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離開了醫院,郭芷君有一種恍然如夢的錯覺,好像從另一個虛幻的世界又重新回到了她所熟悉的現實世界。
她必須整理心情,重新開始。
第一時間找她的是李梓潼。李梓潼的店裏最近到了一批新貨,一個人忙不過來,想請郭芷君幫忙整理一下,所以郭芷君一出院就被她抓了壯丁。
李梓潼的店坐落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鬧中取靜,擁有一幢獨立的小樓,門前古色古香,就連招牌也是充滿了古意的篆刻,雕琢在一塊硯石上,牆麵特意做成了舊色,裏麵的裝潢也是極富年代感的,卻也融合了現代的設備,宜商亦宜居,舒適而溫馨。
“啊啊啊!你真是滅絕人性啊,竟然讓一個重傷未愈的殘障人士陪你看店?”郭芷君抱著一件青花瓷的花瓶哀號著,擠出幾滴並不存在的眼淚,偷偷看了李梓潼一眼。
李梓潼穿一件複古花色的旗袍,旗袍上繡著大片的墨荷,裁剪得極為講究,把她姣好的身材勾勒得凹凸有致,加上她優雅的坐姿,女人味十足。此時,她手裏拿著放大鏡,一邊仔細看一隻翠玉手鐲,一邊懶洋洋地說:“我還不是怕你無聊,特意恩準你來我店裏看這些新鮮玩意兒,否則你一個人在家早悶死了。”
“你的店裏能有什麽新鮮玩意兒?我早看膩了。”郭芷君放下手中的花瓶,憤憤不平地抱怨道,“你這點家底,我閉著眼睛都能數出來了,還要讓我看到什麽時候?”
“喲,你的眼界可真夠高的。不過也是,你什麽好東西沒有見識過,但這些可是我謀生的家夥,對我來說意義是不同的。”李梓潼挑了挑柳葉眉,丹鳳眼嫵媚而富有古典風情,她輕柔地把手鐲套到雪白的手腕上,笑眯眯地欣賞著,“你不愛這些東西,怎麽可能賣出好價格?”
“你的眼裏就隻有錢錢錢,真不愧是精明的商人,市儈!”郭芷君皺了皺鼻子,表達了對好友的不滿,目光又重新放回到手中的瓷器上,小心翼翼地擺在店鋪最中央的櫃子頂上,最值錢的東西,總是要放在最顯眼的位置上的。
此時,李梓潼透過玻璃門看到有客人進來,忙從櫃台後走出來,步履款款地迎上前,親自替他們打開門。門上掛著的銅鈴鐺“叮叮叮”響了起來。
“兩位帥哥,歡迎光臨小店,有什麽能幫到二位?”
郭芷君剛放好花瓶,回頭一看,不由得愣住了。這個世界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竟然會在這裏再見到林森,還有他的朋友陸奕。
林森依舊是招牌式的酷酷表情,目光清冷,也不說話。他今天穿著簡單的白襯衫、牛仔褲,和以往有些不一樣。
郭芷君心中有說不上來的感覺,隻覺得他很帥,就連推門的動作,也很是賞心悅目,她的心突然就漏跳了一拍。
“是你啊!”陸奕一眼就認出了郭芷君,驚喜道,隨後驚豔的目光掃過了李梓潼的臉,“這家店是你們兩人開的嗎?”
郭芷君頗有些手足無措,應該是林森忽然到來的緣故,她莫名緊張:“那個……這是我好朋友梓潼的店,你們想要什麽?”
“梓潼,真是個好聽的名字。之前我每次從這家店門口經過,心裏都在想,這店的主人一定很有品位,才會設計得如此完美。隻是一直都沒有進來,沒想到老板還是個美女。”陸奕很會誇人,油嘴滑舌的,卻不讓人討厭,畢竟沒有人不愛聽讚美的話。
李梓潼可不是一個沒有見過世麵的女子,怎會被他三言兩語就迷惑了。隻是財神爺上門,她是從來都不會得罪的,臉上的笑容更熱情了:“兩位想要看什麽呢?”
陸奕一把拉過身邊一言未發的林森:“我好朋友要送我一件生日禮物,我要好好挑一下。”
“生日禮物?”李梓潼臉含笑意,她還是第一次聽說來古董店挑選生日禮物的,這兩人真有意思,“那你們隨便看,看中了哪一款,讓芷君給你們介紹,她對這些東西可比我還要熟悉。”
陸奕原本隻是隨口一說讓林森送自己生日禮物,沒想到他竟然爽快答應了,陸奕一時玩心大起,在打網球時作弊贏了林森,林森倒也不計較,正好今天有空,就和他一起來古董店了。
“我喜歡這個。”陸奕指著一座小小的青銅仕女雕像,對郭芷君說,“麻煩拿出來給我看一看。”
郭芷君小心捧了出來,放在黑色絲絨的布托盤上。這座雕像造型古樸厚重,很是吸引人。
“這座青銅仕女像呈跪姿,連座高為40cm,是漢代的三足行燈。我國古代的青銅器種類繁多,由戰國時期興起,漢代進入鼎盛時期,多為皇室貴族才可以使用,漢代的青銅古器無論是工藝還是用料,都十分考究。所謂三足行燈,是指古代手持用的夜行燈,從造型上看,更趨於實用。當然,到了現代,就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藝術品。但這肯定是仿製品,要真是漢代的,梓潼早就吃不了兜著走了。”郭芷君一說到這些,侃侃而談,兩隻眼睛像會發光似的,就連原本對青銅器不感興趣的林森,也不由得被她吸引了,認真聽她如數家珍地介紹。
“不過我不太建議你們買青銅器。”郭芷君話鋒一轉,“店裏還有很多其他的東西,都很不錯,你們可以再看一看。”
“為什麽不能選這一件?”胃口剛被她吊起,她卻說不合適,林森不由得有些失望,問出了心中的疑惑。
“送禮這種事是有講究的,中國人尤其如此。不能送人形的禮物,是自古以來就有的規矩,因為人形在風水學中代表小人,如果送別人人形器具或者布偶,會為對方招來小人惹下是非。另一方麵,雖然這是仿製的青銅器,也是清朝時期的,出土時間不詳,出處更不詳,買一件來曆不明的東西送人,是不吉利的。”郭芷君說得頭頭是道,“所以還是選其他東西吧。送禮在乎心意,寓意更重要,不是嗎?”
她懂得那麽多,倒讓兩個大男人刮目相看。陸奕毫不吝嗇地誇獎道:“不錯嘛,看樣子你的曆史學得不錯。”
“何止是不錯,我們家芷君簡單就是一本活字典。”李梓潼也湊了過來,“你們聽她的準沒錯。不過我也有個疑問,你們兩人好像對古董不是太感興趣的樣子,為什麽要來古董店挑生日禮物呢?”
“哈哈,真是個聰明的姑娘,什麽都瞞不過你的眼睛。我的確對古董沒興趣,更談不上了解。其實是我爺爺要過七十大壽了,他一直喜歡收藏古董,我想找一件特別點的禮物送給他。”陸奕大笑道,拍了拍林森的肩膀,“我是騙你的,根本就不是我過生日。”
林森卻一點都不感到意外,他早就看穿了陸奕並不高明的騙局,笑了笑,不在意地說:“你想一想,我送過你生日禮物嗎?”
“你這人真是很無趣啊,明知道我是在逗你,為什麽不當場戳穿呢?”陸奕歎了口氣,又猛搖了幾下頭。
“因為我也想挑一件特別的禮物送給爺爺。”
既然是送給老人家的,郭芷君就更胸有成竹了,她從櫃台裏拿出一塊血玉麒麟,放在手心裏:“這一件怎麽樣?”
血玉是白玉埋在地下經曆若幹年才能呈現出的特殊玉種,既有羊脂白玉的細膩質地,又有瑰麗無雙的顏色,因為極為罕見,一向都是有價無市,很難見到。而且這尊血玉上的麒麟雕工出色,連神態都是活靈活現的,陸奕一眼就看中了。
“老人家都喜歡玉,尤其是血玉,需要年紀大的人才能鎮住,掛在身上能驅災避禍,招福納祥,很適合送給長輩。”血色的玉件,在郭芷君雪白的掌心裏顯得格外豔紅好看,在燈光的照耀下,紅絲隱現,閃動著潤澤的光芒。
李梓潼順手接過,有些不舍地說道:“這是我從一個落魄官宦的後代手裏買回來的,聽說是他們祖上一位顯貴最喜歡的物件,一代代傳了下來。那家人不識貨,又著急套現,所以價格不高,原本想放在店裏賣給懂行的人得個好價錢的,但我這位胳膊肘往外拐的好友一下子就把最好的東西推薦給你們了。既然如此,在我的收購價上加一點車馬費就行了,當我多認識了兩個朋友。”
“真是爽快的性子,我喜歡。”陸奕收起血玉,示意李梓潼替他包起來,隨後用胳膊肘捅了捅身邊的林森,“喂,還愣著做什麽,快去付錢。”
林森痛快地掏出錢包:“在哪裏刷卡?”
“你跟我來。”郭芷君帶他去旁邊的收銀台刷卡。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看到他緊張,郭芷君有些笨手笨腳的。
林森好奇地打量她,如此單純可愛的小姑娘,提到古董文玩竟能說得頭頭是道,這可不僅是愛好那麽簡單了。
“你是做什麽工作的?”林森隨口問道。郭芷君的雙手纖細靈巧,應該從事比較細致的行業。
郭芷君笑著聳了聳肩,看了不遠處的李梓潼一眼:“我現在處在失業中,所以才來好友的店裏幫忙。”
“那以前呢?你以前是做什麽工作的?”林森追問。
郭芷君不知該如何作答。事實上,她也根本不想回答這個問題,隻好戲謔道:“你不是醫生嗎?怎麽做起了警察的工作?”
“你別誤會,看你對古董如此精通,我就好奇地問一句。”林森也暗自覺得有些好笑。他從來都不是好奇心過強的人,尤其是不相關的人,根本就沒有興趣了解更多,今天不知是怎麽了,可能是因為郭芷君表現出與外表不相符的能力吧,一般很少有女生喜歡研究這些東西的。
“我……隻是……隻是喜歡罷了。”郭芷君見他不再追問,鬆了口氣,把卡遞還給他。
“這很好,你剛才侃侃而談的模樣十分與眾不同。”林森突然說道。
如果不是他一本正經的樣子,郭芷君還以為他在調侃自己。等她反應過來那是在誇她,心髒劇烈跳動。她一緊張,胳膊肘碰到了身後的櫃子。她之前放上去的青花瓷瓶一個搖晃,眼看就要栽下來,她忙伸手抱住,剛想說還好隻是虛驚一場,腳下一滑,整個人失去了平衡,往後仰去。
說時遲那時快,林森一個箭步上前,一把摟住了她的腰,把她抱了個滿懷,她才不至於跌倒在地。
這突如其來的變故把陸奕和李梓潼都嚇了一跳,尤其是陸奕,林森向來排斥同別人有身體接觸,現在卻把郭芷君緊緊摟在懷裏,並且沒有放開的意思。
郭芷君也沒想到林森會抱住她,幾乎能感受到他強有力的心跳,從這個角度看著他深邃迷人的雙眼,她已沉溺其中。她保持著這個姿勢,怔怔地看著林森。
還是林森率先反應過來,他小心地接過郭芷君懷中的瓷器,放在桌上,另一隻手托起她的腰,示意她可以自己動彈了。
可郭芷君看著林森的眼睛就像是著了魔一般,他的唇輕抿著,繃出好看的線條,唇瓣濕潤而富有**力,她的腦子當下就有些不聽使喚了,她驟然摟住了林森的脖子,踮起腳,在林森的臉頰上親了一口……
李梓潼捂住嘴,瞪大了眼睛。郭芷君從來不是如此大膽之人,今天是怎麽了,被對方的帥降服了嗎?
陸奕也被眼前這一幕嚇到了,嘴張得足以塞下一顆桃子。
林森眉頭緊皺,第一時間鬆開了郭芷君的腰。他還算厚道,沒有當場把郭芷君扔在地上,她隻是趔趄了下就站穩了腳跟。
林森萬般嫌棄地看了郭芷君一眼,表情很是不悅。
郭芷君嘟了嘟唇,並不打算為自己剛才的行為解釋什麽。
李梓潼趕緊走到郭芷君身邊,拉住了她的衣袖。
林森的臉拉得老長:“東西買好了就走吧。”他還算是有風度的,至少打了招呼才離開,換做其他人,可能會拿這件事大做文章。
陸奕衝郭芷君豎起大拇指:“我知道我們林森生得英俊瀟灑,是很多女孩心中的白馬王子,但像你這樣生猛地直接撲上去的,還真不多見,在下佩服啊佩服。”
郭芷君的臉有些發燙,卻並不後悔,她隻是做了自己想做的事罷了。
李梓潼送走二人後,吃驚地看著郭芷君,就像是從來不認識她似的:“芷君,你今天這是怎麽了……”
郭芷君放好花瓶,神情認真地說:“我喜歡他。”
“喜歡?”李梓潼就更分不清狀況了,“你今天才見到他就喜歡他?你可從來不是不著調的人啊。”
郭芷君挑眉看她,眼角含著笑意:“誰說我是今天才認識他的,也許很久以前我就見過他。更何況,有些人,隻需一眼,你就會認定,他就是你這輩子要找的人。而有些人,就算待在你身邊一輩子,都未必是放在你心上的人。”
“你的話太深奧了,我聽不懂,也不想懂。”李梓潼拍了拍腦袋,“我的腦細胞瞬間死了好幾億,不行不行,頭有點暈,我要好好休息一下,順便消化剛才的信息,你幫我看店。”
李梓潼最會偷懶了,這次又懶出了新高度,找到了新理由。
郭芷君倒是一點都不在意,正好能讓她一個人安靜一會兒,想一想後續的行動,這個原本枯燥無聊的下午,因為林森的造訪而變得美妙。
看著好友一臉得意的笑容,李梓潼無奈地拍了拍額頭,踩著高跟鞋上樓去了。
郭芷君的心情一整天都很愉悅,把李梓潼的小店打理得井井有條,就連窗戶都擦得一塵不染。她一邊幹活兒,一邊哼著小曲。
在樓上敷麵膜休息的李梓潼忍不住偷偷看了她好幾次,原來戀愛中的女人這麽可怕啊,不、不,她這還不算戀愛,隻能是單戀,**裸的單戀。
一直到傍晚時分,郭芷君才離開李梓潼的古董店,邁著輕盈的步伐往家裏走去。
此時華燈初上,整座城市籠罩在一片淡藍色的氤氳中,星星點點的燈火點綴著,走在人潮漸少的街頭,就連心情也跟著腳步一並輕快起來。
從古董店到她家,要經過一條寬闊的步行街,街上遍布各種小吃和風情小店,街角有一家寵物店,她每一次經過都會逗留很長時間,和那裏的貓貓狗狗玩一會兒,店員和她早就成了很好的朋友。
隻是她在進店之前,通常都要先全副武裝一番,因為她對有毛的寵物過敏,必須戴上厚厚的絕塵口罩和手套,保證最大程度地隔絕過敏源。
她在很多年前也養過一隻狗,是一隻十分可愛乖巧的薩摩犬,叫莎莎,就是因為她天生易過敏的體質,莎莎還沒成年就被送走了。沒想到收養莎莎的那戶人家根本就不懂得怎麽照顧它,不到半年時間,就聽說莎莎生病後因為沒有得到及時的醫治,夭折了。這件事成了郭芷君內心深處無法磨滅的痛,她總覺得自己對不起莎莎,如果不是她送走了莎莎,莎莎根本就不會死。
即便她有嚴重的過敏,她還是很喜歡小動物,誰也沒辦法阻止她的熱情,不能飼養寵物,她就經常來寵物店。
那些小貓小狗,一隻隻軟軟的、萌萌的,是那樣可愛,還有一些客人寄養在這裏的大型犬類,它們性情各異,但對郭芷君都很友好。
在這些被寄養的犬類中,郭芷君最喜歡一隻名叫sky的拉布拉多犬,它已經三歲了,正是最活潑也最精力旺盛的時候。sky很聰明,對人很親切,每一次看到郭芷君,都熱情地往她身上撲,希望她能帶自己去不遠處的小公園玩耍。郭芷君雖然知道自己容易過敏,但還是不忍心拒絕sky的請求,總會牽著繩子帶它遛上一圈。
今天,郭芷君隔著寵物店的玻璃窗,遠遠就看到關在籠子裏焦急走動的sky,sky也在第一時間看到了她,激動地搖了搖粗壯的大尾巴,興奮地大叫,仿佛在熱情地呼喚她。
郭芷君衝著sky招了招手,推門而入,熟絡地同店員小江打招呼:“嗨,小江,晚上好。”
小江正在打掃衛生,見到郭芷君,就如同看到救星一般:“哎呀芷君,你好久都沒來了,我還以為你人間蒸發了呢。”
“我最近有點忙。怎麽,想我了嗎?”郭芷君笑嘻嘻的,故意隱瞞了出車禍的事,她不想讓朋友擔心。
“是啊,我們都想死你了。”小江也不客氣,拿了一條鏈子遞給郭芷君,“你來得正好,今天店裏隻有我一個人,sky還沒有出去遛彎呢,這小家夥看到你來了就更待不住了,你快幫我牽它出去遛遛。不過你可別帶它走太遠,它的主人一會兒要來接它回家的。”
郭芷君拿過鏈子,走到sky的籠舍前,把它從裏麵牽出來,一邊套上牽引繩,一邊好奇地問:“今天sky的主人怎麽有空接它回去啊,不是說他工作很忙嗎?對了,他到底是做什麽的?”
“可能是最近有空了吧。他如果再不接回sky,估計sky就要不認識他了。”小江搖了搖頭,“它的主人每次來都不太愛說話,隻是說自己工作忙,我也沒好意思問他太多私人問題。”
“那正好,這麽可愛的sky,我帶回去得了。”郭芷君也隻能過過嘴癮。她是真的不能理解狗主人,既然養了sky,為什麽還總是把它放在寄養處,要知道在狗狗的世界裏就隻有主人,整天看不到主人,它該多傷心啊。
郭芷君帶著sky來到公園。這個時間散步的人很多,夕陽最後的一絲餘暉也落入了城市高樓的後麵,而公園裏因為有良好的光照顯得格外明亮,有年輕人在跳街舞,強勁的音樂聲吸引著郭芷君,她想駐足看一眼再走,可sky哪裏肯依,徑直拽著牽引繩往前飛奔。
可能是一整天沒出來了,sky掙的力氣很大,郭芷君根本就不是它的對手,整個人都被它拽著往前跑。她一邊氣喘籲籲地跑,一邊叫道:“喂喂,到底是你遛我還是我遛你啊,你不要這麽興奮啊。”
sky吐著舌頭,時不時回過頭看她一眼,好像在回應她的話,腳步卻沒有停,還是一路狂奔。
等跑到一小塊空地時,sky又突然掉轉頭,朝郭芷君衝過來。他們嘻嘻哈哈地瘋玩在一起。
他們經常用這種方式嬉戲打鬧,這對郭芷君來說是最好的放鬆了,可sky此刻用爪子把她臉上的口罩拽了下來,她正“咯咯”笑著,猝不及防深吸了一口氣,隻覺得有什麽異物鑽進了鼻子裏,可能是sky身上細小的絨毛。她猛地打了一個響亮的噴嚏,緊接著,噴嚏一個接著一個更響亮了,停都停不下來。
“糟了,我好像,好像……過敏了……阿—— 阿—— 嚏!”郭芷君隻覺得鼻子裏一陣陣發癢,她不住地打噴嚏,難受得直流眼淚。
sky可能知道自己犯了錯,再也不鬧了,乖乖匍匐在郭芷君的腳邊,一雙水汪汪的眼睛滴溜溜地盯著她瞧。
周圍人群紛紛側頭看著,不明白這個姑娘是怎麽了。
不一會兒的工夫,郭芷君就從簡單的打噴嚏到全身性的過敏反應—— 她的皮膚開始變紅,起了一片片紅色的小疹。
她用力抓,可都無法解癢,她難受得直跺腳。
“你這是過敏反應。”一個熟悉的聲音傳來。
郭芷君抬頭一看,是林森。她知道自己過敏的樣子一定很難看,忙捂住了臉,恨不能馬上遁進地裏。真是糟糕,她可不想讓林森看到自己狼狽的模樣。
一直溫順地趴在郭芷君身邊的sky,此時卻激動起來,它一個勁地往林森身上撲,尾巴也歡快地搖動。林森拍了拍sky的頭,它乖巧地停住了,隻是眼睛還是依戀地看著他,注視著他的一舉一動。
林森一手牽住sky,一手拉開了郭芷君的手,仔細打量了下她的臉:“你的過敏反應很嚴重。你是不是對狗過敏,以前有過敏史嗎?”
郭芷君覺得在他麵前簡直無所遁形,遮也遮不住,索性放下手:“對啊,我就是對狗過敏,那又怎麽樣?”
她這副無賴又狼狽的樣子真是讓人又好氣又好笑,林森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搭錯了,明明可以不理會她的,自己又沒這個義務,可看到她受傷就是沒有辦法棄之不顧,可能這是他當醫生的本能吧。
“你明知道自己對寵物過敏為什麽還去寵物店,還到處亂跑?就算你戴了口罩,你以為就能防得住嗎?”林森搖了搖頭,“沒有醫學常識真是可怕啊。”
郭芷君有些不服氣,仰了仰脖子:“我喜歡嘛。做自己喜歡的事,付出一點小小的代價也是值得的,否則人生多無趣!像你這樣的性格,一定不懂得養狗是一件多幸福的事,因為你根本就不知道如何照顧它們。”
她竟然能說得如此理直氣壯,林森竟也覺得她的話有幾分道理。
“你等我一下,我去車上拿藥,抗過敏的。”他認命地牽過sky,“順便送sky回去。”
sky親昵地搖著尾巴,緊緊跟在林森身後,走路時,還一個勁兒往他身上靠,一人一狗的背影在夜幕中十分和諧。
郭芷君奇怪地自言自語:“他怎麽知道sky的名字?難道他也經常去寵物店嗎?”
沒多久,林森就回來了,給郭芷君帶了一盒抗過敏的藥,還有一杯水。
吃過藥後,郭芷君覺得身上沒那麽瘙癢了,症狀減輕了很多,她整個人都輕鬆了。
“好神奇啊,真的一點都不癢了呢。”郭芷君欣喜不已,“你的藥還真有效。”
“症狀既然緩解了,就趕緊回家吧,以後盡可能不要接觸讓你過敏的東西。”對於她這種對自己的生命極度不負責任的行為,林森表示十分不滿。
“你這是在關心我嗎?謝謝,我一定會記住你的話的。”郭芷君心裏美滋滋的,林森雖然表麵冷淡,但其實是一個外冷內熱的人,他很會關心人,也一直都在默默幫助別人。
林森搖了搖手,舉手之勞,他才不需要什麽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