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沒有逮捕人。”格蘭特傍晚在電話裏對巴爾克總督察說:“但是我認為這無疑是一樁謀殺案。法醫也如此斷定。她頭發上的扣子也許是意外——不過你要是親眼看到,一定會認為那不是意外——但她的指甲抓過什麽東西而裂開了。指甲裏的東西已經送去化驗,但是在海水裏泡過一個小時,已經沒剩下多少東西……當然各項線索都指向同一個方向,不過相互間有些矛盾。這會是個棘手的案子,我想。我把威廉斯留在這裏做例行問話,晚上我會回到城裏。我想見見她的律師——厄斯金。他剛好在驗屍的時候出現,不過後來我有提司鐸要問,沒空找他。可否請你幫我確定一下,今晚我什麽時候可以和他談談。葬禮敲定在禮拜一。高德斯墓園。對,火葬。我想我會去參加。我想見見她的至親好友。對,我可能會順便去喝一杯,就看看時間有多晚。謝了。”
格蘭特掛上電話,就去找威廉斯喝下午茶,這個時間用晚餐還太早,而威廉斯酷愛鹹肉煎蛋加上一大片烤麵包。
“明天是禮拜日,調查扣子的事可能得緩一緩。”他們就座之後格蘭特說道,“皮茨太太怎麽說?”
“她不敢說他當時究竟有沒有穿大衣。她隻看見他的頭露在樹籬上走過去。不過他有沒有穿在身上無關緊要,因為她說那件大衣經常出現在車子的後座上,和克雷小姐的大衣放在一起。她不記得最後一次看見提司鐸的深色大衣是什麽時候。看來他常常穿那件大衣。從早到晚。她說他是個‘冷漠的人物’。可能因為他是從國外回來的,讓她沒有這種感覺。她對他沒什麽好感。”
“你是說她認為他有嫌疑?”
“不,純粹是不予置評。你知道嗎,長官,你有沒有想過這件事是一個聰明人幹的?”
“怎麽說?”
“雖然掉了一顆扣子,但沒有人能夠因此懷疑什麽。她會被發現是一大早去遊泳然後溺死的——毫無破綻。沒有腳印,沒有武器,沒有打鬥跡象。非常幹淨利落。”
“不錯。是很幹淨利落。”
“你好像不這麽想。”
“因為那件大衣。如果你要走到海裏去淹死一個女人,你會穿著大衣去嗎?”
“我不知道。要看我的意圖有多強烈。”
“你會怎麽做?”
“和她一起遊泳,然後把她的頭按到水裏去。”
“這樣你身上會留下抓痕,十有八九會。”
“不會。我會在淺海把她雙腳提上來。等到她自己溺死就行了。”
“威廉斯!真是高招。而且真殘忍。”
“那麽,你會怎麽做呢,長官?”
“我想我不會在水裏做。我可能不會遊泳,或者我可能不想一大早去泡水,也可能我希望下手之後盡快離開現場。我想我會在水深的地方找一塊岩石站在上麵,等她過來跟我說話的時候,一把抓住她的頭壓進水裏。這樣我全身上下能抓得到的地方隻有我的手,而我會戴著皮手套。隻要幾秒鍾她就不省人事了。”
“很好的做法,長官。不過在峽穀附近一英裏之內這個辦法派不上用場。”
“為什麽?”
“那裏一塊岩石也沒有。”
“你說得對。不過有變通的辦法。那裏有防波堤。”
“對,對,的確有!所以你認為是這樣下手的嗎,長官?”
“誰知道?這隻是猜測。不過我還是想不通那件大衣。”
“我看不出來有什麽必要操心這一點,長官。那天早上有霧,早上六點也還有點冷。誰都有可能穿著大衣。”
“是——的。”格蘭特說道,暫時把這個問題丟在腦後,但還是無法釋懷,像這種無法解釋的事情,偶爾會困擾著他相當邏輯化的思維(而且不隻一次,當他原本的邏輯失敗的時候,卻為他的努力帶來成功)。
他指示威廉斯下一步的調查方向,而他自己則要回城裏。“我剛才跟提司鐸談過,”他作結論道,“他已經在‘海洋’找到侍者的工作。我不認為他會逃走,不過你最好派個人去盯著他。辛格就行。這是提司鐸星期四早上開車的路線,根據他自己的說法。”他遞過一份文件給警官,“去查查看。雖然當時天很早,不過還是可能有人記得他。他到底有沒有穿大衣?這是重點。我想,我個人認為,他說他偷了車這一點沒有問題。不過不是他給出的理由。”
“當我讀到他的供詞的時候,認為他的理由很可笑。我當時在想:‘他實在應該編個高明一點的理由!’你的看法如何,長官?”
“我想他淹死她之後,產生的第一個念頭是逃跑。開著車他可以逃到英國的任何一個地方,甚至逃到國外去,那時她的屍體可能都還沒被發現哩!所以他把車開走了。後來不知什麽事讓他發覺自己像個大傻瓜。也許是扣子掉了。總之他明白最好回去待在原處裝無辜。他把能陷他入罪的大衣處理掉——就算他沒掉扣子,袖子直到手肘的部分一定也浸了海水——然後把車子開回來,結果發現屍體已經被找到了,被海浪打上來的,於是在海灘上演出了那一幕好戲。要演那出戲其實並不困難。隻要想到自己差點做出蠢事就足以叫他熱淚盈眶了。”
“所以你認為是他幹的?”
“我不知道。動機似乎有點不足。他身無分文,而她是個闊綽的女人。他有充分的理由不要她死。顯然他對她非常有興趣。他說他並未愛上她,但這隻是他的一麵之詞。我認為當他表示他們之間沒什麽的時候,他說的是實話。他可能為愛情落空所苦,但即使是這樣,他更可能的做法是暴打她一頓。但這卻是古怪的冷血謀殺,威廉斯。”
“確是如此,長官。這案子令我反胃。”威廉斯叉起一大塊上等的威爾特幹酪,心滿意足地放到舌頭上。
格蘭特對他微笑,這笑容令他的手下願意為他赴湯蹈火。他和威廉斯經常合作共事,一直十分和睦且互相欣賞。也許是因為威廉斯,上帝保佑他,不大覬覦別人的地位。他比較像一位美麗而貞節的妻子身邊那個心滿意足的丈夫,而非雄心勃勃的偵探警官。
“真不該在驗屍之後錯過了她的律師。我有很多事情要問他,天知道他會去哪裏度周末。我已經向警場要求調閱她的相關檔案,不過她的律師應該更幫得上忙。一定要查出她的死誰受益最多。這對提司鐸來說是個不幸,但應該對很多人來說是好消息。既然她是美國人,我想她的遺囑應該在美國的什麽地方。等我起床的時候警場就會知道了。”
“克莉絲汀·克雷不是美國人,長官!”威廉斯用“你居然不知道”的語氣說道。
“不是?那她是哪裏人?”
“英國諾丁漢出生的。”
“可是大家都說她是美國人。”
“沒辦法。她在諾丁漢出生,在那裏念書。大家還說她在花邊工廠做過女工,不過沒有人知道真相究竟如何。”
“我忘了你是個影迷,威廉斯。再多告訴我一點。”
“噢,當然了,我知道的都是從《銀幕天地》或《電影畫報》之類的雜誌上看來的。裏麵寫的東西很多是胡說八道,但隻要故事夠精彩,他們也從不放棄追求真相。她不喜歡接受訪問,而且每次告訴記者的故事都不一樣。當有人指出她某次的說法和前次說的有出入時,她說:‘上次的太無聊了!我這次想到的有趣多了。’每個人都被她搞得一頭霧水。他們說這叫善變,那是當然的。”
“你不認為嗎?”格蘭特問道,他永遠對閃躲的態度很敏感。
“噢,我不知道。我總覺得這比較像是——嗯,像是一種保護,如果你知道我的意思的話。要逮到你的把柄,隻能在別人摸清你——知道你關心的是什麽之後。如果你讓他們猜來猜去,痛苦的就是他們,不是你。”
“一個能從諾丁漢的花邊工廠一路爬上銀色世界頂峰的女孩,應該不會容易受傷。”
“其實正因為她隻是出身於一家花邊工廠的無名小卒。每隔半年,她就會置身在一個完全不同的社交圈,因為她崛起得實在太快了。這需要很多力氣——就像潛水者要從深海往上升一樣。你必須不斷應付壓力的變化。不,我認為她需要一個藏身的殼,而她的殼就是讓大家猜來猜去。”
“所以你是克雷迷囉,威廉斯。”
“我當然是,”威廉斯說道。粉紅色的臉頰變為更深的粉紅。他激憤地把一團橘子醬抹在厚片吐司上,“我一定要在結案時,親手給幹下這等事的雜碎戴上手銬。這樣想就舒坦多了。”
“有什麽看法嗎?”
“這個,長官,如果你不介意我這麽說的話,我認為你忽略了一個動機很明顯的人。”
“誰?”
“傑森·哈默。他一早八點半在現場附近到處窺探什麽?”
“他是從桑威治過來的。在那邊的酒吧過了一晚。”
“那是他自己說的。郡裏的人查證過他的話嗎?”
格蘭特翻翻他的本子。
“大概還沒有。這段供詞是在找到紐扣之前他自願提供的,所以警方並未起疑。從那時候起,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提司鐸身上。”
“哈默的動機很多。克雷把他甩了,他窮追不舍到農莊,卻發現她單獨跟另外一個男的在一起。”
“對,很合理的懷疑。你可以把哈默列入你的待辦事項裏麵。查查他有哪些衣服。我們已經發出特別命令,尋找被丟棄的大衣。希望能帶回來一點消息。大衣這個線索比紐扣好找得多。對了,提司鐸說他把衣服(除了晚禮服之外)全都賣給了一個叫做塔格的男人,但是不知道他在哪裏做生意。他是不是以前在克拉文街的那個家夥?”
“是的,長官。”
“他現在在哪裏?”
“威斯特本恩街,最盡頭。”
“謝謝。我不懷疑提司鐸的說法。不過也有可能另一件大衣上有同樣的扣子。這可能會再帶出另外一些事情。”他站了起來,“那麽,就放手去幹這些苦差事吧!說到這個,這裏有一個很好的東西可以給你的第三杯茶添點香味。”他從口袋裏抽出一份下午版的《前哨》,《號角》報社的晚報版,放到威廉斯的茶盤旁,醒目的標題映入眼簾:“克雷之死是意外嗎?”
“吉米·霍普金斯!”威廉斯反感地說道,用力把糖丟進他的紅茶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