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程 顥(1/3)

程顥 (hào) 北宋(1032~1085)字伯淳,人稱明道先生,原籍河南洛陽,生於湖 程顥畫像

北黃陂縣。宋代大儒,理學家、教育家,封“先賢”,奉祀孔廟東廡第38位。 與程頤為同胞兄弟,世稱“二程”。“二程”早年受學於理學創始人周敦頤,宋神宗趙頊時,建立起自己的理學體係。

其家曆代仕宦,曾祖父程希振任尚書虞部員外郎,祖父程遹曾任黃陂縣令,贈開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卒於該縣。父程珦年幼無力返鄉,遂居於黃陂,曾任黃陂縣尉,後官至太中大夫。二程就是在其父任黃陂縣尉時所生,自幼深受家學熏陶,在政治思想上尤受父程珦影響,以非王安石新法著稱。

北宋嘉祐二年(1057年)舉進士後,曆官鄠縣主簿、上元縣主簿、澤州晉城令、太子中允、監察禦史、監汝州酒稅、鎮寧軍節度判官、宗寧寺丞等職。

神宗初,任禦史。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合,不受重用,遂潛心於學術。《宋史》本傳稱:“慨然有求道之誌。泛濫於諸家,出入於老、釋者幾十年,返求諸‘六經’而後得之”。與弟程頤開創“洛學”,奠定了理學基礎。在教育上,先後在嵩陽、扶溝等地設學庠,並潛心教育研究,論著頗巨,形成一套教育思想體係。程顥提出,教育之目的乃在於培養聖人,“君子之學,必至聖人而後已。不至聖人而自已者,皆棄也”。孝者所當孝,弟者所當弟,自是而推之,是亦聖人而已矣”。即認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仁民而愛物,謹守封建倫常。學《論語》、《孟子》則為“知道”,“讀《論語》、《孟子》而不知道,所謂雖多亦奚以為?”《大學》、《中庸》亦不可不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明此理也”。而《中庸》“天理也,不極天理之高明,不足以道中庸”。總之,教育必以儒家經典為教材,以儒家倫理為教育之基本內容。程顥還提出,讀書以期“講明義理”,注重讀書方法,“讀書將以窮理,將以致用也”,不可“滯心於章句之末”,為此者乃“學者之大患”。同其理學思想一樣,程顥的教育思想對後世影響深遠。後人為求學統淵源,於他講學之處立祠或書院以為紀念。

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於京師講《易》處(今河南開封繁塔之左)立二程祠。明成化二十年(1489),河南巡撫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書院,祀二程於講堂。另嵩陽書院亦為紀念二程所立。《嵩陽書院誌.序》稱:“嵩陽書院,宋藏經處,兩程夫子置散投閑與群弟子講學地也”。

宋寧宗嘉定十三年(1220年),賜諡程顥為“純公”,程頤為“正公”。理宗淳祐元年(1241年),又追封程顥為“河南伯”,程頤為“伊川伯”,並“從祀孔子廟庭”。元明宗至順元年(1330年),詔加封程顥為“豫國公”,程頤為“洛國公”。明代宗景泰六年(1455年)詔令兩程祠以顏子(即顏淵)例修建, 規製比於闕裏,前後殿廡齋室等房共六十餘間,祭文稱頌兩程“闡明正學,興起斯文,本諸先哲,淑我後人”。清康熙二十五年,二程進儒為賢, 位列孔子及門下、漢唐諸儒之上,次年康熙皇帝又賜給兩程祠‘學達性天’匾額 。 二程的著作有後人編成的《河南程氏遺書》、《河南程氏外書》、《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經說》等,程頤另著有《周易傳》。二程的學說後來由南宋朱熹等理學家繼承發展,成為“程朱”學派。

程 頤

程頤(1033~1107),教育家。字正叔,人稱伊川先生,北宋洛陽人。為程顥之胞弟。曆官汝州團練推官、西京國子監教授。元祐元年(1086)除秘書省校書郎,授崇政殿說書。與其胞兄程顥共創“洛學”,為理學奠定了基礎。幼承家學熏陶,其政治思想頗受父親的影響,推舉其父反對王安石新法乃“獨公一人”,又說其兄程顥對荊公(王安石)之說,“意多不合,事出必論列”,極加稱許。與其兄程顥不但學術思想相同,而且教育思想基本一致。 24歲時曾在京師(今河南開封繁塔之左)授徒講學。宋神宗熙寧五年(1072)偕兄於嵩陽講學。元豐元年(1078)知扶溝縣,“設庠序,聚邑人子以教之”。元豐五年,文彥博將其鳴皋鎮(今河南洛陽伊川縣境)之莊園贈給程氏,乃自建伊皋書院,講學其中幾達20年。同程顥一樣,主張教育目的在於培養聖人,“聖人之誌,隻欲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聖人以天地為心,“一切涵容複載,但處之有道”,因此,教育必須以培養聖人為職誌。在教育內容上,主張以倫理道德為其根本,“學者須先識仁。仁者藹然與物同體,義、智、信,皆仁也。”《宋史》稱他“學本於誠,以《大學》、《論語》、《孟子》,《中庸》為指南,而達於‘六經’”。

教育以德育為重,強調自我修養,其途徑為致知、格物、窮理。“致知則智識當自漸明”,致知乃在窮理,即盡天理

。致知的辦法是“格物”。“格者,至也”,“格”是內感於物而識其理。“耳目能視聽而不能遠者,氣有限耳,心則無遠近也”,因此認識事物的關鍵乃在“心”。心“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非在外也”,故致知重“內感”而不重外麵事物。在學習方法上,強調求其意,“凡看文字,先須曉其文義,然後可求其意,未有文義不曉而見意者也”。

哲人思想

程顥與程頤一起,創立了“天理”學說。程顥曾說過:“吾學雖有所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理”因此成為二程哲學的核心,宋明理學也就從此得名。二程兄弟所謂的“理”,既是指自然的普遍法則,也是指人類社會的當然原則,它適用於自然、社會和一切具體事物。這就把儒家傳統的“天人合一”思想,用“天人一理”的形式表達了出來,中國上古哲學中“天”所具有的本體地位,現在開始用“理”來代替了,這是二程對中國哲學的一大貢獻。 在程顥的哲學中,對孔子的“仁”學有新的發展。他認為,“大抵盡仁道,即是聖人”。又說:“學者須知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禮、知、信皆仁也。”他把先秦儒家“仁學”所強調的愛人、博施濟眾、克己複禮等,進一步發展成為與“萬物為一體”的境界,認為前者還隻是仁的“用”(表現),後者才是仁的“體”(根本)。這一思想與張載的“民胞物與”思想有相通之處。

在修養方法方麵,程顥提出了“定性”的理論。所謂“定性”實際就“定心”,即如何使人做到內心的安寧與平靜。他認為,要使內心平靜,不受來自外部事物的幹擾,就應該雖接觸事物,卻不執著、留戀於任何事物,“內外兩忘”,超越自我。這一“定性”的理論,是程顥發揮了孟子的“不動心”思想,也吸取了佛、道二教的心理修養經驗後而成的。

程顥和程頤的思想,人們一般統稱為二程之學,實際上兩人的思想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程顥比程頤更注重個人內心的體驗。有的學者認為,程顥的思想是後來陸九淵“心學”的源頭,程頤的思想則後來朱熹“理學”的源頭。程顥一生沒有專門的學術著作,他的講學語錄及一些書信,詩文,被後人與程頤的著作合編在一起而為《二程全書》,今有校勘標點本的《二程集》。

程顥、程頤兄弟,世稱“二程”。二程十五、六歲時,受學於理學創始人周敦頤。宋神宗趙頊時,建立起自己的理學體係。二程的學說在某些方麵有所不同,但基本內容並無二致。皆以“理”或“道”作為全部學說的基礎,認為“理”是先於萬物的“天理”, “萬物皆隻是一個天理”,“萬事皆出於理”,“有理則有氣”。現行社會秩序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則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對”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強調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於氣稟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惡。所 以濁氣和惡性,其實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會損害天理。“無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滅人欲”。要“存天理”,必須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窮理,逐日認識事物之理,積累多了,就能豁然貫通。主張“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的修養方法。二程宣揚封建倫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內形成像君臣之間的關係。程頤還反對婦女改嫁,宣稱“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流毒頗深。二程的著作有後人編成的《河南程氏遺書》、《河南程氏外書》、《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經說》等,程頤另著有《周易傳》。二程的學說後來由南宋朱熹等理學家繼承發展,成為“程朱”學派。

二程把“理”作為其思想體係的最高範疇,基本內涵包括三個層次:

第一,“理”是宇宙的終極本原和主宰世界的唯一的存在。

第二,“天理”又是封建道德原則及封建等級製度的總稱。

第三,“天理”也具有事物特性及發展變化規律的意義。

這樣,張載以物質狀態的“氣”為宇宙本原的本體論就被否定了,精神性的“天理”就在理學體係中被確立了最高本體的地位。

二程的人性論認為人性有“天命之性”與“氣稟之性”的區別。前者是天理在人性中的體現,未受任何損害和扭曲,因而在至善無疵的;後者則是氣化而生的,不可避免地使“理”受到“氣”的侵蝕,產生弊端,因而具有惡的因素。

人性中的善自然是其“天理”的本質特征,惡則表現為人的不合節度的欲望、情感,二程稱之為“人欲”或“私欲”。“人欲”是“天理”的對立麵,二者具有不相容性。

二程在其“天理”論的基礎上對《大學》裏的“格物致知”進行了新的闡釋,形成他的認識論。二程還以其“天理”論發揮孔子“克己複禮”的命題,提出了自己的修養論。

總之,二程的理學思想體係,是北宋時期理學初創階段比較典型的形態,它勾勒出了程朱理學的基本輪廓,為朱熹思想的產生提供了理論

基礎。

具體到二程各人,他們的思想盡管在本質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學術傾向上是存在一定差異的。程顥認為萬物本屬一體,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發明本心,自覺達到與萬物一體,因此較多地強調內心靜養的修養方法,不大重視外知。後來的陸王,大致沿著程顥的理路,發展為心學。而程頤則主張探求事物所以然之理,人生的根本在於居敬窮理,格物致知,較多地強調由外知以體驗內知。後來的朱熹,大致沿著程頤的理路,發展為純粹的理學。所謂的“程朱理學”,實際上主要指的是程頤和朱熹的理學。當時有許多人追隨二程學習,尤其是程頤弟子很多,主要有謝良佐、遊酢、呂大忠、呂大臨、呂大均、侯仲良、劉立之、朱光庭、邵伯溫、蘇昺等(其中三呂與蘇昺原為關學學者),形成了著名的洛學學派,為南宋理學的集大成者朱熹建立其龐大的思想體係奠定了基礎。

二程的學說在某些方麵有所不同,但基本內容並無二致。皆以“理”或“道”作為全部學說的基礎,認為“理”是先於萬物的“天理”, “萬物皆隻是一個天理”,“萬事皆出於理”,“有理則有氣”。現行社會秩序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則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對”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強調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於氣稟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惡。所以濁氣和惡性,其實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會損害天理。“無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滅人欲”。要“存天理”,必須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窮理,逐日認識事物之理,積累多了,就能豁然貫通。主張“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的修養方法。二程宣揚封建倫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內形成像君臣之間的關係。程頤還反對婦女改嫁,宣稱“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流毒頗深。

影響及評價

程顥、程頤所創建的“天理”學說在中國古代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對我國古代政治思想和哲學思想都產生了重要而深遠的影響, 並受到了後世曆代封建王朝的尊崇,以致逐步演變成為我國古代封建社會後期近千年的占有統治地位的思想。

程顥、程頤兄弟,思想體係同中有異。二程將易學的發展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伊川易傳》為義理易學詮釋體係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程氏易傳》是伊川易學的精華,它繼承了王弼義理派易學傳統,將儒家解《易》推闡發揮到極致,可以說是集義理派著作之大成,並對朱熹易學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如果說王弼易學是魏晉玄學、易學興起的重要標誌,那麽,程氏易學則實現了由王弼易學道家化、玄學化的義理向儒家義理的轉變。

程顥與其弟程頤同為宋代理學的主要奠基者,世稱“二程”。因二程兄弟長期講學於洛陽,故世稱其學為“洛學”,二程在哲學上發揮了孟子至周敦頤的心性命理之學,建立了以“天理”為核心的唯心主義理學體係。二程在學術上所提出的最重要的命題是“萬物皆隻是一個天理”。他們認為陽陰二氣和五行隻是“理”或“天理”創生萬物的材料,從二程開始, “理”或“天理”被作為哲學的最高範疇使用,亦即被作為世界的本體,而且人類社會的等級製度及與之相適應的社會道德規範,也都是“天理”在人間社會的具體表現形態,“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無所逃於天地之間。 ”(《河南程氏遺書》五)

二程的人性論祖述思孟學派的性善論, 但二程的人性論在性善論的基礎上又進一步深化了, 回答了性為什麽至善,為什麽會產生惡的因素等一係列問題。 二程認為人性有“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的區別,前者是天理在人性中的體現,未受任何損害和扭曲,因而是至善無疵的;後者則氣化而生的, 不可避免地受到“氣”的侵蝕, 產生弊端, 因而具有惡的因素。 二程認為,性的本然狀態,由於是“天理”在人身上的折射,因而是至善的,人性中的善自然是其“天理”的本質特征,惡則表現為人的不合節度的欲望、情感,二程稱之為“人欲”或“私欲”.,“人欲”是“天理”的對立麵,二者具有不相容性,“天理”盛則“人欲”滅, “人欲”盛則“天理”衰。由此可見宋代理學家所提出的“存天理,滅人欲”這一命題,實際上是有其一定的積極意義,不容全盤否定。

哲人名言

程顥:

富貴不**貧賤樂,男兒到此是豪雄。

專欲利己,其害大矣。貪之甚,則昏蔽而忘理義;求之極,則爭奪而致怨。

寡欲心自清。

治天下者必先立其誌

天下之事,患常生於忽微,而誌戒於漸習。

外物之味,久則可厭;讀書之味,愈久愈深。

讀書要玩味。

古者,自天子達於庶人,必須師友以成其德業。

程頤:

人不學便老而衰 。

積學於已,以待用也。

久物之味,久則可厭;讀書之味,愈久愈深

學者須要會疑。

教人末見意趣,必不樂學。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