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沒有權利選擇讀者?
這是很多作者都不得不向自己能夠遇到的每一個人提問,卻又很難得到令他們滿意的答案,更難以得到解決方法的問題。
很多作者都難以順利地推廣自己的作品,從而難以讓自己的作品麵世,並且難以通過自己的作品獲得足夠多的收益。
這固然有可能是因為作者自身的水平不足,也有可能是因為作者的選材或者寫作方法不合適,甚至有可能是運氣因素或者其他難以用常理來解釋的原因。但是,另一方麵的原因同樣有可能存在。有時候,有些作者不得不暫時性或者長久性地處於相對不適合創作文學作品的環境之中。在某些相對不適合創作文學作品的環境裏,適合成為作者的目標讀者的人很可能非常少,甚至完全沒有。因為,有些人的鑒賞水平有限,有些人對文學作品缺乏興趣,有些人看他們能夠見到的作者不順眼,有些人甚至聲稱“文學作品都是無用的”。這些人有可能存在於任何環境之中,尤其有可能大量存在於相對不適合創作文學作品的環境裏。
有些人不承認不同的人之間存在閱讀和理解文學作品的能力的不同,隻承認不同的作者之間的創作能力不同。這是一種很明顯的認知錯誤。創作和閱讀是一體兩麵的,更是相輔相成的。有創作,才有閱讀;從某種意義上講,有讀者閱讀作品,作者才會有繼續創作的熱情。創作需要能力,閱讀怎麽可能不需要能力?知識、見聞、思考能力和邏輯分析能力,全都是一個閱讀者需要的能力。缺乏這些能力的人,是沒有能力對具有一定價值的文學作品進行鑒賞、給出有價值的評價的。
同理,讀者有權利選擇作者,作者為什麽沒有權利選擇讀者、為什麽沒有權利選擇更適合進行創作的環境或者更有可能給自己帶來收益的讀者群體?
相對低等的生物都懂得在不同的環境之間遷徙,都懂得主動去選擇更適合生存的環境去生存,擁有智慧的人為什麽反而不可以做到這一點?
作者和讀者是不是平等的,又應不應該是平等的?
這原本不是一個需要討論的問題。在任何一個擁有一定文明程度的社會之中,沒有幾個正常人會公開否認不同的人在人格地位上的平等。
但是,有些人會對這個問題給出否定的答案。他們認為,作者是隻能全心全意地迎合讀者的,甚至還必須去迎合那些不是讀者的人。他們給出的理由是:作者是靠讀者養活的。
作者需要靠讀者養活,這當然不假。但是,這是在作者付出足以令讀者認可的努力的前提之下。所謂的“作者靠讀者養活”,不是指讀者的單方麵施舍。
更何況,不同的讀者有不同的需求、不同的標準。不同的讀者對同一個作者提出互相矛盾的要求,作者應該怎麽做?如果不允許作者做出自主選擇,難道要讓不同的讀者先爭執一番、先分出對錯或者高低嗎?
某些人會說:很多作者所處環境中的現實狀況確實不允許他們自主地選擇最理想的讀者群體。
但是,“應不應該有權利選擇讀者”和“是否能夠選擇讀者”是一回事嗎?在很多情況下,“應不應該”和“能不能”都是兩個不同層麵的問題。而且,隻有在明確“應不應該”的情況之下,才有可能改善“能不能”的問題,才有可能把“不能”變成“能”。
至少,擁有足夠的能力的作者理應盡可能地去擺脫來自他人或者外界的桎梏。不合理的現實,是每一個認識到其不合理之處的人都應該盡可能地去改變的。無論是改變環境,還是更換自身所處的環境,都可以成為對自身有利的主動改變。對於作者而言,選擇真正適合自己的讀者群體的權利,正是如此。這和作者自身的水平沒有必然關係。
認為“作者沒有權利選擇讀者”,是典型的“宿命論”,甚至是“宿命決定一切”論或者“出身決定一切”論。
信奉這種觀點的人,總是頑固地要求其他人和他們一樣堅信:任何人都是沒有能力也沒有權利改變自身所麵對的一切不合理的現實的,更沒有權利反抗,甚至沒有權利躲避,隻能逆來順受。
不被這樣的人同化,同樣是十分重要的能力,更是每個正常人都應當擁有並自主行使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