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是一種與生俱來的使命,它伴隨著每一個生命的始終。隻有那些勇於承擔責任的人,才有可能被賦予更多的使命,才有資格獲得更大的榮譽。一個缺乏責任感的人,將失去社會對自己的基本認可,將失去別人對自己的信任與尊重,而且也將失去自身的“立命之本”——信譽和尊嚴。
責任,是指為了在某個關鍵領域取得成果而完成的係列任務的集合,它常常用任職者的行動加上行動的目標來加以表達。簡單地說,責任是用來界定下列事項的:第一,需要完成的基本事項;
第二,需要與其他崗位協調的事項;第三,應該向領導匯報的事項;
第四,所負責的一切其他事項及其相關安全。
例如:
客戶專員是負責維護客戶關係、保持和提升公司在客戶心目中的形象的;人事專員是負責員工的招聘、洽談、勞動合同的簽訂、社會保險的辦理、員工檔案編檔及宿舍安排的;財會人員是負責分類統計各種財務收支、製成對應表格讓公司決策或調整公司政策方案的;銷售人員是為顧客提供服務、幫助顧客做出最佳選擇,最終將公司產品銷售出去的;行政人員則是主要負責辦公室日常辦公製度的維護和管理、辦公後勤保障工作、對全體辦公人員(各部門)進行日常考勤、處理公司的對外接待工作、組織公司內部各項定期和不定期集體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