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蘋果大約在十月底十一月初成熟。到了那個時節,晚熟的野蘋果才美味可口,而且依舊水靈靈得誘人。我十分珍視這些果實,它們具有女神繆斯的天然風味,給人帶來無限活力, 令人精神振奮。而農夫卻認為它們不值得采摘,在他們看來,他們采到桶裏的果實才更有價值,可是他們大錯特錯。除非具有漫步者的趣味和想象力,否則就分辨不出什麽果實更有價值,可惜他們兩者都不具備。
於是,這些野蘋果就這樣掛在枝頭,直到十一月一日,還沒有人來采摘。我估計果樹的主人壓根兒沒打算摘。它們屬於那些跟它們同樣野性未泯的孩子,我熟悉那些活潑的孩子;屬於那片土地上眼神狂熱的女人,她們不會放過任何出產物;也屬於我們這些漫步者――我們與它們邂逅,它們便屬於我們。 這些約定俗成的權利在某些古老的鄉村已經形成了一種習俗, 並源遠流長至今。據說,“赫裏福德郡現在或以前曾經有一種 ‘貪婪’習俗,或可稱為‘撿蘋果’習俗。按照這一習俗,人們摘蘋果的時候,每棵樹的枝頭都要留下幾個蘋果,當作‘貪婪果’。男孩子扛著爬杆,拎著口袋把它們摘下來。”
至於我說的那些野蘋果,我是把它們當作野果采摘的,它們是這裏土生土長的果實。在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那株野蘋果樹就已經垂垂老矣,雖然還沒有枯死,卻隻有啄木鳥和小鬆鼠頻頻光顧。主人早已棄它而去,因為他不相信這棵老樹的枝幹下會結出果實。站在遠處朝樹頂望去,還以為樹上除了苔蘚什麽都沒有。待走到近處一看,你會發現樹下遍地都是水靈靈的果子。有的被鬆鼠拖進洞裏,果皮上還留著它們的牙印;有的裏麵鑽了兩隻蟋蟀,悄無聲息地享受著果肉的美味;若是天氣潮濕,有的上麵還爬著無殼蝸牛。那些卡在樹頂上的棍棒和石頭可能會讓你感覺這些果子有多麽美味,在以往的歲月裏, 有人為了品嚐到它的滋味,想盡一切辦法要把它們打下來。
盡管我覺得野蘋果的風味比那些嫁接過的蘋果更令人回味無窮,但是在《美洲水果與果樹》一書中,我並沒有看到關於它們的描述。它們會一直保存著美洲水果那種原汁原味的濃烈風味,從十月、十一月開始,到十二月、來年一月,甚至一直到二月、三月,才會稍有緩和。我們的街坊中有一位老農,說起話來甚是貼切,他說:“它們的味道犀利得如同弓箭一般。”
人們在挑選用於嫁接的蘋果樹時,更喜歡那些果實味道溫和、個頭適中、掛果較多的品種,而不會選果實味道特別刺激的樹木,他們更看重果樹是否健壯,而不是外形是否美麗。其實,我對那些果樹專家的挑選清單很不感興趣。他們所謂的 “偏愛”“無雙”“登峰”的果樹結出的果實味道平淡無奇, 嚐過後很快就忘了,而且吃的時候也不會感覺那麽有滋有味, 沒什麽特別鮮明的風味。
退一步說,即便這些野果又酸又澀,釀出的酸果汁酸倒牙,那又怎樣?它們不還是對人類一貫慷慨友善的梨亞科嗎? 我還是舍不得把它們拿到蘋果酒作坊去。或許它們隻是還沒有熟透罷了。
難怪人們認為用這些顏色鮮豔的小蘋果釀成的蘋果酒最好。勞登引用《赫裏福德郡報告》裏的話說:“如果品質相同,個頭小的蘋果比個頭大的蘋果更受青睞,因為相較而言, 小蘋果的果皮和果核所占的比例更大,而果肉釀出的汁液濃度低、味道淡。”他還說,“為了證明這一說法,赫裏福德郡的西蒙茲博士曾經於1 800年前後做過一次實驗,他先用果皮和果核釀了一桶蘋果酒,又用果肉釀了一桶蘋果酒,結果發現第一桶酒勁十足,酒香醇厚,而第二桶則口味偏甜,清淡無味。”
伊夫林說,“紅紋”蘋果是他當時最中意的釀酒原料。他引用紐堡博士的話說:“聽說,在澤西島,人們普遍認為蘋果皮越紅就越適合釀酒,而果皮比較蒼白的蘋果常常會從桶裏被挑出來。”如今人們依然保留著這種看法。
到了十一月,所有的蘋果都熟了。那些被農夫認為賣不出去或味道不好的蘋果掛在枝頭,成了漫步者眼中最珍貴的果實。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在田野上和叢林中吃起來津津有味的野蘋果,一旦帶回家去,就會有一股酸澀難當的味道。 那種被稱為“漫步者”的蘋果如果帶回家,就連漫步者自己都感覺難以下咽。你的味覺根本接受不了,就像吃到山楂和橡子似的。在家裏,人們還是更喜歡吃“家果”。屋子裏接觸不到十一月的空氣,而野蘋果必得就著金秋的氣息吃才會有滋有味。難怪提氐盧斯要等到夜幕降臨,才邀請馬利波宜斯到自己家來過夜,並承諾要用味道清甜的蘋果和軟糯香甜的栗子來款待他。我常常會采摘到一些味道濃烈的野蘋果,而且每次都滿載而歸。我實在想不通為什麽果園的主人沒有把它拿去嫁接。不過,等我把它們帶回家放在桌子上,拿去吃的時候才發現果子酸澀得要命――簡直能酸倒鬆鼠的牙,把鬆雞酸得嘎嘎大叫。
這些蘋果掛在枝頭,曆經風吹雨打和霜凍,汲取天地、季節之精華,所以口感極其豐富。它們用自己的靈魂深深地打動著我們,刺激著我們的味蕾,滲入我們的心中。因此,要品嚐它們的滋味,必得隨采隨吃,亦即,必須在戶外吃。
要品味這些十月野果濃烈刺激的風味,必須走出家門,就著十月、十一月那涼爽的空氣。戶外清新的空氣和運動後的振奮讓漫步者獲得與眾不同的味覺,宅男宅女感覺酸澀難咽的果實是他們眼中的美味。這種果子必得在田野上吃,彼時,剛做完運動的你精神抖擻,清寒的天氣凍得人指節生疼,光禿禿的樹幹在颯颯秋風中搖擺,枝頭幾片葉子沙沙作響,耳畔傳來鬆雞的啾鳴。一路行走令人精神振奮,那些在室內吃起來口感酸澀的果子因而變得甘甜可口。或許,其中一些蘋果應該貼上 “請就著秋風品嚐”的標簽。
當然,沒有哪種味道應該棄之不食,果實的味道與生俱來,就是給人品嚐的。有的蘋果會有兩種明顯不同的味道,一半可以在室內吃,而另一半則必須在戶外吃。1782年,來自北自治鎮的彼得?惠特尼在《波士頓學會學報》上的一篇文章中說,他們鎮上一株蘋果樹上“結出的果實具有兩種截然相反的特性,同一個果實都會一半酸一半甜”,整棵樹上的果子有的酸澀難當,有的甜脆可口,味道不一。
我的家鄉納肖塔克山上有一株野蘋果樹,它結的果實帶著一絲苦味兒,一開始嚐不出來,等吃到大半個的時候,才會漸漸品出那種苦味兒。那種令人愉悅的味道殘留在你的舌尖上, 久而彌香。果子聞起來有一種被壓扁的臭蟲的氣味兒,但是吃起來會讓人感受到一種成功的歡欣。
我聽說普羅旺斯有一種 “被稱作呼呼梅的梅子樹,吃了那種樹上的梅子,你連口哨都吹不出來了,因為它特別特別酸”。不過,或許這是因為夏天在室內吃的緣故,假如你在戶外凜冽的寒風中吃,說不定能吹出清脆的高八度音呢。
隻有在田野上才能真正感受到大自然的酸甜苦辣,就好比冬日正午,樵夫坐在灑滿陽光的林間空地上,一邊吃著午餐, 一邊沐浴著陽光,在寒冷的冬日暢想夏季的驕陽,而坐在教室裏的學生凍得瑟瑟發抖。在戶外幹活兒的人絲毫不覺得寒冷,坐在屋子裏的人卻冷得受不了。對味道的感受和對溫度的感受是一樣的,對酸甜的感受和對冷熱的感受也是一樣的。這種天然的風味,這種病態的味覺所排斥的酸澀,才是真正的調味料。
要讓你的感官感受這些調味料,要享受這些野蘋果的風味,必須有充滿活力、強健有力的感官,舌頭和上顎的味蕾必須堅實挺立,而不是軟塌塌的馴服乏力。
鑒於我對野蘋果的親身感受,我能理解為什麽文明人排斥的很多食物會受到野蠻人的青睞,因為後者擁有在戶外生存的人類所具備的味覺,而野果的甜美隻有蠻荒或野生的味蕾才能品嚐得了。
要品味人生之果,要品味世界之果,需要怎樣強健的、適合戶外生存的胃口啊!
不是哪個蘋果我都渴望, 我渴望的蘋果也不是人人都欣賞。 我要的既不是長生不老之果, 也不是泛著紅暈的綠蘋果, 既不是讓妻子蒙羞的禁果, 也不是引起戰爭的金蘋果, 不,不!請給我一枚生命之樹結出的蘋果。
所以說,野外的人和室內的人想法不同,我希望我的思想像野蘋果那樣,對散步者來說是珍饈美味。不過,至於待在室內的人是否接受,我就不敢保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