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京辦問題,去年熱過一段,現在再次成為媒體的話題,是因為傳出國務院要撤銷駐京辦。有老駐京辦主任就放話說,駐京辦撤不了,因為維穩的需要。果然,國務院撤的,隻是縣級的駐京辦。這種駐京辦,原本就身份未明,沒有法定編製。可是,即使把這一級別的駐京辦撤了,別的不說,維穩依舊有麻煩,需要上京截訪的時候,如果市裏的駐京辦不幫忙,縣裏依舊得派人來,屆時還是勞民傷財。
其實,駐京辦就是中央集權體製的病灶,隻要這個體製不改,無論這個病灶滋生多少腐敗,還是撤不了。撤了,過不了多久還得恢複,或者以變相的方式死灰複燃。在帝製時代,明清兩代屬於高度中央集權體製,地方上既無人事權,也無財權。一省的巡撫總督,辦事花一分錢,也得上戶部來報銷;一個縣的縣令,也得皇帝點頭,由吏部下派。中央權力一大把,地方沒權,事卻是要辦的。因此,必須在京師有眼線,有奔走。在那個時代,是沒有體製內的駐京辦,卻有變相的替代,比如同年和同鄉的京官,比如本鄉商人辦的會館。京官可以替自己打探消息,擺平事情,會館可以在地方官進京的時候,提供住宿,奔走聯絡。所以,地方官進京,相好的京官都有禮金,即使七品的小官,也有一份。這種打“秋風”的慣習,成為京官的一種經常性補貼。之所以地方官肯出血,就是因為有這層關係。商人辦的會館,給父母官辦事,自然有他的好處,雙方屬於投桃報李的關係。
自從1990年代實行分稅製以來,中央集權的程度已經達到相當高的程度,由於好的稅源都變成了國稅,由中央拿走。整個財政狀態就呈現倒金字塔形,越往上越有錢,越往下越沒錢。但是,所辦的事務,卻倒過來,越是下麵,要辦的事越多。同時,中央政府財大氣粗,卻條條分割,錢都在各個部委手裏把著,按項目下達。地方想要錢,一方麵得編故事套項目,一方麵得跑部前進,不跑就沒有錢。省、市、縣都得跑,跑得勤,會跑,錢就多,不跑,不會跑,錢就少。在這種情況下,駐京辦就應運而生,越來越紅火。跑部前進,本來就免不了有腐敗。據說,原本各個部委的處長,什麽都不是,根本沒人理,可是由於資金是項目下達的,項目都掌握在各個處長手裏,各部委“處男”“處女”坐天下,神氣極了。一些人不打點,根本就不辦事。打點的花費,跟清朝地方大員報銷時塞給戶部書吏的包袱似的,古今一個道理。處長們有權,給跑部增加了難度,需要打點的人就更多了,你讓駐京辦怎麽可能不花錢像流水似的。至於說這些錢也順便溜到了私人手裏,那也沒辦法,駐京辦辦的“正事”都不正,還能指望它一塵不染?甚至訪民非要進京上訪,也是集權體製的問題,下麵沒有權,想解決問題,就得往上走。
既然駐京辦就是跑部前進的產物,因而派生出其他的任務,或者其他的腐敗,比如給領導人做“行官”,幫助跑官,辦私事,甚至據說還有找女人的,也就不算什麽大不了的了。說到底,駐京辦隻是高度中央集權體製的病灶,病根其實在這個體製上,體製不動,隻在駐京辦的撤與不撤上下刀子,屬於中央有病,地方挨刀,根本方向就錯了。
有意思的是,關於撤銷駐京辦,新京報做了一份網上調查,為撤銷縣級駐京辦叫好的,占63.7%,認為省市兩級駐京辦也不應保留的,占56.09%,都是絕對多數。但是,同時也有占51.64%的投票者擔心,撤銷駐京辦之後,駐京辦仍會名亡實存,變相地存在。看來,雖然撤銷駐京辦的確是件大快人心的事,因為這是明晃晃擺在京城的腐敗病灶,藏汙納垢。但是,連老百姓都知道,在目前的體製下,駐京辦根本撤不了。就是大量身份未明的縣級駐京辦,也很可能明撤實存。一旦風頭過了,政策鬆動,就會再次明晃晃地死灰複燃,複燃的時候,勢頭會更猛。這種事,其實早就不是第一次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