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網絡邂逅了微笑的他
08年12月,在網絡邂逅了一隻微笑的豬。
之後我們在路燈下的校園漫步。他高高瘦瘦,穿著黑色外衣,笑的時候揚起溫暖嘴角。
我跟在他身後,看他身影被拉的很長。
這年的冬天,因為他的出現而稍有不同,每天晚上都會收到他暖暖的問候,他說,小胖妹,大圓臉,你今晚好夢。
他總是使勁揉我的頭,笑著說你這個傻丫頭,怎麽又胖了。
他在學校自習樓的走廊陪我一起看窗外發呆,最後掐我的臉直到疼得我回神。
我們在下雪的夜裏奔跑,他背著我旋轉,最後凍得發抖,隻是因為我一時覺得無聊。
我因為從前喜歡的人掉眼淚,他不停開導我直到淩晨。
我抱怨對他沒有心跳的感覺,他卻抱住我讓我的頭枕在他胸前,聽他亂七八糟的有力心跳聲。
我們出門看電影,我看到打瞌睡,他不滿地往我嘴裏塞爆米花,直到我笑得咧嘴。
他問,傻丫頭,我好不好。你有沒有很喜歡很喜歡我。
我總是翻個白眼,撇撇嘴說,你不是我喜歡的style。可是當他轉身沉默,我也會低下頭後悔,最後跟著他不知如何是好。
我們去校外吃火鍋,坐在對麵的他黑著臉,看我不小心將涮好的菜一次次地掉在桌子上,然後他一邊教訓我浪費一邊幫我夾菜,說你呀你,到底有沒有長大。
他總是說喜歡個子高挑身材棒棒的女生。我抗議地跳腳,他上下瞄了我一眼,說還是算了吧。
09的第一秒鍾,我電話那端是他,我們說,新年好。
寒假前夕送他到車站,一路上都沒怎麽說話,他拉著我的手,說我都要走了,你怎麽還不說話,我別過臉說你快走吧,免得看見你礙眼。最後直到他拖著行李上了車,我拿著手機衝他擺手告別,淚水才真正湧出眼眶。
假期裏幾乎每天都能收到他的消息。我們會吵架,他說你一定是得了精神病,在我發飆前又會調侃道,等我以後賺大錢了,一定會請最好的大夫給你治病。
我想我一定是習慣了他的存在,所以每天守在電腦和手機前,等他的消息。
此時此刻,這種等待的心情,應該就是淡淡的愛吧。
我們一定要在以後的日子裏,珍惜並且繼續幸福下去。
有一種戒不掉的癮叫寂寞
不知不覺,習慣了早上喝咖啡,夜裏喝牛奶。習慣了早上用清苦的沸水喚醒胃的知覺,晚上用香甜的沸水安眠胃的浮躁。因著胃囊的感覺安排生活,從日出到日落。隻習慣沸水的溫度,從苦到甜
曾經以為,孤獨比寂寞更深沉。淪陷於寂寞裏,方知寂寞比孤獨更難熬更令人疲憊。孤獨不需熬,沒有盡頭的路隻能無限忍受著走下去。而寂寞總是折磨人至疲憊不堪,又帶著更深的歎息浸入新的夢境。疲憊是每一次夢醒後的歎息累積的重量,夢是寂寞開的花,寂寞繁盛夢所以多且頻繁,而疲憊是花落之後結的惡果。
不知不覺,習慣了白天在陰影裏發呆,傍晚在街上看霓虹閃爍。習慣了黑白顛倒,晝伏夜出,像個幽靈遊**或者短暫停留。習慣了黑暗的亮度,怕強烈的光線刺傷了眼,怕刺傷的眼會不知不覺流淚。
曾經以為,孤獨比寂寞更有價值。寂寞愈深的時候,方才明白比價值更令人在意的是感覺。隻剩下一種虛無的感覺時,任何價值都變得虛無。虛無是感受分明卻觸摸不到的空洞,空洞衍生的沉默冬夜的空氣一樣的冰寒。而沉默被稱為言論,冰寒被稱為溫度。虛無,這個矛盾的極致,是寂寞最後的感覺。
不知不覺,習慣了雙臂環抱的溫度,左手牽著右手的溫柔。習慣了午夜時分耳輪和指尖冰涼的摩擦,熟悉的咖啡牛奶氣味彌漫停滯的空氣中,自己呼吸。習慣了對著鏡子自己欣賞。滿足的微笑的背後隱藏了一種自戀情緒。據說自戀是寂寞國度最時髦的病菌。
不知不覺,習慣了咀嚼喜歡的文字,呼吸熟悉的感覺。習慣了無病呻吟,把無聊演繹成一種情調,時光將生活消磨得乏味,。不知不覺中,寂寞病變成一種癌症
曾經以為,不會被寂寞打敗。一個人的夢裏,方知寂寞是一種癮,戒不掉。
誰見過我的女人
一天,我正在我的五金店裏忙活,張濱急匆匆跑進來把一張報紙按在的我櫃台上:“快看,是不是找你的?”我瞥了一眼報紙尋人啟事上那張中年婦女的臉,搖了搖頭:“有沒有搞錯?怎會是我?”
晚上,早早趕走前來噌飯的張濱,我翻出那張紙來仔細看了一遍,在那個中年婦女的頭像下邊,林放詳細的描述了我的身高年齡、體貌特征,以及半年前出走時穿的衣服。最後他說,我可以不回去,但他一定要我幸福的活著。
奇怪,我的幸福,難道不應該是他給的麽?
幾年前,安葬完外祖父,我去向母校告別,班主任拉著我的手:“李小蘭,如果你願意繼續讀書,我可以幫你”我說:“謝謝老師,我不想讀了,想出去賺錢養活自己”。我知道他想幫我是真的,也知道他幫我是不可能的,就他家那二畝薄田可憐的工資?他自己的四個兒子,已經有兩個被迫回家修理地球了。
我撕碎了高中錄取通知書,雄糾糾氣昂昂的離開了生活了十七年的故鄉,走時竟然沒有太多的傷感,我的老屋,我的井台,我院子裏還在開花的槐樹,還有童年少年嬉戲成長的印跡。我到外祖父的墳邊放了一掛鞭炮:他去了另一個世界,是去享福了。從我一歲時他就獨自撫養我,供我讀書。我帶給他的是快樂還是負擔,也未可知。
我前腳剛走,舅舅家大哥便急不可耐的搬進老屋,他娶了媳婦,一直和舅舅擠在一套房子裏。我童年的痕跡,就這樣被不動聲色的打掃一空。
一名中年婦女把我領到了一所大學,她說能幫我找到工作,但我得先預交200元,我說我沒錢,她說沒錢你怎麽找工作?我說你還沒付我工資我哪會有錢?她說:“得得得,給你講不通,你不做會有人搶著做,你該去哪去哪!”
我在大學周圍轉悠了幾天,欠了小旅館老板兩天房費,小老板左右為難:趕我走吧,那兩天房費收不回去了,不趕吧,我可能會欠得更多。因為那時候,我連吃飯都成問題了!不過我很快找到了一處噌飯的好地方,在這所大學的學生餐廳裏,有一個角落每天都會擺上幾盆洗淨切好的青菜,旁邊有鹽、醬油、醋等調味品,如果去的早了,還可能會有幾滴油。那是為貧困的大學生們準備的。
我在那個食堂吃了三天免費餐時林放發現了我,他拍拍我的肩膀,遞給我兩個饅頭:那是幾天來我吃得最美的一頓飯,原來我吃那麽多菜還會感到餓,隻是因為缺少兩個饅頭!為此我永遠忘不了林放,是他在我最饑餓的時候,給了我兩個饅頭。
後來在林放的幫助下,我在那個餐廳找了一份工作:打菜,每到學生們放學的時候,我會把師傅們炒好的飯菜端到售飯口的桌台上,然後拿起勺子,等著天之驕子們排隊就餐,唯一的一點特權,是能給林放多舀半勺菜。晚上8:00打掃完餐廳下班,我會去女生宿舍樓的傳達室再值班到11:00,兩個地方加起來能領到300塊錢,最主要的,吃和住解決了。
白天在餐廳的工作是枯燥和嘈雜的,偌大的餐廳隻有一個廚房,有的人在炒菜,有的人在吵架,勺子鍋沿的碰撞聲和人員的爭吵聲一天到晚響個不停,一天下來身體的勞累自不必說,連心都是累的。好在晚上那三個小時是完全屬於我的,我呆在傳達室裏,閱讀林放給我從圖書館借來的小說,正是那個時候,畢淑敏、席慕容、池莉,王安憶,悲慘世界,簡。愛開始陸陸續續走進我的視野,真抵我的心靈。我以一個文學愛好者的名義,向校報投稿,執著而艱難的叩擊著文學的大門。校報為我打開了一扇窗,使我可以透過這扇窗看外邊的世界,校報的編輯還鼓勵我把自己的文字投給報社,雜誌社。等我真的那麽做時我才發現,像我這樣的爛三寫手多如天上的繁星。真正的純文學作品已經被浮躁的現代人遺棄已久。用林放的話說,如果要出名,就要給文字加點情色,就像畢淑敏的《拯救**》,池莉的《有了快感你就喊》。連大腕都開始媚俗,那麽像我這樣的小角,如果想走那條路,幾乎是看不到光明的。於是,當我手頭有了一點積蓄,身邊有了一些朋友的時候,我果斷的投筆從商,盤下校門口一間洗化用品店,開始了我自己的事業。
那時候林放已經考取了學校的研究生,修得仍是他的大學專業——計算機。研究生的待遇和本科生自然是不同的,他有了自己的實驗室,還有了一處兩居室的宿舍,拿到鑰匙的第一天,他歡天喜地的來找我:“蘭兒,搬過來和我一起住吧?”
那就是我的初戀,水到渠成,自然的沒有一點過渡,雖然三年來與這個男子相愛一直是我的夢想,但當他真正屬於我的時候我還是覺得不真實,就像一個灰姑娘一直在期待他的王子,當王子真正提著那雙水晶鞋出現時,她會惶恐不安一樣。我,一個平凡的女子,沒有學曆,沒有背景,甚至連個親人都沒有,拿什麽與一位碩士生相親相愛?當我恍恍惚惚如夢遊般住進了林放的宿舍,躺在屬於我倆的**時,我才知道那不是夢,我親親的人,他真的!屬於我了!
我想我可能至死也不能忘記林放的樣子,他的總是帶著笑的眼睛,他的濃密的須發,棕色的皮膚,親切的語調,對了,他還有點小啤酒肚,我不知道為什麽女孩都不喜歡男人的小肚子?反正我是愛死了林放的小肚子。那讓他顯得憨態可掬,可愛又不失溫柔。
那是我人生最幸福的兩年,還有比沐浴在愛河裏更幸福的事情嗎?我開始跟世界和解,跟我那已各奔前程的父母和解,跟我苦難的童年和解。我再也不向世界問那麽多為什麽了。有了林放,這世界就不欠我什麽了。每當林放幫他的導師做活,他一天到晚呆在實驗室裏時,就是我最快樂的時候,我就像一個愛情朝聖者一樣,捧著為他褒好的湯,做好的飯菜來往於宿舍和實驗室之間,看著他像個孩子一樣調皮而快樂的一掃而光。我不信教,但我比每一個教徒更堅定的堅持著某個信仰,而林放,就是我的教會。與此同時,我的洗化店生意越來越好,我不用過多的做宣傳,隻肖往門口一站,我那光潔的皮膚,甜蜜的表情,親切的話語就是一塊最好的招牌,我賺到了一點錢,於是和林放商量著在學校買房,到時候他留校任教,我會為他生一個跟他一模一樣的兒子。像愛林放一樣愛我們的兒子。
愛情總是讓人忘記時間,不知不覺兩年過去,林放就要畢業了。那段時間他開始長在實驗室裏,很晚才回家,回家後也是呆在電腦前的時間比在**的時間更長,他說他很忙,要畢業設計,要答辯,我很虔誠的點頭稱是,他說:“你不懂”。
是的,我不懂,於是那台冰冷的機器就更令我神往,多麽神聖的工作和什麽崇高的信仰?讓我的林放數天不跟我說話,數月神龍見首不見尾。一天,林放被導師急匆匆叫走後,我打開了他忘記關閉的郵箱,發現了一個叫雨燕的女人。林放的收件箱裏和發件箱裏被她填的滿滿的。她是在另一個城市讀研的女人,寫給林放的甜言蜜語我說也不會說,林放寫給她的甜言蜜語我聽也沒聽說過,她的文字很美,附件裏邊有一張照片,也很美。為了雨燕,林放開始質疑我們的愛情,他說,或許以前,他並不懂得愛情。我隻是俘獲了他的身體,而林雨燕,她俘獲了他的靈魂。
原來,我的林放,也開始信教了,隻是教主不是我。我感受到萬箭穿心般難受,又感到身上的衣物被人了層層剝落般屈辱:半年以來,和我生活在一起的,隻是一個行屍走肉的林放!最後,我看到林放的母親寫給他的一封信:“我兒,雖然我知你已心有所屬,但我還想以一個過來人的體驗做出判斷,李小蘭更能帶給你幸福、穩定的生活。當然,最後的選擇權,還需你定奪。”
那個晚上,林放沒有從實驗室回來,不然,他一定會讀到我痛徹心扉的眼神和絕望的表情:一個女人,要奪走林放,我唯一的親人,或者說,已經在分享我的愛情。
我把洗化品店裏的大批貨退了回去,剩下的處理掉,以極低的價格盤出了我的店麵,我要回到林放身邊,盡我所能挽回我的愛情。我像以前一樣對他好,陪著他,但林放似乎並不領情,甚至我能讀懂他更深的愧疚,他不敢看我的眼神,又控製不住去看那台電腦。隻能是把更多的時間留在實驗室。我守在我們的房子裏,像一個上了戰場的鬥士,看不見敵人,卻分明感覺到四麵楚歌、腹背受敵。我迅速憔悴,23歲的年齡,像32歲的婦人。
2004年的冬天好冷,我和林放像兩隻凍的發僵的刺蝟,不敢靠近,怕互相刺傷。年關一天天臨近,學校也已經放了假,林放終於對我說:今年冬天,他要帶我一起回家過年。聽到那句話我再也忍不住自己的眼淚,我想他終於做出決定了。
其實是我過於樂觀,說過那話的林放更長時間的呆在電腦前發呆,時而若有所思時而悵然若失,我甚至聽到他深夜長長的歎息。我知道他對我是愧疚,而我對他,我說不好那是什麽感受,反正不是恨,即使有,也是怨恨,更多的是心疼,我不願把我深愛的男人訂在道德的審判架上,於是,我想到了放手。
不知誰說過:“對於生活中所有的不快樂,你要麽去化解,要麽就學會遺忘”。我想我能力有限,化解不了我們的隔閡,那麽,放下他,也許是唯一的出路。
我認為最媚俗的小說和電影情節,便是男女主人公在婚期前夜出逃:有什麽事情不能早早挑明,非要在那個神聖的日子逃走呢?後來我才漸漸明白,臨陣脫逃是緣於對現實的不信任和對未來的迷茫,或者說對愛情的懷疑和幸福的不確定。隨著2004年年關越來越近,我也像最媚俗的女人一樣,躍躍欲逃。
一天,向往常一樣吃過晚飯,張濱把新一期的報紙拍到我的櫃台上:“你最好仔細看看,有人找你,逃避終不是辦法”!
晚上,我顫抖著手撥通了林放的電話,告訴他我就在離他不遠的縣城,過得很好。我離開並不是我不愛他,我隻是要拿回我的自尊,在他做決定之前,我會一直等。
電話那端沉默了片刻:“蘭兒,其實每個男人心裏,都有一朵白玫瑰,一朵紅玫瑰”
我終究也沒有等來我的愛情,或者說隨著歲月流逝我覺得那越來越不是我渴望的愛情。我嫁給了隔壁電氣焊的窮小子張濱,他和我一樣是個孤兒,像當初我愛林放一樣虔誠的愛著我,以一個朝聖者的靈魂,把我供奉在心靈的至高點。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自己可以不談愛情,到了最後,我們發現其實我們可以什麽也不要,而隻要愛情!
無言的結局
總有一些事、一些人會在經意或不經意間在心中留下印記,有時會衝動地想把他們記下,又怕賦予文字會顯的蒼白無力,隻求用拙筆寫下一份情感,當歲月流失,再翻開發黃的那頁,獨自品味那曾經屬於青春歲月的苦澀與美好。可我不知道要寫些什麽,意義又何在?
記憶回到十年前,在我的學生時代,一個深秋的午後,那天是我的生日,雨下的特別大,當你站在雨中送我生日禮物的時候、當你騎著自行車送我去車站的時候、當你把唯一的一把傘給我,自己騎車消失在雨中的時候、當你因淋雨而發燒無法來上課的時候、就注定你在我生命的最初感動裏成了我心的執著和唯一,從單純如紙到剪不斷理還亂。雖然沒有甜言密語,也沒有花前月下,有的隻是一個微笑,一個眼神,就能讀懂彼此的心意。就這樣我們一起攜手走到了畢業。
畢業後,為了能時常見到你,我離開了父母,隻身來到了離家很遠的地方工作。雖然條件艱苦,雖然不能每天都能見到你,但那段時間是我一生最難忘的,可是美好的時光總是短暫的。有人說校園裏的戀情好比溫室裏的花朵,經不起風吹雨打,一點也沒錯。我們嘴裏所謂的愛根本是不成熟的,更是一種負擔,稚嫩的情感猶如潮水澎湃又澎湃,小小的航船偏離了主航線,最終沒能駛進愛的港灣。真的,你對我心靈的傷害太大,讓我在20歲這個絢爛多姿的季節裏無緣無故地接受了一次情感的洗禮,讓年少的我傷心,苦楚,隻因你的存在。
就這樣我帶著滿腹的心酸和淚水離開了你回到的家鄉,從此以後和你斷了一切聯係。也許是一種報複心在作祟,經人介紹,我就那樣輕易就將自己嫁了,出嫁前,自己暗暗發誓,從此我的世界裏不再有你。
一年後,我的女兒出世了,看著可愛的女兒和疼我的丈夫,我覺得自己很幸福,一晃3、4年過去了,或許人生本該有太多的不如意,結婚幾年來,我全身心的愛著這個家,從沒有想過我的丈夫有一天會背叛我,可那一天還是來了。我是如此的相信我的丈夫,因為我一直堅信一句話,不放心就是不信任,不信任就是對自己的不自信,無疑,我是自信的,我是那樣自信滿滿的以為他的世界裏隻有我,但是到今天我才發現我的可笑,我的愚蠢,我的失敗,我的悲哀!
我痛苦我自責,我甚至不敢告訴身邊的每一個親人和朋友,因為一直以來我都是驕傲的,我不想讓別人看到我脆弱的一麵。思慮再三,我最終還是選擇了寬容。雖然表麵風平浪靜,可我的內心早已是千蒼白孔。
10年一瞬間,和你再一次的相見是在一次同學聚會上,不變的是彼此的容顏,改變的是我們早已是為人父母。記得你當時問我過得幸福嗎?我違心的回答我很幸福。你說你後悔了,可是我知道,我們都回不去了。這時說出來已經沒任何意義了。我隻要你過的幸福,我願噙著淚微笑再微笑。“愛”這個字眼已離我很遙遠很遙遠,彼此肩上更多的是一份親情和責任,我們是推卸不掉的,畢竟生活還是要繼續!
走過的路,愛過的人,已從時間的長河裏慢慢流失,隻有殘缺的溫馨留在斑斑的記憶中。人生太匆匆,記憶與遺忘交錯著,是與非,真與假,愛與恨最終成了無言的結局……
從薰衣草到瑪格麗特
藍色的暗底窗簾,輕薄如蟬翼,透明如玻璃。唯美的月光肆意地鋪滿了地毯,那一條一條銀白色的影落在了乳白色的鋼琴上,固執地圈出了一直向往的天地,卻不小心地把月光濺上了我的頭發。
撥開被風吹在臉頰的頭發,我轉過身,走向陽台。初秋的的晚風透出一絲令人愜意的涼意,帶來一陣不知來源的薰衣草香。奇怪得很,這一陣香氣竟遮住了鋼琴上那一束瑪格麗特濃烈的香氣。那種感覺就仿佛兩種香氣在空氣中糾纏著,而最終的獲勝者則邁著輕柔的步子,刺激著我的嗅覺,一絲絲地,滲進了我的皮膚,終於,敲開了我的心……
“小煜,有機會我一定要去普羅旺斯看大片大片的薰衣草,你會跟我過去吧?”你微微笑著,搖了搖頭。我嘟起了嘴巴,皺起了眉頭,生氣地看著你。你依舊笑著,手習慣性地繞著我的頭發,挑了挑眉,說:“我會‘帶’你過去。”我笑了。我記得,你說過,我的夢想一定要由你來幫我完成。雖然有點大男子主義,但是,當時的我聽了還是很開心。那時的我認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樓下路燈邊的長凳上有兩個人影,相互依偎,緊緊地,仿佛永遠不會分開。好像啊,他們和我們好像啊,當時的我們會預料到現在的結果麽?夜風撲在我的臉上,薰衣草的香氣也如海浪般撲了過來,我要窒息了,這香氣壓得我透不過氣來。到底是哪裏傳來的呢?我從陽台探出身子,用力地尋找,仿佛這樣就可以找到香氣的來源。但是,什麽都沒有,隻有空空的馬路上偶爾路過的幾個陌生的行人。我失望地回到房間,暫時逃離那令人窒息的香氣,坐在鋼琴旁,用力的吸著上麵的瑪格麗特的香味。我是在期待什麽嗎?還是仍對那個不可能兌現的承諾存在著幻想?我打開鋼琴,手指觸碰著那些黑白的精靈,多少次,它們陪我度過了一個又一個孤獨的夜晚,就如同現在。手指跳躍起來,一個個音符在空氣中跳起了華爾茲。你是否還記得這首《天空之城》呢?
“姑姑最近跟我們視頻聊天說現在台灣那邊物價房價都低了,”
“嗯……”我邊彈琴邊點頭。
“高考後我要去台灣念書,大概會在那邊發展,你跟我過去吧。”空氣中的音樂聲戛然而止,我停下跳躍著的手指看著斜靠在陽台上的你。秋夜的微風吹亂了你額前細碎的劉海,你伸出插在褲袋裏的手來整理,你總是這樣,何時何地都會注意自己的形象。
秋天的夜靜得可怕。鋼琴上你帶來的薰衣草還散發著微香。
我撲嗤一聲笑了,抬起頭看著你,笑嘻嘻地說:“一點都不好笑,這玩笑很冷好嗎?”說完,我低下頭使勁地笑,用力地笑,笑到眼淚都掉了出來。我伸手去抹,可是為什麽越抹越多,我懊惱地想,不就是一個冷笑話麽,幹嘛這麽不爭氣,掉什麽眼淚!於是越想越氣,於是眼淚越掉越多。
你扶住我的肩膀,讓我抬起頭來看著你。我咧著嘴流著淚說:“你那什麽冷笑話,害我冷到想哭!”緩緩,你開口:“我說過,你的夢想要由我來幫你實現。現在,我想帶你去實現夢想了,你會跟我去麽?”我低著頭一直哭,沒有回答。你把我抱在懷裏,手撫著我的頭發,什麽都沒有說。我哭得更凶了,淚水止不住地湧出來,打濕了你黑色的T-shirt。要是平時的你,一定會立刻脫下來去洗,可是,今天,你沒有動,甚至連責怪的話也沒說。我感到頭發透出了一絲潮濕,我知道,那是你的淚。
你知道我不可能跟你過去,你知道我有我的夢想要去實現,你知道你一旦去了台灣,我的夢想就不可能跟你有任何關係,甚至我,也不可能跟你有任何關係了。可是,我也知道,執意要你留下,你會失去你現在擁有的一切。去台灣姑姑那,是你們一家人早就在計劃的事了,但是沒想到會這麽早。我沒有辦法留住你,我也沒有能力留住你,我甚至沒有勇氣說讓你留下。我隻好哭,隻有哭可以隱藏我的無助。我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自卑過,我恨自己為什麽在現實麵前會這樣渺小,這樣不堪一擊!
月光灑進來,澆在了我們的身上,冰冷……
停下手指,我凝視著那一束瑪格麗特,鮮豔,美麗。不知何時,它的香氣取代了剛剛如海浪般撲麵而來的薰衣草香,濃烈而醉人。瑪格麗特,花語“驕傲”。他走了以後,我瘋了似地愛上了瑪格麗特,買各種關於它的東西。也許,我想要找回之前那個驕傲的我,那個有夢想就會奮不顧身地去實現的我。
事實證明我成功了。現在的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幫助,就有能力實現我的夢想。終於,我明白了,夢想的實現是要靠自己才會有滿足感,沒有人可以幫我實現所有的夢想。他,永遠也不可能兌現他的承諾……
新的生活來得這麽快,讓我猝不及防,但終於招架住了。我對自己說,我要學會漸漸清醒,看那世界。仿佛永遠不會沉淪地大笑著,放肆地笑著。我抬起頭望著天空,讓月光撫著我的臉,然後,微笑著難過,轉身繼續拚湊不知被誰撕碎的美麗。偶爾小坐一下,等待著幸福的到來。
從陌生到熟悉
愛到痛了,痛到哭了,於是選擇放手。
放手真的是一種無奈的選擇,通徹心扉。當曾經珍愛如生命的人即將成為陌路時,才恍然大悟:原來,曾經以為的天長地久,其實不過是萍水相逢。
曾經以為可以這樣牽著手一直走下去,可是放手後才明白我們隻是兩條平行線,當一切都煙消雲散,平行的依舊平行,即使相隔不遠,也已是人各天涯,永遠都不會再相交。
勇敢的代價是自己先放下,承認自己的失敗,接受這種無奈。也隻能歎口氣,祝福你今後能夠幸福快樂,從此,心裏難以再起波瀾。
我卷縮在角落,等待著傷口的平複,體會那種敢愛敢恨敢失去的灑脫,雖然我不可能做到真的敢失去....
幸福的感覺也許隻能刹那,刹那過後,是長時間的一個人的精彩。
放手過後,仿佛感覺我的天空真的失去了顏色,天空永遠都是黑的,而雲永遠都是灰的。
失去了你,總覺得失去了生活的意義,而朋友卻勸我說:你什麽也沒有失去,你隻是回到了認識他以前的日子,繼續你以前的生活而已。我這才釋然,就像煙火不可能永遠的掛在天際,我隻要曾經燦爛過,又何必執著於沒有煙火的日子呢?
我承認我是一名凡夫俗子,永遠不可能逃出糾纏的情網,逃不過愛與被愛的旋渦,心碎後,是漫無邊際的寂寞,真的寂寞嗎?或許吧~!再也不用為猜測你的心思而絞盡腦汁,也許真的可以會感覺到輕鬆一點。是真的想開了嗎?真的可以平靜的麵對你嗎?縱然心裏有說不出的酸楚,但我也不會落淚。
我一次次的問過自己:愛你我會怕嗎?而每次答案都是肯定的,是的,我怕了,真的怕了,我已經脆弱的再也經不起那種痛入骨髓的折磨,於是決定我放了你,同時也給了自己一條生路。把你凝成一幅畫,深深的刻在腦海裏。。。看著,想著,可是我永遠不會再成為畫中的人,置身畫外,才能更好的欣賞到畫的美麗,不嗎?
真誠地對你說聲:再見,珍重!然後轉過頭,灑脫的走開,讓背影烙在你的腦海裏,什麽時候當我能夠用釋然的心態去回憶我和你的點點滴滴,我才可以體會到放手後的美麗。也許很快....也許..永遠不可以........
上帝讓我在錯誤的時間遇到你,我...哭了
一次次的說這次真的放下了,不知道自己還能這樣騙自己多久...
網戀手記
我喜歡上“花醉紅塵”社區的時候,也喜歡上了一個叫花無雙的女子。我叫雪落塵,這個名字是認識花無雙之後取的。在此之前,我可能叫張三,也可能叫李四,這並不重要。以前我不常去“花醉紅塵”,偶爾去了,也隻是翻翻別人回複我文章的帖子,翻著翻著,我就看到了一個新鮮的名字,接著就找到了她那些閑散淡然的文字,還有一張清脫如蓮的照片,而且資料顯示跟我還在同一個城市。我決定要留在這裏了,然後還給自己取了這個同樣古典而優雅的名字。
花無雙也經常掛在網上,幾乎每天都可以見到她的帖子,總是那麽清新淡雅,又總是那麽充滿閑情逸致,好像成天都是吃喝玩樂,好像流瀉的文字也不過是她養著的一群寵物狗。我喜歡這種懶散的感覺,她一發帖,我馬上就跟上去,在她的文字後麵屁顛屁顛地發表一些指手畫腳的評論,全是些好聽的肉麻的話。這一招看似俗套,平時卻屢試不爽。不過對花無雙來說,我所有的努力,都好像沒有響應的一個程序一樣得不到回應,讓人無比鬱悶。
當然,在這個文學社區裏,愛慕花無雙的人並不隻我一個。比如小李肥刀,算是比較知名的網絡寫手吧,發表過不少閉著眼睛編出來的網絡愛情故事。我們都笑他,問他的故事為什麽老是俗得掉渣?可是每回他發了帖,總是會被置頂,也總會有很多人掉著眼淚跟帖子。想一想,其實我們都是俗人。
隻有花無雙不是。她對小李肥刀的愛情故事總是不屑一顧。偶爾回個帖,也是一聲發自鼻翼的“嗤”聲之後。再加上一句毫不客氣的反問:“小兒科,這也算是愛情嗎?”常常氣得小李肥刀直跳腳。這樣反複幾次,小李肥刀竟然對花無雙動了心,並四處揚言一定要把花無雙斬獲馬下。
那段時間,社區裏真的很熱鬧。小李肥刀就像一個上足了發條的機器人,頻頻在社區裏發表寫給花無雙的情書。開始是一天一封,後來發展到每半天一封,最後一天可以寫好幾封。我也跟著瞎起哄,不停地在這些情書後麵再三聲明,說我才是花無雙男朋友的最佳人選,任何人都不要有想法,否則責任自負。可花無雙天天沒事兒一樣,照樣牽著她那些像寵物狗一樣的文字到處閑遛。
小李肥刀對花無雙冷傲的態度很有意見,轉而改變戰略。開始到處散布一些關於花無雙的小道消息,一會兒說他見到了花無雙,一會兒又說他們確定了戀愛關係……各種閑語碎語像蒼蠅一樣飛滿了“花醉紅塵”的上空。
我還是堅定自己的立場,處處替花無雙維護辯解,處處與小李肥刀為敵。為此,我與小李肥刀的爭吵升級到了對罵版,你一句過來,我一句過去,要多毒有多毒。不出半個月,幾乎全社區的人都知道了我跟小李肥刀為爭寵花無雙鬥得頭破血流……
花無雙終於打破沉默了。她主動發消息給我,問我幹嘛老是護著她。我說,沒什麽。就覺得你我有緣。她果然發過來一串問號。我便給了他那個預謀已久的解釋:看看我們的名字吧,你以“花”起首,我以“塵”作結,不正應了“花醉紅塵”四個字嗎?她無言。我又說,其實很久以前我就想交你這個朋友了。她說好啊,活了二十幾年了,正好還沒有一個談得來的人。我說,那我就做你談得來的那個人吧。
跟大多數有網戀一樣。一切都俗得不能再俗,我們從這個冬天轟轟烈烈地開始,到下一個春天冷冷清清地結束。
我們見麵了,做那些該做的和不該做的事情。花無雙躺在**,像一隻熟睡的小花貓一樣蜷成一團。後來她醒了,對我說,我以為你已經走了呢。我很疑惑,你以為我走了?她努力睜大眼睛看著我,看了很久,就像在數著我臉上的青春痘一樣。她接著說,你不覺得我們都應該走了嗎?說著起床開始收拾東西。
我看著這個清脫如蓮的女子——見麵之前,她是那樣不可琢磨;見麵之後,她還是那樣不可琢磨。我輕輕地問,我們還會不會見麵?良久,她才發出輕微的歎息,然後背起包準備出門,臨出門的時候又返過頭來說,謝謝你,你是第一個問我還會不會見麵的男人。
但是從此就沒有再見。我在“花醉紅塵”裏給她留言。她很久才回複說,雪落塵。我不喜歡像你這樣的瘦男人,我喜歡像小李肥刀那樣的胖男人,他剛剛送給我一個10克拉的大鑽戒,我們準備明天一起私奔了……
這個借口看上去真的不錯。或許故事也該結束了。
最後再說一句,我叫雪落塵。在叫這個名字之前,我還有另一個名字叫小李肥刀。你知道的,一個叫小李肥刀的人,他不一定就是個胖子,而且就算他是個名副其實的胖子,他也一定買不起10克拉的大鑽戒。
真正的愛,在自己心間
那是一個忙碌的早晨,大約八點半,醫院來了一位老人,看上去八十多歲,是來給拇指拆線的。他急切地對我說,9點鍾他有一個重要的約會,希望我能照顧一下。
我先請老人坐下,看了看他的病曆。心想,如果按照病曆,老人應去找另一位大夫拆線,但那至少得等一個小時。出於對老人的尊重,正好當時我有一點空閑時間,我就來為老人拆線。我拆開紗布,檢查了一下老人的傷勢,看到傷勢基本已經愈合,便小心翼翼地為老人拆了線,並為他敷上一些防止感染的藥。在治療過程中,我和老人攀談了幾句。我問他是否已經和該為他拆線的大夫約定了時間。老人說沒有,他知道那位大夫9點半以後才上班。我好奇地問:"那你還來這麽早幹什麽呢?"老人不好意思地笑道:"我要在9點鍾到康複室和我的妻子共進早餐。"
這一定是一對恩愛的老夫妻,我心裏猜想,話題便轉到老人妻子的健康上。老人告訴我,妻子已在康複室待了相當長一段時間,她患了老年癡呆症。談話間,我已經為老人包紮完畢。我問到:"如果你去遲了,你妻子是否會生氣?"老人解釋說:"那倒不會,至少在5年前,她就已經不知道我是誰了。"
我感到非常驚訝:"5年前就已經不認識你了?你每天早晨還堅持和她一起吃早餐,甚至不願意遲到一分鍾?"老人笑了笑說:"是啊,每天早上9點鍾與我的妻子共進早餐,是我最重要的一次約會,我怎麽能失約呢?"
"可是她什麽都不知道了啊!"我幾乎脫口而出。
老人再次笑了,笑得有點甜蜜,仿佛又回到了幾十年前兩人恩愛無比的甜蜜日子裏,老人一字一句地對我說:"她的確已經不知道我是誰了,但是,我卻清楚地知道她是誰!"
聽了老人的話,我突然想掉眼淚,我心中默想:這不正是我和很多人一生都在期望的那種愛嗎?真正的愛,未必浪漫,但一定是真摯的;真正的愛,在自己心間
愛情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每個人都渴望擁有美好愛情,但愛情如果是很容易被獲得的話那麽也就不再珍貴,也就不會有那麽多的人為失去一段愛情的時候而撕心裂肺!
在如今這個物質至上的社會,很多的東西都會變質。友情,親情,愛情尤是!於是很多的人感歎真愛難尋!當麵臨一段感情破敗的時候總是覺得自己是最可悲的人,於是開始懷疑愛情,懷疑自己,懷疑生活是否有意義!
人是父母養大的,卻是要自己學著長大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悲傷,每一段的情感經曆是讓你或多或少的懂得些什麽。在麵對下一次愛情來臨時好好的問自己,在愛一個人的時候是否僅僅是因為愛而去愛的?是否自己的感情也是純淨的?
當愛情不再純粹,需要某種考驗的時候也就不能稱之為愛情!
愛情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所以不必為流逝的愛情耿耿與懷。因為你再怎麽不甘它也隻能是過去了,是再也無法改變的事實了。當然,因為深深愛過,所以心會痛。因為痛過,所以刻骨銘心。因為刻骨銘心所以無法忘記。如果你真的無法忘記,就請你把它深埋在心底,時間會將一切淡化,無論你經曆過什麽都會過去的,都會變成往事。若幹年之後再回頭那些疼痛就已不如當初那般不可觸摸!
記住,愛不是用來折磨的,恨也隻能讓自己痛苦!
眼淚知道什麽是愛
很多時候,過去是無從想念的。遺失了發黃的照片,遺失了曾經保存很久的東西,遺失了枯萎的記憶。伸出手,抓不到任何東西。也許,總有些東西會留在生命最深處,深深淺淺的痕跡,當心輕輕拂過,已不會感到疼痛,隻有一份麻木。
辦公室裏,喝著咖啡,苦苦的滋味。快樂與憂傷,一切都已成為過去,依然能感受到的那份真實與感動、虛偽與悲傷。眼淚,悄悄滴落在鍵盤上。
記得有人說過:"當你的眼淚忍不住要流出來的時候,睜大眼睛,千萬別眨眼,你會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的全過程。心,在眼淚落下的那一刻變得清澈明晰!愛久了,成了一種習慣;痛久了,成了一道刻痕;恨久了,成了一種負擔。隻是等待,無論時間是否衝淡了一切,心,卻在它原來的位置,以固執的方式、速度執著地跳著……
一個人在你的一生中,遇見一個懂得用心愛你或是遇見一個值得你用心去愛的人,是幸福的。擁有的往往不是最好,因而也不會懂得珍惜。也許,這個時候,等待比擁有更好!
有心的人,再遠也會記掛對方;無心的人,近在咫尺卻遠在天涯。如果你的愛情停留在曾經,它隻屬於那個時間;如果你的愛情停留在生命裏,它就會成為永恒,甚至超越永遠!或許,我們都想永遠地忘記一些東西,比如傷痕,我們想永遠地忘記一些東西,比如心動,安妮寶貝曾說過:"有些事情是可以遺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紀念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甘心情願的,有些事情卻一直無能為力。"你會忘記一切,眼淚不會。也許,很久我們都不會哭了,無論受傷或者心疼,就那麽冷眼地看著,或者在嘻笑打鬧中隱沒了。
始終,眼淚伴隨著時間,不會融化。原本以為一切終成為一張風幹的標本……隻是,眼淚知道……
遺失的左耳釘
我明白太放不開你的愛,太熟悉你的關懷。分不開想你是安慰還是悲哀。如果這天地,最終都會消失,不想一路走來珍惜的回憶,沒有你。如果左耳釘代表我愛你,那麽是否遺失了它代表我將把你忘記?你還在尋找你那遺失的左耳釘嗎?--序
一直以來有這麽一個傳說,如果你找到了左耳與你帶相同耳釘的異性,那麽幸福就會降臨。我相信這個傳說,所以我隻帶一隻耳釘,因為我一直在尋找,尋找我那遺失的左耳釘。
我等了五年,終於找到了那隻遺失的左耳釘。他的名字叫諾,左耳帶著一隻與我右耳相同的耳釘。他桀驁冷漠,帥氣逼人,讓我更堅信那個傳言的真實性。我開始奮不顧身的在他的身後追逐。
但他的冷漠卻刺痛了我。不管餓如何對他,他總是一副不予理睬的樣子看我。有時候和我說話也隻會說"走開"二字。這些深深的傷害了我那微弱的自尊。我一直問自己著幸福的左耳釘屬於我嗎?我該放棄嗎?
由於他的帥氣,他的身後也有許多和我一樣追逐他的人。或許他把我同她們一樣看待,可是隻有我自己知道我和她們不同。因為我把他當成我的幸福。他打完籃球我總是為他遞去毛巾和水。身邊同樣站著許多和我一樣為他付出的女孩。他從不接過我手中的水,似我是一個透明的人。我多希望他可以讓我幫他拿衣服,可他從不讓別人碰他的衣服。除了她,一個高貴如牡丹的女孩。他是被眾多男孩追捧的校花,卻也獨獨為他傾顏。她愛他我知道,但我卻不明白他是否是愛她的,即使他叫她幫著拿衣服。
我依舊如常為他付出。幫他掃地,幫他擦黑板,幫他做一切一切煩瑣而又力所能及的事。隻是他從不領情。
校花看不過去了,因為自從她出現後諾身邊便不再出現別的女孩,卻惟獨隻有我還依舊如故。她找到我叫我離諾遠點,她說諾才不會喜歡你這樣又醜又胖的矮冬瓜呢!是啊,她說的沒錯,我有什麽資格同他爭呢?她是校花,不僅人長得漂亮還擁有一副模特身材,而且學習又好。而我胖胖矮矮的,臉圓得絲毫看不出五官來,是一個丟到人群中就再找不到的人。試想有誰會放棄一個美麗的校花而同我這個醜小鴨在一起呢?但我卻依舊強忍住自卑對她說:"我隻希望為他做一些我力所能及的事。我從不奢求他會和我在一起。其實你不用在乎的,正如你說的我又醜又胖又矮,連同你爭的資格都沒有,憑什麽和你搶諾。"她不再言語,隻是冷哼一聲氣呼呼的離開了。
夏天過去了,紅色的梧桐葉把秋天無聲的帶來。我喜歡在校園的那跳梧桐路上行走,看著那一片片飄落在地是梧桐葉我的心總是不由的有些壓抑的悲傷。
遇見諾到現在已近兩年了。他對我依舊冷漠,隻是不再叫我走開,對我做的一切仍不加理睬。校花和他依舊毫無進展,她終是離開了,又回到從前那種眾星捧月的日子。對於她的離開諾未表現出丁點兒悲傷,我知道他不喜歡她,因為他從未對她笑過。隻是我仍舊不明白為何他會叫她拿衣服。
校花離開後沒幾天,在諾回家的路上,他被一群人圍住。那些人一個個凶神惡刹的。我知道他們是衝諾來的卻不知為何。直到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校花由於不甘心諾對她的離開不予理睬所以才叫了這些人來教訓諾的。她果然不配得到諾的愛。諾與那些人扭打在了一塊兒。諾很厲害,每一個動作都很灑脫。才一會兒就把他們一個個打趴在地。當我正暗自替他高興歡呼時,他身後衝出一個拿著刀子的人,我一邊喊著"諾,小心。"一邊向他衝去。還好,還好我還來得及推開他。刀子進入我的身體,血迸射出來,濺在諾和那個人身上妖嬈的可怕。諾趕忙推開那個人抱著我,對那些倒地的人惡狠狠地說:"還不快滾。"接著便快速向前奔去。一路上他急噪的攔著車,可是卻沒有一輛肯停下來。我握著他的手說:"諾,我是不是快死了?""閉嘴。"哎,為什麽到現在都不肯施舍我一絲絲的溫柔呢?"諾,我好累,先睡會兒!""喂,你不是很喜歡我嗎?隻要你不要睡,堅持住,我就和你在一起。"說完便開始奮力奔跑。我努力堅持著,讓自己不要睡。為自己,亦為他。上帝啊,希望你再給我一次機會,讓我帶上幸福的左耳釘。
上帝似乎聽到了我的禱告,我還活著。諾天天來看我,隻是呆在一旁不言語。不過隻要看到他,我就會覺得心裏滿溢著幸福。
不久後我便出院了。諾實現了他的承諾與我在一起。雖然他並不是由於喜歡和我在一起的,但是我仍舊覺得很幸福。因為隻要有他在身邊我就覺得很滿足了,一切也就都無所謂了。
我還是如前一般似小尾巴一樣跟在他身後。但現在我不再躲躲散散,不再害怕他會叫我走開。自從和他在一起後,我便開始了我偉大的瘦身計劃。為的是有朝一日他能自豪的向別人介紹說我的他的女朋友。我希望能成為一個真正配得上他的人,也希望可以驕傲的名正言順的站在他身旁。
可是,她的出現令我知道我就算再怎麽努力也不會有成為諾心愛的人的希望了。因為諾看她的眼神不同。那眼神裏充滿了令我奢望神往卻又從未得到的溫柔。看到她諾會不由自主的揚起嘴角。那是我由始以來第一次見諾笑。那時的我便知道無論怎樣自己仍是輸了,再也不會有翻盤的機會了。
她叫雅軒,人如其名。她淡雅如蘭,讓人覺得很溫暖。我知道她愛他,可他們卻沒有在一起,因為我。諾不想傷害我。當然他也不想傷害雅軒。我想放手讓諾幸福,可是我舍不得。諾對不起,容我自私一回。可是最後命運終是讓他不得不選擇傷害一個。結果不出所料,他傷了我。我亦自覺離開不再糾纏。我累了!曾經我以為隻要我肯付出,終有一天他會愛上我的。可是原來一切隻是我的自以為。他還是從未愛過我。不想再愛得太卑微。
他理所當然的和軒走在了一起。看著他臉上幸福的笑容讓我知道他是我的幸福,而她亦是他的幸福,老天不可能讓我們皆得。
為愛我瘦了好多。原來我也可以如此漂亮。這時的我應該配得上諾了吧!隻是他再也不需要我了。
他們在一起後沒多久,我父母便離婚了。我的生活變得一片黑暗。他們象踢足球一樣誰都不要我。現在的餓情感世界真正為零了。沒有友情,失了愛情,現在又丟了親情。為何誰都不要我?
命,我鬥不過。我選擇了死亡。我在手腕處割了一條深深的線。血流成河似一條蜿蜒的小路。我想起了諾。或許我該和他說句再見吧!幾聲嘟後,他接了。"諾,你聽說過左耳釘的傳說嗎?"他不語,我接著說:"傳說如果你找到一個與你帶相同左耳釘的異性,那麽幸福就會降臨。我一直以為你是我的幸福。可是原來傳說是那麽不可信呢!你說我是不是很傻?"不知諾現在的表情是如何呢?驚愕,還是平靜?或許他根本不會在乎吧。"諾,我……累了,先……睡會。你說……如……如果……我死了,你……你會難過……過嗎?"電話落地,我再也聽不到他的回答,安詳的閉上雙眼,請求上帝來生給我幸福。
我走了或許諾根本不會在乎的吧!他會和軒在一起很幸福吧!終於明白諾為何不接受任何女孩了。因為他在等軒,他最深愛的人,亦如我在等他。隻是他等到了,我卻未等到。我想他們該收到我寄出的耳釘了吧!希望他們能讓這對耳釘團聚。諾,天堂裏的我會依舊守護著你的。如果可以的話,希望你能記得有一個女孩曾那麽深切的愛過你。記得要幸福!
左耳釘的傳說,一個人的悲傷!
那日,我告訴自己放手不再愛你!隻是奈何我還是做不到。原來。如果有的時候或許再怎麽愛也逃不過錯過的宿命(時間)最後隻能妥協相信自己愛過恨過也曾忘過。那麽,忘了你,記住時間。忘了你,丟棄全世界。忘了你,沒有如果
簡單的幸福一輩子
世界上女人很多,美麗的、溫柔的、聰明的、可愛的……可無論什麽類型的女人,期待幸福的心情都是一樣的。所以她們等待著一個男人的出現,等著這個男人對她們好。
其實女人期待的對自己好,是件很簡單的事情。
她隻希望自己的男人不要因為忙碌而忘記她的生日。想聽他在耳邊輕聲說句“快樂吧,我的寶貝。”這時玫瑰也可以省略。她隻希望做家務累的時候,他輕輕撫摩自己的額頭說聲“寶貝,喝了牛奶再睡吧。”即使對於家務男人一竅不通。她隻希望害怕或者孤單的時候,男人在身邊摟著她的肩膀堅定的對她說“別怕,有我。”
是的,有的時候,愛意是在不經意間流露的。可能男人你自己沒感覺,可是女人卻字一句的記在了心底。她們會用更多的愛戀回報你。
嚐試著在出門之前吻一下你的女人。常常溫存的告訴她,你有多麽的愛她。休息的時候搶過她手裏要洗的衣物。天氣好的時候帶她到公園散步。睡覺前給她講講公司裏,回家路上看到的有趣的事情。偶爾耐心傾聽女人講的事情,即使你對白菜5角或是4角一斤不感興趣。在她穿了新裙子的時候,認真的看2分鍾,然後誠心誇獎一下她。如果裙子大了,就說你又苗條了,如果裙子小了,就說如果大一點會更漂亮。逛街的時候可以拉著女人的手或者攬著她的肩膀,因為這樣,她會覺得幸福。女人都希望在平凡中被嗬護,被愛著。你溫存的點點滴滴一定能讓她聞到幸福的芳香。其實女人要的幸福很簡單。你要耐心的對你的女人好,不需要如火山火熱,也不需要如海浪洶湧,細水長流就足夠讓她幸福一輩子。
愛情能持續多久
這世間有真正的愛情嗎?愛情能持續多久?有沒有永恒的愛情?
我相信世間存在真愛。但愛情能持續多久?宇宙萬物,每天都在運動變化,永恒的隻有時間。那麽,我們憑什麽相信愛情不會變化,不會消失?我們又有什麽理由希望愛人要求愛人一輩子都會愛自己一個,而且愛情永不消退,永遠保鮮?
古典愛情觀是真正的愛情一輩子隻有一次,現代愛情觀是真正的愛情隨時可能發生,我們一輩子不可能隻愛一個人。一生隻愛一個人,且愛到白頭偕老至死不渝,這種愛情不能說是沒有,可是極少。正因為少,才顯得可貴,才被廣為傳頌。多數專情的愛情故事,都是悲劇,且戀人的一方都過早地離開了人世,因為,惟有死亡才能使一切永恒。
愛情是什麽?是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思念?是刻骨銘心撕心裂肺的愛戀?是神魂顛倒意亂情迷的感覺?是朝朝暮暮相依相偎的擁有?是一見鍾情生死相許的諾言?是願為對方付出一切的心甘情願?是體貼周到關懷備至的細心?是牽手一生並肩向前的信念?
在我看來,愛情如熊熊燃燒的火焰,溫暖了兩顆冰冷孤寂的心;如夜空中燦然綻放的焰火,刹那的璀璨光華照亮了我們處於黑暗中的心靈;如飛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裹挾起了兩顆原本平靜如水的心。愛情,讓我們顫栗,讓我們癡狂,讓我們甜蜜,讓我們難忘。
然而,火焰燃燒過後,隻餘灰燼;瀑布衝刷之後,露出山石。愛的**過後,倦怠出現了,麻木出現了,習以為常出現了,當初的感覺已不再。
或許有人說,我不要轟轟烈烈的愛,我要的是細水長流的感情。細水長流或能持久,然而這是愛情嗎?不,這隻能說是溫情。
眾所周知,愛情是有保鮮期的。人們為了保鮮愛情,可謂想盡了種種辦法,但總歸是徒勞的。隻能延長,不能永久。審美疲勞還是產生了,熟悉的地方沒有風景嘛。喜新厭舊是人類的天性。
至於愛情的保質期,可長可短,因人而異。為了讓愛情穩定持久,人類發明了好辦法:婚姻。以婚姻來保障愛情,來維護社會的穩定。這確是高招。
但,婚姻保障的其實隻是愛情的外衣,內裏也許早已千瘡百孔,陳舊灰暗,至好的也已變了顏色,偷換了內容。多年的夫妻,愛情早已轉化為親情,多年夫妻似親人,夫妻好像左手握右手,說的就是這個理兒。
為什麽婚外戀難以持久,網戀難以持久?你能說那不是愛情嗎?是愛情,隻是是倫理道德之外的愛情。當愛情的保鮮期過後,**的麵紗揭去,一切現實的問題浮出水麵。沒有道德的認同,沒有責任的維係,沒有利害關係的牽扯,沒有共同的生活軌道,很容易一拍兩散,至於感情的傷害,那是另一回事了。
愛情容易厭倦,這是事實。不是有話說嗎,男人的忠誠是因為他背叛的籌碼不夠,女人的忠誠是因為她受到的**太低。
香港女作家李碧華寫道,“每個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兩個女人:白蛇和青蛇。同期的,相間的,點綴他荒蕪的命運。——隻是,當他得到白蛇,她漸漸成了朱門旁慘白的餘灰;那青蛇,卻是樹頂青翠欲滴爽脆刮辣的嫩葉子。到他得了青蛇,她反是百子櫃中悶綠的山草藥;而白蛇,抬盡了頭方見天際皚皚飄飛柔情萬縷新雪花。
每個女人,也希望她生命中有兩個男人:許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盡千方百計博他偶一歡心的金漆神像,生世位候他稍假詞色,仰之彌高;許仙是依依挽手,細細畫眉的美少年,給你講最好聽的話語來熨帖心靈。——但隻因到手了,他沒一句話說得準,沒一個動作硬朗。萬一法海肯臣眼呢,又嫌他剛強怠慢,不解溫柔,枉費心機。”
什麽天長地久,什麽生生世世,隻不過是我們的幻想。我們隻有今生,而且今生的愛也是一個變數。
用純粹的愛情來維係彼此,是危險的,不確定的,也是不可能的。婚姻內愛情的維係靠的是責任道德親情慣性,婚姻外愛情的維係靠的是相同的誌趣愛好,互惠互利的相互幫助和促進!
可不可以不勇敢
有的時候或許再怎麽愛也逃脫不了錯過的宿命,最後隻能妥協相信自己愛過恨過亦忘過。
十年前在種種機遇下,我遇見了他。一個左耳帶著一隻耀眼的耳釘的男子。看到他的第一眼我便知道自己沉淪了,沉淪在他那紫色的眼眸中。有人說他擁有紫色瞳孔的人是妖。沒錯,他便是一個能讓所有女人為他沉醉,為他瘋狂的妖。
他有一個好聽的名字叫諾,讓人不住聯想到永恒和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承諾。但他絕不是一個會許諾言的人。他從不相信永恒。他花心,有時候甚至一天換好幾個女朋友。因為他有的是資本。他不但擁有傾世容顏而且家世顯赫,所以理所當然成了所有人心目中的白馬王子。雖然他花心,但我還是遏止不住自己對他的喜歡。
從我們成為朋友開始,我便決心等他,等到他安定下來,等到他不再漂泊。在他麵前我絲毫不掩飾自己對他的喜歡。因為我認為愛了便的愛了,沒什麽好矜持的。但他隻對我說了句"你永遠是我的好朋友。"嗬,隻是朋友而已,一直以來都是。
每天的每天,看著他與形形色色的女人在一起,我的心止不住的痛,但在麵上卻一如往昔。因為我不要讓別人看出我的卑微,我不要乞求來的愛情。
跟他在一起久了,漸漸知道了他的喜好,生活習慣和一些事情。他喜歡吃J。H奶糖,嬗變常常絮繞著一股奶香。我常笑他像個長不大的孩子,但笑過後自己卻也迷戀上了,口袋裏時常裝的都是J。H。他還喜歡喝咖啡,我常勸他少喝點,咖啡因地身體不好,可是他卻不聽,無奈隻好由著他,也由於這個家裏和辦公室總放著他愛喝的咖啡。他最喜歡的莫過於嘴裏含著一顆J。H,再慢慢享受咖啡,他說那樣他就可以體會不聽的芳香和感覺了。
他還喜歡彈鋼琴。他修長的十指遊走在鋼琴間更添一絲詭媚,也更顯他的妖,讓人不覺迷失。我最喜歡聽他彈"蒲公英的約定"因為每當聽到這首歌我就會感覺很溫暖,似他便是故事中與我約定的那個男子。
除了花心之外他基本可算完美。他父親的公司經他管理成了亞洲前幾強的大公司。他心地很善良,收養了許多流浪小動物,他收養的全部流浪小動物在一起幾乎可以開一個寵物店了。我們常一起相約去看它們。他的優點幾乎難以數清,但也正因他是這樣的人才會傷了那麽多女人的心。
因為他的家世,我除了能給他朋友的關懷外幾乎不能再為他付出什麽。他生病,有一大堆人照顧著。他是衣食住行也有一大班子人照料。但盡管如此,我仍是他一個別人無法代替的傾訴對象。
其實他並不快樂,即使他擁有許多別人所不能擁有的。從小他便失去了母親,父親對他極為嚴厲,所以他基本從未體會過親情,才會導致他的如此的濫情。他從不知情為何物。因為心太傷。他想擁有的不過是一份暖暖的親情,但卻又那麽奢侈。
我告訴他"無論你變成怎樣,無論別人怎麽看我都會一如既往愛著你。隻因你是唯一。哪天你累了倦了想停靠了,記得來找我。我永遠會為你留著那個互相依偎的臂彎"他隻是笑笑說"傻,你難道不怕像別的女人那樣受傷?"我說"為你,值。"他不再言語。
日子一天天的過著,他也一如既往的花心著。直到一天,我聽到一個令我震驚不已的消息。一個叫軒的女人懷了他的孩子。一直以來他濫情但從不讓別的女人懷上他的孩子。因為他說過他隻會要他珍愛的女人和他所生的孩子。他希望把他所失去的親情一滴不少的給他的孩子。
我傻傻的跑到他家問他是否是真的。他點點頭眼裏滿溢的並非喜悅。我的心陣陣疼痛一時被衝昏了頭,沒感覺他的異樣。我忍著痛問:"你愛她嗎?如果你愛那麽我會放手讓你們幸福。如果不愛,隻要你說不愛就算是謊言我也依舊會相信,我也會繼續等你。"可是你卻默不作聲。嗬,我真傻,不愛怎會讓她懷上他的孩子呢?我傻楞楞的望著同一個方向漫無目的的走著,走著。
九年,我守在他身邊九年了。九年來我為他蛻變成一個優秀的女人。九年來,為他我拒絕所有男人。九年來,我喜歡著他所喜歡的討厭著他所討厭的,隻為有一天他能安定,隻為有一天他清楚認識到我才是世上最愛他的人,而他也是愛我的。可是一切的一切卻都是我的心甘情願,一切的一切都隻是我的自以為。這樣的愛太卑微太卑微。
這件事後,我將自己關在屋子裏一個月,切斷與外界的一切聯係。一個月後,我走出屋子,但卻仍走不出諾在我心中留下的一切。
我離開了這個城市,這個有諾有傷的城市。我需要冷靜,讓自己想清楚自己這樣茫然的等待是否是對的。
可是後來我才明白離開有有什麽用呢?心裏有他哪裏都會有他,在何處又有何分別呢?我依舊忘不了他,我依舊習慣著他所有的習慣,我依舊還是那麽想他。
一年後,我帶著一個叫淩的男子回到了那個城市,那個有諾的城市。我和淩決定在這兒結婚,這是我要求的,因為我從未忘卻過諾,隻不過等了十年,心累了。淩是個不錯的男人,與他結婚隻因他有一雙和諾一樣蠱惑人心的眼睛。他對我很好,好到讓我心痛,這樣的男人我怎麽忍心傷害?
我寄了請貼給諾。或許是因為他是我等了十年的人,也或許我心裏燃起的那絲小小的期望吧。收到請貼的那天他便找我出去。
一年不見他憔悴了許多也多了些許滄桑,看到這樣的他我的心還是忍不住的痛。這一年來他到底發生了什麽/。他先開口問:"涵,你還好嗎?""恩,還好!你呢?""恩"想不到我們有一天會變得如此生疏,心中淒涼頓生。"他對你好嗎?""恩,很好!""你……你愛他嗎?"我楞了一會兒,低著頭說:"愛!"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回答,因為我怕他看出端倪,之所以說愛是因為我覺得我該忘了他,不該再傻等了,更不該再給自己任何期待。他苦笑著說:"是啊,要不怎麽會結婚那?我真傻!"聽到這我的心似被撕裂般碎成一片片。一晚上我們隻靜靜坐著,再沒聊過些什麽。
回到家後,便看到手機上淩留下的無數留言。問我去哪了,為什麽不接電話?他很擔心,叫我看到回電諸如此類的言語。有個如此關心我的人,我又奢求什麽呢?
一個月後,我和淩如期舉行了婚禮。諾來了!他又憔悴了許多,好似幾夜未睡。他走到我麵前交給我一個盒子說:"祝你們幸福!"婚禮後再沒見到他。
我打開他給我的那個盒子。裏麵裝滿了BLUE ROSE,還有一隻耳釘和一個光盤。我刹時淚流滿麵。原來他還記得,記得我曾經和他說過我最喜歡的花就是能代表永恒愛情的BLUE ROSE。可惜它的生命太過短暫,如果有人用999朵永不凋謝的BLUE ROSE向我求婚我一定立馬嫁給他。
我用顫抖的手拿起一隻BLUE ROSE。嬌豔的花心展現著它無盡的妖嬈。它是那樣完美,完美到不容一絲瑕疵,完美到如假花一樣精致。這些完美無一不體現出它的與眾不同。淚滴在花瓣上令它更為動人心魄。
播放光盤看到的便是他那蠱惑人心的眼睛,依舊是那麽迷人,依舊那麽令我難忘。他不無憂傷地說:"涵,請原諒我現在告訴你這個真相。軒懷的並非是我的孩子,她隻是想用孩子來捆住我。你離開後我才發現生活中不能少了你。習慣了有你在身邊的日子。每當回憶起你在身邊的點點滴滴我都不由的痛恨我自己,恨自己的不珍惜。你走後,我滿世界的找你,可是你躲到那裏去了?我找不到你。渾渾噩噩的過了幾個月後,我不再消沉,回到這個城市。因為你說過你會等我,等到我累了倦了想停靠了,你說你會永遠留著那個懷抱。現在我懂得珍惜學會去愛了,可是你卻食言了。當你說你愛他時,我的心沉到了穀底。我失了挽留你的資格。你離開或許是對的!有個女人有多少個十年可以等?你把你最美好的十年都給了我,我該滿足了。你曾說過如果有人用999朵永不凋謝的BLUE ROSE向你求婚你會立馬嫁給他,現在我做到了,可你終也成了別人的新娘。那隻耳釘是我母親留給我的。她說叫我送給這輩子我最愛的人。我希望你可以留著它,因為我左耳有隻耳釘會在想念。我也要結婚了,和一個門當戶對的女人。商業婚姻,與愛情無關。沒你和誰在一切又有何分別那?祝你們幸福!"看著他消失的麵容我的淚如絕堤般止也止不住。顫抖著手將耳釘戴在左耳上。諾,十年了!我們終還是逃脫不了錯過的宿命。
淩推門進來,見到我滿臉淚水匆忙跑來焦急地問:"涵,你怎麽了?"我抹抹淚痕呆呆地說:"淩,怎麽辦?我還是那麽喜歡JH呢?"淩聽完我的話一楞既而笑了,用手輕柔地撫著我的頭發說:"傻瓜,喜歡就喜歡啊!我又不會遏止你的喜好。再說我的寶貝這麽有童心,多可愛!我疼都來不及那!""可是,怎麽辦?我的JH沒有了!"我的淚刹時又落下。"沒了可以再買嘛!乖,別哭了!再哭就邊醜路!"淩象哄小孩般哄著我。
是啊,糖沒了可以再買,可是諾沒了叫我到哪兒找?
涵,你還是放不下他吧!你知道嗎?自婚禮那天我見到那個與我有相同顏色眼睛的人我便知道你愛的是他。因為你的眼睛早已泄漏了你的秘密。可是怎麽辦?我是那麽舍不得放你走。原諒我的自私,我一定會為你付出所有我能付出的愛,給你幸福。隻是……你不要再難過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