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下令,限製電台、電視台播音員使用英文縮寫,像人們耳熟能詳的NBA、WTO之類,都在禁限之列。對人們比較熟悉的國際組織和事務,說英文縮寫,是國際上的慣例,從來沒聽說過哪個國家對此還限製不讓說。所以,此禁令一出,舉國嘩然。甚至有人傳說,今後公共廁所的WC兩個字母,是不是也得取消。當然,廣電總局還管不到廁所,真有這樣的禁令,得另外的部門來下。

但是,在中國,如果哪天出來這樣的禁令,你還真的不能奇怪。我們是個有禁令的國度。從小,就有老師的禁令、學校的禁令;長大進入社會,禁令就更多了。有權的部門下禁令,沒權的單位也有禁令,隻要能管個人的地方都在下禁令。禁令有管官員的,有管民眾的,就光一個公款吃喝,從中央到地方,不知道出台了多少個禁令?到現在,哪怕一個最基層的部門,每年的招待費,也是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最雷人的禁令,一條來自湖南——嚴禁教師強奸女學生;一條來自貴州——嚴禁搶劫警車。

顯然,如果連教師強奸女學生、搶劫警車都要出台禁令,這樣的禁令的效能肯定是有問題的,事實上也是如此。有人說,對幹部的禁令基本沒用,對群眾的禁令抓著有用,隻有對媒體的禁令,暫時有用。沒有用的禁令,卻總是有人喜歡出,隻要有點權力,可以在紙上蓋個公章、發個文件的地方,一直源源不斷地往外冒禁令。如果把中國的禁令排起來,不知道能繞地球多少圈。也不管自家的禁令,是不是合適,甚至是不是合法——其實違法乃至違憲的禁令,從來就不在少數。或者,明明屬於違法甚至犯罪的事,有部門也要出台禁令,鬧出教育局下令不許教師強奸女生之類的笑話。還有的禁令,連張紙也沒有,一個電話,一個招呼,令就下了。反正,但凡叫個機關,在自己管的一畝三分地上,不出禁令,好像就覺不出自己的權威。禁令,是一種我們自家特色的行政思維,按行政係統的原則進行管理,似乎就得出禁令。

依法治國的口號,不知喊了多少年,但我們的各級權力機關,甚至各個企事業單位,對法製的認識,還是停留在書本上。具體的治理,大小頭目卻依舊像昔日的諸侯,自家的地塊自家管,自家說了算,管的標誌之一,也就是出個禁令。機關級別越高,禁令出得越多。對法律的事兒,連想都不想。上級下大禁令,下級跟著下小禁令。前麵的禁令跟後麵的打架,也沒人在乎,反正禁令出多了,前麵的早被忘記了。禁令不管用,也得出,對於某些機關而言,下個禁令,就表明了我們對於此事的重視。禁令出了,貼出來,或者下發了,就算完成了一樁事務,至於禁令靈與不靈,那就不是我該負責的了。

所謂的禁令治國,實際上就是人治。禁令也最能體現具體領導的個性,甲領導不苟言笑,於是禁止在辦公室唱歌;乙領導性格活潑,熱衷組織群眾性歌詠比賽,辦公室裏就時常歌聲飛揚。這樣因人而異的禁令,隨處可見。比如此番廣電總局關於英文縮寫的禁令,NBA都喊了那麽多年了,連姚明都火得不能再火了,突然之間,不讓說了。沒有道理,也不講法律,領導一拍腦袋,禁令就問世。過一陣子,領導換了,此禁令無形中見了鬼,然後另一種麵目的彼禁令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