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自我就是孝的自我,即以孝順父母作為自己想問題、辦事情的標準。第四講說的“中國人是他父母的兒子而不是他自己”,就是孝的自我的極端形式。
當前我國青少年孝的自我的一般情形是怎樣的呢?我們首先介紹Zhang和Fuligni的研究(Zhang & Fuligni,2004)。他們的研究對象是山東省濟南市以及附近農村的高中生700名(高一學生平均年齡16.6歲,高三學生平均年齡18.9歲)。研究人員首先將孝道分為三部分,第一是學生們現在對家庭的協助(做家務,協助照顧祖父母,花時間與家人一起,等等),第二是他們現在對父母和祖父母的尊敬(尊敬他們,順從父母對他們結交朋友和選擇大學主修科的意願等),第三是他們未來對家庭的支持(供養父母,與他們同住直至成婚,當他們老邁時會接他們來同住等)。研究結果顯示:① 城市的男生比城市的女生和鄉鎮的男女生在三個部分都表現較差,反映出男性和城市環境這兩個因素相加起來會減弱青少年對孝道和家庭關係的承傳。②研究人員還發現這兩個因素也影響著青少年其他的家庭關係。城市的男生較城市女生和鄉鎮的男女生期望更早會有自主的空間(例如,自己做主決定看多長時間的電視,選擇自己喜歡的發型,選擇自己想買的衣服,等等),較少和父親傾談,與母親的關係較疏遠。以上是性別之間和城鄉之間的差別。③城鄉男女學生在孝道和家庭關係三個部分上的比較。總體而言,城鄉學生在孝道和家庭關係的第三部分的表現較第一部分為高,顯示出他們對自己在長大為成人後對父母的承擔,是遠超過他們現時的表現。他們在第二部分的表現與第三部分的表現同樣高,顯示出他們對長輩的尊敬和順從,與他們對自己在長大為成人後對父母的承擔是同樣的堅定。這說明,現時我國青少年仍然願意踐行傳統的孝道。
另有研究(張文新等,2006)表明,我國男女青少年對與母親發生分歧的接受性都極其顯著高於對與父親發生分歧的接受性。換句話說,男女青少年與母親的親合關係比與父親的親合關係更深,因此遇有與母親的分歧更易解決。這是根據對城鄉704名高一和高三學生調查後得出的結論。
下麵介紹的一項研究說明了我國青少年孝的自我的發展(張坤等,2004)。研究對象是山東濟南市以及附近農村的初三、高一、高二、高三年級的城鄉男女中學生共885名。對他們進行傳統孝道態度的問卷調查。問卷調查的內容包括四個部分,每一部分包括數量不等的句子請中學生回答每個句子,完全讚同的給5分,完全不讚同的給1分,不同程度的讚同給2、3、4分,以下是調查的四個部分及其例句。
1.敬愛祭念
子女不應做危險的事,主要是避免父母擔憂。
無論父母為人如何,子女都一定要尊敬他們。
如果妻子和母親發生爭執,做丈夫應該勸導妻子聽從母親。
做子女的,無論如何都要服從父母。
2.抑己順親
子女選擇結婚對象,不必聽從“父母之命”。
做父母的,不應幹涉子女選擇職業的自由。
3.榮親留後
“養兒防老”不應再是生兒育女的主要目的。
傳宗接代並不是結婚的主要目的。
4.隨侍奉養
如果有理由的話,可委托養老院供養年老的父母。
為了盡孝,任何犧牲都是值得的。
以下兩項結果說明我國青少年孝的自我的發展變化。
第一,傳統孝道態度的代際差異
在問卷調查中,不僅讓中學生回答自己對各項行孝做法的讚同程度,也讓中學生估計他們父母對各種行孝做法的態度。這部分結果是,在問卷總分以及榮親留後,抑己順親,敬愛祭念三方麵,青少年的讚同程度顯著低於其父母。舉例來說,當父母認為“養兒防老”是理所當然的,但現在的青少年不這麽認為;當父母認為,做子女的無論如何都要服從父母,但現在的青少年不這麽認為;當父母認為,子女選擇結婚對象,要聽從“父母之命”,但現在的青少年不這麽認為;等等。
第二,傳統孝道的年齡差異
在問卷總分以及榮親留後,抑己順親兩方麵,初三學生對傳統孝道的讚同程度顯著高於高中三個年級的高中生。舉例來說,初三學生讚同“揚名聲,顯父母”是努力求上進的最主要原因,但高中生不這麽認為;初三學生讚同“子女有事一定要請教父母,不可自作主張”,但高中生不這麽認為;等等。
另外,有研究表明:①高中三年級青少年與父母的衝突次數和強度顯著少於並低於高一青少年,這是因為高三和高一學生分別處於青少年晚期和中期,與青少年中期相比,處於青少年晚期的個體的觀點采擇與自控能力都更為成熟,因此更能冷靜、客觀地處理親子之間的矛盾,減少和避免衝突的發生。②高三青少年與母親的親合顯著高於高一青少年,但與父親親合無顯著年級變化,這表明由於父母家庭角色和權威的不同,青少年與母親和父親的關係表現出不同的變化特征。從高一到高三,母子間主要表現為衝突減少,親密程度增加,而父子間主要表現為漸漸相安無事。這是根據對城鄉704名高一(15,77歲)和高三(17,86歲)學生調查後得出的結論(張文新等,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