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幾乎被所有的正常人都認可的話:人民群眾喜聞樂見,你算老幾?

這句話的本意是:讓包括文學作品在內的所有藝術作品去為廣大的人民群眾服務,盡可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合理需求,讓人民群眾的精神生活更加豐富,並在適當的情況下讓自身水平相對不足的人提高自己,而不是變成某些高高在上的人的私有物。對於所有正常的人而言,它的本意是讓人獲利的,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再好的想法或者做法,都難免會被理解能力不足的人、甚至是別有用心的人歪曲。被歪曲的想法和做法,往往都會偏離它們的本意,甚至有可能引發誰都難以預料的嚴重後果。

某些人總是把“人民群眾”掛在嘴邊,卻從不在實質上關心真正的人民群眾,甚至可能會假借“人民群眾”的名義去做事實上會妨礙、會傷害真正的人民群眾的事。在很多情況下,真正的人民群眾往往卻又是“沉默的大多數”。很少有人能夠真正明確地表達自己不願意“被代表”“被定義”的願望。

誰才是“人民群眾”?

什麽樣的人算得上是“人民群眾”?什麽樣的人不算“人民群眾”?

定義某個人或者某些人算不算“人民群眾”的標準是什麽?這些標準又掌握在誰的手裏?

誰考慮過這些問題?誰會考慮這些問題?

所有理解能力不足的人,都不會去考慮這些問題,或者不屑於考慮這些問題。

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甚至會不準他人考慮這些問題,並認為這些問題的解釋權屬於他們自己。

對於“誰是‘人民群眾’”這的問題,數量不少的一部分人給出的解釋隻有四個字:黨同伐異。

在某些容不得任何人和自己不一樣的人眼裏,隻有和他們相同或者迎合他們的人才是“人民群眾”,其他人都不是“人民群眾”,甚至不能被視作具體的“人”。這些人自以為整個世界都應該圍繞他們而運轉,甚至自認為有權肆意攻擊任何與自己不一樣或者自己看不順眼的人。

在某些不願關心除自己身邊的人和事之外的任何事物的人眼裏,隻有他們身邊的人、他們見到的人才是“人民群眾”,其他人都不是“人民群眾”、都和他們無關、都不能進入他們的眼睛和大腦。他們當中的很多人還拒絕拓展自己的視野或者活動範圍,不願去見自己原本見不到的人,甚至不願接觸任何與他們不同的人。

在某些隻會簡單地比大小、比多少的人眼裏,隻有他們眼中的“多數人”——也就是人數多的群體才是“人民群眾”,所有人數少的群體都不是“人民群眾”。他們不懂得什麽叫做“求同存異”,不懂得什麽叫做“和而不同”,甚至不懂得輿論可以被造假和惡意引導、不懂得去核實自己認可的群體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多數人”。

某些從不閱讀、對文學作品毫無興趣、還聲稱文學作品“無用”的人就是最典型的例子。這種人當中總會有一部分人動不動就居高臨下地教訓寫作者和讀者,還不準寫作者和讀者反駁他們。每當寫作者和讀者反駁他們,他們便立即理直氣壯地拋出“現在誰還寫文章?誰還讀文章?”之類的謬論,好像所有的寫作者和讀者都不是人一般。自己不閱讀、不寫作,也沒有能力閱讀或者寫作,就認定閱讀或者寫作是錯誤的、是有病,甚至不準其他人閱讀或者寫作。這不僅僅是自私,更是越界。這種要麽以為自己身邊就是整個世界、要麽以為整個世界都必須順從自己,甚至認為和自己不同的人都不是人的人,無論身處什麽樣的環境之中,都隻能成為禍害、隻能妨礙真正的人民群眾。

真的有正常人認為,誰是“人民群眾”、誰不是“人民群眾”的標準應該由這些人來決定嗎?

真正的“人民群眾”,應該是擁有最起碼的邊界感的人,應該是懂得“求同存異”和“和而不同”的人,應該是懂得“他人和自己不同”這一點不是一種罪過的人,更應該是能夠對自己不理解、不接受、不感興趣的事物保持最起碼的分寸的人。

哪怕是做一個普通的“群眾”,也絕不是沒有標準的。

毫無標準、毫無界限、毫無底線,才是對真正的人民群眾的最大的妨礙,甚至是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