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之後,是為戰國。太史公作《六國表》,始於元王元年,迄秦二世,凡二百七十年。實則《春秋左傳》終於元王八年,當自貞王元年始入戰國 ,而秦始皇二十七年後,即秦統一之時,亦未可附於戰國。要戰國之始末,自周貞王迄秦滅齊,凡二百四十八年。其曰“戰國”者,亦以《國策》記其時事,劉向定其名為《戰國策》,故緣書而名其時也。此期史事,頗多闕軼,顧亭林嚐論之:

《日知錄》:“春秋終於敬王三十九年庚申之歲,西狩獲麟,又十四年,為貞定王元年癸酉之歲,魯哀公出奔,二年,卒於有山氏,《左傳》以是終焉。又六十五年,威烈王二十三年戊寅之歲,初命晉大夫魏斯、趙籍、韓虔為諸侯;又一十七年,安王十六年乙未之歲,初命齊大夫田和為諸侯;又五十二年,顯王三十五年丁亥之歲,六國以次稱王,蘇秦為從長;自此以後,事乃可得而紀。自《左傳》之終以至此,凡一百三十三年,史文闕軼,考古者為之茫昧,如春秋時猶尊禮重信,而七國則絕不言禮與信矣;春秋時猶宗周王,而七國則絕不言王矣;春秋時猶嚴祭祀,重聘享,而七國則無其事矣;春秋時論宗姓氏族,而七國則無一言及之矣;春秋時猶宴會賦詩,而七國則不聞矣;春秋時猶有赴告策書,而七國則無有矣。邦無定交,士無定主,此者變於一百三十三年之間,史之闕文,而後人可以意推者也。”

按太史公作《六國表》隻本《秦記》,未見周室史記。

《秦記》,記載秦的曆史的史著。隻有年,而無月、日的記載,文辭簡略,極不完備。為司馬遷著《史記》參考的古籍之一。

《史記·六國表序》:“秦既得意,燒天下《詩》、《書》,諸侯史記尤甚,為其有所刺譏也。《詩》、《書》所以複見者,多藏人家,而史記獨藏周室,以故滅,惜哉!惜哉!獨有《秦記》,又不載日月,其文略不具。”

其文之闕軼,當以此為最大關係。又當孟子時,諸侯已去周籍。

《孟子·萬章》:“北宮鑄問曰:‘周室班爵祿也如之何?’孟子曰:‘其詳不可得聞也,諸侯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

則秦雖不燒諸侯史記,而周家典章製度之變遷,亦未必可考。晉之亡也,其太史抱圖法歸周。

《呂氏春秋·先識篇》:“晉太史屠黍,見晉公之驕而無德義也,以其圖法歸周。”

周之衰也,太史儋西見秦伯。

周太史儋,周代史官。生卒事跡不詳。司馬遷疑其即老子。

《史記·周本紀》:“烈王二年,周太史儋見秦獻公曰:始周與秦國合而別,另五百載複合,合十七歲,而霸王者出焉。”

史官轉徙,圖籍隨之湮淪,則諸侯雖不去之,亦未必完全無缺也。僅就秦史所記,及其他殘缺不完之書,推論當時狀況,已難得其實際,而論者多從退化方麵著眼,如劉向《戰國策序》有曰:

仲尼既沒之後,田氏取齊,六卿分晉,道德大廢,上下失序。至秦孝公捐禮讓而貴戰爭,棄仁義而用詐譎,苟以取強而已矣。夫篡盜之人,列為侯王,詐譎之國,興立為強,是以轉相放效。後生師之,遂相吞滅,並大兼小。暴師經歲,流血滿野,父子不相親,兄弟不相安,夫婦離散,莫保其命,涽然道德絕矣。

益使人覺此期之史事無足道,然就其變遷之大概言之,有退化者,有進化者,亦不可執一而概其餘也。

古代疆域之廣袤,頗難質言。以春秋,戰國兩期較之,則戰國時拓地之廣,過於春秋遠甚。江西、湖南之地,大半為楚、越所辟,

《史記·越世家》:“龐、長沙,楚之粟也;竟陵澤,楚之材也;越窺兵通無假之關,此四邑者不上貢事於郢矣。”《正義》:“楚之四邑,龐、長沙、竟陵澤也。龐、長沙出粟之地,竟陵澤出材木之地,此邑近長沙、潭、衡之境,越若窺兵西通無假之關,則四邑不得北上貢於楚之郢都矣。戰國時永、郴、衡、潭、嶽、鄂、江、洪、饒並是東南境,屬楚也;袁、吉、虔、撫、歙、宣並越西境,屬越也。”

越則南及閩中,

《史記·越世家》:“楚威王伐越,越以此散,諸族子爭立,或為王,或為君,濱於江南海上,……後七世,至閩君搖,佐諸侯平秦。漢高帝複以搖為越王,以奉越後。東越,閩君皆其後也。”

楚則西及巴、蜀、滇、黔。

《史記·西南夷列傳》:“楚威王時,使將軍莊[img alt="" class="inline" src="images/092716746864.jpeg" /]將兵循江上,略巴、蜀、黔中以西。……[img alt="" class="inline" src="images/092716749952.jpeg" /]至滇池,方三百裏,旁平地肥饒數千裏,以兵威定,屬楚。”

秦伐楚、蜀,其地益廣,

《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九年,司馬錯伐蜀,滅之。……十三年,攻楚漢中,取地六百裏,置漢中郡。……十四年,伐楚,取召陵。丹、犁臣蜀 。昭襄王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為黔中郡。”

西攻義渠,遂置隴西北地諸郡。

《漢書·匈奴傳》:“魏有西河、上郡,與戎界邊。其後義渠之戎,築城郭以自守,而秦稍蠶食之。至於惠王,遂拔義渠二十五城。惠王伐魏,魏盡入西河及上郡於秦。秦昭王時……伐滅義渠,於是秦有隴西,北地、上郡。”

燕、趙二國開拓北邊,所置之郡,亦不下於秦。

《漢書·匈奴傳》:“趙武靈王亦變俗胡服,習騎射,北破林胡、樓煩,自代並陰山下至高闕為塞,而置雲中、雁門、代郡。其後燕有賢將秦開,為質於胡,胡甚信之;歸而襲破東胡,東胡卻千餘裏。……燕亦作長城,自造陽至襄平,置上穀、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郡以拒胡。”

三垂之辟,皆由國大力強所致,非封建諸侯盡並而為此四五國者,未能揮斥裔夷若此之廣也。

春秋以來,井田之製漸隳。

《左傳》襄公三十年:“鄭子產為政,使田有封洫,鄭人誦之曰:‘取我田疇為伍之。孰殺子產,吾其與之。’”

戰國之初,猶有存者,故李悝作盡地力之教,猶以提封萬頃為言。

《漢書·食貨誌》:“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以為地方百裏,提封九萬頃,除山澤邑居。參分去一,為田六百萬畝,治田勤謹則畝益三升,不勤則損亦如之。地方百裏之增減,輒為粟百裏八十萬石矣。”“今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畝,歲收畝一石半,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稅十五石,餘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終歲為粟九十石,餘有四十五石。石三十,為錢千三百五十;除社閭嚐新春秋之祠,用錢三百,餘千五十。衣,人率用錢三百,五人終歲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喪之費,及上賦斂,又未與此。此農夫所以常困,有不勸耕之心。”

然自文侯至孟子時,不過百年上下(魏文侯在位三十八年,武侯十六年,惠王三十六年,襄王十六年),而各國已皆呈經界不正之象,則其變遷之速可想矣。

《孟子·滕文公》:“夫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井地不鈞,穀祿不平,是故暴君汙吏必漫其經界。經界既正,分田製祿可坐而定也。”

商鞅與孟子同時,獨屍開阡陌之名。

《史記·商君列傳》:“為田開阡陌封疆。”

《通典》:“秦孝公任商鞅,鞅以三晉地狹人貧,秦地廣人寡,故草不盡墾,地利不盡出。於是,誘三晉之人,利其田宅,複三代,無知兵事,而務本於內,而使秦人應敵於外。故廢井田,製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

《開阡陌辨》(朱子):“《漢誌》言秦廢井田開阡陌,說者之意,皆以為開置之開,言秦廢井田,而始置阡陌也。按阡陌者,舊說以為田間之道,蓋因田之疆畔,製其廣狹,辨其縱橫,以通人物之往來。商君以其急刻之心,行苟且之政,但見田為阡陌所束,而耦者限於百畝,則病其人力之不盡;但見阡陌之占地太廣,而不得為田者多,則病其利之有遺。又當世衰法壞之時,則其歸授之際,不免有煩擾欺隱之奸。而阡陌之地,均近民田,又必有陰據以自私,而稅不入於公上者。是以一旦奮然不顧,盡開阡陌,悉除禁限,而聽民兼並買賣,以盡人力;墾辟棄地,悉為田疇,而不使其有尺寸之遺,以盡地利。使民有田即為永業,而不複歸授,以絕煩擾欺隱之奸;使地皆為田,而田皆出稅,以核陰據自私之幸。此其為計,正與楊炎疾浮戶之弊。而遂破租庸以為兩稅者同。蓋一時之害雖除,而千古聖賢傳授精微之意,於此盡矣。故《秦紀》、《鞅傳》皆雲‘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蔡澤亦曰‘決裂阡陌,以靜生民之業,而一其俗’。詳味其言,則所謂開者,乃破壞劃削之意,而非創置建立之名。所謂阡陌,乃三代井田之舊,而非秦之所置矣。所謂賦稅平者,以無欺隱竊據之奸也。所謂靜民生之業者,以無歸授取予之煩也。以是數者合而證之,其理可見。”

度他國亦必仿行,而史文不具耳。

《七國考》(明董說):“引《水利拾遺》雲:李悝以溝洫為墟,自謂過於周公,未知其說所本。若依此說,則魏之廢溝洫,必廢阡陌,其事尚早於商鞅矣。”

董說(1620~1686),明末清初文學家、藏書家。字若雨,號俟庵。明亡後,改姓林,名蹇,字遠遊,號南村,亦稱林胡子。中年出家,法名南潛,字月涵。著有《豐草庵雜著》、《豐草集》、《七國考》、《棟花磯隨筆》、《西遊補》等十餘種。

田製既變,人民之生計,遂至貧富相懸甚遠。

《漢書·食貨誌》:“及秦孝公用商君,壞田井,開阡陌,急耕戰之賞,……王製遂滅,僭差亡度。庶人之富者累巨萬,而貧者食糟糠。”又引董仲舒說:“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製,除井田,民得賣買,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又顓川澤之利,管山林之饒,荒**越製,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裏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為更卒,已,複為正一歲,屯戍一歲,力役三十倍於古;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國有之地變為民有,其害在生計不均,其利則在以競爭而促進人之智力。經濟之發展,當以此期為最大之關鍵矣。

春秋之時,惟《管子》有黃金一斤直食若幹之語,他書未有言金粟交易之價值者。蓋人皆有田,不須購粟,故亦無市價可言。至計然為越王勾踐謀國,始以穀價高下相較。

《史記·貨殖列傳》:“計然曰:‘夫糶,二十病農,九十病末。末病則財不出,農病則草不辟矣。上不過八十,下不減三十,則農末俱利,平糶齊物,關市不乏,治國之道也。”

粟石僅值二三十錢,較之今日,似為極廉。然以家有餘粟之人,至於日日購米而食,亦可謂之巨變矣。史稱秦並天下,始用二等之幣。

《漢書·食貨誌》:“秦兼天下,幣為二等;黃金以鎰為名,上幣;銅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

實則戰國之時,已專用黃金,或以鎰計,

《孟子·公孫醜》:“於齊,王饋兼金一百,……於宋,饋七十鎰而受,於薛,饋五十鎰而受。”《戰國策》:“蘇秦為趙相,白璧萬雙,黃金萬鎰。”

或以斤計,

《戰國策》:“姚賈出使四國,資車百乘,金千斤。”“孟嚐君予馮諼車五十乘,金五百斤,西遊於梁。梁遣使者黃金千斤,車百乘,往聘孟嚐。”

或不言斤、鎰,而但稱金若幹。

《戰國策》:“溫囿之禮,歲八十金。”“唐睢載音樂,予之五十金。”

《史記·貨殖列傳》:“朱公……善治生者,能擇人而任時,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

虞、夏、商、周雖有金幣,未聞用金如是之多。戰國之時,號為亂世,而各國用金,動輒千百斤鎰者,又經濟之大變也。吾意春秋百數十國,至戰國時僅餘數十國,各國之府藏儲蓄,悉數流衍,此金多之一因也;農夫變而為商賈,治生之術日精,貨幣與實物交易之量驟增,二因也;僻遠之地,以次開辟,礦產必多發見,三因也。史稱:周顯王六年,天雨金於秦之櫟陽,四月至八月,秦自以為得金瑞,作畦峙於櫟陽,祀白帝。世無雨金之事,此必礦產之溢出於外者,為風雨鼓**,而飛於空,故以為雨金耳。又稱:蜀王與秦伯遇,秦以金一笥遺之。又作石牛五,朝寫金其後,曰“牛便金”;蜀使人請石牛,秦許之,乃遣五丁開道迎石牛,所謂“金牛道也”。此事雖近於小說,然亦可見其時秦國金多矣。世道離衰,物力進步,雖謂戰國為黃金時代,非溢詞也。

春秋之時,列國交兵,其數之多,不過數萬,至多亦不過十萬耳。至戰國而競以眾勝,靡國不然,蘇、張之徒,盛稱其數。

《史記·蘇秦傳》:“說燕文侯曰:燕地方二千餘裏,帶甲數十萬,車六百乘,騎六千匹。”“說趙肅侯曰:趙地方二千餘裏,帶甲數十萬,車千乘,騎萬匹,粟支數年。”“說韓宣王曰:韓地方九百餘裏,帶甲數十萬。”“說魏襄王曰:大王之卒,武士二十萬,蒼頭二十萬,奮擊二十萬,廝徒十萬,車六百乘,騎五千匹。”“說齊宣王:齊地方二千餘裏,帶甲數十萬,粟如丘山。……臨菑之中,七萬戶。臣竊度之,不下戶三男子,三七二十一萬,不待發於遠縣,而臨菑之卒,固已二十一萬矣。”“說楚威王曰:楚地方五千餘裏,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粟支十年。”

《史記·張儀傳》:“儀說魏王曰:魏地方不至千裏,卒不過三十萬。” “又說楚王曰:秦地半天下,兵敵四國,被險帶河,四塞以為固,虎賁之士百餘萬,車千乘,騎萬匹。”“說韓王曰:料大王之卒,悉之不過三十萬,而廝徒負養在其中矣,除守徼亭障塞,見卒不過二十萬而已矣。”

其言雖誇,然實數必去所言不遠。觀《史表》載秦斬首之數,尤可互證。

《史記·六國表》:“秦惠文王十三年,庶長章擊楚,斬首八萬。”“武王四年,拔宜陽城,斬首六萬。”“昭王七年,擊楚,斬首五萬。”“十四年,白起擊伊闕,斬首二十四萬。”“二十七年,擊趙,斬首三萬。”“三十三年,伐魏,拔四城,斬首四萬。”“三十四年,白起擊魏華陽,斬首十三萬,沉其卒二萬人於河。”“四十七年,白起破趙長平,殺卒四十五萬。”

斬殺之多如是,所將之兵之多可知。即曰秦尚首功,或多虛報,然以十為一計之,其多者亦有數萬。如白起擊伊闕斬首二十四萬,以二萬四千計之,亦春秋時二軍之數矣。秦並六國,用兵尤多,攻楚一役,至六十萬。

《史記·王翦傳》:“始皇問李信:‘吾欲攻取荊,於將軍度用幾何人而足?’李信曰:‘不過用二十萬人。’問王翦,王翦曰:‘非六十萬人不可。’……王翦曰:‘大王必不得已用臣,非六十萬人不可。’始皇曰:‘為聽將軍計耳。’於是王翦將兵六十萬人。”

若合兩方計之,則秦、楚之戰,其兵不下百餘萬矣。吾人讀史,不可徒譏其殘暴,當知其平時養兵之費,教兵之法,馭兵之方,以及戰時指揮調度之才若何,而後可以勝之,非惟大將軍著名者如起、翦、頗、牧之類,非春秋時卿士將兵者所可及,即其偏裨將校,度亦必有過人之能,而後可與於戰事。觀韓信論漢高將兵之才不過十萬,則戰國時人才之多為何如乎?

春秋之時,多世卿執政,其由布衣崛起,驟至卿相者,不數數見也。至戰國而風氣一變。窶人下士,抵掌遊說,往往取貴族世臣之權而代之,而階級之製遂以漸泯。蓋當戰國之初,篡位奪國者皆強宗世族,其人雖甘冒不韙,恒懼他人之師其故智。

《孟子·萬章》:“齊宣王:‘請問貴戚之卿。’曰:‘君有大過則諫,反複之而不聽,則易位。’王勃然變乎色。曰:‘王勿異也,王問臣,臣不敢不以正對。’”

此即可以見當時國君之心理。

故思以好賢禮士之名,羅致疏賤之士,畀以國政,而陰削宗族大臣之權,以為其子孫地,此一因也。(按戰國之初,魏文侯最好士,其事田子方、段幹木,用李克、吳起、西門豹、樂羊子,皆以抑其宗族也。史稱公子季成謂魏侯曰“君與子方齊禮,假有賢於子方者,君又何以加之?”魏侯曰:“如子方者,非成所得議也。仁人也者,國之寶也;智士也者,國之器也;博通士也者,國之尊也。子方,仁人也;非成之所得議也。”公子季成自退於郊,三日請罪,季成為文侯弟,且為魏相,而文侯抑之如此,可以窺其隱矣。)疏賤之士,既握政柄,必與貴戚世臣不相容,恃其言聽計從,則力排異己以為快,雖有因之失敗如吳起、商君之類者。

《史記·吳起傳》:“魏侯時,公叔為相,尚魏公主,而害吳起。……吳起懼得罪,遂去,即之楚。楚悼王素聞起賢,至則相楚。明法審令,捐不急之官,廢公族疏遠者,以撫養戰鬥之士。要在強兵,……故楚之貴戚盡欲害吳起。及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亂,而攻吳起,吳起走之王屍而伏之。擊起之徒,因射刺吳起,並中悼王。悼王既葬,太子立,乃使令尹盡誅射吳起,而並中王屍者,坐射起而夷宗死者,七十餘家。”又《商鞅傳》:“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發吏捕商君。商君亡,……秦發兵攻商君,殺之於鄭黽池。”又《範雎傳》:“範雎因請間說曰‘臣居山東時,聞齊之有田文,不聞其有王也;聞秦之有太後、穰侯、華陽、高陵、涇陽、不聞其有王也。……今自有秩以上至諸大吏,下及王左右,無非相國之人者。見王獨立於朝,臣竊為王恐,萬世之後,有秦國者,非王子孫也。’昭王聞之大懼,曰:‘善。’於是廢太後,逐穰侯、高陵、華陽、涇陽君於關外。秦王乃拜睢為相。”

而遊士相踵,爭取高位,貴族不能一一傾之,而列國之風氣,以之大變,此二因也。國家積弱,宗族大臣不能自振,則人主急於求士,士亦爭往歸之,此三因也。

《史記·秦本紀》:“孝公時,河山以東強國六,……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孝公於是布惠,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下令國中曰:‘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士。’”又《樂毅傳》:“燕昭王以子之亂,而齊大敗燕,昭王怨齊,未嚐一日而忘報齊也。燕國小,僻遠,力不能製,於是屈身下士,先禮郭隗以招賢者。”

數千年之貴族政治,以此三因,遂漸轉而入於平民之手,豈非至奇之事乎?!

戰國之初,惟人君好士,如魏文侯、齊宣王之類,皆其著者也。

《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宣王喜文學遊說之士,自如騶衍、淳於髡、田駢、接予、慎到、環淵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為上大夫,不治而議論,是以齊稷下學士複盛,且數百千人。”

其後,則大臣貴族亦以養士為高,士無賢不肖,麇聚而求食,遂成一時之風氣。

《史記·孟嚐君列傳》:“孟嚐君在薛,招致諸侯、賓客及亡人有罪者,皆歸孟嚐君。孟嚐君舍業厚遇之,以故傾天下之士。食客數千人,無貴賤,一與文等。”又《平原君傳》:平原君“喜賓客,賓客蓋至者數千人。”又《魏公子傳》:信陵君“仁而下士,士無賢不肖,皆廉而禮交之,不敢以其富貴驕士。士以此方數千裏爭往歸之,致食客三千人。”又《春申君傳》:“春申君為楚相,客三千餘人,其上客皆躡珠履。”又《呂不韋傳》稱:“呂不韋家僮萬人。以信陵、春申、平原、孟嚐皆下士喜賓客以相傾。不韋……羞不如,亦招賢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

蘇軾論此事,至謂六國之所以久存,秦之所以速亡,蓋出於此 。雖未必盡然,然亦不可謂非一因也。戰國之君,權勢之隆,過於周之天子。即其公卿大臣,亦不下於周之諸侯。徒以養士之風,陰弭貴賤之階級,而王公貴人之權威,轉有不敵匹夫之名譽者。

《說苑·尊賢篇》:“魏擊遇田無擇於途,下車趨謁,無擇坐乘如故。擊意不說,因問曰:‘不識富貴者驕人乎,抑貧賤者驕人乎?’無擇曰:‘亦貧賤者驕人耳,富貴者安敢驕人?諸侯驕人,則失其國;大夫驕人,則失其家。士貧賤,行不合,言不用,則躡履而適秦、楚耳,安往而不得貧賤乎?富貴者奈何能同之哉?’擊乃再拜而後退。”

《戰國策》:“齊宣王見顏斶曰:‘斶前!’斶亦曰:‘王前!’宣王不悅。左右曰:‘王,人君也;斶,人臣也。王曰斶前,斶亦曰王前,可乎?’斶對曰:‘夫斶前為慕勢,王前為趨士,與使斶為慕勢,不如使王為趨士。’王忿然作色曰:‘王者貴乎,士貴乎?’對曰:‘士貴耳,王者不貴。’”

觀戰國時人之議論,可想見其時士氣之盛,故戰國雖為極殘暴極混亂之時,然亦可謂極平等極自由之時。有挾策以幹時者,有隱居而遁跡者,王公貴人不屈己以求士,士不之附;即屈己以求之,亦有終不可得而屈者。而貴賤之位乃相反,此亦他國史策所罕見者也。

戰國之時,不獨重士,且甚重民。蓋當時有國者,雖日事戰爭,殘民以逞,而國家常備之兵,非有百萬或數十萬,必不足以一戰。兵出於民,民多則兵多,故恒以地狹民寡為慮,而於來民及養民之術,不憚勤求,而民遂為有國者之所重矣。

《商子·算地篇》:“凡世主之患,用兵者不量力,治草萊者不度地。故有地狹而民眾者,民勝其地;地廣而民少者,地勝其民。民勝其地,務開。地勝其民,事來。”《徠民篇》:“秦之所與鄰者三晉也,所欲用兵者韓、魏也。彼土狹而民眾,……此其土不足以生其民也,似有過秦民之不足以實其土也。今利其田宅,而複之三世,然則山東之民無不西者矣。”

秦既重民,三晉也知重之。觀趙威後之言,尤為深識立國之本:

《戰國策》:“齊王使使者問趙威後,書未發,威後問使者曰:‘歲亦無恙耶?民亦無恙耶?王亦無恙耶?’使者不悅曰:‘臣奉使使威後,今不問王,而先問歲與民,豈先賤而尊貴者乎?’威後曰:‘不然。苟無歲,何有民?苟無民,何有君?故有舍本而問末者耶?’”

正不獨《孟子》有“民貴君輕”,《呂覽》有“順民心而立功名”之說也。

《呂覽》,即《呂氏春秋》。因該書內容有八覽,故又稱《呂覽》。

《孟子·盡心》:“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呂氏春秋·順民篇》:“以德得民心,以立大功者,上古多有之矣;失民心而立功名者,未之曾有也。”

國家知對外之本於民力,又由民力之盛衰,推及於政法之良否,則政法因以革新,而吏治亦必整肅,此皆相緣而為因果者也。春秋之時,惟管仲知改革政法,其餘列國之卿大夫,大都因循舊製,圖補敝救偏之計,或因私利而更舊製。如魯之用田賦作丘甲之類,止可以為民病,不能有利於國與民也。戰國時國家之形式,既與春秋時迥殊,故其立國之精神,亦不得不變。而凡有識之士,多致意於改革,新舊爭執,相因以生。如商鞅、申不害、趙武靈王、楚懷王,皆力圖改革,而秦、趙二國新舊之鬥最烈。

《周季編略》:“韓申不害既相,以韓地墩民險,介於大國之間,晉國之故禮未滅,韓國之新法重出;先君之令未收,後君之令又下,新古相反,前後相繆,百官皆亂,不知所用,於是更定其法。韓侯問曰:‘行法何其難乎?’不害對曰:‘法者見功而與賞,因能而授官。今君設法而徇左右之請,此所以難行也。’韓侯曰:‘吾自今知行法矣。’”

《周季編略》,考證戰國史的著作。清代學者黃式三(1789~1862)著。

《史記·商君傳》:“孝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衛鞅曰:‘疑行無名,疑事無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於世;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於民。愚者暗於成事,知者見於未萌。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孝公曰:‘善。’甘龍曰:‘不然。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勞而成功;緣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衛鞅曰:‘龍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製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杜摯曰:‘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衛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孝公曰:‘善。’”

又《趙世家》:“趙武靈王曰:‘吾欲胡服。’樓緩曰:‘善。’群臣皆不欲。於是肥義侍。王曰:‘……夫有高世之功者,負遺俗之累;有獨智之慮者,任驁民之怨。今吾將胡服騎射以教百姓,而世必議寡人,奈何?’肥義曰:‘臣聞疑事無功,疑行無名。王既定負遺俗之慮,殆無顧天下之義矣。夫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愚者暗成事,智者睹未形,則王何疑焉?’王曰:‘吾不疑胡服也,吾恐天下笑我也。狂夫之樂,智者哀焉;愚者所笑,賢者察焉。世有順我者,胡服之功未可知也。雖驅世以笑我,胡地中山吾必有之。’於是遂胡服矣。……公子成曰:‘臣聞中國者,蓋聰明徇智之所居也,萬物財川之所聚也,賢聖之所教也,仁義之所施也,《詩》、《書》、《禮》《樂》之所用也,異敏技能之所試也,遠方之所觀赴也,蠻夷之所義行也。今王舍此而襲遠方之服,變古之教,易古之道,逆人之心而拂學者,離中國,故臣願王之圖之也。……’王遂往之公子成家,因自請之,曰:‘夫服者,所以便用也;禮者,所以便事也。聖人觀鄉而順宜,因事而製禮,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國也。……鄉異而用變,事異而禮易,是以聖人果可以利其國,不一其用;果可以便其事,不同其禮。儒者一師而俗異,中國同禮而教離,況於山穀之便乎?……今叔之所言者,俗也;吾所言者,所以製俗也。’公子成聽命,於是始出胡服令也。趙文、趙造、周招、趙俊皆諫止王毋胡服,如故法便。王曰:‘先王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襲,何禮之循?……諺曰:以書禦者,不盡馬之情;以古製今者,不達事之變。循法之功,不足以高世;法古之學,不足以製今。子不及也。’遂胡服招騎射。”

趙武靈王(?~前295),戰國時趙國君主。名壅。力行改革,提倡胡服騎射,使國力大增。

又《屈原傳》:“懷王使屈原造為憲令,屈平屬草槁,未定。上官大夫見而欲奪之,屈平不與。因讒之曰:‘王使屈平為令,眾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以為非我莫能為也。’王怒而疏屈平。”

此等爭執,至韓非時猶然。

《韓非子·五蠹篇》:“今有構木鑽燧於夏後之世者,必為鯀、禹笑矣;有決瀆於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然則今有美堯、舜、禹、湯、武之道於當今之世者,必為新聖笑矣。是以聖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故曰:事異則備變。上古競於道德,中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夫古今異俗,新故異備,如欲以寬緩之政,治急世之民,猶無轡策而禦駻馬,此不知之患也。”

大抵墨守故製者,不知社會變遷進化之理,其說常絀。識時知變者,又專務苟且偷薄,雖適於時,而其為法亦不能以無弊。戰國之時代,蓋新黨競勝舊黨之時代也。後世新舊爭執之議論,多不能出其範圍,故備列之,以資學者考鏡焉。

胡服騎射,為社會狀況變革之最大者。近海寧王氏研究胡服之源流,援據甚博,茲附錄之,以見古之所謂胡服者,今且視為漢人之古製矣。

《古胡服考》(王國維):“胡服之入中國,始於趙武靈王 。其製,冠則惠文 ,其帶具帶 ,其履靴 ,其服上褶下袴 ,戰國之季,他國已有效其服者 。至漢而為近臣及武士之服,或服其冠,或服其服,或並服焉。漢末軍旅數起,服之者多,於是始有袴褶之名。魏、晉以後,至於江左,士庶服之,百官服之,天子亦服之。然但以為戎服及行旅之服而已。北朝造自戎夷,此服尤甚,至施之於婦女。後魏之初,以為常服及朝服,後雖複古衣冠,而此服不廢。隋則取其冠以為天子之戎服,取其服為天子田獵豫遊之服,皇太子侍從田狩之服,上下公服武官侍從之服,取其帶與履,以為常服。唐亦如之。武弁之服,用其冠;平巾幘之服,用其服,常服用其帶與履。唐季褶服漸廢,專用常服。宋初議複之而未行,然儀衛中常用之。又自六朝至唐,武官小吏流外,多服袴褶,此胡服行於中國之大略也。”

《古胡服考》,初名《袴褶服考》。近代學者王國維著。旨在以服飾的考辨提示古代中國民族的複雜性。

騎射之法,實不始於趙武靈王。顧氏《日知錄》嚐言之:

《日知錄》:“春秋之世,戎翟之雜居於中夏者,大抵皆在山穀之間,兵車之所不至,齊桓、晉文僅攘而卻之,不能深入其地者,用車故也。中行穆子敗翟於大鹵,得之毀車崇卒,而智伯欲伐仇猶,遺之大鍾,以開其道,其不利於車可知矣。勢不得不變而為騎,騎射所以便山穀也,胡服所以便騎射也。是以公子成之徒諫胡服,而不諫騎射,意騎射之法,必有先武靈而用之者矣。”

惠棟曰:“案《韓非子》秦魏公送重耳疇騎二千,則單騎不始於六國。”

按蘇秦以周顯王三十五年說燕,三十六年說趙;趙肅侯之十七年也,距武靈王胡服,凡二十六年,而其言已曆稱某國騎幾千匹,某國騎幾萬匹,是騎射之法,在武靈王未胡服之先已盛行矣。惟其由車戰驟變而盛行騎兵之製,則未能質言其事也。

顧氏亦雲六國之時始有單騎,蘇秦所雲車千乘,騎萬匹,是也,而未考蘇秦先於趙武靈王。吳起仕魏,臥不設席,行不騎乘,事在周威烈王二十三年,見《通鑒》卷一,亦先於蘇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