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領導身邊做事,有時你的領導犯了糊塗,作為直接執行者,你千萬不能跟著犯糊塗,要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對策:

1.應對健忘的領導

有的領導很健忘,明明在前一天講過某一件事,可兩三天後,他卻說根本沒講過;或者在前一天他講的是這個意思,可過了兩三天,他卻說是那個意思。他常常顛三倒四,也常常丟三拉四。這樣的領導,對付的方法是:當他在講述某個事件或表明某種觀點時,下屬可裝作不懂,故意多問他幾遍,也可提出自己不同的看法,以故意引起討論來加深領導的印象。在最後,還可以對領導的陳述進行概括,用簡短的語言重複給領導聽,讓他也牢牢記住。

有的領導,明明你在上午把某個材料送給他了,下午他會一本正經地說根本沒拿,重新向你要。對這樣的領導,可行的辦法是,送材料時不要一放就走,或托人轉送,可適當延長接觸時間,也可對材料做些具體解釋,如有旁人,要讓他們也知道有這樣一個材料,以擴大影響,增加旁證。如是重要材料,可要求領導簽字,一般不要托人轉送。倘必須轉送,可在送前或送後再打個電話給領導加以說明。

如果你是文秘人員,接到上級的文件或書麵通知,要你們領導參加會議或活動等,那麽把通知直接給他看,並把有關時間、地點、所帶物品等要素用他的筆劃出來,或者把它寫在領導的台曆上。假如是電話通知,可把具體內容轉寫成書麵通知,直接送交領導,如人不在,可放在辦公桌上,但事後見麵時要重複一下。

2.應對模糊的領導

有的領導在布置工作任務時含含糊糊、籠籠統統,從來沒有明確具體的要求;有的既可理解成這樣,又可理解成那樣;有的前後互相抵觸,下屬根本無法操作和實施。一旦你去做了,有的領導就會責怪,說他的要求不是這樣,你弄錯了。對經常是這樣的領導,在接受任務時,一定要詳細詢問其具體要求,特別在完成時間、人員落實、質量標準、資金數量等方麵盡可能明確些,並一一記錄在案,讓領導核準後再去動手。

你去請示某項工作,要求得到具體指示或明確答複,可有的領導卻“哼哼哈哈”一通之後,沒有明朗的態度,有的隻是說“知道了”,有的則是說“你看著辦”。有時,請示或匯報的事情具有相互排斥性,即要麽行要麽不行,有的領導卻也沒有明確的表示。為了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做下屬的可反複說明旨意,並想方設法誘導其有一個明白的判斷。必要時,可采用提供語言前提的方法,如:“你的意思”,讓領導續接,或者用猜測性判斷讓領導回答,如:“你的意思是不是×××?”當領導有了一個比較明確的判斷之後,立即重複幾遍加以強化,也可進一步延伸:“假如是這樣,那就會如何。”

3.應對馬虎的領導

有的領導做事很馬虎,常常做些啼笑皆非的事,弄得下屬們無所適從。有的對上麵的文件不仔細研讀,對上級召開的會議不認真參加,在沒有完全理解基本精神的前提下就發表意見,提出看法,或公開傳達。如某公司經理和秘書去局裏參加房改工作會議。開會時,經理不是說說笑笑,就是進進出出,很不認真。回本公司傳達時,他隻照本宣科。當職工提出具體問題時,他語塞了,無法解說清楚,有些地方自己也沒理解。此時,有人就問在場的秘書。麵對十分尷尬的領導,秘書很巧妙,他不說經理沒認真聽,也不對問題做具體解釋,而說這些問題上麵還沒確定,待過幾天去問問再做答複。其實,秘書是很清楚的,隻是為了照顧領導的麵子而故意這樣說。事後,秘書就職工提出的問題一一向領導做了解釋。秘書這樣做,雖然有點假的成分,但從人際交往的角度來說,是完全可行的。

有些領導,對下級的申請、報告、匯報等材料沒有仔細看完就下結論,或簽字批示。對此,下級要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對待,如對自己非常有利,但超過了應有的範圍,不要秘而不宣,可含笑指出其不當;倘若對自己不利或非常不利,可做出必要的解釋,切勿急躁,切勿過分的責怪埋怨,以免個別糊塗的領導惱羞成怒而固執己見,一錯到底。有的材料或事件很緊急、很重要,可有些領導卻漫不經心,把它擱置在腦後。對這樣的領導,惟一的辦法就是反複申明,多次強調,最好三四個人輪番強調,促使其引起重視,認真對待。

4.應對無知的領導

這裏的無知,泛指不明白、不懂、外行。有些領導明明自己不懂、外行、不擅長,但他有時裝懂、裝內行,他想顯示自己,他要橫插一手,有的還要瞎指揮。對這樣的領導,可分別對待。如是重要的、帶有原則性的問題,下屬可直接闡明觀點,或據理力爭,或堅決反對;倘是無關大局的一般性問題,下屬則可靈活對付,盡量避免正麵衝突和使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