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節

吻屍(3)

銘宇緊張起來,也忘了傷口的痛。他說:“我先打電話給領導,看能否解決

醫鬧。現在醫院秩序已經失控,再這樣,可能造成很多病人死亡。”

銘宇帶傷跑到醫務科,他進去對岑主任說:“病人家屬已經把醫院封鎖了,

難道公安局也不管嗎?難道一定要協調才能解決問題嗎?醫院有錯嗎?昨天吳因

寧醫生被他們打成肝破裂,現在傷口嚴重滲血,血壓下跌,出現心衰,血庫現在

也沒有‘AB’型血。如果進出醫院的道路再不通,他就有生命危險了。”

岑主任對王院長說:“幹脆和死者家屬協調吧。”

王院長說:“80萬太多啦。醫院又沒做錯!”

岑主任說:“是太多,但可以壓低呀。我給你做中間人,如果他們敢要太多,

我匯報給市委書記,叫防暴警察把他們抓走。”

王院長隻好點點頭。

岑主任又對南橋區長說:“醫院同意了,看你啦。南橋區是珠州市經濟發展

的重要區域,前年市委書記還引了三個世界五百強企業來南橋投資。可以說,南

橋區是市委一手打造的工業重鎮,我不希望因為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南橋區

一定要有好的投資環境,隻有種好參天梧桐才能引來鳳凰。醫院賠款,你們區政

府要承擔一部分,否則這事醫院也不願協調。”

南橋區長點頭說:“岑主任說得對,我區應該承擔一部分賠款!”

由岑主任代表醫院牽頭,南橋區長與東陽村委主任給病人丈夫牽頭,雙方坐

在醫院的醫務科談判。岑主任把協調的方向說了一遍,讓大家向他說的目標靠攏。

岑主任說:“病人是村民,家裏比較困難,補償一些錢,讓他辦了後事,也是醫

院做一件好事呀……病人家屬也理解,醫生不是神仙,不是什麽病都可以治好的

……你們造成了醫生受傷,現在醫院血庫沒血,通往醫院的道路都被你們的車截

斷,萬一醫生出現生命危險,誰來負責?所以,你們向醫院要80萬元也不現實,

過得去就成啦。”

東陽村委主任說:“就賠幾十萬元吧。”

病人丈夫說:“50萬元。一分不減!”

王院長說:“不現實的,給10萬元吧。住院費免掉。”

病人家屬說:“就40萬元吧。”

王院長說:“最多20萬元。住院費不免。”

最後家屬堅持30萬元,醫院20萬元。

岑主任有點不耐煩了,對王院長說:“醫院門診一天收入幾十萬了,現在一

鬧,也損失了幾十萬了,幹脆給多幾萬吧。我看這樣,就27萬元。這數字也不少,

對家屬也算不錯了。如果家屬不肯,我馬上打電話叫防暴警察來,把所有鬧事的

人都關進看守所!”

雙方沉默了,最後都同意了。王院長叫秘書打印兩份合同,與家屬丈夫簽字。

協議書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願達成一個協議:1?考慮乙方家庭困難,本著人

道主義原則,甲方同意補助乙方人民幣27萬元整,其中甲方支付給乙方人民幣20

萬元,由甲方協調的南橋區政府支付給乙方人民幣7?萬元,補助金甲方承諾於2006

年7?月29

支付給乙方,並同意退還乙方所交的全部醫療費用人民幣7000元及減

免所欠醫療費用。2?乙方家屬簽字後馬上離開醫院,並將死者屍體從甲方門診大

廳移走並由甲方送至火葬場,乙方將門診橫幅及花圈撤去。3?由於雙方發生肢體

衝突均有人員受傷,甲乙雙方同意責任自行承擔不予追究刑事責任。4?今後乙方

應保證本人及家屬不得以此事件再向甲方提出本協議以外的其他任何醫療或經濟

補償要求。

病人家屬簽字後,馬上打電話通知家屬,家屬如退潮一般離開了醫院。醫院

的車也迅速去珠州市血庫取血了。吳因寧的生命也得救了。

第二天上午,銘宇與本院年輕醫生、護士都去珠州市政府上訪。

吳因寧受了重傷,堅持要去,還叫幾個實習生用擔架把他抬去。盧依娜卻對

銘宇組織上訪有異議。她對銘宇說:“國家的政策是傾向病人,政府也是按政策

辦事呀,事

解決了,他們不願意看到再掀波瀾。”銘宇為了充實隊伍,堅持要

拉幾十個實習生去。他找許心茹,她是實習生班長。她表示不支持,但每個實習

生可以以個人名義去參加。醫院不支持醫生,銘宇叫車站的一個朋友用大巴把醫

生、護士拉到市政府門口。朝嵐本來

體虛弱,銘宇叮囑她不要去了,但她說:

“吳因寧為了救她而受重傷,凶手卻逍遙法外,她希望政府能把凶手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