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宗教是指發源於歐洲的天主教、基督教(新教)和東正教三大宗教體係。晚清時期,它們都流行於中國,並依靠各國列強的侵略勢力和不平等條約的庇護,不斷擴張各自的在華宗教組織,成為當時中國影響最大的外來宗教。

哈爾濱東正教堂

這三派宗教都是在鴉片戰爭以前來到中國的。最早來華的是天主教。早在16世紀末的明朝萬曆年間,利瑪竇等意大利天主教傳教士就來到中國,拉開了西教東漸的序幕。然而,到了清朝雍正年間,清政府與羅馬教廷發生了矛盾,實行禁教,天主教在中國的活動轉入秘密狀態,亦有緩漸的發展。據1844年11月出版的《中國叢報》透露,到1839年為止,天主教在中國本部13個省有活動,歐籍傳教士有65人,天主教徒約有30萬人。[1]

東正教,又稱希臘正教,或正教。1054年基督教東西兩派正式分裂後,以君士坦丁堡為中心的東部教會自稱信仰正統的基督教教義,以正教自居,故有其名。中國的東正教是在清朝康熙年間從俄國傳入的。最早來華的東正教教徒,是定居在中國的雅克薩之戰的俄國戰俘。1695年(清康熙三十四年),經清政府允準,他們在北京建立教堂(當時稱“羅刹廟”,即北館),同時,俄國西伯利亞都主教也頒發了教會證書,命名為“聖尼古拉教堂”。1715年(清康熙五十四年),俄國派出第一屆東正教傳教使團,教堂又成為該使團在北京的駐地。這個東正教使團受到沙皇政府的支持,實際上是俄國政府的外交使團。其主要任務是充當中俄之間外交、貿易的中介,並搜集有關中國的各種情報,而對傳教興趣並不很大。因此,它在華人中發展的教徒很少。

馬禮遜像

基督教(新教)傳入中國的時間比天主教、東正教稍晚。原因在於新教在脫離羅馬教廷以後,不僅需要用一定的時間鞏固自身組織,而且在16至18世紀海上霸權主要掌握在葡萄牙、西班牙、法國等信奉天主教的國家,信奉新教的英、美、德等國要與之爭雄,也需要有一段發展的時間。1807年(嘉慶十二年),英國倫敦會派馬禮遜來到中國,揭開了基督教在華傳教的第一頁。由於清政府的禁止,馬禮遜無法在中國內地立足,不得不轉向南洋,開辟針對中國的傳教基地。在那裏,他們創辦報刊、學堂、印刷所,翻譯出版宗教書籍,並往返於澳門、廣州之間,到1842年《南京條約》簽訂前,基督教共有59名傳教士向華人傳教,其中駐足澳門、廣州的隻有8人,發展中國教徒150人左右[2]。其進展十分緩慢。

1840年英國殖民主義者發動了鴉片戰爭,用武力打開了中國的大門,也為西方宗教在中國的傳播創造了有利的條件。西方列強從在戰後強迫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中取得了在通商口岸傳教的權利,把保護西人傳教列入條款之中。在法國的要挾下,清政府被迫在1846年(道光二十六年)2月20日頒發解除天主教禁令的上諭,宣布:

前據耆英等奏,習學天主教為善之人請免治罪,其設立供奉處所,會同禮拜供十字架圖像,誦經講說,毋庸查禁……所有康熙年間各省舊建之天主堂,除已改為廟宇民居者毋庸查辦外,其原舊房屋尚存者,如勘明確實,準其給還該處奉教之人。[3]

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法、俄、美等列強再次強迫清政府簽訂不平等條約,進一步擴大了在華傳教的權利。中法《天津條約》第13款規定:“凡按第八款備有蓋印執照安然入內地傳教之人,地方官務必厚待保護。”中法《北京條約》又允許“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4]。通過這些規定,外國教會不僅把自己的活動範圍從沿海通商五口擴大到內地,而且還使教會在內地廣置產業有了條約根據。有各國列強政府的撐腰,又有不平等條約為掩護,西方宗教三大派勢力在鴉片戰爭後像洪水一樣湧入中國,在從沿海城鎮到內地鄉村的廣大地區建立起各自的組織網絡,成為晚清時期擴張勢力最迅速的宗教派別。

鴉片戰爭以後,在中國沉寂多年的天主教立即活躍起來。他們一方麵積極收回以前被清朝當局沒收的教產,恢複舊有的教會組織;另一方麵動員各國天主教修會派人來華,開辟新的傳教區域。來華的主要天主教修會活動情況如下:

耶穌會是天主教的重要修會之一,在法國、西班牙等國都設有專門的組織機構。鴉片戰爭後法國耶穌會便派傳教士來到中國,在上海徐家匯徐光啟墓址附近設立了總部。繼之,他們在這裏還修建了教堂、學校、醫院、藏書樓、天文台、育嬰堂等機構,站穩了腳跟。與此同時,他們向江蘇、安徽、河北等省派出了傳教士,把這些地方變成其相對固定的傳教區域。

意大利米蘭外方傳教會成立於1850年,在1858年乘第二次鴉片戰爭之機派人來到香港,1869年到河南教區傳教。

1862年成立於比利時的聖母聖心會於1865年派人赴蒙古傳教。

河南曾是奧斯定會的傳教區域,在中斷了一百多年後,又於1879年把傳教士派到豫省,恢複了那裏的宗教活動。

1885年羅馬教廷成立聖伯多祿聖保羅修會,當年就派人到陝西傳教。

德國司帶爾聖言會在1879年派傳教士來華,把山東作為其傳教區域。

聖母小昆仲會的傳教士於1893年來到上海活動。

除此以外,來華的天主教會還有加拿大、荷蘭的修會,愛爾蘭的高龍龐外方傳教會,美國瑪利諾會等。來華的天主教女修會亦數量眾多,主要有:法國仁愛會(1842年來華)、沙德聖保羅女修會(1848年來華)、加諾薩女修會(1860年來華)、法國拯亡會(1867年來華)、巴底歐上智會(1875年來華)、方濟各聖母傳教會(1886年來華)、多明我女修會(1889年來華)、安老會(1904年來華)、司帶爾聖神忠仆會(1905年來華)、埃及方濟各女修會(1910年來華)等。19世紀下半期,天主教在中國的修會共達30多個。隨著來華修會的增多,教皇利奧十三重新調整了在華天主教組織係統,把中國劃分為五大傳教區:第一區為直隸、遼東、蒙古;第二區為山東、陝西、河南、甘肅;第三區為湖南、湖北、浙江、江西、江南;第四區為四川、雲南、貴州、西藏;第五區為廣東、廣西、香港、福建。[5]鴉片戰爭後僅30餘年,天主教已經在中國絕大部分省區建立起自己的組織機構,其發展速度是令人吃驚的。傳教士和教徒亦大幅度增加。到19世紀末,在華天主教各修會的傳教士共約800人,教徒從1860年的40萬增加到70萬人[6]。

北京西什庫教堂

鴉片戰爭以後,基督教(新派)各差會也爭先恐後地向中國派出了傳教士。屬於英國的差會有英國倫敦會、浸禮會、長老會、聖公會、衛理宗、內地會、英行教會等;屬於美國的差會有聖公會、美部會、美北長老會、浸禮會、歸正會、衛理宗、信義宗、基督教青年會等;德國派出的差會有巴色會、禮賢會、信義會等;加拿大派出的有長老會、衛理會、聖公會等,活動範圍遍及中國各地。如美北長老會在五口通商後不斷派傳教士到中國來,傳教區迅速擴大,在不長的時間裏形成了東起寧波、杭州、上海,西南及桂林、衡州,北達登州、煙台、北京等地,南到廣東、海南的廣袤範圍。先後設立了華中區(1844年開教)、廣東區(1847年開教)、山東區(1861年開教)、北京區(始於1863年)、江安區(包括南京和安徽懷遠,原屬華中區,後於1906年獨立)、海南區(1881年開始)、湖南區(始於1898年)等眾多傳教區。丁韙良、狄考文、李佳白等著名傳教士就來自該會。英國傳教士戴德生創辦的內地會是外國來華傳教士成立的最大傳教組織。戴德生原是英國中國布道會成員,1854年受該會派遣來華,以後便脫離了中國布道會。1865年他在英國休養期間組織了中華內地會。1866年戴德生重返中國,先在江浙一帶活動,後於上海成立內地會總部,建立起完善的組織係統。內地會傳教特點:一是跨宗派,所派傳教士來自不同國家的各個不同宗派,既有英、美、加拿大、澳大利亞人,又有德國、奧地利、瑞士及北歐各國之人;二是活動範圍廣,他們不僅注重在中國的沿海沿江省份建立傳教據點,而且還把傳教士派到內地省區、邊疆和少數民族地區,並強調深入民間傳教;三是傳教活動中國化,強調傳教士在生活、起居、衣著、語言、舉止等方麵,都盡量做到中國化,以減少傳教阻力,迅速把上帝的福音傳遍中國。由於具備這些特點,內地會組織發展很快,1869年傳入安徽、江西,1875年發展到河南、湖南,1876年傳入山西、陝西、甘肅及綏遠,次年,四川、貴州、雲南、廣西等西南地區被納入他們的傳教範圍。在不長的時間裏,內地會的傳教活動幾乎遍及全中國,這種擴張速度在來華的各基督教差會中並不多見。到19世紀末,內地會在中國約有650名傳教士,270個傳教據點,教徒在5000人以上,成為基督教(新教)在華的最大差會之一。[7]

基督教(新教)傳入中國的時間雖然晚於天主教,但其在華發展的速度並不比天主教遜色。到1906年止,經過英、美等國新教傳教士的努力,共在中國建立教會82個,派遣傳教士3832人,發展教徒共178251名。[8]從總體上看,天主教影響的對象主要是以農民為主體的社會下層,而基督教的多數差會和傳教士則熱衷於辦報、辦學、譯書等文化事業,在士大夫階層及知識分子中有較大的影響。因此,盡管基督教擁有的信徒比天主教少,但它在當時中國社會中的影響卻不可低估。

晚清時期,東正教的傳播狀況雖然落後於天主教和基督教,但仍然呈現出迅速發展的勢頭。由於種種曆史原因,東正教在華的發展一度處於遲滯狀態。在1860年以前的百餘年間,含雅克薩俘虜的後裔在內,北京的東正教徒不過200人,加上北京以外的哈爾濱、張家口、天津、漢口等地的少數教徒,總數亦僅300多人。這種情況直到1878年始發生變化。是年,修士大司祭弗拉維昂·高連茨基率領第16屆傳道團來華。鑒於東正教在華發展緩慢,弗拉維昂·高連茨基改變傳道團主要參與俄國外交活動的方針,開始重視傳教事務。其教會及傳教士在北京、內蒙、漢口等地積極開展傳教活動,使這一教派得到迅速發展。到1902年,我國境內建成的東正教教堂已有32所,信徒總數達5587人,僅北京就有教徒上千人,[9]是40年前的5倍。

晚清時期在中國流行的西方宗教(含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在內)扮演著外來意識形態和外來政治勢力的雙重角色,對中國近現代的曆史發展,尤其在思想文化方麵有著重大的影響。應該看到,鴉片戰爭以後的西教東漸,是與帝國主義列強對中國的瘋狂侵略交織在一起的。因此,就整體而言,西方教會執行了帝國主義的侵略政策,充當了侵略中國的工具。當然這並不排除來華傳教士中的一些人對中國是友善的,做了一些有利於中西文化交流的事情。

把宗教視作侵略工具,利用宗教為侵略行徑服務,是殖民主義、帝國主義向外侵略擴張的既定政策,並不以傳教士的主觀意誌為轉移。一般來說,帝國主義列強侵略中國的活動,首先是派出傳教士,然後是商人,再後是殖民地官員。也就是說傳教士被帝國主義分子視為侵略擴張的先頭部隊。正因為如此,各國政府對來華教會不遺餘力地予以支持。俄國第18屆傳教使團大司祭費古洛夫斯基·英諾肯提乙直言不諱地承認:“俄國傳教使團的成員們乃是俄國政府的官方代表……傳教使團的經費是由俄國政府供給的,訓令是俄國政府下達的。政府的意圖是,通過傳教士以促進俄國的政治利益,這是充分理解的。”[10]不僅俄國如此,其他歐美國家也是這樣。殖民侵略政策就像魔影一樣影響、支配著來華傳教士的言行。從明朝中後期來華意大利耶穌會傳教士利瑪竇開始,西方傳教士始終把對中國的精神征服放在首位。利瑪竇說過:“我們耶穌會同人依照本會成立的宗旨……做耶穌的勇兵,替他上陣作戰,來征討這崇拜偶像的中國。”[11]鴉片戰爭前多次對中國進行偵察的荷蘭傳教士郭士立(德籍)曾經發誓:“我心中長久以來就懷有這樣的堅定信念,即在當今的日子裏,上帝的榮光一定要在中國顯現,龍要被廢止,在這個遼闊的帝國裏,基督將成為唯一的王和崇拜的對象。”[12]無怪乎《天津條約》簽訂後,英國傳教士楊格非得知列強取得了更多的傳教特權欣喜若狂地聲稱:“中國幾乎出乎意料之外地對傳教士、商人和學者開放了。這個國家事實上已經落入我們的手中,一切早已在中國的傳教士和各自國內的差會,如果他們不去占領這塊土地,不在十八個省的每一個中心取得永久立足的地方,那將是有罪的。”[13]他的這段自白真實地反映了晚清時期來華傳教士的一般心態。怎樣對中國進行“精神征服”呢?對於傳教士來說,除了組建教會,發展教徒之外,就是通過辦報、辦學、編譯圖書等文化活動方式來達到這個目的。

“以學證教”是來華傳教士采用的重要傳教手段。第二次鴉片戰爭後,中國興起了洋務運動,開始“師夷之長技”,學習西方近代科學技術。傳教士們便投其所好,重施“以學證教”之故伎,假借宣傳科學知識的名義,兜售宗教的私貨。在他們編寫的一些科學宣傳品中,一方麵極力渲染近代科學的奇妙幻變,另一方麵卻又煞有介事地說什麽西方人之所以能發明這些“奇技”,是得到了“上帝賦予的智慧”,來源於“上帝的啟迪”,批評中國人隻學西方科技而忽略學習西方宗教,是“逐末舍本”,不得要領。在他們看來,“教化為本,器藝為末”,忽視學習宗教隻會使“學問失其要,徒得西學之皮毛,而不得西學精深之理,雖然亦無其益矣”。[14]在中國人剛剛開始接觸西學並對之缺乏了解的時候,傳教士們的這種說法很容易把人們引上歧途,其危害性是顯而易見的。

活動在中國內地的西方傳教士

教會學校大都開設了一些西學課程,這比中國封建八股教育進了一步,但其目的並不是為中國振興培養人才,而是為教會培養馴服工具,以便用之取代“中國的舊式士大夫”,進而控製中國。以在華辦學聞名的美國傳教士狄考文公開表示:

真正的教會學校,其作用並不單在傳教,使學生受洗入教。他們看得更遠,他們要進而給入教的學生以智慧和道德的訓練,使學生能成為社會上和教會內有勢力的人物,成為一般民眾的先生和領袖……中國作為儒家思想的支柱的,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士大夫階層,如果我們要對儒家的地位取而代之,我們就要訓練好自己的人,用基督教和科學教育他們,使他們能勝過中國的舊式士大夫,從而取得舊式士大夫所占的統治地位。[15]

基於這種辦學宗旨,不少教會學校都用強製性的手段和措施,強迫學生接受西方宗教觀念,學生整天被沉悶、壓抑、神秘的氣氛所籠罩,窒息了青少年固有的朝氣與活力。

還有不少傳教士著書立說,鼓吹“種族優劣”、“弱肉強食”的謬論,對中國人進行奴化宣傳,以瓦解其民族精神。美國公理會傳教士明恩溥在《中國人的特性》(1892年出版)一書中,以強烈的種族偏見竭力醜化中國民族傳統,對中國文化大潑汙水。該書寫道:中國人的“特性”是“沒有準確的概念”、“誤解的天性”、“拐彎抹角的天性”、“理智混亂”、“輕視外國”、“因循保守”、“沒有同情心”、“互相懷疑”、“沒有誠實”等。甚至連中華民族傳統的美德“節約”、“勤勞”、“禮貌”等,也都成為譏笑的題材,作者誇張地說:中國婦女在臨死之前,要自己走到墳地,以節省別人抬屍首的力氣。他斷言:“中國文化是自私的,需要美國的發財文化;中國的經濟是落後的,需要美國的商品和現代科學;中國人的道德墮落,貪汙腐化達到極點,以致不能看守自己的海關,不能讓他們收稅而自肥。”[16]總之,中國的一切方麵都不如美國,隻有讓美國人來統治,中國才有光明的前途。另一位美國傳教士林樂知鼓吹中國應該向印度學習,接受英國人的殖民統治。他在《印度隸英十二益說》一文中宣稱:英國在印度的殖民統治有12項“益處”,並向中國提出:“吾意唯有拔趙幟暫易漢幟之一法,先於東南方遴選二省地,租歸英治,凡有利弊,聽其變置……本昔之治印者,一一移而治華。”[17]也就是說,中國隻有像印度那樣淪為英國人的殖民地,才有出路。

然而,曆史現象是複雜的,事物的存在總是體現為一定的矛盾性、多樣性。這條法則同樣適用於晚清來華西方宗教。講傳教士充當西方列強的侵華工具,這是就其總體估價和問題的本質而言,並不意味著把所有的來華傳教士都視為侵略者,他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侵華“罪行”。實際上有許多傳教士隻是虔誠的宗教徒,與該國政府並無多少瓜葛,對中國也沒有什麽惡感,甚至對中國的苦難抱有同情態度,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也做過一些對中國有益的事情。也可以說,晚清的西教東漸有著對中國近代文化發展有益的一麵。其主要表現如下:

其一,介紹西學。西學,主要是西方科學技術知識在中國的傳播,是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大事,對中國近代新文化的形成起著關鍵性的作用。而在西學東漸的過程中,來華傳教士起到了媒介和橋梁的作用。尤其在中西文化交流的初期,這種作用更為明顯。無論在明末清初,還是在晚清時期,都有大量傳教士積極從事西書的翻譯工作。西方的天文地理、聲光化電等科學知識,經過他們的翻譯(當然這裏還有中國學者的配合)傳入中國,豐富了中國人的知識結構,帶來了中國思想界的新變化。傳教士介紹科學的目的,是讓人們接受宗教,皈依上帝,但讀了這些書籍的中國人,多數卻隻相信科學,而並不信上帝,與傳教士譯書的初衷大相徑庭。因為介紹西學,促進中西文化交流,是符合中國近代社會發展曆史趨勢的。傳教士譯書盡管有其特定的主觀動機,但此舉引起的客觀後果卻不以其主觀意誌為轉移,客觀上起了傳播西學的作用。

其二,改良教育。晚清來華傳教士的一項重要活動是興辦學堂。教會學校盡管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且辦學宗旨狹隘,但從性質上來講,屬於近代教育的範圍。在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學校體製等方麵,教會學校與中國傳統教育體係都有很大的不同。教會學校的出現,在中國封建舊教育領域內樹起了一種新的辦學模式,客觀上有利於中國傳統教育的改革。

其三,推動近代文化事業發展。近代報刊、圖書館、出版機構、博物館、譯書館等新興文化事業的出現,是晚清時期中國文化更新的重要方麵。而來華傳教士則是這些新興文化事業的始作俑者。這些新式文化設施不僅向國人介紹了大量域外新知,而且為中國人創辦近代文化事業開了先河,樹立了實際而具體的模式。

其四,豐富了中國的宗教文化。鴉片戰爭以前,中國的宗教成分主要由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及大量民間秘密宗教所構成。西方宗教盡管傳入,但後來遭到禁止,幾乎銷聲匿跡,無甚影響。至晚清,西方宗教卷土重來,不僅在中國站住了腳,而且後來居上,擴張迅猛,其影響淩駕於佛、道二教之上。晚清時期的西教東漸改變了中國傳統宗教文化的構成,具有西方風格的基督教文化成為中國宗教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從而豐富了中國近代宗教係統的結構。

總之,晚清西教東傳是一個複雜的曆史現象,具有雙重曆史特點:一方麵它是西方列強東侵帶來的結果,具有文化侵略的性質;另一方麵又以新的因素豐富了中國文化的內容,帶有中西文化交流的特點,對中國近代文化的形成有不可忽視的影響。這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麵,必須綜合起來看待,忽略哪一方麵都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