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馨死了。

她從七樓墜落而下,後腦磕在花壇上,當場斃命。

是一名正在慢跑的中年女子報的警,在辛馨下墜的過程中,曾發出短促的尖叫聲,當女子被尖叫聲吸引的時候,辛馨已經落地了,女子沒看見辛馨是從哪層樓墜下的,但當她抬頭觀望的時候,發現七樓的窗戶開著,窗簾在窗外飄動。

物業和圍觀群眾先警察一步到來,在人們七嘴八舌的討論聲中,有人說701號房正是上次離奇失蹤,導致他們小區成為焦點的網紅辛馨的住處。

在物業和群眾的幫助下,警察很快就確認了死者就是辛馨。

兩名警察迅速上樓,前往辛馨住處。

就在這時,鍾程醒了,當他探頭朝下觀望的時候,圍觀群眾們紛紛抬頭望向他,對著他指指點點,驚訝又好奇,不久後,警察衝進屋內,控製住了鍾程。

鍾程作為頭號嫌疑人被帶回警局。

晚上八點,鍾程錄了詳細口供,說了他知道的所有情況。

次日早上七點,兩名警察進入審訊室,告知了鍾程目前的調查結果。

在警察破門前,房門處於關閉狀態,進門後,警察立刻搜尋屋內,除了鍾程之外,沒有其他人。那之後,法醫和刑偵人員相繼趕到,對辛馨住處展開了勘驗。

現場初步勘驗結果如下。

1、根據辛馨落地點推斷辛馨是從客廳窗台墜落的。在窗台上,發現了鍾程的指紋和手印。在窗前地板上,有鍾程的腳印。而在客廳、臥室、洗手間、門把手上,都有鍾程的指紋。

2、在靠近窗前的地板上,有輕微血痕,鍾程說是他倒地時撞的,經鑒定證實。在牆壁邊緣,發現了另外的血痕,經鑒定是辛馨的。

3、窗前地板上有一隻高跟鞋,和辛馨屍體上穿著的高跟鞋是一雙,應該是在墜樓前意外脫落。地板上還有三樣東西,匕首、小鏡、卡片,經鍾程解釋,這三樣東西是他在辛馨臥室抽屜裏發現的,是辛馨謀害鍾穎的證據。

法醫初步屍檢結果如下。

1、辛馨的致命傷是顱骨碎裂,顱腦出血。除致命傷外,在她頭顱右側還發現了輕微挫傷,推斷是在落地前形成的,結合住處牆壁邊緣的血痕,應來源於此。

2、在辛馨兩隻手的三個指甲裏,發現了帶血痕的皮肉組織,經鑒定是鍾程的。警方在鍾程手臂上發現了三道抓痕,鍾程承認,他曾和辛馨發生肢體接觸,在推開辛馨時,辛馨的指甲抓到了他的手臂。除此之外,辛馨左手食指上有輕微出血劃痕,初步判斷是在和鍾程搏鬥中被鍾程弄傷的。

3、辛馨死亡時衣衫不整,經檢查,她沒有被性侵的跡象,但在她的口唇間、脖頸間提取到了唾液痕跡,經證實,唾液是鍾程的。而警方在鍾程脖子和臉上發現了帶有口紅印記的吻痕。鍾程承認,他曾和辛馨擁抱接吻,但他否認是自己主動的,表示當時自己有‘中毒’跡象,懷疑屋內的特殊香味具有某種催化作用。

警方的走訪排查初步結果如下。

1、針對昨晚的直播。警方回看了直播,直播從晚上六點開始,在六點四十分結束,在直播中段,鍾程和辛馨開始就鍾穎的死亡爭論起來,最後演變成了爭吵,辛馨提前關掉直播,那之後,再也沒開播過。

從直播對話來看,鍾程似是有意要讓辛馨在鏡頭前出醜,無論他說的話是真是假,都會對辛馨的名譽造成損傷,辛馨提前關直播,也是迫不得已。

從辛馨的反應來看,當鍾程說出辛馨和鍾穎早就認識,且有矛盾之後,辛馨明顯有些緊張害怕,她沒有當場解釋,而是直接關直播,證明鍾程說對了。

2、針對辛馨和鍾穎的關係。當晚,警方聯係上了辛馨的前經紀公司,確認辛馨和鍾穎確實相識,而且早有矛盾,就是因為那杯酒。

3、針對那些物件。沒法判斷物件和鍾穎有關,也無法確認物件是辛馨偷的。雖然物件看上去確實像是辛馨利用某種‘巫術’加害鍾穎,但這種子虛烏有的東西不能被當做證據,甚至不能算依據。

綜合而論。

辛馨雖然刻意隱瞞了和鍾穎的矛盾,但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辛馨謀害了鍾穎,除了鍾程自己的臆想和推斷。

而鍾程的說法,反而證明他有足夠的動機謀害辛馨。

在警方看來,辛馨的死亡有三種可能。

第一種,自殺或失足滑落。

第二種,被鍾程推下窗台。

第三種,被其他人推下窗台。

警方走訪調查,得知辛馨是一個十分功利的人,一心想成名,上次離奇失蹤又回來,就有人說她是炒作,雖然沒有明確證據,但一直沒抓到元凶就很奇怪,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人認為是她自導自演。不得不承認,藉由那件事,辛馨獲得了巨額曝光和流量,直到現在,她還在吃那次事件的紅利。

辛馨是躺著落地的,如果是趴著落地,或墜入綠化帶,也許還有生還可能。主動跳樓的人,後腦著地的概率較小,再結合斷裂的窗簾推斷,辛馨墜樓前曾拉拽窗簾,這是一種求生本能。

種種跡象都表明,辛馨並非自殺。

那是否是失足滑落呢?

窗台距離地麵一米五左右,即使趴在窗台上,半邊身子探出去,也不會輕易墜落,除非她站在窗台或坐在窗台。如果她要上窗台站著,為何隻脫掉一隻高跟鞋,這不符合常理,所以站著的可能幾乎為零。坐著倒是有可能,但缺乏動機,在明知有墜落風險的前提下,雙腳離地坐在窗台,沒有哪個正常人會那麽做。

排查自殺和失足滑落後,警方重點調查了辛馨被‘其他人’推下窗台的可能。

首先,警方查了辛馨的通話記錄,在辛馨直播前六個小時內,她隻打過三個電話,對方是公司助理、蘇言溪、鍾程。他們詢問了助理,辛馨是找他商量直播宣傳工作,他們又聯係蘇言溪,但過去了一晚上,依然沒聯係上。根據鍾程的說法,辛馨給蘇言溪打電話是提醒她直播,蘇言溪人在外地,便讓鍾程替她去,正因此辛馨才聯係他。鍾程得知警方一晚上都沒和蘇言溪取得聯係,既驚訝又擔心。

警方查了辛馨的電子郵件和社交通訊工具,沒見可疑的交流記錄。

警方排查了一樓大廳的監控,確認在辛馨死後,沒有可疑人士離開,警方又將監控擴大至下午五點到晚上八點之間,沒見可疑人士進來,除了鍾程。

以上諸多佐證,都是為了排除‘他殺’嫌疑。

最直接的證據,當屬在辛馨住處,沒發現第三者的任何遺留痕跡。

而屋內,處處是鍾程的痕跡,遍布在洗手間、客廳、臥室,各個角落。

一番詳細調查後,辛馨被‘其他人’推下窗台的可能性基本被排除了。

隻剩下最後一種可能性:鍾程將辛馨推下了窗台。

鍾程有動機:他妹妹的死和辛馨有關。

鍾程有行為:他和辛馨發生了擁抱接吻等親密動作。

鍾程有證據:辛馨手指間的皮肉組織。

按照鍾程的說法,他感覺自己‘中毒’了,在辛馨的引誘下,控製不住地和辛馨發生了親密行為,但很快就醒悟,將辛馨推開了,皮肉組織是那時留下的。

警方迅速展開調查,提取辛馨住處的空氣進行分離化驗,發現確實有香味發散化學物,主要成分是天然植物精油,有微量甲醇和乙醇,毒性忽略不計,作用是安神靜心。

在辛馨的屍檢報告中,顯示她沒有中毒跡象,體內沒有酒精和致幻類化學藥物。

警方將調查結果和證據擺在了鍾程麵前。

辛馨的死亡時間是晚上七點二十分,辛馨關掉直播的時間是六點四十分,鍾程估計他和辛馨爭執、拉扯的時間大概在二十分鍾左右,那也就代表著,在他昏迷之後,到辛馨墜樓之前,大概有十幾分鍾的空白時間,這段時間裏,發生了什麽?

鍾程提出了這個疑問。

警方給鍾程說了一種可能。

鍾程發現了辛馨和鍾穎之間的矛盾,以那些物件作為要挾,逼迫辛馨和他發生關係,辛馨不從,兩人發生爭執,鍾程力氣大,壓製住了辛馨,在掙紮過程中,辛馨的指甲在鍾程身上留下傷痕,辛馨的頭撞在牆壁上,留下血跡。再然後,鍾程將辛馨推至窗邊,辛馨劇烈反抗,將鍾程推倒在地,她自己因為重心不穩,從窗台墜落,鍾程後腦著地,陷入昏迷。

也許,辛馨墜樓和鍾程倒地是同時發生的。

也可能,鍾程倒地昏迷在前,辛馨墜樓在後,兩者相差很短的時間,但就是這短暫的空隙,讓鍾程不知道他將辛馨推下了樓。

“不可能!”鍾程搖頭,“我昏迷之前是倒在地上的,我看見辛馨靠在了我身上,我用雙手推開了她……”

“所以,你昏迷前,確實推了她,是嗎?”

“我是推了,但那時我已經昏迷了……”鍾程發現警察用懷疑的眼神看著他,他急忙解釋,“是我就要昏迷了,我身上根本沒力氣,不可能將她推下去,更何況我是躺著的……”

“如果讓你自己解釋,你覺得怎樣才能解釋辛馨的死亡?”

“我不知道……”鍾程搖了搖頭,剛才警察已經將那三種可能解釋給他聽了,而且他一晚上沒睡,在焦慮和緊張中度過,現在十分疲倦,根本無法集中精力思考,他說,“我真覺得我中毒了……我覺得辛馨在陷害我。”

“陷害?”兩個警察對視一眼,“辛馨已經死了。她用自己的命陷害你嗎?”

“所以很不合理……”鍾程深吸一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回想他進入辛馨住處之後的種種異常,忽然想到了什麽,“那杯水……”

“什麽水?”

“我喝了一杯辛馨住處的水,是從飲水機裏倒的,你們去查一查,水可能有問題。”鍾程想起,他當時倒了兩杯水,給辛馨一杯,自己喝了一杯,辛馨當時就放在了唇邊,但貌似沒喝,兩人爭執時,辛馨將紙杯扔進了垃圾桶,後來,辛馨將他拉回到沙發時,又給他喝了一杯水。

“好。”警察記錄了下來。

“還有卡卡……”鍾程道,“是一隻貓,你們在辛馨住處發現了嗎?”

“沒有,我們在她住處沒見任何活物。”

“我曾在辛馨臥室內聽到動靜……你們再仔細搜一搜。”

“好。還有別的嗎?”

“蘇言溪——”鍾程抬起頭,“你們聯係上蘇言溪了嗎?”

“暫時還沒有。”

“她也沒打我電話,沒給我發消息?”

“沒有。”

“不對勁……”鍾程凝眉思索,“她可能出事了,你們得趕緊找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