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第三十七章 處罰你的不是神,是你自己
空淨法師開示:現代佛教和以往傳統佛教最大的區別在於: 由於過往不同的發展階段,傳統佛教告訴大家,如果你做了虧心事,上天會來懲戒你;然而現代佛學會談到說,其實所有的輪回和地獄都存於人自我內在的潛意識當中,當人的生命結束的時候,並不是存在外界的神靈來評判我們該去地獄還是天堂,而是我們自我內在的深層良知產生自我評判的標準,幻化成黑白無常來評判自己是否值得選擇好的輪回去處。甚至於,不論你做過什麽樣的事情,如果沒有足夠的信任和信心,即便是佛祖來迎接,自己都不敢接受。
佛帶著明亮的黃光而來迎接每一位靈魂,可是有的中陰身(靈魂)害怕、擔心自己不配這樣明亮的黃光,而寧願選擇微弱的代表人道的白光(當然在這些光麵前靈魂本身並不知道它們代表的意義),覺得微弱、柔和的光似乎讓自己更加能夠接受,因此便會不自知地重新進入六道輪回的路。
因此來說,其實不是佛祖不愛我們、要懲罰我們,隻有我們不饒恕自己、覺得自己不配得,才會不敢選擇美好、而去到地獄!
這和做人是一個道理,當我們不認同自己,即便有了好的發展機會,我們也不敢接受;即便有個優秀的人來愛我們,我們也不敢接受,因為不認為自己配得這份老天給與的愛!是我們自己的內心已經評判了自己的去處,我們的心選擇了我們自己的路。
黑白無常的引領力量,實際上就來自於我們平常所說的罪惡感和愧疚感。
如果一個人經常感覺到自己說話沒有底氣、虛弱,甚至表現在身體上的虛弱,往往是由於在潛意識中積存了太多的罪惡感和愧疚感!
當我們越是不承認和麵對自己的罪惡感和愧疚感,它們就隻會在體內不斷積壓,然後成為自我評判的一個假象,讓我們最終無法道向菩提。
佛祖和上帝從未怪罪人,是人自己怪罪了自己。並且製造了關於恐懼的世界,不相信自己可以被無條件地被接納和愛,而這個信任的最後一關的阻力,來自罪惡和內疚感。
深層潛意識中罪惡感和內疚感在關係中產生的幾個主要原因是:
一、有些內疚是轉移他人隱藏的內疚而來。
比如。母親對父親有歉疚卻不願意麵對和承認,而采用憤怒和指責的行為來掩蓋深層的歉疚,孩子可能同時承接母親對父親的指責和愧疚感!
二、認為自己獲得了不屬於自己的權利
1、比如上一條中的孩子,如果承接了母親對父親的指責和愧疚(這本不屬於一個孩子的權利),因此會同時對父親在更加深層的潛意識當中存有一份更深層的內疚。
2、在對家庭關係的眾多診療中,如果父母關係彼此沒有什麽溝通或者連接,然而每個人都對孩子很好,孩子也會產生關於接受的內疚,然後對父母非常逆反。
比如因為他會感覺接受了父親過多的愛,因為其中一份應該是給母親的;而對於母親也同樣。他會感覺接受了母親過多的愛,因為其中一份應該是給父親的。因此他可能用憤怒的方式,對父母表達愧疚3、又或者,如果家中有兄弟姐妹去世,深層潛意識中可能會有內疚;家族中有人被排除在外。可能會承擔他人的內疚。(這個部分可同時參考海寧格老先生的家庭係統排列,這裏不做重點論述。)
三、沒有行使和自己收獲權力所相應的責任
不能正視自我行為對他人帶來的負麵後果的影響。
比如,如果沒有能夠真實地接受或者尊敬父母,同時就會對於父母產生更深的內疚(這和表層意識的憤怒無關。因此會用不斷換工作、不斷更新情感對象等等來在深層潛意識處做平衡)。
在這裏,前兩種的內疚和家族中以及旁人有關,而第三種是屬於自己的部分。
回避關係中罪惡感和內疚感的幾個表現和內在原因:
1、 過度內疚、自責,不能接受發生的事實。讓行為沒有變化。
過度內疚讓我們在傷痛之外加上層層的恐懼和焦慮,然後變成一種有礙於行動的阻力,讓我們的注意力被引向內疚的感受,而非為事實負責、解決問題的行動上。
這讓對方的“犧牲”失去了推動萬物發展的價值。
2、 以守代攻:藉由過度同情來博得他人的同情和原諒,放棄自己的行為責任權,一般來源於不敢承擔自己行為可能帶來的關於責罰的後果。
不斷表現出來的內疚和罪惡感讓自己有理由停止在過往發生的事件中。不用行動和改變,來逃避承擔責任,祈求別人的理解和同情。然而這隻能讓自己的力量越來越虛弱,並且即便得到關注和同情,這裏麵沒有真正的尊敬。並且這種習慣性的贏取認同的方式。在新獲得的支持關係中,也會不斷運用,變成祥林嫂模式,關係的長久維持很有問題。
同時,我們沒有了解到,真正的原諒來自自己,就算別人原諒了自己,可是當我們放棄了自我的責任權,也就放棄了自我的話語權。因此這樣的人總是會慢慢地覺得自己不敢為自己爭取、說話沒有底氣!
3、 以攻代守,自我解釋來進行防衛,試圖解釋自己的無心、企圖彌補和掩蓋已經發生的傷害的事實效果;或者避開這個問題,攻擊對方其它方麵的不對,……都是在否認我們在事件中的真實影響,讓對方的“犧牲”感受到被漠視。
這種情況下,深層潛意識中良知的部分會讓我們因不能擔當而產生愧疚!
而發生在潛意識當中的這一切和我們的意識無關,就算我們不斷對自己說“不用愧疚”也沒有用!
這幾種內疚方式,表麵上是在向對方懺悔,實際上都是在關心我們自己,而沒有關心那個受到傷害的真實的對方,也沒有關係到對方的“傷害”所應該獲得的尊重、存在價值、及對萬物相互之間的推動意義。
解決方式:
1、真誠地道歉,發自內心、沒有任何解釋的道歉。
2、表明願意接受這個結果給自己帶來的任何行為後果!
3、把這個教訓深深地記在心裏,在以後避免類似的事件發生!
4、感謝對方已經為這個事件的付出。讓自己有機會成長!
然後放下這件事!
這樣我們就可以正麵地麵對這個事件中可能產生的愧疚和罪責,並且把它轉化成對於整個係統具有幫助性的力量!
要注意:偽裝的形式
一、有時候的“道歉”也是一種變相的後悔和自責。
它僅僅不斷說明自己的“錯”和“不好”,然後把改變的決定權交給別人。
比如我們經常會聽到有人說,“是我傷害了你!我真的沒用!真的很沒用!”
這種不斷的自責。讓自己的行動沒有改變,並且讓自己行動的動力變得更小,同時對於給對方的傷害也毫無補救和益處;
一個不會抬頭的人,如果願意低頭,不斷說“都是我的錯”的人,要麽就是不斷低頭、沒有抬頭,那就不是頷首的尊敬,而是會讓自己的頭不斷低下、直到如同下跪;要不然那就是一個“要挾”,因為自己想抬頭,又沒有能力抬頭。所以隻有要讓他人低頭的方式讓自己相對處於抬頭的角度。
抬頭,代表一種為自己的不妥負責,代表一種擔當的能力;
低頭,代表適度的道歉和讓步。
下跪,則代表乞求。把自己的成長的責任全部放在他人的肩上;
而“要挾”則代表讓別人的善為自己傷痛的表現負責、退步。這一招非常容易讓愛自己、在意自己的人隱忍自己的不舒服,然後在關係中慢慢褪去溫暖;但是對於不在意自己的人卻無效。所以,這個方法總是會讓自己的幸福慢慢地變得不幸。
二、以“可是我是無心的”來拒絕道歉。
是的,我們總是希望在自己行為出錯的時候,別人可以理解我們的無心。
當然有的時候,是可以在一些關係中用這樣的方式來嚐試化解:“請你在看到我的不當的行為同時,接受我的無心和好意!”當下事件中可能會被對方接受。然而如果總是說明自己的無心和好意。而在行動中卻總是沒有改變,時間久了,對方就會有被漠視的感覺,這對於雙方的長遠關係也是有破壞性的。
有些傷害產生了是無法彌補的!比如當一個人無意中殺死了另外一個人、一個人無意中的一句話引發了另一個家庭的關係破損,盡管這樣的悲劇的發生並不能僅僅歸因於這個引發者,然而我們必須誠懇地麵對自己行為後果的這個部分。不能因為無心的起因便掩蓋事實的後果!
而對於自己無心的這個部分,要學習自我接納和陪伴,嚐試自己對自己說“我看到你的無心,我接受你的好意,我陪伴你接受行為後果。然後一起探討下一次如何讓這種無心和好意也被別人看到!”這個部分是自己的功課!
正如一句話所說“世間萬物為相互成就而來”,為他人犧牲的人其實並不是真的介意受到“傷害”或者“犧牲”,換句話說,“傷害”或者“犧牲”並不是真正讓人痛苦的原因,真正讓人痛苦的是這份“傷害”或者“犧牲”沒有得到應有的意義和價值歸屬!
因為每個人最初都有愛人、願意犧牲自我、成就他人的善意,隻是當這份“犧牲”被看成是“軟弱”,被可憐、輕蔑、或者漠視認為理所當然,它才會成為一種痛,那份善意的滋養的能量才會變成一種傷人的能量。
再一次說,人真正害怕的並不是“受傷”,怕的是受傷的時候被別人看成懦弱和理所當然!
這個世界沒有真正的“傷害”,每個表麵的“弱”下麵都有著極大的愛的力量。隻有當這個愛的力量被沒有很好的承接,才會形成表麵的“傷害”。
所以當我們能夠真正麵對由對方受到的“傷害”或者“犧牲”所獲得的經驗和教訓,並且尊重他們的經曆和選擇,對於他們來說所有的發生才是真正有價值的!
說到底,真正的道歉,首先不是為了別人,是能夠真實麵對自我內在的愧疚和罪惡,讓自己心安!
其次,與此同時,當我們真地做到了麵對自己的愧疚並且有力地成長,也就是對方的“犧牲”和“傷痛”獲得價值升華和解脫的時候!
無條件接納自我無心和好意的起因!
無條件為自己承擔行為後果!
有條件選擇自我的行為。
學習和深層的自己和諧相處,更好地了解自己、愛自己,同時也更好地了解他人、了解他人和我們之間更深層的相互之間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