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來歧視、壓迫少族民族的漢族最高統治者不乏其人,唐太宗則有所收斂,推行團結政策。他內徙歸附的東突厥人與設置羈縻府州,就是他推行民族團結政策的集中表現。
貞觀四年,唐太宗平定突厥,突厥表示歸附。接著,唐太宗召集群臣討論如何處置的問題。由於這涉及今後國家安全的大事,故而君臣極為重視,紛呈“安邊之策”,展開熱烈爭論。多數朝臣建議采取“分其種落”,遷徙河南,散居州縣與漢民雜居,以便“各使耕織”。也就是溫大雅主張的對百萬突厥“變其風俗”,使之“化而為漢”。“化而為漢”的具體做法是,將原來已趨統一的突厥部眾,拆散為各個互不統屬的集團,遷徙內地州縣,使其失去遊牧的自然地理條件,化牧為農,改變其生產方式與生活方式,這種不顧突厥族的生產特點與生活習慣的做法,顯然不會受到他們的歡迎,隻能采取強製同化,這必然不利於民族團結。
竇靜反對以上諸人提出的“置之中國”的建議,主張仍居邊塞,分散部落,以弱其勢:妻以宗女,以固其心。
中書令溫彥博主張仿照“漢建武時,置降匈奴於五原塞下”,把他們安置在河南一帶的朔方之地, “全其部落,得為捍蔽,又不離其土俗,因而撫之,一則實空虛之地,二則示無猜之心,是含育之道也。”唐太宗同意這個方案。
然而,秘書監魏徵激烈反對溫彥博提出的內徙河南的主張,認為突厥“今降者幾至十萬,數年之後,滋息過倍,居我肘腋,甫邇王畿,心腹之疾,將為後患,尤不可處以河南也。”
溫彥博堅持己見,辯駁道: “天子之於萬物也,天覆地載,有歸我者,則必養之。今突厥破除,餘落歸附,陛下不加憐湣,棄而不納,非天地之道,阻四夷之意,臣愚甚謂不可,宜處之河南。”針對魏徵的心腹之患的擔憂,提醒他如以德懷之, “終無叛逆”。
魏徵亦不肯退讓,舉出晉初遷徙少數民族於中原,導致永嘉之亂,前車可鑒。“陛下必用彥博言,遣居河南,所謂養獸自遺患也。”
溫彥博明確反對魏徵的夷狄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迂腐主張,再次強調德化必能使其歸心的看法: “突厥餘魂,以命歸我,收居內地,教以禮法,選其酋首,遣居宿衛,畏威懷德,何患之有?”
唐太宗麵對眾說紛紜的議論以及魏、溫激烈的爭辯,並沒有使他無所適從,而是權衡利弊、擇善而從。以往唐太宗對魏徵的諍諫,無不言聽計從,唯有這次反常。可見唐太宗的民族觀與魏徵有所不同,他有自己的主見,故不盲從。他的處置突厥問題想法正與溫彥博不謀而合,故溫彥博的主張也就是他的主張。
溫彥博的“教以禮法,選其酋首,遣居宿衛,畏威懷德”的主張,是建立在信任突厥族歸附後德化不亂的思想基礎上的,他批判了魏徵的“養獸自遺患”的錯誤說法,是比較進步的民族觀。魏徵著眼於晉初與唐初遷徙胡族於內地的形式相似的做法,而沒有分別兩代統治者的不同政策。眾所周知,晉武帝對被徙的少數民族純粹作為壓迫、奴役的對象,反而加深了民族矛盾。溫彥博對內徙的突厥族力主緩和矛盾,選擇其上層分子參與政權,從羈縻的願望出發,關係處理較好。
魏徵對此不加分析,就簡單地斷言為心腹之患,立論不免失之偏頗。至於群臣提出的“分其部落”“變其風俗”的辦法,實質上是一種強製性的民族同化政策,與溫彥博的“全其部落”“不離土俗”也是截然不同的。溫彥博的安置突厥的實質,是以尊重突厥族的生產方式、風俗習慣為基點,給予突厥族以某種限度的“自治”權利,顯然是在團結的基礎上,采取開明的民族同化政策。
唐太宗采納溫彥博的內遷主張後,隨之約有十萬戶突厥族遷入中原,其中一萬家定居在長安。唐太宗挑選部分代表人物擔任京官武職,任職五品以上的將軍、中郎將約有一百多人,差不多占了朝廷武官的半數。這個羈縻突厥族上層人物的措施,實質上是對突厥族執行團結政策的具體表現,產生了良好的效果與深刻的影響。如阿史那思摩深得太宗信任,被賜姓李,極為感激,發誓要為唐朝效忠。又如在中央擔任高級武職的鐵勒族契芯何力回本族省親,被人扣留,但他矢誌不渝,以“唐烈士”自譽,以割耳示其忠心不貳。而且唐太宗的籠絡政策對其他民族酋長發生了有利影響,如薛延陀真珠可汗就認為突厥“歲犯中國,殺人以千百計”,平定以後,一定會予以報複: “當翦為奴婢,以賜中國之人;乃反養之如子,其恩德至矣。”唐太宗對內徙的突厥人與漢人同樣對待,還安置他們於內地的肥沃農耕地帶,使突厥人迅速地提高了生產力水平:“年穀屢登,眾種增多,畜牧蕃息;繒絮無乏,鹹棄其氈裘;菽粟有餘,靡資於孤兔。”顯然,內徙突厥能收到團結其族的效果。