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大事者,以多選替手為第一義。滿意之選不可得,姑節取其次,以待徐徐教育可也。
——家書摘錄
季弟左右:
接家書,知季弟婦於二月初七日仙逝,何以一病不起?想係外感之證,弟向來襟懷不暢,適聞此噩耗,諒必哀傷不能自遣。惟弟體亦不十分強旺,尚當達觀節哀,保重身體。應否回籍一行,待沅弟至三山夾與弟熟商,再行定奪。
長江數百裏內厘卡太多,若大通再抽船厘,恐商賈裹足(裹足:不敢行走。),有礙大局,擬不批準。獲港厘局分成為數無多,擬批令改於華陽鎮分成,為數較多,弟之所得較厚,又於外江水師無交涉爭利之嫌,更為妥善。諸囑保重,至要至要!
同治元年二月二十一日
沅弟左右:
接陳東友、蔡東祥、周惠堂稟,知雍家鎮於十九日克複。惜日內雨大,難以進兵,若跟蹤繼進,則裕溪口亦可得手矣。小泉赴粵,取其不開罪於人,內端方而外圓融(內端方而外圓融:形容為人處世裏麵剛正而外表圓滑。)。今聞幼丹有出省赴廣信之行,小泉萬不可赴粵矣。
丁雨生筆下條暢,少荃求之幕府相助,雨生不甚願去,恐亦不能至弟處,礙難對少荃也。南坡才大之外,人皆樂為之用,唯年歲太大;且粵湘交涉事多,亦須留南翁在湘,通一切消息。擬派鶴汀前往,鶴與勞公素相得,待大江通行後,請南翁來此商辦鹽務,或更妥洽。
又接弟信,知巢縣、含山,於一日之內克複,欣慰之至!米可以多解,子藥各解三萬,唯辦事之手,實在不可多得,容覓得好手,請赴弟處。受山不樂在希帥處,即日當赴左帥大營,亦不便留也。
同治元年三月二十四日
沅弟左右:
接信知弟目下將操練新軍,甚善甚善!惟稱欲過江斜上四華山紮營,則斷不可。四華山上逼蕪湖,下逼東梁,若一兩月不破此二處,則我軍無勢無趣(無勢無趣:指失去軍勢、軍心。),不得不退回北岸矣。
弟軍南渡,總宜在東梁山以下采石,太平一帶,如嫌采石下麵形勢太寬,即在太平以上渡江,總宜奪金柱關,占內河江麵為主,餘昨言妙處有四:一日隔斷金陵、蕪湖之氣,二日水師打通涇縣、寧國之糧路,三日蕪賊四麵被圍,四日抬船過東壩,可達蘇州。猶妙之小者耳。
又有最大者。金柱關可設厘卡,每月進款五六萬;東壩可設厘卡,每月亦五六萬,二處皆係蘇皖交界,弟以本省之藩司職位,抽本省之厘稅,尤為名正言順。弟應從太平關南渡,毫無疑義,餘可代作主張,其遲速則仍由弟做主耳。西梁上下兩岸,從三山起至采石止,望弟繪一圖寄來,至要至要!
同治元年四月初六日
沅弟左右:
水師攻打金柱關時,若有陸兵三千在彼,當易得手。保(保:保舉、薦舉。)彭杏南,係為弟處分統一軍起見。弟軍萬八千人,總須另有二人堪為(堪為:勝任。)統帶者,每人統五六千,弟自統七八千,然後可分可合。
杏南而外,尚有何人可以分統?亦須早早提拔。辦大事者,以多選替手為第一義。滿意之選不可得,姑節取其次,以待徐徐教育可也。
同治元年四月十二日
沅弟、季弟左右:
沅於人概天概之說不甚厝意,而言及勢利之天下,強淩弱之天下,此豈自今日始哉?蓋從古已然矣。
從古帝王將相,無人不由自立自強做出。即為聖賢者,亦各有自立自強之道,故能獨立不懼,確乎不拔。昔餘往年在京,好與諸有大名大位者為仇,亦未始無挺然特立,不畏強禦之意。
近來見得天地之道,剛柔互用,不可偏廢,太柔則靡(靡:頹廢。),太剛則折。剛非暴虐之謂也,強矯而已;柔非卑弱之謂也,謙退而已。趨事赴公則當強矯,爭名逐利則當謙退;開創家業則當強矯,守成安樂則當謙退;出與人物應接則當強矯,人與妻孥享受則當謙退。
若一麵建功立業,外享大名,一麵求田問舍,內圖厚實。二者皆有盈滿之象,全無謙退之意,則斷不能久。此餘所深信,而弟宜默默體驗者也。
同治元年五月二十八日
沅弟、季弟左右:
湖南之米,昂貴異常。東征局無米解來,安慶又苦於碾碓(碾碓:用以舂米的工具。)無多,每日不能舂出三百石,不足以應諸路之求。每月解子藥各三萬斤,不能再多,望弟量入為出,少操幾次,以省火藥為囑。
紮營圖閱悉。得幾場大雨,吟、昆等營必日鬆矣。處處皆係兩層,前層拒城賊,後層防援賊,當可穩固無慮。
少泉代買之洋槍,今日交到一單,待物到即解弟處。洋物機括太靈,多不耐久,宜慎用之。
次青之事,弟所進箴規,極是極是,吾過矣!吾過矣!吾因鄭魁士享當世大名,去年袁翁兩處,及京師台諫尚累疏保鄭為名將,以為不妨與李並舉。又有鄭罪重,李情輕,暨王銳意招之等語,以為比前折略輕。逮(逮:等待)拜折之後,通首讀來,實使次青難堪。今得弟指出,餘益覺大負次青,愧悔無地。餘生平於朋友中,負人甚少,惟負次青實甚。兩弟為我設法,有可挽回之處,餘不憚改過也。
同治元年六月初二日
沅弟左右:
此次洋槍合用,前次解去之百支,果合用否?如有不合之處,一一指出。蓋前次以大價買來,若過於吃虧,不能不一一與之申說也。吾因近日辦事,名望關係不淺,以鄂中疑季之言相告,弟則謂我不應述及,外間指摘吾家昆弟過惡,吾有所聞,自當一一告弟,明責婉勸,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豈可秘而不宣?
鄂之於季,自係有意與之為難,名望所在,是非於是乎出,賞罰於是乎分,即餉之有無亦於是乎判。去冬金眉生被數人參劾,後至抄沒其家,妻孥(孥:兒子。)中夜露立,豈累有萬分罪惡哉?亦因名望所在,賞罰隨之也。
眾口悠悠,初不知其所自起,亦不知其所由止。有才者忿疑謗之無因,而悍然不顧,則謗且日騰;有德者畏疑謗之無因,而抑然自修,則謗亦日熄。吾願弟等之抑然,不願弟等之悍然;願弟等敬聽吾言,手足式好,同禦外侮,不願弟等各逞己見,於門內計較雌雄,反忘外患。
至阿兄忝竊高位,又竊虛名,時時有顛墜之虞。吾通閱古今人物,似此名位權勢,能保全善終者極少。深恐吾全盛之時,不克庇蔭弟等,吾顛墜之際,或致連累弟等,惟於無事時,常以危詞苦語互相勸誡,庶幾免於大戾耳。
同治元年六月二十日
沅、季弟左右:
季弟病似瘧疾,近已痊愈否?吾不以季第病之易發為慮,而以季好輕下藥為慮。吾在外日久,閱事日多,每勸人以不服藥為上策。吳彤雲近病極重,水米不進,已十四日矣,十六夜四更已將後事料理,手函托我。餘一概應允,而始終勸其不服藥。自初十日起,至今不服藥十一天,昨日竟大有轉機,瘧疾減去十之四,呃逆各症,減去十之七八,大約保無他變。希庵五月之季(季:年、月的末了,此指五月末。),病勢極重,餘緘告之雲:“治心以廣大二字為藥,治身以不藥二字為藥。”並言作梅醫道不可恃。希乃斷藥月餘,近日病已痊愈,咳嗽亦止。是二人者,皆不服藥之明效大驗。季弟信藥太過,自信亦太深,故餘所慮不在於病,而在於服藥,茲諄諄以不服藥為戒,望季曲從之,沅力勸之,至要至囑。
季弟信中所商六條,皆可允行,回家之期,不如待金陵克後乃去,庶幾一勞永逸。
如營中難耐久勞,或來安慶閑散十日八日,待火輪船之便,複還金陵本營,亦無不可。若能耐勞耐煩,則在營久熬更好,與弟之名曰貞,字曰恒者,尤相符合。其餘各條皆辦得到,弟可放心。
同治元年七月二十日
澄弟左右:
沅、霆兩軍病疫,迄未稍愈,寧國各屬,軍民死亡相繼,道瑾相望(道瑾相望:指道路上餓死的人很多。瑾:餓死。)。河中積屍生蟲,往往緣船而上,河水及井水,皆不可食;其有力者,用舟載水於數百裏之外。穢氣觸人,十病八九,誠宇宙之大劫,軍行之奇苦也。
洪容海投誠後,其黨黃、朱等目複叛,廣德州既得複失,金柱關常有賊窺伺,近聞增至三四萬人,深可危慮。餘心所懸念者,惟此二處。
餘體氣平安,惟不能多說話,稍多則氣竭神乏,公事積擱,恐不免於貽誤。弟體亦不甚旺,總宜好好靜養。莫買田產,莫管公事。吾所囑者,二語而已。盛時常作衰時想,上場當念下場時,富貴人家,不可不牢記此二語也。
同治元年閏八月初四日
澄弟左右:
沅弟金陵一軍,危險異常。偽忠王率悍賊十餘萬,晝夜猛撲,洋槍極多,又有西洋之落地開花炮,幸沅弟小心堅守,應可保全無虞。鮑春霆至蕪湖養病,宋國永代統寧國一軍,分六營出剿,小挫一次。春霆力疾回營,凱章全軍亦趕至寧國守城,雖病者極多,而鮑張合力,此路或可保全。又聞賊於東壩抬船至寧郡諸湖之內,將圖衝出大江,不知楊彭能知之否?若水師安穩,則全局不至決裂耳。
來信言餘於沅弟,既愛其才,宜略其小節,甚是甚是。沅弟之才,不特吾族所少,即當世亦不多見。然為兄者,總宜獎其所長,而兼規其短,若明知其錯,而一概不說,則又非特沅一人之錯,而一家之錯也。
吾家於本縣父母官,不必力讚其賢,不可力詆其非。與之相處,宜在若遠若近,不親不疏之間。渠有慶吊(慶吊:指喜事及喪事。),吾家必到;渠有公事須紳士助力者,吾家不出頭,亦不躲避。渠於前後任之交代,上司衙門之請托,則吾家絲毫不可與聞。弟既如此,並告子侄輩常常如此,子侄若與官相見,總以謙謹二字為主。
同治元年九月初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