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融洽

1.本段所論的融洽不是融洽說所論的融洽。融洽說所發生興趣的融洽是申引到極端的融洽,申引到極端的融洽總難免成為形上的融洽。本段所論的融洽不是申引到極端的融洽,它是形下的,不是形上的;它是平平常常的,不是特別的;它是在一時一地的,不是整個的超時空的;它是日常生活所能經驗得到的,不是一定要在經驗之大成中才能有的。我們不敢說這裏所謂融洽,或者一定是,或者一定不是,融洽說所論的融洽;也許引用的範圍不一樣,所以所謂融洽也就不同;也許引用的範圍雖不同而所謂融洽仍然一樣。無論所謂融洽是否一樣,所引用的範圍既然不同,能以融洽見稱的東西或對象或經驗,的確不同。顯而易見,在小範圍能以融洽見稱的,在大範圍不必能以融洽見稱;假如我們以大範圍底融洽為目標,在小範圍之內事實上所感覺到的融洽,也許我們為理論所強迫,非否認它為融洽不可。本書不以大範圍底融洽為目標,隻以事實上所感覺到的融洽為標準,所以小範圍底融洽,不至於為大範圍底融洽所否認,一時所感到的融洽,不至於為另一時所推翻。我們所注意的是一時一地的感覺上的標準。

2.限製到我們所能直接感覺到的命題和它所斷定的實在。融洽既如上所述,它當然是一時一地所感覺到的。在這裏我們要注意到兩方麵的問題。一方麵融洽可以是感覺的,也可以是所感覺的。我們稱前者為融洽的感覺,稱後者為所感覺的底融洽。這二者大致說來是聯在一塊的,可是有時它們並不一致。融洽的感覺並不一定表示所感覺的彼此融洽,所感覺的彼此融洽大致說來會有融洽的感覺。另一方麵就命題說,我們要把討論限製到斷定當時的特殊事實或普通情形而又能直接證實的命題。我們要求討論限製到特殊命題或曆史總結,因為普遍命題底真和一時一地的經驗底融洽不大相幹。我們要求斷定當時的特殊事實或普通情形的命題,因為這樣一來,命題和它所斷定的實在,可以同時經驗到,或者可以直接地經驗到。如果命題所斷定的不是當前的,則命題雖在當前的思議中,而它所斷定的實在不在。結果是推論免不了,而普遍的理,或古物,或記載這一類的問題都發生。這些問題發生之後,融洽當然還是免不了,可是它不是最純粹的最簡單的了。要把融洽限製到純粹的簡單的融洽,我們要有本條底限製。

3.暫且把價值問題撇開。在綜錯雜呈的經驗中,有些命題表示特觀的價值,有些表示公觀的性質。這在理論上區別或許容易,在實際上區別則難免麻煩。例如同房中三人中,有一人忙於打電話為人找事做,有一人在寫文章,另有一人無所事事。寫文章的也許會說“討厭”,無所事事的人也許隻感覺到“他不過是打電話而已”。這兩人對於一件事體的反感不同;寫文章的人因為對於環境有一種特別的要求,對於打電話這件事體的反感也有特觀的價值;無所事事的人隻接受了公觀的性質而已。“打電話”隻描述一件事體而已,“討厭”加上了價值成分。我們在這裏沒有意思主張,所有的價值都是特觀的,我們隻表示它有時是特觀的。表示價值的也許是命題,也許不是,在這裏我們不必提出討論。這方麵的問題,我們把它撇開。顯而易見,我們所發生興趣的融洽是就真假說的,關於價值也有感覺融洽與否底問題,而別的價值上的感覺融洽,和就真假而說的感覺融洽不相幹。價值上的感覺融洽,在個人底經驗中,也許是非常之重要的;普通所謂心緒大致與價值上的感覺融洽有密切關係;但是這並不表示它與知識有同樣的密切關係。

4.簡單的融洽底例子。最簡單的例子也許是在渾然而又綜錯雜陳的經驗中才有的。假如兩個人在太陽下辯論,其中之一覺得熱起來了,他慢慢地朝著屋子裏走,而另一人等到走近屋子時又向遠的一方走,走了幾圈之後,頭一個人說“進去吧,外麵太冷了”,不但聽的人而且說的人都會得到一種不稱的感覺。也許驚異的聲音隨著就發生,也許說話的人早就發現他說“錯”了。這裏所謂“錯”就是感覺和感覺到的二者底不融洽。就感覺到的說,就是所感覺到的事實和命題不融洽。又如用水洗腳,把腳擺進去時忽然大叫一聲,也許水太冷,也許太熱,無論如何,這大叫一聲就表示感覺不融洽。洗腳的人在大叫以前雖沒有說甚麽,然而他的確以為水不太冷或不太熱,他發現他底思想或命題和事實不融洽。在日常生活中,這樣的融洽或不融洽是非常之基本的。一個人在每天的生活中,不知道要經驗過多少次,也許他不感覺到這融洽是非常之基本的,別的融洽免不了要建築在這樣的融洽底基礎上。

5.感覺融洽和所感覺的底融洽。可是感覺融洽有非常之靠不住的時候,有時感覺雖融洽而判斷不一定對,命題不一定真。感覺上的融洽也許隻是感覺者不感覺到有不融洽的情形而已。而不是感覺到或積極地感覺到融洽。我們一想就想到主觀方麵的種種問題;也許感覺者感覺遲鈍,也許感覺雖不遲鈍然而沒有訓練,也許感覺者既不遲鈍,也不缺乏訓練,不過當其時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另一問題上麵去了。這一類的情形的確可以形成消極的感覺融洽。這種消極的感覺融洽隻是不感覺到有不融洽的情形,而不是積極地感覺到有融洽的情形。消極的感覺融洽當然不表示判斷底對或命題底真。視為真假底標準底融洽是積極的融洽。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不大容易辨別這兩種不同的融洽,要辨別它們,我們得假設我們底或感覺者底注意力集中在真假問題上麵;由此我們更覺得真假是要有所求然後能得的。

6.積極的融洽仍有相對的情形。積極的融洽不但是感覺融洽而且是所感覺的底融洽。此所以它是貨真價實的標準。雖然如此,所感覺的底融洽仍有相對的情形。從前認拜神求醫而病愈是很“自然”的事體。其所以把這樣的事認為自然者,因為人們在從前相信神是可以醫病的,病不會自己好的,而病底好是神底幫助所致。人們既相信這些命題,求神與病愈和他們行動與盼望所顯示的思想當然融洽。在現在我們也許不承認這些命題為真,但是我們不能不承認它們形成一意念圖案;從前的思想是此圖案中的思想,這思想與事實融洽也就是一圖案底理論和事實底融洽。這融洽是積極的,可是它相對於一時一地底意念圖案。不接受此圖案的人不至於感覺到這融洽。在後一時期我們也許會中止接受從前的意念圖案,我們雖可以拒絕接受從前的意念圖案,然而我們無法取消從前的人對於這圖案的信仰;這顯而易見也就是我們無法取消從前的人所感覺到的融洽。我們隻好承認這融洽(積極的融洽)是相對於一時一地的。結果是現在談融洽也隻是相對於現在的融洽而已,它不能取消從前的融洽。

7.融洽底精粗問題。在日常生活中的積極的融洽,和在試驗室中的融洽,可以有很大的分別。這分別似乎與所謂融洽不相幹,有分別的似乎是融洽底精粗。精粗牽扯到範圍底大小和程度底高低。現在我們不從感覺著想,隻從所感覺的著想。所謂範圍是就所感覺的底成分底多少而說的,成分多的為範圍大,成分少的為範圍小。所感覺的底成分多而又彼此融洽底融洽比成分少底融洽要難能可貴得多。所謂程度是就所感覺的底某一方麵而說的,例如溫度。所感覺的底溫度上的“差不多”比不上寒暑表上的溫度“相等”,關於前者的融洽程度低而關於後者的融洽程度高。融洽底精粗分別很大。精的融洽視為標準,比粗的融洽靠得住,雖然所謂融洽沒有分別。此所以在日常生活中的融洽比不上試驗室的融治。雖然如此,試驗室的融洽雖精,它底精雖牽扯到種種工具底引用,然而它仍逃不出感覺底融洽和所感覺的底融洽。此所以我們說,融洽底所謂仍然一樣。

8.在演進中的融洽。融洽底精細是在曆史上演進的。知識愈多,理論愈嚴,工具也愈精,而所感覺到的底融洽範圍愈廣,程度愈高。從前“太陽”從東邊出來這一命題,也許隻和太陽從東邊出來那件事實在經驗中融洽而已;現在決不止於兩方麵底融洽而已,所牽扯到的有太陽係,有引力,有物理學底理論,有化學和數學底成分,有地球繞太陽底路線……問題,所得到的融洽感是接受了嚴格理論之後的融洽感。現在的人所得到的融洽感雖不取消從前的人底融洽感,然而就精細說,現在的融洽有好些比從前的融洽要精細得多。此所以本條表示融洽底精細是在演進中的。粗的融洽也許比較地靠不住,精的融洽也許比較地靠得住。融洽既有愈來愈精底情形,它也可以愈來愈靠得住。它雖然愈來愈靠得住,然而它仍不是充分的條件。融洽這一條件雖滿足,而一命題不必就真。照本書底說法,命題底真不在曆史演進中而融洽在曆史演進中,後者決不能成為前者底充分條件。精的融洽雖比粗的融洽靠得住,然而粗的融洽仍然是融洽;比較地靠不住的融洽決不能是真命題底充分條件。融洽既不是充分條件,我們不能不另找別的條件。同時融洽雖不是充分條件,然而它是必要條件;在經驗中積極地不融洽的命題不是真的。

B.有效

1.有些命題沒有當斷定時的融洽問題。有些命題是普通所稱為假設的命題。在這裏我們也統稱為假設。假設可以是普遍的命題,可以是限於時地的普通命題,也可以是特殊命題。關於假設,一主要問題是時間。就普遍的假設說,命題本身當然沒有時間問題,命題底斷定和證實證明都在時間中,都有時間問題。就限於時地的普通的假設說,命題本身有時間問題。它所斷定的有時間上的限製;另一方麵,命題底斷定,證明及證實都是在時間中的,也都有時間問題。前一方麵的時間不必是後一方麵的時間;顯而易見,我們可以在現在斷定春秋時候底普通的經濟狀況是如何如何的。不但如此,我們所注意的尤其是斷定底時間,和證實或否證底時間,也不是同時的。也許在t1斷定的命題,在t2局部證實,在t3證據增加,在t4遇例外……等等。特殊假設之有時間問題更是顯然。特殊的假設所斷定的或者是已往的事實,或者是將來的預計,或者是同時而不同地的情形;假設本身有時間問題,而就證明或證實說,它更離不了時間問題。對於這類的命題,我們不能在斷定時馬上就得到所感覺的底融洽或不融洽。

2.假設不隻是一種。前此我們已經提到,假設不隻一種。有些是英文所謂postulate。這一種我們可以撇開不談。有些是所謂assumption,就假設它的人說,他們都認它為真;假設它的人或者認為它是不必證明或證實的,然而它總逃不出真假問題;它既有真假問題,當然也有這裏所論的標準問題。有些是所謂hypothesis,這些是有待於證實的,當然逃不出真假問題。也許我們比較地習慣於傳統邏輯學中歸納那一部分所談的假設,那裏所談的假設,在無形之中,限製到研究學問上所有的假設。我們現在所談的不限於研究學問方麵的假設,它包括日常生活中行為或行動方麵的假定。本段所提出的假設,範圍非常之廣,此所以它包含上條所說的不同的命題。可是,無論假設是哪一種假設,無論所假設的是哪一種命題,不同的假設有一共同點;假設者,或所假設的命題底斷定者,雖以為該命題是真的,然而不知道它是真的。斷定者不知道所斷定的命題為真而又認它為真,此所以它是假設。一命題底成為假設,除命題本身外,總有許多別的因素。

3.一命題之所以成為假設底理由。一命題之所以成為假設底理由想來很多,我們在這裏不預備討論。有兩個理由,我們得提出一下。一是選擇。選擇就是在某一標準上平行的可能中,例如就A說甲乙丙丁底可能中,我們以另一標準去取其一而舍其它,例如就B說我們取甲而放棄其它。選擇當然牽扯到個人底性格,曆史及環境。在同一客觀的條件之下,一人之所選擇不必是另一人之所選擇。(雖然我們常用“人”這一字,我們所注重的實在隻是選擇者,我們底討論不限製到人。)選擇不必是自由的。它雖然不必是主觀的,然而特觀的成分頗重。選擇底理由雖不同,然而在生活中需要選擇總是一樣。一是信仰。信仰是非常之麻煩的問題。在這裏我們不談語言文字所表示的信仰,隻談行動或行為方麵的信仰。生活既需要選擇,影響選擇的主要成分是信仰。我們現在不談信仰底來源,也不談所信仰的底後果,我們隻表示信仰是普通假設底重要理由之一。我們在行為或行動上的信仰是我們所不容易逃出的。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不免根據我們底信仰(叫作習慣也行),在綜錯雜呈的情形中,劃分出一條生活底路線來,我們總不能不有假設。在任何時地,斷定者所斷定的命題中總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假設。

4.所謂有效。這裏的有效是相對於假設而說的。一假設在斷定時沒有所感覺的——命題和它所斷定的實在——底融洽與否底問題,因為該實在還沒有感覺到,或者如果它是屬於將來的,它還沒有發生。要談融洽,我們隻能談斷定時底感覺融洽。如果所假設的命題是素所習慣的,則斷定它的時候,斷定者大概能夠經驗到感覺融洽。不然的話,感覺融洽不一定能夠得到。無論如何,在斷定的實在未感覺到或未發生之前,沒有所感覺的底融洽問題。這時候雖沒有所感覺到的底融洽問題,然而斷定者也許有在假設之下所應有的行為或思想。如果這行為沒有事實上的障礙,或思想沒有不一致的情形,這假設就暫時地或局部地有效。假如我有朋友到昆明,他要我去接他。火車常常誤點,我預計它要慢到半點鍾,所以照原來的鍾點計算我遲去半點鍾。假如在路上我看見平常客棧接客的車子還沒有動,或路上碰見另一朋友而他說火車還沒有到,這都表示我原來的假設暫時地或局部地有效。在所假設的實在還沒有感覺到或還沒有發生的時候,假設有有效或無效問題。一假設也許繼續地有效,也許慢慢地無效,也許從來就無效。此中情形相當複雜,我們不必一一討論。等到命題證實,假設完全有效。

5.研究學問方麵的假設。在日常生活中所假設的命題大都是特殊的,一小部分也許是限於時地的普通命題。差不多沒有普遍的命題。近乎宗教式的信仰雖在日常生活中有職責,然而我們不把它視為假設。假設一普遍命題大都不是日常生活中的事,大都是研究學問中的事。研究學問總逃不出假設,即所謂自然科學也仍然一樣。除曆史學外,所假設的大都是普遍命題。對於一問題我們可以假設p,在此假設之下,q,r,s……等等是真的,我們要從試驗或觀察中去發現q,r,s……等等底真假。為達到此目的,也許我們需要另外的假設,如X,Y,Z……等等。也許這些是馬上可以設計去試驗或觀察的,如果它們證實,則原來的假設局部地有效。假如q,r,s……等是假的,p這一假設推翻;假如它們之中有些證實,則在該階段上,p有效;假如它們都證實,則無論以後的情形如何,在某一時期p總是有效。研究學問當然也有選擇,信仰或習慣成分,但是一門學問總有它自己的方法,訓練,工具,以為遵循。在研究學問底程序中,假設底選擇所牽扯的主觀或特觀成分比較地少。這些成分還是有的,不然的話,獨特的發現不至於產生。

6.有效與融洽。這裏所說的有效是有臨時性的。一假設完全證實,它當然依然有效,但是在此狀況下,它不隻是有效而已。隻是有效的有效總帶點子臨時性。隻是有效的假設,大都是我們以為將來也許會推翻的命題。等到這臨時性取消,這有效不單是有效,同時也是一整套經驗底融洽。這就是說,這命題一方麵是我們在經驗上所習慣了的命題,另一方麵它也是在理論上我們所接受了的思想。後一方麵牽扯到下段所要討論的問題,在這裏我們不討論。單就前一方麵說,我們又回到融洽問題。前此已經表示融洽是在時間上演進的,有效也是。即在同時間內,研究學問上的有效大都比日常生活中的有效來得精細,雖然所謂有效仍是一樣。在不同的時期內,隻要知識有進步,有效和融洽一樣也成為範圍加大,程度加高的有效。有效也有因知識增加而內容豐富的情形,它也是相對於時間的,在一時間認為有效的,在另一時間不必認為有效。有效是有臨時性的,總有當其時在感覺上行得通的情形,即令後來的有效比前一時的有效來得精細,來得豐富,它仍不能取消前一時的有效。這就是說,以tn底有效為標準,在tn無效的命題在tn-m不必無效,我們不能因p在tn的無效,遂取消它在tn-m的有效。顯而易見,當其時行得通的感覺後來無法取消。

7.長期有效。有些假設也許是長期有效的,有些也許是長期融洽的。直到現在,“太陽從東邊上升”是長期融洽的,雖然“太陽繞地球而行”早已不融洽了。歸納原則“至少”是長期有效的。本書底說法是以歸納原則為真的命題,但是好些人不讚成此說,有些人也許根本不認它為命題。雖然如此,此原則仍繼續地引用,仍繼續地有效。繼續有效的命題底有效分量當然特別地高,繼續融洽的命題底融洽分量也特別地大。直到tn為止的長期有效或長期融洽的命題,雖然我們無法擔保tn以後的情形如何,然而就tn說,它們對於真假底貢獻,比一時有效另一時無效,或一時融洽另一時不融洽的命題要大的多。在tn我們認直到該時為止長期有效的命題為真,大致說來,總沒有多大的問題。就融洽說,情形也是如此。雖然如此,然而單就有效說,它也不是真命題底充分條件。無效雖假,而有效不必真。單就有效說,它和融洽有一樣的情形。

C.一致

1.所謂一致。命題雖可以單獨地提出或單獨地斷定,然而它決不能單獨地有。一命題總牽扯到別的命題,它總逃不了它和別的命題底關係。一致是就命題與命題底關係而說的。以上所說的融洽和有效都不是就命題與命題底關係而說的。所謂一致就是多數命題底彼此無矛盾。我們可以分寬義與狹義的一致。寬義的一致是命題(多數)底無矛盾,狹義的一致是相幹的命題底無矛盾。就真值蘊涵說,命題都是相幹的。我們既談命題彼此相幹與否,我們隻能引用別的工具以表示所謂相幹。我們可以利用一類似Moare底entailment簡單地叫它作蘊涵。如果p,q彼此不蘊涵此彼,或沒有蘊涵關係,則p,q不相幹,否則相幹。直接和間接的蘊涵都計算在內。在本段我們所注意的不是寬義的一致,隻是狹義的一致。我們底主要題目是真假底標準,而比較能用的工具是狹義的一致。

2.一致說底困難。用為標準的一致不是形上的一致,這一點前此已經提到,此處不贅。一致說我們也不讚成。一致說底困難就是一致不表示命題底真。真的命題的確一致,但一致的命題不一定真。不一致的命題有真有假,可是誰真誰假,顯而易見不能靠一致去決定。我們一向就承認假的命題可以一致。不但假的命題可以一致,而且假如我們給一套命題加以範圍把它們圈起來,假的命題還可以一致地假。本書隻承認命題可以一致地假,可不承認有一致的“假”的邏輯。路易斯似乎曾有此主張,本書不讚成此主張。所謂假的命題可以一致,隻是說p,q,r……等等可以一致而又都是假的;所謂它們可以一致地假,隻是說它們彼此有蘊涵關係,成一有係統的假的命題。這當然不是說有“假”的邏輯或“假”的一致。這一點有討論的價值,但是在這裏我們不討論它。我們所論的命題是綜合命題。綜合命題之所以能一致地假者,因為它們在邏輯上的關係不靠它們底真或假。真的命題固有此關係,假的也有。既然如此,一致說當然不能接受。

3.一致說雖不能接受,一致仍是一標準。一致說雖不能接受,一致並不因此就毫無用處。與一命題一致的命題雖不必真,然而與一真命題一致的命題的確是真命題。這裏所說的一致是狹義的或積極的一致。相幹的命題與對象底符合的確牽扯到那些命題底一致。此所以一致說雖不行,然而一致仍是一標準。這一標準和以上兩標準不一樣。以上兩標準都是求之或得之於命題範圍之外的。融洽是命題和對象在感覺上的融洽,有效是命題在行為,動作,或結果上的有效。一致不能求之或得之於命題範圍之外,它隻是就命題一方麵而說的,不是就命題和它底對象底關係而說的。單方麵的一致何以是符合底標準呢?照本書底說法,所與本來是有法有則的,事實既是接受了的所與,也本來是有理論結構的;理沒有衝突,事與事之間也沒有衝突;此所以與真命題相幹而又一致的命題也是真的。相幹的真命題既必然地一致地真,一致總是真底一成分。這就是說,它是符合底標準之一。我們隻承認它是符合底標準之一,而不承認它就是符合或它就是真。

4.一致與一致感。上條已經表示一致和其它兩標準不一樣,可是除上條所說的不同點之外,還有一重要的不同點。融洽雖然有感覺的融洽和所感覺的底融洽底分別,然而融洽仍逃不了感覺成分。融洽雖有普遍的所謂,然而感覺底和所感覺到的底融洽都是特殊的,都是一去不複返的;而特殊的融洽和特殊的感覺在經驗上是分不開的,雖然它們是不同的分析成分。此所以對於現在不融洽的,我們不能說“它們”從來沒有融洽過。就特殊的現實說,它們從前也許曾經融洽過,而當它們被感為融洽時,它們的確融洽。雖然就普遍方麵說,融洽和融洽感是不同的分析成分,然而就特殊方麵說,它們是分不開的,有效底情形同樣。長期有效不一定是老是有效,長期無效也不一定無時有效;有效和有效感既分不開,有效總有當時當地的情形夾雜在裏麵。一致沒有這情形。它是命題與命題之間的關係。命題總是樣型;命題顯現雖在時間中出現,而命題不在時間中演變。對於命題我們沒有某時某地底問題。命題底一致也是樣型的,它也不是某時某地底一致。在某時某地我們也有一致感,可是這是對命題顯現說的,不是對於命題說的。一致和一致感不但有不同的分析成分,而且因為所感是樣型,它沒有特殊時地底成分,它和某一時某一地底特殊感可以分開。感和融洽之為融洽相幹,感和有效之為有效也相幹,但是感和一致之為一致不相幹。一致不必在理論上為感覺者所感覺。

5.後來居上。在研究工作有進步或知識有進步這一條件之下,融洽和有效都可以日就精細,融洽感和有效感也因此細膩起來。就這兩標準說,它們都後來居上。可是這後來居上是就縱的時間上由已往到現在而說的,不是把時間橫切一片段而說的。從前認為融洽的,照現在的標準看來也許不融洽;從前認為有效的,照現在的標準看來也許無效;後來居上底意思是如此的。可是,從前認為融洽的,照從前的標準仍為融洽,雖然從前的標準沒有現在的那麽精細;從前認為有效的,照從前的標準仍為有效,雖然從前的標準沒有現在的那麽精細。此所以現在不融洽的或無效的,我們不能說它們從來沒有融洽過或沒有有效過。一致不然,它是樣型,它不在時間演變中,它沒有後來居上的情形;有此情形的不是一致而是一致感。一致感是在時間演變中的,後來的一致感比較地接近一致,它也比較地精致。一致本身是超時空的。一致感雖有進步,而一致無所謂進步。一致這一標準一方麵是站在時間外的,另一方麵是站在時間中的。它底後來居上的情形和其它兩標準是不一樣的;以現在的一致為標準,不一致的命題我們可以說它們從來沒有一致過。現在的不融洽不能取消已往的融洽,現在的無效不能取消已往的有效;可是現在的不一致取消已往的一致。

6.符合底標準。本節所討論的融洽,有效和一致都是符合底標準。沒有一標準是充分的,任何一標準都是必要的。這三標準也是符合在經驗上的分析成分。符合說底毛病之一是照像式的符合,我們這裏所談的符合根本不是照像式的。符合說底第二毛病是我們不能經驗到符合。照本書底說法,它沒有這困難。命題所斷定的對象本來就在經驗中,而在經驗中的對象沒有因被經驗而改變它底性質。把這裏所論的標準視為符合成分,這些成分都是在經驗中的,它們既都在經驗中,符合或部分的符合也在經驗中。假如這些標準不但分別地是符合底必要條件而且合起來是符合底充分條件,則它們在經驗中也就是符合在經驗中;假如這些標準合起來仍不是充分條件,則它們雖在經驗中而符合隻是部分地在經驗中。針對於這一點說,我們要分別符合和符合感。這些條件合起來是充分條件,但是符合感底充分條件不必就是符合底條件。關於這一點,下節從長討論。

在這裏我們要說幾句總結的話。本書不讚成融洽說,有效說或一致說,所采取的是符合說。本書以符合與否為真假底定義,以融洽,有效與一致,為符合底標準。如此說法的融洽不是融洽說所說的融洽,如此說法的有效也不是有效說所說的有效;所謂一致也許和普通所謂一致沒有多大的出入,所謂符合一定和普通符合說底符合不同。下節繼續討論符合底時間性和超時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