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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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言》
二三九
「踏蹺」即高蹺,以雙木縛足而行。高四、五尺,裝演故事。宋時已有此技,「武林舊事」謂『元夕舞隊有踏蹺之戲』。而台灣所演者,以福州人為最。又有肩頭戲。以齠秀男女屹立肩上,沿街演劇,步武自如;亦一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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