路是寬還是窄、是平坦還是崎嶇。

寫作,本應是一件十分私人化的行為。

對於很多真正的作者而言,他們創作的整個過程都是他們腦海中的情感和體內的精力進行融合和再造的過程,無論是最初的靈感,或者是把自己的想法轉化出來的每一步,還是完成初稿之後的修改過程,全都離不開他們自己的經曆、價值觀和知識儲備。在很多情況下,這些東西都是外人不得而知,更不可能親身體會的。

“沒有調查和研究,就沒有發言權。”這句話適用於絕大部分領域,尤其適用於寫作。

能夠被稱為讀者,最起碼要先讀過作品。一個讀者想要真正地評論某一位作者、某一部作品,必須真正地把作品讀懂、讀透,而不是僅僅自以為了解讀者及其作品、自以為才高八鬥就自以為能夠隨意指點江山。

一個合格的讀者,絕對不能在對作者和作品一無所知的情況下胡說八道,更不能自以為是地隨意幹涉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作者的思想及創作流程。

有些人認為:“消費者有選擇商品的權利,也有點評商品的好壞的權利。”

對於同樣身為商品的那些文學作品而言,這句話本身是沒有錯的。

但是,有些人搞不清楚,“點評商品的好壞的權利”和“對生產商品的過程指指點點”不是一回事。

消費者行使評論商品的質量好壞的權利,是要等到購買商品並親身使用過商品之後的,至少也必須在商品開始完整地被銷售之後。

對商品的生產過程和生產標準一無所知的消費者隨心所欲地對生產商品的過程指手畫腳,不是點評,而是胡鬧,甚至完全可以說是惡意的妨礙。

強行要求作者必須按照自己的喜好來更改正在創作之中、尚未完結的作品的走向,甚至是已完成的部分,自然同樣是惡意的妨礙。無論這樣想、這樣做的人有多少、是什麽身份。多數人的惡意,同樣是惡意。如果作者的創作過程真的被惡意強行幹涉,所有人都隻能是輸家,沒有人能夠真正地從中獲利。

人是環境的產物,既有可能被自己所處的環境滋養,也有可能被自身所處的環境毀掉。

每個作者都不希望自己不得不身處一個完全看不到希望的環境,尤其不希望自己能夠接觸到的讀者或者偽讀者隻能讓他們感到絕望。

真正的讀者,應該盡可能地設身處地,為作者們想一想,而不是隻希望自己“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